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而订立的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法律协议。
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确保合同的条款得到严格执行,从而保障工程
的顺利完成。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对方接受
不平等的条款。
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主体,是双方权利义务的
基础。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条件;承包单位则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在
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更和调整,这时应当及时协商,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确
保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再次,合同管理还涉及到风险的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
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
合同中应当包含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双方
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还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出
现分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合同的终止也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合同可能因为工程完工、合同解除、合同无效
等原因而终止。
在合同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包括工程款项的结算、物资设备的清点、
未完成工作的处理等。
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为今后的合作留下良好的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章节全总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3.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7.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8.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9.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0.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11.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14.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15.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16.某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17.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
18.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1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20.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
21.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22.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中,通过合同手段对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明确、规范、控制和协调的活动。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按合同主体分类1. 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这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合同关系,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多种合同形式。
2.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履行。
3. 发包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主要包括材料设备采购、租赁等合同,涉及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及服务。
二、按合同内容分类1.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 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
3.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
4. 租赁合同:出租人将其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5. 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机构为发包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按合同期限分类1. 短期合同: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如材料设备采购、租赁等合同。
2. 中期合同: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至三年之间,如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等合同。
3. 长期合同: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合同,如工程项目总承包、BOT等项目。
四、按合同价款分类1. 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在合同签订时已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2.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在合同签订时不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约定的调价原则和办法进行调整。
3.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由工程成本和承包人获得的酬金两部分组成。
五、按合同性质分类1. 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总承包等合同。
2. 采购合同:包括材料设备采购、租赁等合同。
3. 服务合同:如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等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1. 前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建筑项目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结算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对于确保建筑项目的顺利开展、维护各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结算等方面的内容。
2. 合同签订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始前,各方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的基础是合法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工期要求、质量监控要求等。
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对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充分了解。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工期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招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选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同指导价款、付款方式和工程量计算标准。
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作。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报告,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有异议时,应及时提出。
若发生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处理。
4. 合同变更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双方的书面确认。
合同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时间和费用等。
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能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需求变更、技术问题等。
变更前应对影响范围、工期和费用等进行评估,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合同变更涉及到费用增减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并及时支付或追缴相应款项。
建筑工程合同的结算应按照施工进度、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原则进行。
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量清单和其他相关资料,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
监理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思考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合同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答: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
