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
下列选项中,有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有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的表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日益凸显。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对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引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业人口在城镇定居、就业、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转型过程。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的必要性1.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生活质量:市民化有助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
2.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有效缓解城乡人口结构失衡,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3.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助于扩大内需、优化劳动力结构,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挑战1.户籍制度改革滞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2.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
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缓慢: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不畅,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四、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的政策建议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简化落户程序,消除地域歧视,逐步放宽落户条件。
2.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住房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教育资源配置。
3.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引导农民依法有序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竞争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
5.培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示范项目: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五、结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是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创新政策体系,完善制度保障,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有利条件。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近年来,随着农牧业现代化的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备受关注。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牧业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农牧业从业人员转移至城市定居,实现社会经济角色的转变。
本文将从发展背景、原因分析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发展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从传统的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转型,农牧业从业人员面临着工作机会更多、生活条件更好的城市,容易诱使农牧业转移人口选择迁徙至城市,而实现市民化的发展目标。
二、原因分析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工作机会。
相比农村地区,城市的产业结构更加多元化,各种行业的就业机会更加丰富。
农牧业转移人口选择迁徙至城市是为了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经济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城市生活条件的改善也是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原因。
城市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备,生活成本相对较低且更加便利。
这些优势吸引着农牧业转移人口选择在城市定居,享受更好的社会福利和生活品质。
再次,农牧业就业环境的变化也驱使农牧业转移人口向城市迁徙。
随着农牧业现代化的推进,传统农牧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力需求减少。
农牧业从业人员的就业机会减少,不得不寻求其他发展机会。
三、影响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农牧业、城市和农牧业转移人口本身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对于农牧业来说,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使得农业劳动力空缺加剧,可能导致农业生产力下降,影响农业产量和质量。
同时,农牧业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也面临挑战。
对于城市来说,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增加了城市人口数量,带来了就业机会和劳动力资源。
但城市也面临了就业压力、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管理也需要相应提升。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与行动路径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与行动路径作者:赵坤来源:《人民论坛》2024年第13期【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口城镇化【中图分类号】C924.24 【文献标识码】A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同时,有助于扩大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投资等,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指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多方面利益调整,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研究,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能进城愿进城的,更快更好融入城市。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1.5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大多数实现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向常住人口覆盖、供给水平不断提高。
2023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为我国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从供给看,在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甚至人口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助于稳定劳动力供给、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从需求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助于扩大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巨大内需潜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言稿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想法和观点。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中实现市民化的过程。
在我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日益凸显。
这一过程既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城市生活和就业的重要途径。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占城镇总人口比重逐渐增加。
这些人口的市民化过程,不仅直接影响着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结构,也影响着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
因此,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如何使农民成为更好的市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不仅仅是农民进入城市,而是更重要的是能够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参与城市文化建设和城市治理。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为其在城市中找到更好的就业机会。
另外,我认为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为农民在城市中实现市民化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为农民在农村地区实现就地就业提供更多选择。
此外,我们也应当重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关爱和照顾,为他们在农村地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最后,我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城市化进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变革过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
十八大报告解读为什么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十八大报告解读:为什么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这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大战略举措。
第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城镇化的必然要求。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的实质,就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人口非农化、非农人口市民化。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应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为调整优化城乡区域经济结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当前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主要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
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大批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即农民从原来务农的村庄转入镇、县城、地级市、省城或跨省进入别的大中小城市务工,这是典型的城镇化发展形态。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城市积极探索,相继出台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城镇化,积累了一些经验。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
二是户籍人口城镇化速度慢于常住人口城镇化速度。
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经济社会地位长期不平等,成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
第三,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提高城镇化质量。
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间,要以促进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
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人口积聚能力强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二是加快改革户籍制度。
大城市要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要从实际出发放宽落户条件,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浅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法制保障??

