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管理合同范本7篇

施工管理合同范本7篇第1篇示例:施工管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而乙方具有_____________(工程相关资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施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的施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全面管理;2. 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协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3. 监督工程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确保符合工程标准;4. 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过程的具体实施;5. 提出合理的施工管理意见,达到优化工程项目的目的。
第二条工作期限本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具体施工管理工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具体期限)。
若在工作期限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整。
第三条服务报酬甲方将按照具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标准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报酬,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具体标准)。
第四条保密责任乙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过程中,需将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或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力求不对工程项目造成损害。
第六条合同变更若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变更需求,双方需书面协商一致后进行合同变更。
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容、工程报酬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双方可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终止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自动终止,若双方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即是一份施工管理合同的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签订原则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合同主体资格施工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发包方应当具备项目审批权限、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资金来源;承包方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条合同内容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二)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三)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四)工程质量标准;(五)工程进度和工期;(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合同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合同签订程序(一)发包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资格、评标标准等;(二)承包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三)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四)发包方与中标人依法签订施工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一)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三)发包方应当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四)承包方应当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二)合同变更或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三)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文本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进度计划、变更处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人员需负责合同的保管、更新和执行监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予以保存。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而施工单位则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作出书面修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端。
七、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合规性。
同时,双方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结语:。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合同是工程施工管理的基础,是约束各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首先,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的签订是关键的一环。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明确工程的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费用等重要内容,确保双方对工程的理解和期望一致。
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合理、合法、完整,双方权利和义务要明确,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其次,合同的履行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等方面的要求,都需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材料和人力资源,保障工程按时、合格的完成。
业主方需要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第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变更和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工程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变更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合同的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合理。
同时,施工单位或业主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等方面的争议,可以提出索赔,双方需要协商解决,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最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验收工作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工程的验收工作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工程的质量、工程的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工。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一、合同签订阶段1.细化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详尽的细化和说明,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着清晰的认识。
合同中涉及工程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支付方式、变更和索赔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应当在合同中体现清晰。
2.充分沟通协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
有必要对一些较为敏感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避免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3.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双方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签字确认。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当建立好相关档案和备忘录,以备后续查阅和核查。
二、合同履约阶段1.合同实施计划在合同履行阶段,要根据合同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和安全措施等,确保按照合同要求有序开展工程施工。
2.合同监督检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备份资料,以备后续查阅和核实。
3.变更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工程需要变更。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变更管理制度,及时报备和沟通,确保变更不影响工程最终完成质量和进度。
三、合同结算阶段1.工程验收在工程竣工后,需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合同要求的交付内容等。
只有通过验收,才能进行后续结算和收款程序。
2.合同结算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需要进行相应的结算程序。
结算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变更和索赔等。
要确保结算过程公正透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结算。
3.索赔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产生额外费用,需进行索赔处理。
在进行索赔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1.合同风险评估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合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关注风险变化,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监理方1.4 施工范围及内容2. 合同金额及支付2.1 合同总价2.2 预付款2.3 进度付款2.4 竣工结算2.5 支付方式及时间3. 施工进度及质量3.1 施工进度计划3.2 关键节点及期限3.3 工程质量标准3.4 质量检查及整改4. 合同变更及解除4.1 变更条件4.2 变更程序4.3 解除条件4.4 解除程序5. 违约责任及赔偿5.1 违约行为5.2 违约责任5.3 赔偿金额及方式6.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6.1 争议解决方式6.2 适用法律7.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保密7.1 合同生效条件7.2 合同终止条件7.3 保密条款8. 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8.1 附件列表8.2 补充协议9. 合同的签署及份数9.1 签署程序9.2 合同份数及分发10. 合同的解释及修改10.1 解释权归属10.2 修改程序11. 合同的转让及继承11.1 转让条件11.2 转让程序11.3 继承条件11.4 继承程序12. 保险及安全12.1 保险责任12.2 保险购买及办理12.3 施工安全管理13. 环境保护及节能13.1 环保要求13.2 节能要求13.3 环保及节能措施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force majeure14.3 法律及行业规定遵守14.4 其他特殊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发包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发包职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名称见合同附件一。
1.2 承包方承包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职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体名称见合同附件一。
1.3 监理方监理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监理职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名称见合同附件一。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3篇)

