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活动制度(14篇范文参考)
志愿者制度范本

志愿者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制度遵循自愿、无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志愿者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
二、志愿者组织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具备合法的身份,明确的宗旨和章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志愿者提供培训、服务记录、荣誉激励等服务。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应当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三、志愿者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具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志愿服务所需的技能和素质。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二)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服务能力;(三)获得志愿服务记录,享受志愿者组织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四)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五)退出志愿者组织。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志愿者组织的章程和制度,服从志愿者组织的安排和管理;(二)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三)维护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四)不得利用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五)不得泄露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四、志愿服务第十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权益。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环保节能、科普宣传、法治宣传、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
第十二条志愿者组织应当与志愿服务对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应当履行约定的服务职责,提供真实、有效的志愿服务。
五、志愿者培训和激励第十四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素质。
志愿者规章制度10篇

志愿者规章制度志愿者规章制度10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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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规章制度1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正能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进步和谐发展。
第三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服务活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救孤、助老、环保、科普、文化、体育、医疗等领域。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志愿者和服务组织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和服务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志愿者的条件和义务第五条志愿者应当具备年满18周岁或者在家长同意并陪同下的未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奉献精神,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三)尊重和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四)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五)不得损害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利益;(六)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和管理。
三、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激励等。
第八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效果等信息。
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志愿者服务的保障和支持第十一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志愿者组织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赔偿。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活动所需的经费,可以从慈善资金、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
垃圾分类志愿者制度范文(4篇)

垃圾分类志愿者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垃圾分类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指导等活动,并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是指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指导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册发放、演讲讲座、现场指导等。
第五条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第二章志愿者的选择和组织第六条垃圾分类志愿者由相关部门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并由志愿者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选拔应当根据其相关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评估,并进行面试和培训。
第八条志愿者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数据库,记录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相关部门的安排和要求,服从组织的管理和调度。
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志愿者活动计划,并及时通知和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志愿者有权利获取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能力。
第十二条志愿者有权利获得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
第十三条志愿者有权利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志愿者有权利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志愿者有义务保守工作秘密,尊重用户的隐私。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义务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第十七条志愿者有义务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培训和会议,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技能和水平。
第四章工作管理和评估第十八条志愿者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管理和监督体制,定期对志愿者活动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九条志愿者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与志愿者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并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二十条志愿者活动应当进行有效的记录和统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
志愿者团体相关制度范本

志愿者团体相关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团体的组织和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团体(以下简称团体),是指由自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公民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团体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倡导文明风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条志愿者团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团体章程,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者团体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团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团体章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成员,决定团体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长是团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团体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组织协调团体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七条团体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团体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会长交办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志愿者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团体的工作计划,协调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会员管理第九条志愿者团体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三)自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团体的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三)对团体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监督团体的日常工作;(五)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团体章程,执行团体决议;(二)积极参加团体组织的活动,完成团体交办的工作;(三)维护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形象;(四)按时交纳会费。
四、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团体应当根据章程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者团体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五篇范例)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五篇范例)第一篇: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陆营镇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为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辖区内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制定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如下:1、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以党员为主体的各项服务活动。
2、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
如政策咨询队、就业服务队、环境卫生保护队、治安巡逻队、家电维修队、保健队等等,各支队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具体指导与协调。
3、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
开展为居民服务活动。
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居民群众向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中心根据居民群众生活、居住特点和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党微,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和志愿者社会形象。
5、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予以鉴定,进行必要的宣传、鼓励。
7、志愿者队伍原则上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总结上月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月服务活动。
第二篇: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青年志愿者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雷锋活动的丰富和发展,是新形势下共青团思想教育工作社会化、有形化的有效形式,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各级团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生产经营的有效载体。
为使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有章可循,公司团委特制定“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为门店销售、职工生活和环境绿化服务,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活动领域。
在公司团委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属于民营企业独特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文化。
志愿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大全7篇

志愿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大全7篇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 多年。
要想管理好团队,需要一份好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志愿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大全,欢迎大家来阅读。
志愿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篇1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篇2志愿者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立德树人,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依据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别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条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志愿者服务制度模板

