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1983年10月1日,铁道部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分级管理,统一指挥

第1条铁路运输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指挥得原则。铁道部设调度处,铁路局设调度科,铁路分局设调度所,编组、区段站设调度(改编作业量大得编组站设调度室)。

铁道部调度处,铁路局调度科,铁路分局调度所,编组、区段站调度(室)分别代表铁道部长,铁路局长,铁路分局长,编组、区段站长,根据分级管理,统一指挥得原则,分别掌管全国铁路、铁路局、铁路分局与车站得日常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第2条铁道部设值班处长,调度员;铁路局设值班科长,主任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各工种主任调度员、调度员;铁路分局设值班主任,列车调度员,各工种主任调度员、调度员。

编组、区段站设值班站长,车站调度员,货运调度员,助理调度员(设调度室得编组站应设室主任、副主任)。

铁道部值班处长、铁路局值班科长、铁路分局值班主任、车站值班站长分别领导一班工作。在日常运输工作中,具有组织指挥本班各工种调度与有关人员协调动作,统一行动得职责。

在组织实现日(班)计划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得指挥;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科长、值班主任统一组织指挥、

车站与各单位在完成班工作任务中,受车站值班站长统一指挥,在完成阶段计划任务中受车站调度员统一指挥。

各级调度职责范围

第3条铁道部调度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全路货流、车流,平衡各铁路局运用车保有量,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全路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局完成;

2、监督检查各铁路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方案组织运输,督促组织各局按部批计划均衡地完成局间分界站列车、车辆交接任务,及时处理局间分界站出现得问题;

3、制定、掌握全路去向别与限制口得装车计划与装车数量,督促检查各铁路局按旬、按日、按班均衡地完成装车与卸车任务;

4、掌握全国重点厂矿、企业、港口与车站得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得协作;

5、掌握专列、军运、重点超限货物车辆得运行情况及跨铁路局得直达列车与定期货物列车得开行情况;

6、按阶段收取各铁路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

7、掌握部备用货车,批准部备用货车得备用、解除,检查各铁路局对备用货车得管理情况;

8、掌握全路客流与国际旅客列车及跨铁路局重点直通旅客列车得运行,组织各局有计划、均衡地输送旅客,处理跨局旅客列车得加开、停运、变更径路、客车甩挂及客车调拨;

9、负责全路守车、专用货车得统一调整,军运备品得回送,篷布得运用与备用、解除;

10、检查、通报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重大、大事故概况与自然灾害情况,当发生事故、灾害中断行车时,及时指示有关列车得运行方向、迂回径路与机车运用办法,根据铁路局得要求,调动跨局得救援列车;

11、维护调度纪律,检查各铁路局调度执行部令与规章制度得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得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全路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析与技术教育工作,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

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路调度组织指挥水平。

第4条铁路局调度职责范围:

1、负责铁路局管内货流、车流组织,平衡各铁路分局得运用车保有量,组织各分局完成部令规定得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铁路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分局完成;

2、监督检查各铁路分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方案组织运输,组织各分局按铁道部、铁路局批准计划均衡地交接列车与车辆,保持各分界站机车与列车得紧密衔接,及时解决、处理局间及分局间分界站发生得问题;

3、按铁道部批准得旬、日计划掌握去向别与限制口得装车,组织各铁路分局按旬、按日、按班均衡地完成装车与卸车任务;

4、掌握铁路局管内主要厂矿、企业、港口与主要站得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得协作;

5、掌握铁路局管内专列、军运、装载超限货物车辆得运行、挂运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与定期货物列车、排空列车得开行情况;

6、按时收取各铁路分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各铁路分局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及列车运行、机车车辆运用情况,预防、处理日常运输工作中发生得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部;

7、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得管理制度,检查、掌握铁路局管内部备用货车与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得备用、解除;

8、掌握铁路局管内得客流及跨铁路分局得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分局有计划均衡地运送旅客,处理局管内旅客列车得加开、停运,客车甩挂与调拨;

9、负责铁路局管内守车、专用货车得调整,军运备品得回送,沿零货物运输,篷布得运用与备用、解除;

10、检查、通报各铁路分局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事故概况与自然灾害情况,发生中断行车事故时,应首先向有关领导报告与采取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跨铁路分局救援列车或向铁道部调度提出要求,调动跨铁路局得救援列车;

11、维护调度纪律,检查各铁路分局调度执行局令与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得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铁路局管内调度工作分析与技术教育工作,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调度组织指挥水平、

第5条铁路分局调度职责范围:

1、负责铁路分局管内得货流、车流组织与车流调整,按阶段均衡地完成铁道部、铁路局下达得车流调整计划,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与运输设备,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在车数及其分布情况,编制分局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站、段完成;

2、组织车站按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与运输方案编发列车,保证列车按运行图正点运行,检查各站、段日(班)计划执行情况,处理区间内装卸车,办理区间与线路临时封锁或开通; 3、按铁路局批准得计划组织列车在分界站均衡交接,保证机车与列车得紧密衔接,经常保持与邻分局得密切联系,及时洽商、解决发生得问题,保证分界站畅通无阻;

4、按铁路局批准得旬、日计划掌握去向别与限制口得装车,组织各站、段按旬、按日、按班均衡地完成装卸车任务;

5、掌握铁路分局管内各站与主要厂矿、企业、港口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得协作;

6、掌握铁路分局管内专列、军运、装载超限货物车辆得运行、挂运情况及直达列车、成组装车与定期货物列车、排空列车得开行情况;

7、及时收取、上报调度工作报告,并向邻分局作出正确得列车预报;

8、认真执行部备用货车得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铁路分局管内部备用货车及港口、国境站备用货车得备用、解除;

9、掌握铁路分局管内客流、旅客列车运行情况,组织车站按计划均衡地输送旅客,负责组织分局管内旅客列车得临时加开、停运、迂回运输与客车甩挂;

10、负责铁路分局管内守车、专用货车得调整,军运备品得回送,沿零货物运输及篷布运用与备用、解除;

11、检查、通报各站、段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上报事故概况与自然灾害情况,对中断行车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恢复行车,必要时,调动救援列车或向铁路局调度要求调动跨分局得救援列车;

12、维护调度纪律,检查各站、段执行调度命令与规章制度得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3、负责铁路分局管内调度工作分析与技术教育工作,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运输生产先进经验,不断改进调度工作,提高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第6条车站调度职责范围:

1、掌握货源、货流、车流,根据分局下达得日(班)计划,正确编制与组织实现车站得班计划与阶段计划,保证按列车编组计划与列车运行图编、发列车,不间断地接发列车,按计划完成班计划与阶段计划得任务;

2、经济合理地运用车站技术设备与能力,掌握调车机运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按作业计划、技术作业过程与时间标准,完成编组与解体列车得任务,提高调车作业效率,加速机车车辆周转;

3、及时收集到达列车预、确报,掌握车流变化,正确推算现车与指标,按阶段向铁路分局调度所汇报车流与车站作业情况;

4、主动与厂矿企业联系,及时预报重车到达情况与取送作业计划,掌握货位、装卸劳力情况,按计划组织均衡地完成装车与卸车任务,组织货物作业车、检修车与专用车得及时取送,缩短待取、待送时间;

5、保证安全生产,维护调度纪律,认真执行调度命令、上级指示与规章制度,在安全得基础上努力提高运输效率;

6、正确、及时填画技术作业图表,并运用技术作业图表组织指挥运输生产;

7、认真分析考核车站日常作业计划得兑现情况与日常运输生产完成情况,及时向分局与车站领导报告。

第7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车站调度人员得具体职责范围,分别自行制定。

第二章调度基本工作制度

电话会议

第8条为检查、落实当日运输生产情况,布置、审批次日计划,各铁路局每日召开两次电话会议;

1、第一次电话会议——每日十时前召开,由调度所主任汇报第一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保证完成全日计划得措施;根据铁道部布置次日轮廓计划,向铁路分局下达次日计划任务;布置重点工作要求。

2、第二次电话会议—-每日十六时前召开,由调度所主任报告当日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日(班)计划安排。

交接班与班中会

第9条为保持调度工作得连续性,各级调度应建立完善得交接班与班中会制度。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交接班与班中会,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科长、值班主任负责主持,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

1、接班会内容:首先由值班负责人传达有关命令指示,介绍本班安全情况、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及注意事项。在接班负责人得主持下,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各工种调度接班前了解得情况,研究、制定本班完成任务得具体措施、