2.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
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
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3。
了解法律事实的分类.答: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中,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参与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明确、规范、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活动。
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涉及到合同的法律性、经济性和技术性等方面。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1. 明确合同类型: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合同的类型,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
2. 收集相关资料:收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如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以便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责。
3. 确定合同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明确合同中应包含的内容,如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等。
4. 选择合同模板: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合同模板,如国家标准合同文本、行业合同文本等。
5. 审查合同文本: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1. 合同交底:在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执行一致。
2. 合同执行监控: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3. 变更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应及时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范围、价款等。
4. 沟通协调:加强合同各方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畅通,预防合同纠纷。
5. 资料管理: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为合同结算、验收和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三、合同结算与支付管理1. 结算依据: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结算依据,如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等。
2. 结算审核: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防止合同纠纷。
3. 支付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和结算结果,进行价款支付,确保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四、合同纠纷处理1. 预防纠纷:通过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合同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排、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
任等关键条款。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建设方需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并按时支
付工程款项;施工方则需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方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施工方则应定期向建设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建设方的监督检查。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
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止。
合同的
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后方为有效。
七、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法律依据。
一份标准的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部:这部分主要明确了合同的名称、签订双方(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时间及地点等基本信息。
工程概况:在这一部分中,应详细描述工程的类型、规模、位置、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等。
这有助于双方对工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以及最终结算方法等财务条款。
工期与进度: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主要节点完成时间以及延期责任和处理办法。
变更与索赔:设定工程变更的程序、条件和影响,以及因变更导致的成本、时间索赔的处理机制。
质量保证与验收: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检验方法、验收程序以及不合格处理措施。
安全生产与环保:强调安全生产的责任、措施和违反安全生产的处罚,同时指出环保要求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列出各种可能的违约情形及其法律后果,并商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附则:包括合同的生效条件、修改和解除条款、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等其他必要条款。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以下是合同管理的几个关键环节:合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权利义务明确,风险分配合理。
合同履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任何变更都应及时沟通并作出相应的合同修改。
合同监控: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评估风险,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在预期范围内。
合同结算: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最终结算,处理好尾款支付等相关事宜。
通过上述内容范本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它要求管理者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合同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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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如审查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现象 :投标人是否有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以行贿的手段谋求中标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 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合同无效。
4)合同条款号及内容。审查表中的条款号必须与被审查合同条款号相同。被 审查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分析研究的对象,可从被审查合同中直接摘 录该被审查合同条款到合同审查表中来。
5)条款说明。这是对该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是具 体客观地评价该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将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风险。这是合 同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是否正确、完备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合 同谈判、签订,乃至合同履行时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合同当事人 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 据。
4)通过审查还可以发现: ① 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
② 不公平条款,如过于苛刻、责权力不平衡、单方面约束性条款等。 ③ 隐含着较大风险的条款。
④ 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或合同关系与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合同审查的结果应经律 师或合同法律专家核对评价,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审查,以减少合同风险,减少合同 谈判和签订中的失误。
1)谈判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不同的谈判目的决定了谈判方式与 最终谈判结果,一切具体的谈判行为方式和技巧都是为谈判的目的服务的。因此, 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谈判目的,同时要分析揣摩对方谈判的真实意图,从而有针对 性地进行准备并采取相应的谈判方式和谈判策略。
4)对于承包的国际工程,在将外文标书翻译成中文时出现错误,如将金扶手翻译成 镀金扶手,将发电机翻译成发动机等,这必然会导致报价失误。
