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后政策简介
浙江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人专〔2006〕332号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加快培养造就创新人才,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努力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45号)精神,建立省级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
为规范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来源于省财政拨款,纳入浙江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省级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由浙江省人事厅统一管理,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助。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助。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
(四)优秀博士后表彰奖励。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江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
(六)必要的工作经费。
主要包括: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评估、优秀博士后的评选、对各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召开会议、添置必要的工作设备及文件资料的印刷等费用。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费应具备以下条件:1.各流动站(包括以各种形式联合建站单位)必须是在原有博士后招收规模的基础上扩大招收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进第二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优先予以补助;2.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进的流动站应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紧密相关。
(二)申请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费应具备以下条件:1.各工作站经批准招收进站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非设站单位经批准招收的非在职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2.招收博士后从事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应具有先进性和开创性,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申请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批准在我省流动站、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2.品学兼优,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3.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浙江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4.出站后愿意留在浙江工作。
浙江大学医学院

间不少于 24 个月。
3、协议到期未办理出站或延期手续的,自动终止人事关系,并
办理退站。
四、博士后待遇
1、博士后协议期内年薪由合作导师、学校、学院/医院(合作导
师工作单位在附属医院的由医院补贴)三方资助,具体标准见列表:
资助 类型
特别 资助
培育 计划
毕业学校、学科或 其它条件
世界排名前 100 高校士、海外知 名高校外籍博士、 特别优秀的博士
资助 学科领先高校的
基础医学 5 及以上
12
博士和外籍博士 预防医学与
公共卫生
4
11
一般 资助
其他博士
临床医学 6 及以上
8
口腔医学
5
7
基础医学 5 及以上
8
预防医学与
公共卫生
4
7
3
21 及以上
19
20 及以上 3
18
17 及以上 3
15
16 及以上
3 14
2、协议期满后,因研究工作需要申请延期或做二站博士后者,
本实施办法未提及事项,参见《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 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大发人〔2017〕19 号)及相关解释。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17 年 4 月 28 日
抄送:人事处 浙江大学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2 日印发
投票表决的事项,赞成票数应大于或等于参会人员的二分之一方为通 过。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九、其它
1、获学校资助的博士后因个人原因退站的,应退回已发放的学 院资助部分。该博士后退站一年内其合作导师新招的博士后只能申请 学校一般资助,差额部分由合作导师支付,学院不予补贴。
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指南20151228详解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公室
基金管理处
培训与交流处
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级
浙江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浙江省专家服务中心(省级进出站审批)
管理机构及职责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学校人事处 学院(系)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个别留学回国人员报到时未拿到博士学位的,获 得博士学位后将证书原件交博后办核验并递交复印件 两份。 如进站后6个月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办理退 站。 本人进站申请时的用户名以及博管会编号和流动 站名称一定要记住。
专技职务认定或晋升
认定助理研究员(中级)任职资格
认定条件:获博士学位,人事关系进浙江大学 程序:下载《浙江大学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 填写相关内容,报院系人事科,按认定程序签字盖章后交人 事处博士后工作办 认定时间:进站报到日(进站后博士学位获得日)
学院、系博士后工作负责科室(人事科)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站管理
开题 专技职务认定 中期考评 出站考评 延期申请 奖励与处分 退站
开题
开题时间 进站三个月内应完成开题。 开题要求 在所在院、系(或单位)或企业(企业博士后)作开 题报告,本人填写“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 表”,由3位以上考核专家签字,并由院、系(或单位) 或企业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归入本人档 案。
1 2 3 4 5 6 7
19 20 21 22 23 24 25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口腔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力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杭州博士后招收需求计划

杭州博士后招收需求计划
近年来,杭州市在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成为推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进一步加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计划招收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
具体招收需求计划如下:
一、招收专业领域
杭州市博士后招收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环保、交通运输、城市规划与建设等。
二、招收人数
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0名,其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占比不少于30%。
三、招收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热爱科研,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等工作或学习过,具有优秀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背景;
