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二) - 法律文书
公证债权文书_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公证债权文书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
在我国,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对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公证债权文书的适用法律,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公证债权文书的定义及法律效力1. 定义公证债权文书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债权债务关系签订的合同、协议、保证书等,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 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证明力:公证债权文书具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虚假、欺诈、隐瞒等手段篡改、伪造公证债权文书。
(2)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公证债权文书具有优先受偿权。
三、公证债权文书的适用法律1. 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我国公证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公证机关的职责、公证程序、公证效力等内容。
公证债权文书的制作、公证、执行等环节均需遵循公证法的相关规定。
2.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规定了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公证债权文书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件,其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均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3. 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审判的基本法,规定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执行程序等内容。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需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4.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公证债权文书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如《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程序、法律效力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5.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制作、公证、执行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广东省公证条例》等。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Obligatory right document with enforcement effect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兹证明××××(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法》(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本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注:1、此格式适用于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债权文书;2、有担保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3、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4、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面前”一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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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范文

具有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文债权人(甲方):[债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债务人(乙方):[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乙方于[借款日期]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元整(大写:[大写金额]),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依法进行公证,赋予本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一、借款详情。
1. 借款金额。
甲方已通过[借款交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向乙方足额交付借款人民币[X]元整。
乙方确认已收到上述借款款项。
2. 借款利息。
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年利率[X]%,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X]%自借款交付之日起计算至乙方实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
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到期日期]止。
二、还款方式。
1. 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
2. 如乙方逾期还款,除应继续支付借款本息外,还应按照未还款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公证及强制执行效力。
1. 双方自愿就本债权文书向[公证机构名称]申请公证,公证费用由[承担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 本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争议解决期间,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 本债权文书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公证机构留存[X]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权人(甲方)签字(或盖章):[签名]日期:[签订日期]债务人(乙方)签字(或盖章):[签名]日期:[签订日期]。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范本)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范本)申请人:贷款人:(抵押权人):地址:负责人:借款人、抵押人:公证事项:《个人贷款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人向本处申请对前面的《个人贷款合同》、《借据》进行公证并赋予上述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经查,贷款人(抵押权人)公司分别与借款人、抵押人于年月日在市签订了前面编号:的《个人贷款合同》、《借据》,贷款人(抵押权人)与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抵押权人)申请借款人民币,贷款用途为,贷款期限为个月,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合同期内借款利率、利息、罚息的确定以《个人贷款合同》的第六项约定为准。
借款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并采用等额还本付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
公证员对上述合同的内容及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告知了强制执行公证的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并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债权人(抵押权人)公司与借款人、抵押人于年月日在市签订了前面编号:的《个人贷款合同》。
上述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承诺书上各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上述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编的有关规定;经查,上述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承诺书上各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印鉴均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编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抗存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自前面的《个人贷款合同》生效及债权债务形成之日起,本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浅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浅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摘要:在当今社会,债权纠纷屡见不鲜,解决这些纠纷往往是一项困难且棘手的任务。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赋予债权文书公证强制执行效力成为一种重要的解决方式。
债权文书公证作为一项特殊的公证制度,在保证合同权益的同时,将强制执行的法律力量注入其中,为债权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本文将就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展开探讨,探究其意义、特点以及发展趋势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一、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概念和特点(一)强制执行效力的概念和定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特定的债权文书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力量和效果。
它使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法律程序直接追索债权,实现债权的强制执行。
(二)债权文书公证的含义和功能:债权文书公证是指将债权行使的相关事实和要求公证机关加以确认,并通过公证书载明相关证据和权益,以便于后续实施强制执行。
它的功能包括:1. 证明债权事实的真实性:债权文书公证可以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假债权的存在【1】。
2. 增强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债权文书公证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法律手段,使其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迅速获得债权实现的权利。
3. 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债权文书公证的公证书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强化债权人的追索权力【2-3】。
(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特点和要求:1. 法律约束力: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公证内容和形式应当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2. 明确债权权益:债权文书公证应明确记录债权的内容、金额、期限等,确保债权权益清晰明确,方便后续的强制执行。
3. 证据齐全:债权文书公证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合同、付款证明、欠款明细等,以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和确凿性。
4. 程序规范:债权文书公证的程序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公证法规定,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正当性【4】。
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通过其概念、功能以及特点与要求,体现了一种法律手段和保护机制,可以有效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秩序和信用的良好发展。
强制执行申请书(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X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大街XX 号,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大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之间因借款合同纠纷事项,经XX省XX市XXX公证处于XXXX年XX月XX日签发(XXXX)XXXX证经字第XX号《执行证书》,据此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申请事项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贷款本金人民币XXXXXX元及其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XXXX年XX月XX日起支付至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截至申请执行之日,利息为人民币XXXX 元);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实现债权费用人民币XXXXX元;3、申请执行人在前述款项总额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用于抵押的位于XXXX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二○XX年XX月XX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借款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同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抵押合同》,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XXXX年XX月XX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同向XX省XX市XX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公证,被执行人均同意在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同日,XX省XX市XX公证处出具了编号为(XXXX)XXXX证经字第XXXX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被执行人提供抵押的房屋已向XX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抵押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他项权证》,提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已向XX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抵押登记,并领取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查找执行案件的法律条款(3篇)

第1篇一、引言执行案件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案件类型,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实现。
在执行过程中,法律条款的适用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执行案件相关法律条款的梳理,为执行人员、律师及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执行案件概述执行案件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强制执行其义务的司法活动。
执行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1. 破产案件:涉及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案件。
2. 强制执行案件:涉及债务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3. 罚款、罚金案件:涉及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4. 执行异议案件:涉及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法院审查的案件。
5. 执行和解案件:涉及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法院认可的案件。
三、执行案件的法律条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执行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与执行案件相关的条款主要包括:(1)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2)第二百二十五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3)第二百二十六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第二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应当依法进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执行法》是我国执行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与执行案件相关的条款主要包括:(1)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2)第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3)第十五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应当依法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办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确保公证债权文书依法执行,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8〕18号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公证债权文书,是指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债权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除应当提交作为执行依据的公证债权文书等申请执行所需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履行情况等内容的执行证书。
第四条债权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当包括公证证词、被证明的债权文书等内容。
权利义务主体、给付内容应当在公证证词中列明。
第五条债权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一)债权文书属于不得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二)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三)公证证词载明的权利义务主体或者给付内容不明确;(四)债权人未提交执行证书;(五)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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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二)-法律文书
抵押人: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证事项:抵押合同。
甲、乙双方于日前向本处申请办理赋予前面的《抵押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抵押合同》。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号楼____室的房产依法经抵押登记后抵押于乙方,作为按期归还乙方人民币____万元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抵押物价值为____万元。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特别约定,本合同经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乙方的债权未受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甲方愿意无条件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抵押人________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分别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市签订了前面的《抵押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的签名、盖章属实。
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
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公证书赋予前面的《抵押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申请执行期限自乙方_债权未受清偿之日起一年之内。
在此期限内,乙方有权向本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持该《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