(2)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公平合理地分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合同审查时,一定要列出双方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进行权利和义务关系分析,检查合同双方的责权是 否平衡,合同条款是否有逻辑问题等。同时,还必须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制约关系 进行分析。如在合同中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一项权利,则要分析该项权利的行使会 对对方当事人产生什么影响,该项权利是否需要制约,权利方是否会滥用该权利,使 用该项权利的权利方应承担什么责任等。据此可以提出对该项权利的反制约。例 如,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条款,作为承包人, 为了防止监理工程师滥用检查权,应当相应增加“如果检查结果符合合同规定,则 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包括工期和费用赔偿)”条款,以限制监理工程师的检 查权。
2)审查项目。审查项目的建立和合同结构标准化是审查的关键。在实际工程 中,某一类合同的条款内容、性质和说明的对象往往基本相同,如此即可将这 类合同的合同结构固定下来,作为该类合同的标准结构。合同审查可以将合 同标准结构中的项目和子项目作为具体的审查项目。
3)审查项目编码。这是为了计算机数据处理的需要而设计的,以方便调用、 对比、查询和储存。编码应能反映所审查项目的类别、项目、子项目等项目 特征,对复杂的合同还可以细分。为便于操作,合同结构编码系统要统一。
1.合同效力的审查与分析
合同效力的审查与分析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合同当事人资格的审查,即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2)工程项目合法性审查,即合同客体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投标 、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包括:
① 是否具备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批准文件。
② 工程项目是否已经列入了年度建设计划。
6)建议或对策。针对审查分析得出的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应的 对策或建议,并将合同审查表交给合同当事人和合同谈判者。合同谈判者在 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时,可以针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和风险,落实审查表中的对 策或建议,做到有的放矢,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一)合同谈判的准备工作
(3)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1)工期。
2)开工。
2)开工。
(4)工程质量
主要审查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能否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材料设备的标准及验收 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权力及限制,工程验收程序及期限规定,工程质量瑕 疵责任的承担方式,工程保修期期限及保修责任等。
(5)工程价款及支付问题
工程造价条款是工程施工合同的关键条款,但通常会发生约定不明或设而不定的 情况,从而为日后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实际情况表明,发包人与承包人 之间发生的争议、仲裁和诉讼等,大多集中在付款上,承包工程的风险或利润最 终也都要在付款中表现出来。因此,无论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必须花费相当多 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与付款有关的各种问题。
1)发包人愿意进一步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的动机是:
① 完善合同条款。
② 降低合同价格。
③ 评标时发现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建议非常可行,而中标人并未提出 ,发包人非常希望中标人能够采纳这些建议。
2)对承包人来说,由于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发包人在招标时往往提出十分 苛刻的条件,在投标时,承包人只能被动应付。进入合同谈判、签订合同阶段, 由于被动地位有所改变,承包人往往会利用这一机会与发包人讨价还价,力争 改善自己的不利处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承包人的主要目标有:
(1)工作范围
在这方面,经常发生的问题有:
1)因工作范围和内容规定不明确或承包人未能正确理解而出现报价漏项,从而 导致成本增加,甚至整个项目出现亏损。
2)由于工作范围不明确,对一些应包括进去的工程量没有进行计算而导致施工
3)规定工作内容时,对于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文字表达不清楚,从而 在实施过程中易产生合同纠纷。
1.合同审查表的作用 合同审查后,对上述分析研究结果可以用合同审查表进行归纳整理。用合同审查 表可以系统地针对合同文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合同审查表的主要 作用有: 1)通过合同的结构分解,使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谈判者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检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与标准的合同结构对照,即可发现该合同缺少哪些必 需条款。
① 如果采用的是合同示范文本,如FIDIC条件或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则一般认为 该合同的条款较完备。此时,应重点审查专用合同条款是否与通用合同条款相符, 是否有遗漏等。
②
3.合同条款的公正性审查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履 行合同,都必须遵守该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而合同的起草权又掌握在发包人手中,承包人只能处于被动应付的地位,因此发 包人所提供的合同条款往往很难达到公平公正的程度。所以,承包人应逐条审 查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公正,对明显缺乏公平公正的条款,在合同谈判时,可通过 寻找合同漏洞、向发包人提出自己合理化建议、利用发包人澄清合同条款及 进行变更的机会等手段,力争使发包人对合同条款做出有利于自己的修改。同 时,发包人应当认真审查和研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从中分析在投标报价过程中 ,承包人是否存在欺诈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对施工合同而言,应当重点 审查以下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签约、履约与变更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约管理
一、合同谈判前的审查分析
(一)概述
建设工程承包经过招标、投标、授标的一系列交易过程之后,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法律关系就已经建立了。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标的规 模大、金额高、履行时间长、技术复杂,再加上可能由于时间紧、工程招标投标 工作较仓促,因此可能会导致合同条款的完备性不足,甚至合法性不足,给日后的 合同履行埋下隐患。因此在中标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不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原则下,还必须通过合同谈判,将双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具体化或做 某些增减,对价格等所有合同条款进行法律认证,最终订立一份对双方均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签订合同。由于签订合同是双方合同关系建立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因而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极为重视合同的措辞和最终合同条款的制定,力 争在合同条款上通过谈判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合同的完备性审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标的的数量和质量 、合同价款成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一份 完整的合同应包括上述所有条款。由于建设工程的参与方众多、投资巨大、建设 工期长、涉及面广,因此合同履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多,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很大 的风险。如果合同不够完备,就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对合同 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合同的完备性审查包括:
1)合同文件完备性审查,即审查属于该合同的各种文件是否齐全。如发包人提供 的技术文件等资料是否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符,合同文件是否能够满足工程需 要等。
2)合同条款完备性审查。这是合同完备性审查的重点,即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 对工程涉及的各方面问题是否都有规定,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漏项等。合同条款的 完备程度与采用何种合同文本有很大关系:
合同谈判是发包人与承包人面对面地直接较量,谈判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合同条款 的订立是否于已有利。因此,在合同正式谈判前,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必须 深入细致地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资料准备等,做到知己知彼、心中 有数,为合同谈判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1.合同谈判的思想准备
合同谈判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工作,只有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才能在谈判中坚持立 场,适当妥协,最后达到目标。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应对以下两个问题做好充分 的思想准备:
4)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主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