4.能够全职参加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经费由招收单位提供;
5.符合国家和地方博士后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收程序
1.公开招聘,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料和条件,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3.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4.录用: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学术背景、科研成果等综合考察录用;
5.签约:录用人员与招收单位签订博士后研究服务协议,并报送到杭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杭州市欢迎全球优秀人才加入我们,共同推动杭州市高质量发展。
浙大百人计划考核要求

浙大百人计划考核要求
浙江大学百人计划是针对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后工作经
历的优秀人才而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
百人计划的考核要求主要包
括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具体
要求如下:
1. 学术背景,申请者需要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有博
士后工作经历。
申请者的学术背景需要与所申请的岗位要求相匹配,具有相关专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历。
2. 科研成果,申请者需要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包
括发表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申请和获得的专利、参与的
重要科研项目等。
这些科研成果需要能够体现申请者在学术研究上
的独立能力和创新水平。
3. 学术影响力,申请者需要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包括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报告、受邀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团体的
任职等。
申请者的学术影响力能够体现其在学术界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4. 团队合作能力,申请者需要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有一定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总的来说,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的考核要求主要是针对申请者在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申请者需要在这些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才能获得百人计划的资助和支持。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背景简介•浙江大学是中国一所以科技为基础,管理学、文科、教育学为亮点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水平研究性大学之一。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是指在完成博士后研究期间,学生需要满足的相关要求,以获得博士后出站资格。
相关要求1.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至少在SCI或EI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
•例子:发表在《Journal of Applied Physics》上的论文被广泛引用。
–出版专著或书籍:至少完成一本中文或英文的学术专著或书籍。
•例子:出版的《计算机视觉导论》成为该领域经典教材。
2.科研项目–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参与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例子: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
–学校科研项目:至少参与一项学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例子:完成浙江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
3.科研活动–学术报告:至少在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做过一次学术报告。
•例子:在国际机器学习大会上做过题为《深度学习中的卷积神经网络》的报告。
–学术会议组织:至少参与一次学术会议的组织工作。
•例子:担任2019年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交流大会的组织委员会成员。
4.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至少有一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获得硕士学位。
•例子:指导研究生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课程授课:至少授课一门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并获得良好的教学评价。
•例子:授课《机器学习导论》课程并获得学生好评。
5.科研奖励–获奖情况:至少获得一项国家级的科研奖励。
•例子: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结论根据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除了研究成果外,还需要在科研项目、科研活动、教学工作和科研奖励等方面积极参与,以展示博士后期间的综合能力和成就。
这些要求对于博士后的横向发展和继续深造都非常重要。
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至少在SCI或EI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
–例子:发表在《Journal of Applied Physics》上的论文被广泛引用。
杭州博士引进人才政策

杭州博士引进人才政策
杭州市对博士聘用人才实行灵活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博士提供优惠待遇,以吸引博士来杭州发展。
具体政策如下:
一、招聘方式。
1.按照杭州市重点引进领军人才计划和紧缺人才计划方向,通过集中
组织和定向招聘等多种方式,选择招聘博士。
2.通过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渠道,招聘境外优秀博士。
二、资助内容。
1.提供租房或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住房租金的50%,最高
不超过3000元/月。
对于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2.提供博士后启动经费,对于博士在杭州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获得城
市高层次领军人才计划或紧缺人才计划认定的,可获得20万元人民币的
博士后启动经费。
3.提供企业引进补贴,对于博士进入杭州企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三、其他福利待遇。
1.优先安排子女入学,享受杭州市普通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招生就业政
策的优惠。
2.协助解决子女入园难问题,提供优质托管、幼儿园、小学入学等服务。
3.提供医疗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与当地城镇职工同等医疗保障。
总体来说,杭州市对博士引进人才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提供较高的待遇和福利,以便吸引更多的博士来到杭州工作和生活。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浙江大学是一所享有盛誉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很高的声誉。
作为浙江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员,须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才能成功出站。
以下是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成果的要求博士后在出站申请时,需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研究成果。
具体要求如下:1.发表论文在博士后期间,至少需要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
具体要求视各个学科的规定而定。