第1篇一、合同签订1. 合同主体合法:确保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避免因主体不合格而导致的合同纠纷。
2. 合同内容完整: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避免因条款不明确而引发争议。
3. 合同签订程序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履行合同签订手续,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履行1. 工程进度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调整计划,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
2. 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3. 造价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出现超支现象。
4. 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合同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5. 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
三、合同变更1. 变更原因分析:对合同变更原因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变更程序合规: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履行合同变更手续,确保变更的法律效力。
3. 变更对合同各方权益的影响:评估合同变更对各方权益的影响,合理调整合同条款,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四、合同争议解决1. 及时沟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争议问题时,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2. 争议调解: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寻求第三方调解,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争议。
3. 法律途径:在争议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情况下,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合同解除1. 解除原因分析:对合同解除原因进行充分调查,确保解除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 解除程序合规: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履行合同解除手续,确保解除的法律效力。
3.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明确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3篇)

第1篇一、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风险。
二、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 合同签订管理(1)合同主体资格审核:确保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具备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
(2)合同条款审查: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条款内容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3)合同签订审批:合同签订前,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2. 合同履行管理(1)工程进度管理:对工程进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合同价款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核算、支付。
3. 合同变更管理(1)变更原因分析:对合同变更原因进行充分分析,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变更程序规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范合同变更程序。
(3)变更内容审查: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合同终止管理(1)终止原因分析:对合同终止原因进行充分分析,确保终止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终止程序规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终止程序。
(3)终止后的善后处理:对合同终止后的善后处理进行妥善安排。
5. 争议解决管理(1)争议预防:通过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的管理,降低争议发生的风险。
(2)争议处理: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争议。
三、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1. 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价款等各方面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风险。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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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1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
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确认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2.开工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开工,以便保证在合理工期内及时竣工。
但在特殊情况下,工程的准备工作不具备开工条件,则应按合同的约定区分延期开工的责任。
3.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预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2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1.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现场接收。
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经双方共同清点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
①材料设备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②材料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③发包人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以代为调剂串换,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④到货地点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发包人负责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⑤供应数量少于合同约定得数量时,发包人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⑥到货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合同约定的供应时间,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
发生延误,相应延长工期,发包方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①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②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通知工程师共同进行到货清点;③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在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前检验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在使用前检验或者试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检查试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此次检查试验通过后,仍不能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存在的质量缺陷责任。
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①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③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协议。
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2.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1)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师对质量标准的控制承包人施工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不符合质量要求处理不论何时,工程师一经发现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部分,均可要求承包人返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经工程师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工期不应顺延。
(3)使用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施工若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工程师认可,然后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1)检验程序1)承包人自检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
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
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
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2)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施工进度管理(1)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不管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工程师不对确认后的改进措施效果负责,这种确认并不是工程师对工期延期的批准,而仅仅是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2)暂停施工1)工程师指示的暂停施工①暂停施工的原因:外部条件的变化,如后续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工程停、缓建,地方法规要求在某一时段内不允许施工等;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协调管理的原因;承包人的原因。
②暂停施工的管理程序: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后的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书面复工要求。
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复工要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予相应的答复。
如果工程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要求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
2)由于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的暂停施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下述两种情况,给予承包人暂时停工的权利:①延误支付工程款;②拖欠工程进度款。
3)工期延误①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A.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B.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C.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E.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F.不可抗力;G.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②工期顺延的确认程序工程师确认工期是否应予顺延,应当首先考察事件实际造成的延误时间,然后依据合同、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定额等进行判定。
经工程师确认顺延的工期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5.设计变更管理(1)工程师指示的设计变更工程师依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就以下方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变更价款的程序1)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①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可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要求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应调整合同价款。
如果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天内,未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②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的14天内,对承包人的要求予以确认或作出其他答复。
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承包人的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2)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确定变更价款时,应维持承包人投标报价单内的竞争性水平。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6.工程量的确认由于签订合同时在工程量清单内开列的工程量是估算工程量,实际施工可能与其有差异,因此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应对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或核实,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7.支付管理(1)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1)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因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款;②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③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④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调整合同价款的管理程序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①经过确认核实的完成工程量对工程量清单或报价单的相应价格计算应支付的工程款。
②设计变更应调整的合同价款。
③本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
④根据合同允许调整合同价款原因应补偿承包人的款项和应扣减的款项。
⑤经过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索赔款等。
2)发包人的支付责任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战事、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爆炸、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1)合同约定工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