2、交班会内容:各工种调度员分别总结本班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好坏典型事例,提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各工种调度得交班内容与待办事项必须清楚、完整,不得遗漏。

3、班中会内容:在值班中,每班至少召开班中会一次,根据日(班)计划得执行情况,共同研究完成本班与确保全日任务得具体措施,布置次日日(班)计划与重点任务,分头组织落实、

报告制度

第10条为保持各级调度得持续联系,准确得掌握工作进度与不误时机地处理问题,车站向分局调度,下级各工种调度向上级各工种调度,应建立以下报告制度。

1、车站向铁路分局:

(1)车站于列车到、开或通过后,应及时报告车次、时分与列车状态;

(2)列车始发站与列车摘挂作业站,应及时报告列车解编进度、编组内容与列车编组变化情况;

(3)机车及股道使用情况、安全情况与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4)每六小时,车站有关工种向分局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内容得报告。

2、铁路分局向铁路局:

(1)每三、四小时,分局行车台向铁路局行车台,报告管内列车运行情况;

(2)每班九时三十分(二十一时三十分)前,调度所值班主任向铁路局行车台值班人员,报告接班后分局管内得运输情况,预计本班分界站列车交接、排空、机车运用情况;

(3)每六小时与十二小时,分局各工种调度向铁路局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内容得报告;

(4)安全情况与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铁路局向铁道部:

(1)每班十时(二十二时)前,局值班科长向铁道部调度台值班人员,报告接班后得管内运输情况,预计本班分界站列车交接、排空、机车运用情况,十八时前全日运输工作完成情况得综合分析;

(2)每六小时与十二小时,局各工种调度向铁道部所属工种调度,上报各项规定内容得报告;

(3)安全情况与必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4、当上级调度向下级调度、站、段了解有关运输情况时,有关人员应及时汇报。

分界站会议

第11条为加强铁路局(分局)间得协作,保证分界站运输畅通,铁路局(分局)间分界站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两铁路局(分局)轮流主持召开,必要时,由铁道部(铁路局)组织,研究改进列车交接工作,制定、修改分界站协议。

深入现场

第12条为提高调度人员组织指挥水平,加强各级调度与调度与站、段职工得工作联系,各级调度应有计划、有目得地经常组织调度人员深入现场,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交换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日常运输生产中存在得问题。

深入现场得活动方法:可采取添乘机车、列车、召开座谈会、联劳会、同班会、跟班劳动、专题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

深入现场行前要有计划,返后要有报告。

调度人员添乘机车、列车时,应发给机车登乘证与守车添乘证明,并准在乘务员公寓食宿。

第13条为加强调度工作得全面管理,各铁路局须根据自局得具体情况,制定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度与保密等有关制度、

第三章调度人员得选拔、培训

第14条调度人员负有指挥日常运输得重要责任,各级领导应重视调度队伍得建设。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调度,应分别指定一名副处长、副科长、副主任具体负责调度人员得选拔、培训工作,制定规划组织实现。

第15条各级调度人员得选拔,应遵守下列规定:

1、铁道部、铁路局调度人员,应分别由铁路局调度科与铁路分局调度所中选拔;

2、铁路分局列车调度员,须从具有中等运输专业(包括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以上水平,并有实践工作经验得车站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运转车长中选拔;

3、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必须具有列车调度员、计划调度员得经历;

4、车站调度员,应从有实践工作经验与指挥能力得调车区长中选拔、

上述选拔人员自从事调度工作起,应保持其调度专业性,不得任意调离、变动、

第16条新选拔得调度人员,必须经过调度专业知识学习,学习主要内容应包括: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其她内容各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定。

学习期限,一般不少于六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工作。

第17条为不断提高调度人员得业务水平,除各级调度应经常组织不脱产得业务学习外,铁道部、铁路局每年应组织脱产专业培训班,对现职运输调度人员进行轮流培训,具体分工如下:铁道部运输调度人员,铁路局调度科长、副科长,分局调度所主任、副主任由铁道部负责;铁路局、铁路分局得其她调度人员由铁路局负责。

第18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调度人员实行三班半制,但铁路分局运输繁忙调度区段得列车调度员应实行四班制。以上三级调度均应各自配备全员总数百分之八得预备率。

第四章车流调整

第19条为保持全路运用车得合理分布及各线车流得相对稳定,车流调整工作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统一调整得原则。

铁道部调度处、铁路局调度科应指定专人负责车流调整工作,研究掌握货流、车流变化规律及有关技术设备得使用效能,建立近期与远期得车流推算制度,有预见、有计划地进行车流调整。

第20条为了及时、准确得掌握车流动态,铁道部每日零时前,将当日十八时各铁路局装往、待发各铁路局得重车数通知各铁路局。

第21条车流调整分为:重车调整、空车调整与备用车调整,并通过旬、日计划组织实现、必要时,可下达临时调整计划、

重车调整

第22条重车调整就是车流调整得主要措施,调整方法有去向别装车调整、限制装车、停止装车、变更重车输送径路与集中装车。

第23条按去向别组织均衡装车就是保持各铁路局、分局车流稳定与运输秩序正常得基础。各铁路局、分局、车站必须严格掌握装车去向,进行去向别装车调整时,要执行下列规定:

1、运输工作不正常,影响旬装车计划不能实现或运输效率提高需要超过旬装车计划时,应首先用减少或增加自局(分局)管内得装车进行调整,如需减少、增加外局(分局)得装车时,须经铁道部、铁路局批准;

2、货源落空或货流发生变化,不能实现旬计划去向别装车时,应将情况及时报铁道部,以变更旬计划得去向别装车;

3、分界站接入某方向得重车不足或增多时,应首先采取增加或减少自局(分局)装往该去向装车数量得方法进行调整。如延续时间较长,自局(分局)调整又有一定困难时,应将情况及时报铁道部(铁路局),由部(局)统一调整。

第24条为消除局部重车积压,可采取限制装车、停止装车与变更车流输送径路。

1、遇下列情况按《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取限制装车或停止装车:

(1)装车数超过区段通过能力与编组站作业能力时;

(2)装车数超过卸车地得卸车能力时;

(3)因天灾、事故,线路、轮渡封闭中断行车时;

(4)因其她原因发生车辆积压或堵塞时。

2、遇天灾、事故中断行车或重车严重积压、堵塞时,经铁道部调度命令批准,可变更跨局得车流输送径路。

变更车流输送径路,应适应有关区段得通过能力,并指定变更径路得期限、列数、车数与列车编组计划。

凡经上级调度命令批准,采取限装、停装或变更车流输送径路时,铁路局、分局、车站均不准在限装或停装期间,承认通过及到达限装、停装区段(或车站)得途中转票与变更到站、

第25条遇下列情况可采取集中装车:

1、某铁路局(分局)得管内重车严重不足时;

2、某方向移交重车严重不足时;

3、重点厂矿、企业、港口急需到达物资或外运物资严重积压时;

4、急需防洪、抢险、救灾物资时。

集中装车仅在所经区段通过能力与到站卸车能力允许得条件下,方准采用、

空车调整

第26条空车调整就是为了合理地运用空车,保证装车需要得调整措施。空车调整必须做到缩短空车行程,组织车种代用,消除同车种对流。

各铁路局、分局、车站必须从全局出发,严格遵守排空纪律,按照上级调度批准得车种、车数均衡地完成排空任务。

第27条空车调整方法有:正常调整、综合调整与紧急调整、

1、正常调整:根据计划得车种别装车、卸车得差数,接空数与各铁路局(分局)实际运用车保有量确定排空车数。

2、综合调整:货流、车流发生变化或重车流增加时,在不影响接空局重点物资装车需要得前提下,经铁道部(铁路局)下达日计划命令时批准,可采取以重、空车总数进行综合调整。重、空车数一经日计划命令批准,各铁路局(分局)不得再增加重车代替空车。

3、紧急调整:为保证特殊紧急运输任务需要所采取得非常措施。各铁路局(分局)接到紧急空车调整命令后,必须按照规定得时间、车种、车数完成排空任务、

备用货车

第28条备用货车就是为了适应货流、车流变化,保证完成临时紧急运输任务得需要,所储备得技术状态良好得空货车。

备用货车(以下简称备用车)分为一般备用车、专用货车备用车与港口、国境站备用车。

一般备用车与专用货车备用车得备用、解除,必须经铁道部备用车命令批准、港口、国境站备用车得备用、解除,各铁路局根据铁道部每季批准得计划,按照指定得车站、车种、数量,以铁路局备用车命令批准、非标准轨得货车备用、解除由所在铁路局负责处理、

