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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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一参考建议各位财务、人资、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修改调整完善。
重要在于制度的实施流程与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并与岗位职能挂钩,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
可以将制度和办公OA软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结合执行。
一。
总则1 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较大化。
3 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3.1 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
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 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3.3 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集团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企业和项目(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制度全面、系统、协调;(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反映集团财务状况;(五)安全性原则:确保集团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编制和审核集团财务报表;(三)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四)管理集团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五)监督集团各单位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六)负责集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集团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集团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八条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财务报表内容真实、完整;(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统一;(三)财务报表数据准确、可靠;(四)财务报表披露及时、充分。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集团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导向原则:预算编制以集团战略目标为导向;(二)全面性原则:预算编制覆盖集团所有业务领域;(三)可控性原则:预算指标合理,可控性强;(四)激励性原则:预算执行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十条集团预算编制程序:(一)集团财务管理部门制定预算编制方案;(二)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方案,编制本部门预算;(三)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集团总预算;(四)预算经集团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集团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集团资金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二)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业务需求;(三)安全性原则: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管,保障集团公司财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财务流程和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财务运作安全稳健。
第二章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财务部门,按照公司架构和业务需求设立财务管理岗位,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五条财务主管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审批财务预算和报表,监督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协助财务主管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纳岗位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安排、资金的保管和使用等。
第八条会计岗位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公司的财务账目准确无误,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
第三章财务工作流程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工作流程分为日常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审核和财务监督等环节,各环节之间相互协作,形成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十条日常财务管理包括收款、付款、记账、票据处理等工作,要求财务人员按规定流程操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编制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准确地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按时报送给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财务审核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控制环节,要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财务监督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要求公司领导层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公司财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财务信息披露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要求财务部门定期向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和财务风险等方面。
第十五条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不能有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国企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企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企集团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原则:财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企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下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集团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编制和审核集团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五)负责集团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集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二)计划管理原则: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需求。
(三)审批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浪费和流失。
第七条集团资金筹集渠道:(一)银行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二)发行债券:根据企业需要,合理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三)股权融资: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集团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二)持续经营原则:假定企业将持续经营,合理估计资产和负债。
(三)历史成本原则:以取得资产时的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九条集团财务报告应包括:(一)资产负债表:反映集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企业集团含义及其财务特征企业集团这一概念是由日本提出和广泛使用的,它有别于集团公司的概念。
下面是yjbys店铺为您收集整理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懂的可以看看哦!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一般来讲,集团公司对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可分为“集权式”、“分权式”和“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三种。
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是没有的,分散管理模式,他的特点是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集资金筹集、运用、回收与分配于一体,参与市场竞争,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管理模式。
此模式既能发挥集团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子公司经营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
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涉及的内容较多、面较广,其主要的内容有:1、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不同于单纯的预算编制,它是将企业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的总称。
企业集团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将各成员单位及其内部各个层级和各位员工联合起来,围绕着企业集团的总体目标而运行。
全面预算管理体现了“权力共享前提下的分权”的哲学思想,通过“分散权责,集中监督”促进企业资源有效配置、实现企业目标、提高生产效率。
2、资金管理。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
如何把集团母子公司分散的现金集中起来,降低现金的持有水平,保证集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是集团财务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集团公司的筹资、集资、融资和集团内部自有资金的分配应由公司决策层根据需要统一调度使用。
3、投资管理。
公司对投资活动应有慎重的'态度、严格的管理程序,提前做好项目的可研性分析并结合当前宏观政策与行业所处的位置加以综合分析。
加大现金流的分析、预测,做好现金流入流出的预测,不仅要编制投资回收预测,而且要编制现金回收预测,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充分考虑投资过程的风险。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集团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3、集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效益优先、风险控制。
二、财务管理体制1、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团总部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整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单位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集团财务预算、决算;组织集团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监督集团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协调集团内部财务关系;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决策等。
3、各单位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决算;进行本单位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管理本单位资金和资产;按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等。
三、财务预算管理1、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2、各单位应根据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3、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
四、资金管理1、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集团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和流程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截留资金。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监控集团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筹集和使用,确保集团资金的安全和正常周转。
4、加强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什么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