浅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法制保障??【摘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通过引言部分介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在分析了法律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必要性,以及现行法律对其支持的情况,包括社会保障、教育和就业方面的规定。
结论部分强调了法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未来法律改进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状和问题,为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法制保障、法律规定、社会保障、教育保障、就业保障、重要性、法律改进、未来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实现户口迁移和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已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20%,而这一比例还在逐年增加。
随着城市化加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愈发凸显。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关乎个体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合,也对城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由于户籍制度等体制性障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往往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完善、教育资源不足等。
加强法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他们在城市中的权利和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分析现行法律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支持和保障情况,以及未来法律改进的建议,旨在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措施。
1.2 研究意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实现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业转移人口逐渐向城市迁移,但在城市中他们常常面临诸多问题,如住房困难、社会保障不完善、教育资源匮乏等。
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法制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的发展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的发展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展迅速,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也成为了这个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过程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农业转移人口是指在农村就业的人口,随着经济发展,很多农民选择离开农村到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
这种人口的流动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这些人口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城市,成为城市中的新市民。
他们的到来,使得城市的劳动力、消费能力和内需迅速增加,推动城市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同时,农业转移人口也带来了对城市人口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拉近了城乡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城乡交流。
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不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首先,由于这些人口的初次进城,往往缺乏适应城市生活的经验和技能,容易遇到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其次,由于多数农业转移人口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他们的就业机会和薪资待遇普遍较为低下。
因此,他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也比较薄弱。
这些问题不但限制了农业转移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空间,也会对城市的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
为了有效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村居民有更多的选择,减轻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压力。
其次,要提高这部分人口的教育水平,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增强他们面对城市竞争的能力。
同时,应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照顾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最后,就是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服务水平和品质,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总之,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过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应该正视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政策上、措施上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创新,为农村人口进城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好的发展环境。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路径优化探究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路径优化探究作者:韩晨来源:《农村农业农民·A版》2024年第02期摘要:农业转移人口是指离开农村入驻城市的群体,他们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城市发展成果的过程即市民化过程。
市民化对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共同富裕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包括市民化的成本较高导致各利益方负担较重,文化程度和落户质量较低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城镇容纳能力不足等。
在剖析相关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优化策略。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概念及意义(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概念所谓农业转移人口,是指从农村地区迁移到城镇地区生活以及从农业生产转移到非农产业的人口,还包括跟随他们转移至城镇地区生活的子女等非农业剩余劳动力。
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农业转移人口”一词。
之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正式采用“农业转移人口”一词,并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应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共同享受城市发展成果。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农业人口进入城市并长期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一种现象,也是农业人口消除与城镇居民生活差距、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逐步融入城镇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农业人口的居住地点、职业、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意识等都会发生转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求在此过程中重视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和素养,提升个人转移能力。
同时,政府应尽力创造良好的保障环境,使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有条件完成市民化。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农业转移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带动了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从而也带动了为新市民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
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的整体素质和技能都会有较大的提升,从而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农业人口在城镇安家落户,还会促进他们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升,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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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作者:史宏平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08期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市民化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指出,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压缩饼干”。
确实,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速率,远远超过西方国家的以往历史,同时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轨迹。
尤其典型的是,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分为两个阶段,而非西方国家那样一次性完成,亦即农民工的就业模式,使得身份转变和职业转换相背离(黄锟,2011)。
亦正因此,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托达罗的城乡劳动力模型等西方人口迁移理论,不适于中国的人口迁移实践。
国家发改委2016年4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2015年“中国的人口城鎮化率已经达到56.1%,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比较缓慢,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比较低,仅为39.9%”。