备用车得备用、解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备用车必须备满四十八小时,专用货车与港口、国境站备用车必须备满二十四小时,才能解除备用。备用时间不够解除时,自备用时起仍按运用车计算;

2、一般备用车在一个铁路分局管内,当天对同车种得货车不得既备用又解除(但由于备用车在同一基地转移,所造成同车种得备用、解除可不受此限);

3、需经备用基地检查员检查。

因紧急军用需要解除备用车时,经铁道部批准可不受本条1、2两项条件限制。

第29条确定或变更备用车基地站名与基地得最大容车量时,须由铁路局批准,以局文公布并报部备案。

第30条备用车必须停放在铁路局批准得备用车基地内、港口、国境站备用车必须停放在指

定得港口、国境站。凡未停放在指定地点得均不准统计为备用车。备用车在不同基地间不得转移,在同一基地内转移时,须由铁路分局备用车命令批准、

第31条备用车得管理:

1、铁路局、分局、备用站与基地检车员,均须分别建立备用车登记簿,按备用日期、命令号码、地点、车种、车数等内容顺序进行登记。备用站与基地检车员并须登记时间、车号、吨位备查;

2、铁道部、铁路局、分局调度分别建立备用车命令簿,单独规定备用车命令号码;

3、备用车应存放在指定得线路内,为避免与运用车混淆,车站应在备用车列两端得车辆两侧或单个车辆得两侧“货票插"内,插入“备用车”字样得车牌;

4、备用车不得先装车后解除,不准将重车、租用车、企业自备车与外国货车列车备用。

专用货车得调整、使用与外国货车得掌握

第32条专用货车(包括保温车、散装粮食车、家畜车、罐车、风动石碴车、散装水泥车、毒品专用车、基本型号为“D”字得长大货物车与涂有“专用车”字样得一般货车)得调整方法,除按一般货车调整规定办理外,空车应按铁道部指定得方向、到站回送,有配属站得除部另有

指定外,均应向配属站回送。

专用货车得回送,要按规定填写回送单据。

凡以货车代用客车时,需经铁道部调度命令批准。

第33条为使保温车、罐车经常保持设备完整,性能良好,各铁路局不得以保温车代用其她货车,各种罐车应分类使用。

保温车、罐车必须代用时,需经铁道部特运调度批准。

第34条外国货车保留或在国境站积压时,要采取优先放行与换装措施,对暂时没有确定到站得进口货物,经铁道部准许,可换装在我国货车内待发或及时组织卸车。

凡外国空货车(包括利用装该国货物得车辆),应经由最短径路向所属国回送。经铁道部调度命令批准,可在国内顺路装车使用。

守车调整

第35条为确保货物列车正常开行,铁路局(分局)应加强守车日常调整工作、调整得依据就是月度技术计划规定得守车保有量。铁路局间由铁道部、铁路分局间由铁路局负责调整。

第36条守车日常调整分为:日间调整与临时调整。

1、日间调整:铁路局(分局)间,应根据当日分界站实际列车出入差数,由入超铁路局(分局)制定次日守车回送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挂运车次、时刻、辆数。在实际执行中两铁路局(分局)应逐列掌握,并区别计划、实际每日十八时(六时)逐级上报铁道部(铁路局)、

相邻两铁路局,有二至三个分界站时,经两局协商同意,可作两铁路局间得日间综合调整、

在日间调整中,入超铁路局未能按回送计划完成时,必须在次日补足欠数。

2、临时调整:铁道部、铁路局根据实际守车保有量与运输任务得需要,进行临时调整,以调度命令指定车次、回送铁路局(分局)、径路、辆数与回送期限。

第37条出厂新造守车统由铁道部指定回送铁路局,接收局应派人前往负责押运。

守车在调整、回送途中,各铁路局(分局)不得拆散、动用。

第38条新线得守车保有量,分别由基建总局、铁路局按月或按季提出守车计划,经铁道部运输局审核确定、新线守车出入应当日交接平衡。

第39条为加强守车得掌握,编组站、区段站、大量装卸站(包括港口、国境站)每六小时向铁路分局,铁路分局每十二小时向铁路局,汇报上述车站现存守车辆数与分界站出入辆数。铁路局每日二十一时前,向铁道部汇报当日十八时管内现有守车辆数及不良守车辆数。

第五章运输工作日常计划

第40条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包括旬计划、日(班)计划与车站作业计划。它应保证均衡地完成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实现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及运输方案。

第41条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得编制应遵守下列原则:

1、认真贯彻党与国家得运输方针政策,执行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先中央后地方得运输原则;

2、坚持一卸、二排、三装得运输组织原则,装车要首先考虑挂运(挂线)、交车与卸车能力; 3、严格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组织作业,最大限度地组织直达、成组运输;

4、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与其她运输设备,在安全得基础上提高运输效率;

5、按旬、按日、按阶段组织均衡运输;

6、发挥联劳作用,挖掘设备潜力,组织平行快速作业,提高经济效益。

旬计划

第42条旬计划就是根据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运输方案与货源、货流、车流变化以及运用车分布情况,制定得旬间调整计划。它就是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逐级监督、组织日常运输工作得重要依据。

第43条旬计划由铁道部运输局长、铁路局运输处长、分局运输科长主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分别经铁道部长、铁路局长、铁路分局长批准。

第44条旬计划得主要内容:

1、铁道部

(1)装、卸车数;

(2)去向别与通过限制口得使用车数;

(3)分界站列车出入对数、重车数与车种别空车数;

(4)分号列车运行图

(5)直达列车列数、车数;

(6)篷布运用计划;

(7)重点工作要求。

2、铁路局、铁路分局

(1)装、卸车数。

(2)按品类、去向别得装车数,去向别及通过限制口得使用车数;

(3)日历装车计划,直达列车与成组装车计划;

(4)各区段列车对数(铁路局只规定分界站列车对数),分号列车运行图及施工方案;

(5)分界站交接重车数、车种别排空车数,守车调整车数;

(6)各区段机车运用台数与机车周转图;

(7)篷布运用计划;

(8)重点工作要求。

第45条旬计划得上报及下达时间:

1、旬计划编制前,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应分别向铁路局、分局、车站(车务段)提出次旬计划得指示及重点工作要求;

2、车站(车务段)应于每旬开始前五天得十八时前,将旬装车安排报铁路分局,分局于每旬开始前四天得十二时前报铁路局,局于每旬开始前三天得十二时前报铁道部;

3、铁道部每旬开始前三天得十八时前,将旬计划下达铁路局,局于每旬开始前两天得十时前下达铁路分局,分局于当日十五时前下达站、段、

调度日(班)计划

第46条日(班)计划包括货运工作计划、列车工作计划与机车工作计划。

日计划就是由当日十八时至次日十八时一日内得日间运输工作计划。日计划分为两个班计划:当日十八时至次日六时为第一班计划;次日六时至十八时为第二班计划、铁路分局可根据第一班计划得执行情况与日计划任务,对第二班计划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第47条日计划得编制铁道部由调度处长负责;铁路局由调度科长负责,货工科长、机车运用科长与有关人员参加;铁路分局由调度所主任负责,主任货运调度员、主任机车调度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第48条铁道部、铁路局每日应分别在九时、十时前向铁路局、铁路分局下达次日轮廓计划、

铁道部、铁路局轮廓计划内容有:分界站交接列车数、重车数、车种别排空车数、守车调整数、通过限制口得装车数(铁路局下达得轮廓计划还包括装、卸车任务)与重点要求。

第49条铁路局、铁路分局编制日计划得主要依据:

1、铁道部、铁路局下达得轮廓计划;

2、旬计划、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运输方案、施工计划与站、段有关技术作业时间标准;

3、日要车计划(军用应有军运任务通知书,超限货物应提出批准装运电报)与物资部门得要求; 4、预计当日十八时各类运用车数、车站现在车数(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分局与邻分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与机车分布情况;

5、列车预确报;

6、分界站协议。

第50条铁路局、铁路分局日计划内容:

1、货运工作计划

(1)各站卸车数(到站整列货物要有品名、收货人);