志愿者服务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正能量,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1.3 志愿者服务应以自愿、无偿、平等、诚信、法治、和谐为原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二、志愿者条件2.1 志愿者应具备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2.2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3 志愿者应具备奉献精神,愿意为他人提供帮助,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4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胜任志愿者服务任务。
三、志愿者注册与管理制度3.1 志愿者应向志愿者服务组织进行注册,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3.2 志愿者服务组织应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3.3 志愿者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
3.4 志愿者服务组织应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志愿者服务内容4.1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救孤、助老、助残、环保、科普、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等。
4.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服务内容,也可由志愿者服务组织统筹安排服务任务。
4.3 志愿者服务组织应根据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确保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志愿者服务时间与时长5.1 志愿者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的实际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5.2 志愿者每次服务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一年内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20小时。
5.3 志愿者服务时长可用于兑换社会资源,如优先享受公共服务、优先就业等。
5.4 志愿者服务时长可用于累计荣誉积分,可用于评定职称、晋升等。
六、志愿者服务保障与激励6.1 志愿者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如保险、交通、通讯等。
6.2 志愿者服务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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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制度(14篇范文参考)志愿者活动制度篇1总则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
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2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3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内部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一)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三)要有团结、互助、服务学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将活动人员名单记录好;便于以后工作的考核。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五)遵守活动纪律禁止活动过程故意扰乱秩序,起哄、追打,不配合工作开展。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活动策划: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部门特色;实施制度:(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有报道。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意见反馈、整理材料;四、考核评比制度考核制度为按照工作等级高低作为学年末的优秀学生干部与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评比标准,具体细则如下:(一)全年例会无缺席者或者因事假次数不超过1次为A级,以后每请假一次降一级别直至E,请假超过五次,无故缺席两次者,将予以除名。
(二)主动与主任交流本年级的不完善的制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者,以及对活动策划内容,过程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者,内部未来建设发展建议者,部门坚持每个月将做一次考核,打等级分(ABCDE)。
(三)每次做完活动,都会对每个参与者的表现打等级分主要考核方面在志愿者工作态度、精神面貌、协调组织能力。
(四)对部门各个成员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评价品质修养、心理素质作一个总结,打等级分。
综合个人一年来的表现,将客观公正评比上述称誉。
五、会议制度每周开一次例会,会议的出勤工作由策划组负责,会议记录也由策划组负责。
1、会议通知有实践组负责对有事请假者需本人以各种通讯方式向主任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支持部门成员集体讨论禁止开小会,做小动作以及无关会议的事,遵守会议纪律。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3月16日志愿者活动制度篇4为了使道志愿者民族团结队伍具备更强的生命力,能深入持久地参与道建设和管理,道结合实际,着力规范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公开招募制度。
以志愿加入为原则,面向辖区居民进行广泛招募,规定招募的条件,登记《社区志愿者服务表》,发放《社区志愿者手册》,建立台帐,进行归类。
二、服务登记制度。
制作记录本,对道志愿者每一次服务活动的地点、内容、规模等做好详细的记录,要求志愿者每月活动两次以上。
三、定期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志愿者会议,总结志愿者队伍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精神文明建设和近期工作,听取意见,征求建议,共同研究探讨下一步工作。
四、表彰激励制度。
制定道办事处志愿者表彰制度,年终组织开展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宣传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五、双向服务制度。
通过入民户、知民情、解民忧,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健康情况以及个人兴趣、爱好,需要服务的内容、形式或可以为居民提供哪些服务等双向调查,并充分发挥社区大家庭各成员优势,形成能力互补、资源互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5为了更好的促进农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团队的工作,为进一步实现青年志愿者团队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青年志愿者团队内部管理制度,调动我们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青年志愿者团队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志愿者在农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团队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与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有能力考核和行为表现两部分组成,各占总考核的50℅。
第一部分:能力考核该部分满分100分,志愿者团团长由农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综合考核;志愿者团副团长考核由农学院副书记、团长综合考评;青年志愿者考核由各活动相应负责人考评(例如:10级志愿者协助农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举办运动会,该负责人为体育部部长和负责该志愿者所在班级的副团长)。
第二部分:行为表现考核(由各副团长负责)一、该部分没有满分,底分50,采用优加劣扣法。
二、平时活动及会议:1、任务考勤:各支团负责的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该支团副团长扣3分,成员扣1分(有困难按期完成的,副团长应该提前向团长说明情况)。
2、纪律:在会议期间大声喧哗、吃零食、打闹、接听电话、手机铃声响起或者其他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1-3分/次。
活动中出现违纪、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者扣6分以上,严重者可以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三、干部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1分,学年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请假不扣分,但是必须提前三个小时提出;副团长向团长请假,青年志愿者向相关副团长请假)四、活动考核凡农学院团委学生大型活动需要志愿者协作完成的,由团长统一安排,再由团长向青副团长下达任务。
1、活动中,志愿者积极协助活动相应负责人圆满完成活动任务,参与志愿者可以加2分。
2、活动中由于志愿者原因导致该支团无法协调展开工作以至活动出现失误,主要责任人扣5-7分,其余志愿者扣1-2分;造成极坏影响者,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甚至取消其农学院团委志愿者身份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