若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国总人口数13.7亿计,城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之间的数差约为2.2亿。
由此,继续城市化的进程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任务(刘锐、曹广忠,2014)。
“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陆续提出,也正因应于城市化的新命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更特别强调,应“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化工作的努力方向与奋斗目标。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经济增长的持续、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公平正义的实现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这也是我们立足中国国情,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必须理清的基本事实。
只有把握住市民化的重要性,我们方能在具体的实践中明确目标和方向,以达成具象和抽象的有机统一。
职业与身份的相对脱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
身份的自由平等,和职业上的殊异分工,两者各不相涉。
但建国后,农民的职业和身份被牢牢困绑,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制度将农民固定在了土地上。
改革开放后,此种情形有所好转,但大批离开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即便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但仍被认定为“农业人口”,“农民工”的称谓即是最好的明证。
近年来,全国多个省份先后宣布实现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制度,但是附着于户籍制度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国务院课题组,2011)。
超出限度的人口流动,会给整个社会的秩序稳定和有效治理带来相当的难度(池子华,2001)。
尽管现代社会的人口流动与传统情形不可同日而语,但数亿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还是给中国社会的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频繁的人口流动,也给社会公共服务的施行增添了麻烦——供给对象的不断变更,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难以落地,致使各地公共产品的规划、设计、配置、分配等环节的不确定。
平等对于现代社会的每个人而言,是不言而喻的基本价值。
多年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实质性的歧视,强加农业人口难以承受的沉重。
当我们逐渐实现工业化,国家财富已积累到一定程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也到了纠正不平等体制的时刻,这是不能忽视也无法回避的历史责任。
不过,中国农业人口众多,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一步到位的全方位平等尚不现实。
而市民化,以局部且缓进的方式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待遇,应可作为现阶段实现平等的主要途径。
因之,借市民化之方式,既保证自由迁徙和自由职业的需要,又可相对稳定流动人口、确定公共产品的供给对象并使之落实,进而实现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的实质等同,最终达成公民权基础上的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均等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
生态环境的日益严峻,迫使我们走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道路。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并不高。
传统的农业模式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综合潜能被单一化、简单化,即便是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与西方国家相比,也有不少距离。
同时,现有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度的差异,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的货币价值偏低、市场流动性差,从而造成大量农村土地的闲置和住宅的空置,形成事实上的资源浪费。
并且,农村土地缺少“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使得农民工不愿意无偿放弃农村土地,也无法将农村土地置换成进城资本(陈广桂,2004)。
这样,农村土地的利用率自然大大降低了。
若要合理使用农村土地,必先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模式——大批农业人口从土地撤离,引入新的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以资源整合方式提升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
而大量农业人口,只能向城市转移,市民化也就成了其中之义。
换而言之,市民化可以使农业转移人口彻底离开土地,土地资源可以由此重新配置,才有可能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副产品市场规模,发展现代高科技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此外,曾经红极一时的乡镇企业,进入新世纪后却陷入了低谷,甚至于乡镇企业的产品成了价廉低质的代名词,一度失去了不少市场。
其中固有乡镇企业的先天不足,但主要是因为农民企业家的短视目光和过分投机,以及工人产业技能的不足与职业意识的淡薄,让乡镇企业失去了升级换代的最佳时机,以至于市场竞争中的步步退让。
经由市民化,可将农民企业家们置于完全的现代商业环境,潜移默化地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准,更新其经营思路和工商理念。
并且,农民工的市民化,将给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有助于企业的人才培养、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为实现市民化而投资兴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也在无形中指引着中国经济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未来走向,在民生为主导的产业发展规划下,中国经济的产业调整与升级将步入良性通道。
深化改革现有政治体制,增强政治的民主化,是我们现阶段改革开放的攻坚任务。
改革,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故不可避免的遭到原得益者的反对,甚至其他人的误解,政治体制改革尤其如此。
政治民主化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目标,既受到现有政治权力格局的阻碍,也受阻于传统的政治观念。
曾经的城乡二元结构,极大的形塑了中国人的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
尽管2010年的选举法修正案,实现了城乡公民的“同票同权”,但就近年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城乡政治路径分野的状况仍将延续,因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组织基础、功能和形态是根本不同的(毛丹,2009)。
城乡政治权利在实践上的完全同等,无疑是“政治乌托邦”,但缩减其间差距的设想,并非镜月水花。
依费孝通先生所言,农民与城里人,并无智力、智识上的优劣之分,故而,“乡下人”并非没有参与民主政治的能力。
但是,受历史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农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实践,与现代政治民主尚有很大距离。
一方面,农村的政治参与,常常被简化为基层组织换届的村民投票,主观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血缘和地缘左右了农村政治,宗族的力量往往决定着基层民主的最终结果。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通过赋予新市民与原市民同等的政治权利和实践机会,可以弥合城乡政治的分异,并在政治实践中提高参与度,将是扩大政治民主的一种有效途径。
同时,以市民化之道,淡化传统农村社区基于血缘与地缘的社会结构,强化业缘之上的社区结构,从而重建城乡社区结构,进一步增强政治民主的实质平等。
长久的乡村生活,塑造了农民的乡土情结,和与之相应的生活习惯、社会习俗、思想观念。
如同不同类型的文明本无优劣高下,城乡生活模式亦是如此,城市生活模式并不比乡间的生活模式更具优越性,客观来说,两者的差距只是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已。
但就更为宏观的国家发展战略来看,农村生活模式所造就的传统精神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商文明和现代精神的阻碍。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就有文化建设,而现代精神则是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
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平等享有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可在潜移默化中再塑他们的精神世界。
因为此时,他们已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农民”,不再与土地有直接的关系,脚下新的社区才是他们新的家园,城市文明才是他们的精神归属。
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常常被原市民所歧视、忽视和排斥,如果任由其日积月累,将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并于原市民与外来人口之间形成可怕的心理鸿沟。
而歧视的根源并非在于外在的惯习行为,反与外来者是否真正落户有关。
若市民化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则将重建社区结构和社会关系,继而获得社会认同,社会歧视亦将因此逐渐消退。
客观而言,农业转移人口被城市居民歧视,确存有一定的现实原因。
农民工往往主观上没有将城市视为家,而仅作为一个路过的打工场所,所以缺乏一种家园情怀,常常滥用甚至破坏城市公共设施。
市民化可以缓解这一负面现象,因为一旦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社区,家园由乡间转至城市,则城市社区的每项公共产品均为家的一部分,敝帚自珍的常情心态应能发挥一定的机制作用。
畢竟此时,破坏性行为的最终成本,将由包括行为者在内的全体业主承担。
因而,通过市民化的融入机制,新老市民得以有效互动与彼此认同,从而逐渐消除城市中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
而新市民主体意识及责任观念的确立,更将大大促进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有着诸多利国利民的重要意义。
然而知易行难,市民化不可能一蹴而就。
李克强总理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如此,届时仍将有15%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法真正融入城市之中。
由是,中国的市民化定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任重而道远”。
因而,我们既要认识到市民化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的推进市民化,又要充分意识到市民化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稳扎稳打,戮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