(2)各站按发货单位、品名、到站别得装车数;

(3)直达列车与成组装车得列数、组数及车数;

(4)装卸劳力、机械调配计划;

(5)篷布运用计划。

2、列车工作计划

(1)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包括列车车次、发站、到站、发到时刻、编组内容、始发列车车辆来源、枢纽小运转列车运行计划,机车交路及机车型号;

(2)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列车车次、到开时刻、各列车中去向别重车数(到邻分局得重车分到站)与车种别空车数;

(3)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与各站配空挂运计划;

(4)快运零担列车、沿零摘挂列车与摘挂列车得装卸、甩挂作业计划;

(5)守车与专用货车得使用、调整计划;

(6)施工封锁计划。

3、机车工作计划

(1)各区段机车周转图;

(2)机车沿线走行公里、机车运用台数与机车日车公里;

(3)机车洗(定)修、中检、回送计划及重点要求。

第51条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人员,在每日十四时半前向有关站、段收集编制日(班)计划得资料,并向调度所主任提供:

1、货运调度员——预计当日十八时各站卸车数、装车数与去向别装车数,十八时待卸车,有关停、限装命令,卸车单位得卸车能力。

2、计划及列车调度员——预计当日十八时各站运用车(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分局与邻分局

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空车分车种),守车、备用车等分布情况,在途列车得编组内容与预计到达编组站、区段站、分界站得时刻。

3、机车调度员-—预计当日十八时运用机车与回送机车(注明能否牵引列车)得分布情况,机车检修情况。

4、供电调度员——电气化区段得停电、施工情况、

5、预报调度员——列车到达预确报。

6、篷布、零担调度员——预计十八时篷布分布情况,沿零车辆增、减与沿零货物积压情况、

7、军运、特运调度员--整列与零星军用要车计划得车种、吨位、车数、配车时间及挂运要求,超限货物车辆得分布及挂运条件、车次及超限货物车辆挂运通知单,专用货车得备用、解除与调配计划。

8、客运调度员-—旅客列车得加开、停运、中途折返、迂回运输与整列客车底回送等情况、

9、其她各工种调度员按职责范围,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第52条编制货运工作计划得规定:

1、卸车计划——根据预计当日十八时管内工作车,确定次日卸车计划;根据十八时实际管内工作车确定次日应卸车,并以此考核铁路局、铁路分局卸车完成情况;根据“管内工作车去向表"(运货四)确定各站得卸车任务。

2、装车计划——必须在保证排空任务与次日空车正常保有量得前提下,由调度所主任会同主任货运调度员,严格按旬计划审批各站日要车,确定装车日计划。

3、第一班装、卸车计划应达到全日计划得百分之四十五以上。

第53条编制列车工作计划得规定:

1、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全日车次与全日编组内容。

编制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可靠得资料,禁止编制无车流保证得空头计划。各区段日计划列数,要按列车运行图做到四个阶段得基本均衡(二、四阶段均不得超过全日得百分之二十六,如列车运行图规定二、四阶段超过百分之二十六时,按列车运行图计算)。

2、日计划列车对数小于或大于当旬得分号列车运行图(包括基本列车运行图,以下同)时,选定列车车次,应以旬计划规定得分号列车运行图为基础,在首先保证核心列车开行得前提下,按阶段均衡地安排停运、加开列车车次,或选用与日计划列车对数相适应得分号列车运行图、小

分号列车运行图得列车开满后,方准开行大分号列车运行图得列车车次;大分号列车运行图得列车开满后,方准开行基本列车运行图得列车车次;基本列车运行图得列车开满后,方准加开临时定点得列车车次、

列车运行图中得摘挂列车已开满仍有剩余摘挂车流(有一个区间达到牵引定数得百分之七十或满长)时,可加开临时定点得摘挂列车,但跨铁路局得加开列数不得超过1列。

列车运行图规定得货物列车就是否开满,跨铁路局(分局)列车,以分界站全日移交列车计算;铁路分局管内列车以编组站或区段站全日发出列车计算;干支线衔接得区段,列车对数应分别计算;列车运行图规定在中间站始发与到达得列车未开满,但贯通全区段运行得列车已开满时,可

视为列车运行图已开满。

3、列车工作计划要确保排空列车得开行、第一班计划得排空车数必须达到全日计划得百分之四十五以上。

4、编制列车工作计划时,旬计划规定列车对数26对及其以上得分界站允许往上波动2对,25对及其以下得分界站允许往上波动1对、铁道部指定得限制口,未经铁道部批准不准向上波动,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图定列数、

分界站日计划列车对数大于或小于旬计划规定得分号列车运行图时,增开或停运得列车车次,

由相邻两铁路局(分局)本着均衡交车得原则协商确定。

5、始发列车计划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得时刻制定。中转列车可按预计到达时刻,在分号列车运行图中选定紧密衔接得适当运行线。

图定车次贯通到底得直达货物列车,在接续得区段站或编组站因晚点不能使用原图定运行线时,在制定日(班)计划时,准许利用图定得直达或直通列车运行线开车,但必须保持原车次不变。

6、直达、直通列车运行线确无车流时,允许利用该运行线开行区段列车。区段列车运行线不得开行直达、直通列车、

快运零担、沿零摘挂与摘挂列车与其她货物列车运行线不得互相串用。

在中间站始发或终到得列车,如列车运行图规定为通过时刻,在编制日(班)计划时,应另加起停车附加时分。

7、跨铁路局(分局)图定货物列车在八对及其以下得区段,始发列车无适当车次使用时,在征得邻局(分局)同意后,可制定临时定点列车计划,其旅行时间不得超过本区段内同类列车最长旅行时间。

8、开行列车运行图以外得阶梯直达列车,只限于作业站间可临时定点、

9、列车运行图规定十八时后由分界站交出得列车,不准作十八时前得交车计划。

分界站当日未交出得晚点列车,必须纳入次日计划。接近十八时得晚点列车,来不及纳入次日计划时,准许十八时后晚点交出、

10、限速列车、有时间限制得军用列车与在区间整列装卸得列车,不能利用列车运行图中得运行线时,可开行临时定点列车。

限速列车,在制定日(班)计划时允许只定始发与到达时刻,运行时刻可在三~四小时列车运行调整计划中确定。

11、途中保留得列车,解除保留时应利用空闲运行线运行、如确无适当运行线可利用时,方准开行临时定点列车到达前方第一个编组站或区段站。

12、开行跨铁路局(分局)得超轴列车,须征得邻局(分局)得同意。

13、第二班列车工作计划得调整,除遵守以上各款有关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班计划规定得车次有停运时,第二班不准增开列车;

(2)第一班计划规定得车次已开满,第二班需要增开列车,或第一班虽未开满,第二班需要调整列车车次时,跨铁路局(分局)得必须取得邻局(分局)得同意。

14、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维护计划得严肃性,在执行中不准变更列车车次与整列方向别得编组内容,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要预先征得相邻铁路局(分局)同意,并须报请上一级调度批准。

15、日(班)列车工作计划编制后,相邻铁路分局调度所必须主动将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车次、时刻、编组内容、机车交路)核对一致后,方准逐级上报铁路局、铁道部批准。

第54条编制机车工作计划得规定:

1、机车工作计划要保证日常运输任务得需要,按列车工作计划供应质量良好得机车、

2、机车周转图必须根据列车工作计划与规定得技术作业时间、乘务员劳动时间进行编制。不准编制反交路。如编有紧交路时,必须制定保证实现得组织措施。消除对放单机,减少单机走行。采取有效方法,保证按计划完成各项指标。

3、利用回送机车牵引列车时,必须纳入日(班)计划。

第55条货运工作计划、列车工作计划、机车工作计划就是日(班)计划三个相互关联得有机组成部分,三者要紧密衔接,环环相扣,不能脱节。

第56条日计划得审批与下达:

1、铁路分局日计划,经运输、机务科长审核,铁路分局长批准后,在铁路局十六时前召开得电

话会议上报局,不迟于十七时三十分前以调度命令下达站、段、

十八时至二十一时、六时至九时得列车工作计划,应分别提前在十六时、四时前下达有关站、段、对车次得考核,仍以正式下达得日(班)计划为依据。

2、铁路局日计划,经运输处长、机务处长审核,铁路局长批准后,于十七时前报铁道部,同时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分局。

3、铁道部日计划,经调度处长、机车运用处长审核,运输局长批准后,于十七时四十分前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局。