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2.参与科研项目博士后需要积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等各类科研项目,并具有独立或主要实施的项目经验。
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也是出站申请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3.学术交流和合作博士后需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与国内外学界的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够提升研究水平,对出站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科研专利博士后除了发表论文外,还需要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发明专利,证明自己在科研创新方面的能力和成果。
二、学术报告和考核博士后在出站时,需进行一次学术报告和评审,评估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成果和质量。
主要内容包括:1.学术报告博士后需准备一次学术报告,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创新点、实验方法和数据分析等。
学术报告应包含详实的实验和结果,能够清楚地展示博士后在科研工作中的贡献和成就。
2.学术评审学术评审由专家组成,对博士后的学术报告和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和审查。
专家组会综合评估博士后在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成果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三、出站评定和证书颁发经过学术报告和评审,专家组将综合评估博士后的研究工作,并决定是否符合出站要求。
如通过评定,浙江大学将颁发博士后出站证明书,并注明研究期限和研究领域。
总结而言,浙大博士后的出站要求主要包括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学术报告和评审以及出站评定和证书颁发等方面。
博士后需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并参加学术交流和合作等,以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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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博士后政策简介
浙江大学是全国首批批准设立流动站的单位之一,1985年11月我校建立了“机械工程”和“仪器仪表”两个博士后流动站,从此拉开了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序幕。
经过30年的发展,我校共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4个,居全国高校第一,累计招收博士后4500多人,在站人数近1100人。
多年以来,我校博士后的招收和培养,始终围绕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一、我校博士后相关政策回顾
2005年试行师资博士后制度(2009年与普通博士后并轨);
2006年出台《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09修订《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10年实施择优资助海外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2012年实行博士后与专职科研人员一体化建设;
2013年对博士后国际交流实行专项资助;
2015年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专项计划对高水平博士后进行资助。
二、我校博士后招收类型
学科博士后——人事关系进学校,学校出资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合作导师出资发放工作津贴。
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不进学校,在站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承担,合作导师可从项目劳务费中发给相应酬金。
企业博士后——人事关系进企业,企业给予相应待遇,并按协议向学校支付管理费和合作导师指导费。
三、我校博士后发展现状
浙江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情况
四、我校学科博士后待遇类别
1、每年资助30万(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含学校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
申请条件:35周岁以下,近三年获海外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博士学位,博士期间取得突出成果。
2、15万应发年薪+合作导师工作津贴(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专项)
申请条件:35周岁以下,近一年获世界排名前200高校或排前50学科博士学位,博士期间取得较突出成绩。
列入学校培育计划的教师每年可申请1位。
3、10万应发年薪+合作导师工作津贴(学校择优资助)
申请条件:35周岁以下(外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近三年获各院系列出的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4、6万应发年薪+合作导师工作津贴(普通学科博士后)
申请条件:符合各院系条件(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近三年内博士毕业)。
以上1、2、3类资助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海外博士专项资助申请表》,进站审批前由院系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处务会议讨论确定资助类别。
进站前未提出申请的,按普通学科博士后享受待遇。
五、博士后的在站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间日常管理工作由合作导师及所在学院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工作协议期满,又未办理延期者,即自动终止与学校关系。
具体管理工作如下:
1、开题及考核
开题:进站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由所在院系负责,开题审核表交人事处归博士后档案。
中期考核:进站后第12-13个月完成,具体由所在院系负责,考核表交人事处归博士后档案。
出站审核:各院系将博士后成果送校外专家评审后,组织出站审核会,并形成书面审核表(此表为出站材料之一),合作导师必须到会并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表上签字。
2、日常考勤
学科博士后的日常考勤参照在职职工。
3、出国出境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办理出国(出境),申请及审批程序与浙江大学在职职工一样。
六、博士后延期申请的办理
若研究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同意可申请延期,一般一次可申请延期一年。
1、办理时间及材料
办理时间:进站当月起的第22个月的20日前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
材料:《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及以下材料
《浙江大学博士后延长出站期间自筹经费审批表》和《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考核简表》——学科博士后
交费凭证(本人下载《在职博士后延期交费通知单》到院系盖章后到计财处交费)——在职博士后
2、延期期间经费
所需经费一般由合作导师或本人项目经费劳务费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学校申请部份资助:
本人有主持的在研基金项目,合作导师愿意支付其延期期间的津贴C和津贴D
所需经费,并提前2月办理延期者,可申请办理一次由学校支付基本工资和保险,具体可资助期限如下:
主持国家基金或获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可申请最长12个月;
获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的可申请最长6个月;
获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的可申请最长3个月。
七、二站博士后申请
因研究工作需要,已做过博士后的人员,出站后可申请做二站博士后,申报材料上必须换流动站和合作导师。
博士后两站累加,总时间不能超过6年。
八、博士后职称晋升
1、未曾确认过中级职称的学科博士后,进站后认定为助理研究员。
中级职称认定表与开题报告一起交人事处,认定时间从进站或进站后获博士学位之日起算。
2、从2016年起,本校在站(或两站相加)超过3年的学科博士后可申请晋升副研究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