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律法规

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律法规一、引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法治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
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之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本文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归纳总结。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 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 主要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a. 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特点,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工作正确贯彻执行。
b. 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原则。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职权。
c. 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
加强立法、公正司法、法律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等多个环节的建设,实现全社会的法治化。
三、法律法规1. 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法律基础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国家权力的行使范围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等。
3. 刑法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进行规范的法律。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以及对犯罪者的处罚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4. 民法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础法律。
民法主要规定了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权、合同权利、婚姻家庭等方面。
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从彰显的意志看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彰显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本质要求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体现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2.社会主义法律的促进作用(1)指引作用。
过授权性规范(可以做什么)、禁止性规范(不得做什么)和义务性规范(应当做什么)来实现。
(2)?促进作用。
对具体内容法律关系或法律后果的?。
(3)评价作用。
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评价。
(4)强制性促进作用。
对违法犯罪展开制裁,就是法律其他规范促进作用以求同时实现的确保。
(5)教育作用。
实现方式: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学法守法用法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警示过表彰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
3.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转(1)法律制定(立法)。
法律制定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立法原则: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2)法律继续执行(稽查)。
行政执法原则:合法性、合理性、信赖维护、效率等。
行政执法的主体: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各级政府中拥有执法权的直属行政机构法律许可的社会非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非政府(在一定范围内)。
(3)法律适用(司法)。
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司法原则: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法律严格遵守(守法)。
在法律运转中,守法就是法律实行和同时实现的基本途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0.27•【分类】政府白皮书正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27日)目录前言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结束语前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它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
建国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着组建和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艰巨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_特点及完善_杜娟娟

2013 ・ 5 (上)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 帜, 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特别是制定与群众相关 的法律法规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 因此, 让公民参与立法是发 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需求。 另外, 通过公众参与立法也有 助于立法质量的提高和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对现实的社会关系 进行调整, 通过公民参与立法, 立法机关可以收集到更多的立法 信息, 了解公民的利益是什么, 公民的立场是什么, 从而做出符合 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意志的规定。 通过公众参与立法使得整个立 法活动处于公众监督下, 能有效地避免部门利益立法化。而且, 公民参与立法能使相关的利益在立法中协调, 通过的法律才能得 到公民的理解, 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和遵守。 近年来, 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采取委托起草法规草案、 法规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召开座谈会、 论证会、 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为 公民参与立法开辟了多种途径。这些开门立法的做法在一定程 度上提高了我国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但是, 实际效果并 不是十分理想。 由于缺乏相关具体的制度规定, 公众参与立法的 大门到底是开还是不开完全取决于决策者, 而 “听” 了意见后, 取 与不取, 也是由决策者断之。 所以说, 从总以上看, 我国人民参与 立法的的渠道还不够宽, 参与的程度还不够广泛, 参与的机制还 不够完善, 参与的权利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与法治国家建设 的目标还不适应。为此, 需进一步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途径, 加 快公民参与立法的进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法律制度规定。将公众参 与立法作为立法特别是地方立法的必经程序, 不断扩大公民参与 立法的范围和途径, 切实保障公民参与立法的权利。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机制。特别是立法信息的 公机制, 立法过程中, 立法的透明度对于拓展人民有效参与立法 的途径非常重要。立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于提高公民参与效 果和立法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十分重要。 因此, 需定期向 社会公布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以及在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 料。 三是要建立参与立法的诉求收集、 评估、 处理, 反馈机制。 良 好的沟通是建立在互动的基础上, 因此, 对于征集到得公众意见 和建议应有科学、 客观的评估和处理标准, 对采纳的公众意见和 建议作出必要的反馈, 对不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 (三) 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法律的修改、 清理和编撰, 使之与时 俱进, 更加切合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其内部并不是完美无 缺, 僵化不变的。有些法律的规定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合理的、 有效的, 但随着社会发展它可能会出现问题, 可能不那么有效、 不 那么合理, 我们就要对这个法律进行修改。 由于立法时间的先后 不同, 部门利益的影响以及立法权限划分不明确导致的立法冲突 和越权立法仍存在。 因此, 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 必须加大对现有法律的修改、 清理和编撰, 使之更加和谐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包括:
1.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稳定。
2.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的,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注重法治建设,还注重德治建设,将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法治与政治体制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相结合,法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6.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也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治与政治体制相结合、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性法治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1、标志: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4、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律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1、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2、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3、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它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立法的依据。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都是宪法相关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法治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优势,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
1. 对法律的尊重和依法行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对法律的尊重和依法行政是一项重要的特点。
我们所说的"法治"并不是简单地依赖法律,而是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在国家治理中,法律被视为治理的基石和重要工具,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当尊重和服从法律,依法行政。
2. 组织协调的立法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之一是其组织协调的立法体系。
在国家治理中,各项立法工作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形成了一个相互协调、合理有序的立法体系。
立法工作在制定新法律时能够更多地考虑社会实际和人民利益,提高立法的适用性和合理性。
3.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另一个特点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在国家治理中,虽然法律是治理的重要手段,但光靠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教化。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结合,形成了一种治理思路和方式。
4.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还体现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上。
在国家治理中,人们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有了显著提高,法治观念已经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
人们普遍认识到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法治已经成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和行动的准则。
5. 加强和改善法治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还体现在加强和改善法治工作上。
为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不断加强和改善法治工作,努力提高法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中国还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的体制机制。
【结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以上述几个特点为主要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体现了自身的优势和特色,这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教育作用
使法律获得人们的内心认真遵守从而自觉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的执行(行政执法 机关)
• 定(立 法的制定
机关) 法的遵守 (机关、组 织、个人)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 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 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 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 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 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和实效,主要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 作用。
法律案的提 出 法律的公布
法律案的审 议
法律草案的 表决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 法律制定 • 法律执行 • 法律适用 • 法律遵守
Hale Waihona Puke •谢谢观赏法的适用 (司法机 关)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 性和关键性环节。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 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 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 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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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各国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制定哪些法律,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都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如何构成,一般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政治制度和立法体制等因素。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中国宪法和法律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立法体制,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结构特征,这既反映了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逻辑,也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
与其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这些法律规范
由不同立法主体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制定,具有不同法律效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一个科学和谐的统一整体。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各国的法律制度基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情况不断发展,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而相互沟通、交流、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始终立足于中国国情,坚持将传承历史传统、借鉴人类文明成果和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
一方面,注重继承中国传统法制文化优秀成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另一方面,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吸收国外法制文明先进成果,但又不简单照搬照抄,使法律制度既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又顺应当代世界法制文明时代潮流。
这个法律体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充分体现了它的独特文化特征。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通常是对这个国家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现状的反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体系需要不断丰富、完善、创新。
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连续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必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完善。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中国立法机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围绕国家的工作重心,积极行使立法职权,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路子。
坚持有目标、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中国立法机关根据各阶段中心工作,立足现实、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区别轻重缓急,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抓紧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推进立法工作,逐渐形成了有目标、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推进法律体系建设的方法,集中立法资源,突出立法重点,及时满足了改革开放快速推进的需要,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有效路径。
坚持多层次立法齐头并进。
适应中国的基本国情,根据宪法确定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前提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的法规,逐渐形成了多层次立法共同推进的立法工作格局,既大大加快了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又充分照顾到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可行的工作模式。
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立法形式。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立法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抓紧制定各方面迫切需要的法律规范,同时注重对法律规范的修改和废止,及时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和清理,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立法形式,全方位推进立法工作。
既促进了立法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了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又为保障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基础。
(节选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2011年10月27日)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
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
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