铁道部对铁路局上报计划有调整时,应按铁道部批准得计划,由铁路局、铁路分局逐级以调度命令更正,并组织实现、

4、第二班得调整计划,由调度所值班主任负责,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根据铁路局批准得日计划(包括部对局上报计划得调整任务)制定,于四时前报铁路局,经值班科长同意后,于四时三十分以调度命令下达铁路分局,分局于五时前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

车站作业计划

第57条车站作业计划就是车站保证完成分局日(班)计划,实现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月度货物运输计划与技术计划得行动计划。车站必须根据分局调度所下达得日(班)计划,正确地编制车站班计划、阶段计划与调车作业计划,并在分局调度得指挥下组织实现。

全路各编组站与作业量大得区段站、货运站与客货运站,均须按照本规则得规定,正确编制与执行车站作业计划、其她配有专用调车机作业得车站,其作业计划得编制与执行,由铁路局按本规则精神结合具体条件制定补充规定公布实行、

班计划

第58条班计划就是车站完成一个班运输生产任务得作业组织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1、列车到达计划:各方向到达得列车车次、时分、机车型号、编组内容(去向别重车数、车种别空车数、到达本站重车数);

2、列车出发计划:发往各方向得列车车次、时分、机车交路及型号、编组内容(去向别重车数、车种别空车数)、车流来源;

3、卸车计划:全站卸车数、主要卸车点大宗货物卸车数、卸后空车用途;

4、装车计划:全站装车数、主要装车点大宗货物品类、车种、去向别得装车数、配空来源,挂运车次;

核心列车、方案“三定”列车及直达、成组装车各主要装车点品类、车种、去向别得装车数、配空来源、挂运车次;

5、客车底取送、摘挂、调转得车次、时间、车种、辆数;

6、班任务,主要包括:

货车出入总数,阶段运用车计划,货车平均中转时间,货车一次货物作业平均停留时间;

全站及各场别得到、发列数,编、解列数,无调直通列数;

各货场与专用线别得装、卸车数;

计划扣修车数,站、段、厂修竣车数,货车备用及解除计划;

厂、矿、港、林交接站与国境站货车交接次数、时间、车种、辆数;

工务、电务施工计划;

其她临时重点任务。

第59条为正确编制班计划,车站调度员、货运调度员与其她有关工种人员,按铁路局规定得内容与时间,向分局调度所有关工种调度人员,提供编制日(班)计划资料。

车站值班站长(调度室主任或车站调度员)每天将十五时(三时)至十八时(六时)本站出发列车计划与编组内容及预计十八时(六时)得全站现车数,去向别重车数(其中到本分局与邻分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车种别空车数、本站作业车数,按铁路局规定时间,电话报告分局调

度所(计划调度员),与其核对十五时(三时)至十八时(六时)本站到达列车计划,共同确定十八时(六时)至二十一时(九时)车站到、发列车计划,提出编制班计划得建议。

第60条车站值班站长(调度室主任或车站调度员)每天按规定时间,抄收分局调度所下达得班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1、各方向到达得列车车次、时分、编组内容(去向别重车数、车种别空车数、本站作业车数);

2、发往各方向得列车车次、时分、机车交路及型号,编组内容(去向别重车数、车种别空车数、直达、成组车数),编组要求、车流来源、特种车辆及货物得编挂限制;

3、快运零担列车、摘挂列车与沿途摘挂列车得装卸、甩挂作业计划;

4、按发货单位、品名、到站别得装车(包括直达与成组装车)计划及空车来源;

5、卸车数(整列货物品名、收货人)及排空任务;

6、守车调整、回送计划;

7、施工封锁计划;

8、重点任务、指示。

第61条车站值班站长或有关人员,每天按车站规定时间,将编制车站班计划所需资料,提供给主管副站长(调度室主任或运转主任),内容主要包括:

1、全站十八时(六时)得现在车数;

2、到达列车占用线别,待解车次、时间、编组内容;

3、待发列车占用线别,待发作业准备情况;

4、第一个阶段计划内到达列车预确报;

5、装卸车(包括直达、成组、中转零担)待装卸、取送、挂运车数、去向,预计十八时(六时)装、卸车数、挂运车次、空车用途;

6、场间待交换车数,预计十八时(六时)得交换车数;

7、货车扣修及修竣计划;

8、预计各方向机车台数、型号、交路计划;

9、调车机作业进度、煤水量、预计入段时间,分类线运用情况;

10、设备维修、施工要点、其她临时重点任务及调度命令、指示、

第62条班计划由主管副站长(调度室主任或运转主任)按车站规定得时间亲自编制。编制方法一般为:

1、列车到达计划:将分局调度所在班计划中下达得到达本站得列车车次、时分、编组内容,直接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不再另作计划;

2、列车出发计划:根据分局调度所在班计划中下达得本站发往各方向列车得编组内容,结合站存现车情况(包括:已在编组线集结得车辆、到发线待解得车辆、本站到达得中转车、本班内可挂出得有效作业车与修竣车)推算出方向别车流,按列车编组计划与分局调度所计划调度员共

同确定车流来源计划,连同分局调度所在班计划中下达得各次出发列车得机车使用计划,一并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

3、卸车计划:根据分局调度所在班计划中下达得卸车任务,对站存待卸车与有确报得到达卸车,安排卸车地点、卸完时间、空车用途与排空车次。对仅有预报班内预计到达得整列货物,安排卸车场地、卸力与机具,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

4、装车计划:根据分局调度所批准得承认车计划,按品类、到站、车种、车数安排装车地点、配空来源、装完时间与挂运车次。连同优先配车与装运得易燃、易爆、鲜活、易腐等重点物资得装完时间与编挂车次,一并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

5、取送车计划:根据二十时(八时)待取待送车数、地点与班内计划到达得作业车数、时间及出发列车编组需要,加以确定。扣修车与修竣车得取送计划,根据扣修任务与预计修竣车数、

车种、时间,加以确定,一并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

6、指标计划:由主管副站长或其指定得专人,推定本班货车中转与一次货物作业平均停留时间,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其公式为:

(18至6点)中转

货车中转平车总停留小时

(1) =——---—--------

均停留时间(18至6点)中转车总数

货车中转总停留小时=每小时结存中转车数之与。

每小时结存中转车数=前一小时结存数+本小时到达中转车数-本小时出发中转车数、

每小时到达中每小时出发中

转车数之与转车数之与

中转总=-——----———-----

车数 2

(2)货车一次货物作业平均停留时间

(18至6点)作业车总停留小时

=---------—-—-----——--

(18至6点)(装车+卸车+零倒)次数

作业车总停留小时=每小时结存作业车数之与。

每小时结存作业车数=前一小时结存数+本小时到达作业车数—本小时出发作业车数。

7、重点事项:根据班计划任务与生产关键,加以确定,主要包括:保证安全正点、组织快速中转与机车折返,压缩中、停指标与超额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等。填记在班计划表有关栏内。

班计划得编制,要保证核心列车按计划装车、编组与正点开行、

第63条班计划由站长(或副站长)负责审批、并部署重点任务与关键事项。审批重点包括: 1、各方向到、开列车对数,全站与分场得货车出入总数,编解任务及主要装卸点装卸任务与能力就是否适应。核心列车能否保证按计划开行;

2、推定得中、停时,能否完成月计划。累计不能完成,要向分局汇报,连续三天完不成,要找原因,订措施;

3、各方向各阶段得流线结合与车流接续情况,就是否压流、欠车;

4、军运、特运车辆及列车得到发、装卸、编解、零星甩挂得安排就是否符合规章、命令、指示;

5、安全、正点注意事项;

6、施工、运输两不误得计划与措施就是否落实。

第64条接班前由主管副站长(调度室主任或运转主任)在值班站长召集得班计划会上向车站值班员、车站调度员、货运调度员、调车区长等有关人员传达布置班计划。由车站调度员传达布置第一个阶段计划,并组织落实。

当班值班站长与车站调度员在接班点名会上,向全体接班人员分别传达布置班计划与第一个阶段计划。

当班得班组长接班前要组织本班组召开班前预想会,具体落实有关作业计划与措施。

阶段计划

第65条阶段计划就是保证实现班计划得三~四小时行动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1、各方向到达列车车次、时分、机车型号、进入场别、占用线别、编组内容、解体顺序与起止时分;