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遴派和调遣。
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查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管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卖力人及财务人员。
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卖力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进步他们周全和多项的工作手艺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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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总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总公司财务总监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分(子)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
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子)公司和股东权益。
财务人员管理第一章聘任与管理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各岗位会计、出纳、记账员.第二条财务总监由总公司聘任和管理。
第三条其他财务人员由财务总监会同各区域经理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第四条所有财会人员接受财务总监和所在区域经理的双重领导。
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总公司申请调离.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
第六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三章基本职责第七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第九条参与所在公司业务计划的制订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与执行,检查计划、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结果.第十条组织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加强所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保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组织资金调拨与结算。
第十二条积极参加总公司组织的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尽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离任与交接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1、由总财务总监、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办理离任审计。
2、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前,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五条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的凭证应填制完毕。
2.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帐目在电脑中的,应将最后一笔余额在移交清册中写明。
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自己经管的所有内外帐目、财产物资帐,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岗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的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交接内容应详细列明移交人所经管的如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会计软件、密码及数据磁盘,并将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等.第十六条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清点验收,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验交。
当出现现金、有价证券与余额不一致时,移交人员要在监交人员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查完毕。
2.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
4.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5. 接管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十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应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行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现金、有价证券短缺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十九条对财务主管工作质量和职责履行考核由总部及各区域经理及财务总监进行综合评定.对财务主管的考核采取按季考核、年终综合评价的办法。
其他财务人员的考核在各分(子)公司进行,年终将考核结果报总公司总经理。
考核内容以所在公司的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所在单位的内在管理水平为主。
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及评先挂钩。
会计核算原则第一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碳素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第六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第七条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章会计凭证第八条财务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客户签发或内部签发的凭证,其经济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或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真实、合法、印章齐全,要素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
第十条自制的记账凭证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填制依据;冲正错账、调整暂收、暂付、扣划款项和费用开支等凭证审批及经手人员签章应齐备.第十一条各种资金存入、划出或账户之间的划转凭证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和有关金额应准确,有关签章应齐备、清晰。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除结转凭证)。
第十三条物品采购凭证应附有详细的物品清单、物品入库单及批准文件。
资产管理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一章流动资产管理第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低值易耗品等.第三条现金的收付及保管由经被授权的出纳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收支和管理现金。
现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同出纳员、银行票据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①支付奖金及津贴等。
②支付差旅费。
③依银行规定和结算起点(在2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五条营业所取得的现金,应由出纳清点并送存银行。
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
第六条负责应收帐款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的工作.第七条保管银行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
第八条负责调整银行存款帐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银行存款帐、现金支出帐、应收款帐、应付款帐。
第九条收支现金时,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完整,审签手续是否齐备等。
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
第十条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应置于保险箱(柜)里以确保安全和完整无缺.第十一条因工作关系需配备备用金的,需要人应向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公司领导同意,备用金支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出纳人员应对该类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第十二条现金收付款项,均应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并应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金额及有关情况经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付手续。
第十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当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在(原则上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与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付都应通过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公司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第十五条对超过现金收付范围或限额以上的款项进行收付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禁止化整为零套取现金,禁止利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经营业务需要使用银行票据付款时,一律由经办部门填写银行票据申请单,凭合法有效和批准手续齐备的依据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银行票据领取手续.第十七条银行票据领用者,必须在银行票据登记簿上写明领用日期、付款内容并签字。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签发银行票据时,应进行登记并将该票据项目填写齐全。
使用支票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若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应把付款用途、签发日期写明。
第十九条实行计划控制的费用或物资采购,在付款时应同时核实计划。
超过计划的部分应在按规定先追补手续.第二十条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本条规定确定专人办理银行票据事宜,并应同时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确保银行票据使用安全。
1。
银行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2. 业务员将收到的票据交给会计,由会计对收到的银行票据进行审核(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全称、印章齐全与否).审核后交出纳保管,出纳将票据号码、金额、背书转让等进行登记,然后进帐。
出纳进帐后将单据及时交会计入帐。
3。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保管,给付应另立台账,写明票号、金额、经手人、销账单位。
4。
公司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登记清单,并提前筹划资金,以确保银行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项。
5。
银行票据经办人或结算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外来银行票据并代客承兑,特殊情况下应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审核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账单,如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月打银行对账单,并于年末一起装订成册.第二十二条货币资金的清查:1。
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主管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员在场,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其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
2。
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主管或主管会计主持,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的方式进行。
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
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清查应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第二十三条所有应收性质的款项,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各类预付款项,均应按季进行帐龄分析,编制《帐龄分析表》,上报总公司,并向欠款单位和经办人落实追收工作,规范各类应收帐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