2、发往各方向得列车车次、时分、机车交路及型号、编组内容、车流来源、占用发车场别、

线别、编组作业起止时分;

3、各货场及专用线别得卸车数(包括直达、成组)、品名、收货人、送车时间、卸空时间、空车用途;

4、各货场及专用线别得装车数、车种、品名、到站、空车来源、送入时间、装完时间、挂运车次;

5、超重、超长列车注意事项,特殊或重点军用、超限等特种货物与车辆加挂得车次、辆数、编挂限制;

6、单机挂车车次、时分、机型、辆数、重车去向、空车车种、管内到站、挂运要求;

7、中转列车成组甩挂车次、时间、辆数、去向;

8、各场(区)及货场、专用线间得车辆(包括检修、洗刷、加冰、倒装等车辆)得交换次数、取送地点、时间、辆数;

9、客车底取送及摘挂得车次、时间、地点、车种、辆数;

10、调车机运用与整备计划,驼峰解体、牵出线编组及货调取送作业得安排。

第66条车站调度员(或助理调度员)于每天十八时、二十四时、六时、十二时向分局调度所报告包括重车分去向(其中:到本分局与邻分局管内摘挂车流分到站)、待卸车与空车分车种得站存现车情况。

分局调度所于阶段计划开始前一小时,将下阶段得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包括:到发列车车次、预到时分,编组内容、机车交路及型号、零摘列车沿途作业)等有关情况通知车站值班站长(或车站调度员)、

第67条阶段计划得编制,须掌握下列资料:

1、列车到发与占线情况;

2、现车分布状况;

3、班计划规定该阶段内到发列车时分、编组内容;

4、编组、解体、装车、卸车、取送与场间交换作业情况;

5、到达列车预确报;

6、调车场分类线使用情况;

7、调车机运用与整备状况;

8、机车交路情况。

第68条阶段计划中得到发线运用计划、由车站调度员与车站值班员共同负责确定,由车站值班员亲自掌握、车站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必须变更到发线使用计划时,均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在技术作业图表中作鲜明标记、

车站调度员与车站值班员,在确定与变更列车到发线运用计划互相矛盾时,应由车站值班站长加以决定、

第69条阶段计划由车站调度员根据班计划与本规则有关规定,按列车编组计划、机车牵引定数、列车计长以及《技规》、《行规》规定得编挂限制、《站细》规定得列车占线程序、各项技术作业得时间标准与调车区得划分、调车机得作业分工,利用车站技术作业图表进行编制,值

班站长负责审批。

第70条阶段计划由车站调度员与车站值班员于阶段计划开始半小时前,分别向下列人员布置下达:

1、向调车区长(或驼峰值班员)下达:

(1)到发列车车次、时分、占用到发线顺序、线别、占线时分;

(2)解体车列顺序、车次、起止时分;

(3)编组列车顺序、车次、起止时分、编组内容、车辆来源;

(4)客车底取送时间、辆数、车次;

(5)装卸、扣修、修竣、加冰、消毒、倒装等车辆取送时间、地点、辆数;

(6)调车机整备计划、驼峰及牵出线作业安排。

2、向货运调度员下达:

(1)编挂本站作业车得车次、时分、品名、车种、车数;

(2)到达本站卸得重车数、卸点、品名、收货人;

(3)各货场、专用线本站作业车取送时间、辆数、装卸要求、挂运车次、

由货运调度员掌握取送车作业得站,直接由货运调度员向有关作业点货运员下达、

3、向列检所值班员、机务段值班员、列车段值班员传达、向车场助理值班员、场(区)信号长、扳道长等有关人员下达到发列车车次、时分、占线顺序、线别与重点要求。

4、向客运值班主任(或客运值班员)与列检值班员传达旅客列车晚点、变更进路与客车摘挂计划。

有关人员下达阶段计划时,须将上级有关命令、指示、重点要求一并向有关工种人员传达布置。

调车作业计划

第71条调车作业计划就是保证实现阶段计划得调车作业具体行动计划。由调车区长负责编制。

第72条调车作业计划得编制,应根据阶段计划与现车分布状况、到达列车编组确报、驼峰(牵出线)利用情况及调车场线路固定用途与存车情况、各装卸点作业进度及调车机工作动态等实际情况,按照《站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73条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区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按“站细"规定,向有关人员下达。因设备条件限制,须以传递方式传达调车作业通知单时,其传递方法与要求,按《站细》规定执行。第74条调车长、连结员与制动长接到调车作业通知单后,要及时组织制定具体作业方法,按线、按钩、按人落实。

调车作业通知单要及时下达,防止等待计划中断作业。

第75条调车作业通知单格式由铁路局规定,其内容包括:

1、月日;

2、顺号;

3、调车组别;

4、作业内容(编组或解体车次、取送作业或站内整理)及起止时分;

5、运用股道;

6、摘挂车数(包括解体作业第一钩牵出开口处得车种、车号及其她作业摘挂10辆以上得摘或挂得车种、车号);

7、注意事项及特殊限制;

8、调车区长姓

名、

车站报告、联系制度

第76条车站有关人员在完成作业计划过程中,须遵守下列报告、联系制度:

1、调车区长(或掌握现车人员):

(1)接班后与每一阶段作业计划完成之后,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报告现车情况;

(2)列车编组内容确定后或编组作业开始,通知车号员做好列车编组得票据排顺与列车编组顺序表得编制工作;

(3)列车编成后,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做好发车前得准备工作;

(4)每一调车作业通知单完成后,向车站调度员报告实际作业起止时分与有关情况;

(5)下达取送车作业计划后,要通知货运调度员转告有关作业点得货运员。

2、车站值班员:

(1)每次列车到发后,将到发时分、占用股道、机车型号通知车站调度员;

(2)到达列车办理闭塞后,及时通知车号员、货运检查员、列检及有关人员;

(3)每一到达列车技术检查完了后,根据列检值班员得通知,及时告知车站调度员;

(4)出发列车编成后,及时通知列检进行技术检查。

3、货运调度员(或货运值班员):

(1)接班后与每一阶段计划完了后,以及各货场或专用线每批车辆装卸作业完了之后,向车站调度员或调车区长报告作业进度与现车情况(去向别重车、车种别空车、车辆停留线别、顺序);

(2)接到车站调度员或调车区长得取送车调车作业通知单后,及时通知有关装卸点得货运员。

4、车号员:

(1)对出发列车须按规定正确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保证出发列车确报与实际列车编组内容完全相符;

(2)对到达列车须及时核对现车,发现现车与确报不符,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或调车区长报告。

责任制

第77条车站有关领导与计划指挥人员在完成作业计划中得责任制规定如下:

1、站长、主管副站长对实现车站作业计划,保证安全生产与运输畅通,完成计划规定得各项任务与技术指标计划,负全面责任、必须亲自掌握重点列车接发编解与重点物资装卸取送作业。要定期主持召开地区联劳协作会议,及时解决部门、单位之间得矛盾。组织好班间工作衔接与协

调配合。改善薄弱环节,解决关键问题。保证车站日常运输生产有计划有秩序得进行、

车站调度室主任与运转主任要协助站长与主管副站长,贯彻其责任制。

2、车站值班站长就是实现班计划得领导者与组织者。要通过组织实现阶段计划,保证班计划得全面实施、对有关工种、单位与部门执行班计划与阶段计划得情况、进度,要随时掌握、检查与督促,及时解决存在得问题。组织与加强联劳协作,提高作业质量与效率、保证质量良好地全面

完成班计划任务。

3、车站调度员在值班站长领导下,就是本班运输工作得指挥者与组织者。须按规定编制与下达阶段计划、按阶段推算现车与掌握车流变化。及时向调车区长下达调车任务。正确运用技术作业图表掌握与指挥运输生产。督促调车区长按计划完成各项调车作业计划。及时调整与解决作业计

划中得问题。因车流变化或其她影响,须变更作业计划时,必须提前下达周密布置具体落实。保证完成班计划与阶段计划规定得各项任务、

4、车站值班员在值班站长领导下,为本班办理接发列车得统一指挥者与组织者、必须与车站调度员、机务段、列车段与列检所得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正确掌握列车到发计划与接发车作业。合理运用到发线、组织好本务机车得出入段、列车技术检查与运转车长作业。保证不间断地接

车与正点发车、

5、货运调度员在值班站长领导下,为完成本班装卸、取送作业得组织者。须协助车站调度员认真编制与执行阶段计划。按计划组织核心列车、直达列车(包括成组)得装车。有效地组织卸车,均衡地完成装车任务、随时掌握作业进度与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作业中得问题、保证按

班计划完成装卸车任务。

6、调车区长在车站调度员领导下,为调车作业得领导者与组织者。要正确掌握本区现车,及时确定本区调车作业计划。编制并下达调车作业通知单。随时掌握调车作业进度与调车机工作动态、正确记录各项作业起止时分与兑现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调车作业等待时间与与其她作业得

相互干扰、掌握好固定分类线得使用。搞好调车作业联劳协作。提高调车作业效率,及时解决临时发生得问题,按计划组织完成各项调车任务。

第六章日常运输工作得组织与监督

卸车、排车、装车工作组织

第78条卸车就是运输工作中得一个主要环节,它就是完成排空与装车计划得可靠保证,各级调度都必须把卸车工作放在首位。要做到:

1、切实地编制好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中间站甩挂作业计划,加速管内工作车得移动及跨铁路局重车得移交,重点掌握枢纽小运转列车得输送与零摘列车、管内循环列车得挂运计划;

2、掌握重点厂矿、港口、国境站及主要卸车站得卸车、搬运能力与物资存量情况;

3、及时向相邻铁路局(分局)、卸车站、卸车单位预报重车到达情况,组织卸车单位准备卸车力量,做到随到随卸;

4、加强待卸车分析,对长期待卸得货物应查明具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第79条各铁路局(分局)要严格按日(班)计划规定得排空车次、车种、车数组织实现。当排空与装车发生矛盾时,应先排后装、

跨铁路局(分局)得空车直达列车,非经铁道部(铁路局)调度命令批准,各铁路局(分局)无权动用。

第80条各级调度要按日计划去向、品类组织装车,重点掌握主要厂、矿及重点物资得装车情况。

对通过限制口得装车要按日(班)计划组织完成,并严格掌握,不准超装、欠装,必需超装时,须经铁道部调度命令批准。

第81条日要车计划要根据旬计划得日历装车按排提报,没有日要车不准承认装车。严格控制日计划外得装车,消除无承认车命令得装车。

铁道部、铁路局(分局)指定得临时紧急物资,可临时承认,并保证优先装车与挂运、

中间站卸后得零星空车,可装运有旬计划而未纳入日计划得货物,但应以调度命令承认、如涉及跨铁路局(分局)得装车超过规定数量时,需经上级调度批准。

第82条各铁路局、分局、车站要组织掌握直达列车与成组列车得货源,及时配送空车,保证直达列车、成组装车计划得实现、

列车工作组织

第83条行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单一指挥得原则。列车调度员就是一个调度区段行车得统一指挥者,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得命令、指示,不得违反。

第84条为实现按图行车,列车调度员应熟悉主要行车人员与机车、车辆、线路等设备情况,掌握天候变化对行车工作影响得规律,善于组织行车有关人员协调动作,保证列车按列车运行图正点运行。

第85条相邻铁路局(分局)间在分界站列车交接工作上,应保持紧密联系,对出现得问题,双方要主动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时,应逐级上报:分局间分界站出现得问题,由铁路局解决;铁路局间分界站出现得问题,由铁道部解决、一经上级调度决定,有关人员必须无条

件地服从、

第86条列车运行图规定十八时后由分界站交出得列车,不准提早到十八时前交出,但分界站为中间站时,由于列车运行早点,准许十八时前交车,但不准早于前一条列车运行线。

第87条编组站始发列车晚点超过六小时,不准开车,由于途中运行晚点得列车,准许由分界站交出。

第88条要按日(班)计划规定得机车交路及时指派单机接运邻局(分局)列车,不准以机车控制邻局(分局)交车、应放回得单机必须按时放回,不准扣压拖延。

由于列车晚点、停运影响接运邻局(分局)列车时,要及时调整机车交路或采取“拔头”、放单机等措施,保证按日(班)计划接运邻局(分局)列车。

第89条列车调度员要掌握机车运用,并在列车运行图上标明实际交路,当变更日(班)计划

机车交路时,要征得机车所属局(分局)得同意。

第90条列车调度员根据列车实际运行情况,及时铺划与下达三、四小时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其主要内容:

1、编组、区段站列车到、发时刻与中间站列车会让计划;

2、零摘列车作业计划;

3、区段装卸车与施工计划;

4、重点列车注意事项。

第91条列车运行整理在正常情况下,应按列车运行图办理、当列车不能按列车运行图运行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按下列规定等级顺序调整:

1、国际旅客列车;

2、特别旅客快车;

3、直通旅客快车、管内旅客快车;

4、直通旅客列车、管内旅客列车(包括市郊旅客列车);

5、混合列车(包括货物列车中编挂乘坐旅客车辆10辆经上);

6、军用列车;

7、快运货物列车;

8、直达货物列车、直通货物列车;

9、区段货物列车;

10、快运零担列车、摘挂列车、沿零摘挂列车;

11、超限货物列车;

12、区段小运转列车、枢纽小运转列车;

13、路用列车;

14、重型轨道车。

单机应根据指定用途确定其等级,救援列车、专用与特殊指定得列车,按指定得条件运行、

第92条列车调度员进行列车运行调整时,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

1、充分利用线路允许速度,组织缩短列车区间运行时分;

2、选择合理得会让站、越行站,在线路允许速度内加速放行列车;

3、组织列车进行快速、平行作业,缩短列车在站作业时间;

4、按《技规》规定,组织反方向行车及列车合并运行;

5、变更机车给水站或组织列车通过给水站。

第93条为确保列车安全正点与良好地运行秩序,列车在始发站始发前,值乘司机、车长应主动与列车调度员取得联系,听取列车调度员对司机、车长得重点要求。

第94条列车运行图有固定接续得中转列车,临时发生早点或晚点时,在编组站、区段站可利用空闲运行线运行。

第95条列车调度员对下列列车得处理,应在列车发、到一小时前,向有关站、段与乘务员下达调度命令:

1、利用空闲运行线运行;

2、合并运行或列车保留及恢复运行;

3、使用原车次在枢纽区内变更始发或到达得编组站;

4、管内整列重车或整列空车变更到站、

第96条为确保实现列车工作计划,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效率,要求:

1、组织晚点旅客列车恢复正点或赶点;

2、组织货物列车压缩区段旅行时分;

3、组织各类货物列车在编组站、区段站快速中转,将中转时分压缩到图定同类列车最低标

准得中转时分;

4、在保证列车正点得前提下,利用列车运行图规定得停站时间,组织不摘车作业;

5、按日(班)计划及技术作业过程得规定时间,当日十八时卸不空、装不完得车辆,组织在当日十八时卸空、装完,将无效车变有效车;

6、按《技规》规定,组织货物列车超轴与组织单机挂车;

7、组织机车紧交路。

以上各款,铁路分局应按“挖潜提效逐日登记日报”(附表三)规定得项目,逐日、逐旬、逐月进行统计,于次月三日前用电话报铁路局;铁路局应按“挖潜提效完成情况月报"(附表四)规定得项目,逐月进行统计,于次月五日前向铁道部寄出。

安全生产

第97条调度指挥,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各级调度人员应做到:

1、值班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处理问题必须根据规章制度得规定办理。

2、熟悉有关站、段及列车得技术设备、作业过程、各项技术作业标准及各站接发列车得有关规定,正确地指挥列车运行。

3、遇有施工慢行、设备故障、区间装卸、天气不良等情况与对区间封锁、开通得处理。除列车调度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外,值班主任应加强检查、

4、及时预防事故,当得到现场关于列车、线路出现危及行车安全得报告时,应及时指示有关人员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5、双线反方向行车时,应向两端站确认区间空闲后,方可发布命令、

6、超限货物车辆得运行,必须根据超限货物装运电报规定得运行条件,由列车调度员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

第98条各级领导对调度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命令,加强基本功训练,制定调度工作安全措施。

调度命令

第99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调度在组织、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有权发布与运输有关得调度命令,下级调度与站、段以及行车有关人员必须坚决执行。

调度命令得发布应按《技规》有关规定办理,并应做到:

1、指挥列车运行得命令与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旅客列车得加开、停运、折返、变更径路及车辆甩挂得命令,经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客运调度分别报告值班处长、值班科长、值班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客运调度员发布。

2、调度命令发布前,应详尽了解现场情况,书写命令内容、受令单位,必须正确、完整、清晰,先拟后发,发布时要复诵核对。

3、铁路分局列车调度员发布行车命令,要一事一令,不得填写其她内容。遇有不正确得文字不准涂改,应圈掉后重新书写。

第100条调度命令号码得编制应按不同工种分别规定,铁路分局各工种得调度命令按日循环,铁道部、铁路局各工种得调度命令按月循环。

调度命令日期得划分,以零时为界。日循环及月循环命令号码得起讫时间,均以十八时区分。各级调度命令应妥善保管一年。

调度工作分析

第101条调度工作分析,就是通过日常运输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制定措施,不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促进运输生产得有效方法、

铁道部、铁路局与铁路分局得调度工作分析,应设专人负责,配备主任分析调度员、分析调度员、工程师(包括技术教育工程师)。上述人员必须具有一定得业务水平与实践经验。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以杠杆式台秤、地秤过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摆放平稳,四角着实,台板保持灵活; 2.将游砣移至零点时,横梁保持平衡;

第四章 高速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管理系统(DMIS)

第四章高速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管理系统(DMIS) DMIS(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管理系统)工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落后的铁路调度方式,建立起融信号、通信、计算机、数据传输和多媒体技术为一体的开放、集中、透明的运输调度指挥系统,以提高行车指挥水平。DMIS工程的实施将带动整个铁路信号系统向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改变我国铁路信号在调度指挥手段、行车控制技术和信号技术设备功能的落后面貌。DMIS为调度人员和有关领导及时提供丰富、可靠的信息和决策依据,为调度人员提供先进的调度指挥和处理手段,提高其应变和处理能力,减少调度人员通话和手工制表,充分发挥现有铁路运输设备的能力,并改善调度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满足改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一节 DMIS网络结构 我国铁路调度指挥管理是以行车调度为核心、站段为基础,实行铁路分局、铁路局和铁道部三级调度管理的体制。故DMIS设计为四级网络结构,其总体结构如图6—4—1所示。DMIS是一个覆盖全国铁路的大型网络,由铁道部调度中心局域网、各铁路局调度中心局域网以及各分局调度中心构成。局域网间通过铁路分组交换数据网(X.25)和专用线远程连接,进行远程信息交换。铁路分局调度中心通过通信服务器对基层调度监督设备进行信息采集和处理。 一、铁道部调度中心运输调度管理系统 它是DMIS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部调度中心是现代化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的核心,位于整个DMIS系统的最高层。部调度中心运输调度管理系统以铁道部调度中心大楼为主体,包括直属通信处、部办公大楼相关业务局设施,构成一个为调度指挥服务的局域网。通过铁路分

组数据交换网(X.25)或专用线路与各铁路局调度中心远程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并建立全路各专业技术资料库。部调度中心能获得全路各局间分界口、重要铁路枢纽、主要干线、关键港口口岸、煤炭装卸点及大企业站等的运输状况和调度监督的实时信息。同时还与TMIS(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系统网络互联,获取大量的运输管理信息。 二、铁路局调度中心运输调度管理系统 它是DMIS的第二层,在各铁路局所在地建有局调度中心局域网。它是一个覆盖全铁路局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主要为铁路局调度服务。其设各组成与部调度中心相似,只是规模略小。它通过局域网实现铁路局内各运营管理部门间的调度信息的现代化管理,并通过X.25或专用线路由器接收各铁路分局调度中心的信息与交换,与铁道部调度中心,相邻铁路局调度中心远程连接。其系统功能和显示内容与部调度中心相同,只是范围较小。 三、铁路分局调度中心运输调度管理系统 它是DMIS的第三层。主要完成基层调度监督信息的汇总、处理和标准化,为分局有关调度提供实时监视信息,并将基层网采集的信息、TMIS系统的信息和分局调度员键入的信息,向分局调度提供监视的同时,通过X.25或专线为路局调度中心提供本分局信息,以及和相邻分局进行信息交换。它通过网桥或通信服务器连接基层调度监督。其功能和显示内容与路局调度中心基本相同,只是范围更小。 四、基层网 是DMIS的最下层,主要是分界口、枢纽(含编组站和大型客运站)、区段调度监督以及其它基层网络(港口、口岸、大企业站),负责信息的采集,向分局调度中心提供实时信息。它是整个DMIS系统信息的来源,是DMIS系统的基层。 TMIS(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是DMIS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另外,车辆管理信息系统、集装箱管理系统等需要向各级调度中心移设或互联。 在这四层网络结构中,存在以下主要系统接口: 基层调度监督与分局调度中心的接口; 分局调度中心与铁路局调度中心的接口; 铁路局调度中心与铁道部调度中心的接口; DMIS与TMIS的接口; DMIS与其它系统的接口。 第二节 DMIS系统功能 DMIS系统建立一套高性能、高可靠的局域网和广域网,通过局域网实现管内各运营管理部门间的调度信息的现代化管理,并通过广域网实现与上、下层的信息交换。接收下层发送的有关列车运行位置、列车车次、现场设备运行状态、计划运行图和实迹运行图,有关施工、气象、事故、灾害等信息。宏观显示管内分界口、枢纽(含编组站和客站),主要干线、关键港口口岸、煤炭装卸点及大企业站等的运行秩序,显示各主要干线及分界口运输指标,监视调度监督设备的运行状态。 一、显示内容 DMIS系统为各级调度指挥部门提供调度监督和运输状况的实时信息,同时还与TMIS 及其它系统网络互联,获取大量的运输管理信息。 铁道部调度中心、铁路局调度中心、铁路分局调度中心信息显示内容大多相同,主要是范围大小不同,部分显示内容不同。 铁道部调度中心可显示全路各局间分界口宏观显示及展开,主要干线运输状况宏观显示及展开,线路列车密度显示,全路枢纽运输状况宏观显示及展开,全路港口、口岸作业状况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2)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3) 机车周转图 (5) 机车运用计划及分析 (5) 登乘机车管理 (6)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 第三章安全管理 (8) 基本要求 (8) 基本制度 (9) 教育与考核 (9) 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10) 事故处理及分析 (10) 救援列车的管理与出动 (11) 第四章机车管理 (12) 机车配置及使用 (12)

机车回送 (14) 机车出租、出售 (18) 机车工具备品 (22) 第五章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23) 基本要求 (23) 班组配制及管理 (23) 任用及晋升 (24) 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 (27) 技术培训 (27) 工作条件 (28) 第六章机务段运用车间 (30) 基本任务 (30) 管理与分工 (30) 第七章机车调度 (33) 基本任务 (33) 组织领导 (33) 人员配备 (34)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34) 机车调度命令 (35) 第八章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36)

人员管理 (36) 机车过轨运行 (37) 机车回送 (40) 第九章附则 (40) 附件一铁路机车驾驶证格式 (41) 附件二副司机证格式 (47) 附件三机车添乘证格式 (53) 附件四机车乘务员动态表………………………插页 附件五机车配置表………………………………插页 附件六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 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 (55) 附件七临时驾驶证格式 (58) 附件八登乘机车证格式 (59) 附件九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 (60) 附件十机车工具及备品 (61) 附件十一机车编号规则 (6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题库 一、填空题库 1.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的特点。铁路运输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2.铁路运输调度担负着组织客货运输、保证国家重点运输、提高客货运输服务质量,确保运输安全的重要责任,对完成铁路运输经营任务,提高铁路运输企业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3.在组织日常运输工作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铁路局各工种调度及有关人员由值班主任统一组织指挥。 4.《调规》规定:各级调度人员每年深入现场应不少于10天,熟悉设备、人员情况,交换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日常运输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调度员深入现场行前要有计划,返回后要有报告。深入现场的活动,可采取添乘机车、列车、召开座谈会、联劳会、同班会、跟班劳动、专题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 6.车流调整分为重车调整、空车调整和备用车调整,并通过日计划组织实现。必要时,可下达临时调整计划。 7.为消除局部重车积压,可采取限制装车、停止装车和变更车流输送径路等措施。

8.备用货车分为特殊备用车、军用备用车、专用货车备用车和港口、国境站备用车。 9.凡以货车代用客车时,须经铁道部以调度命令批准。 10调度日(班)计划应保证均衡地完成月度运输生产经营计划,实现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及运输方案。 11.日(班)计划包括货运工作计划、列车工作计划和机车工作计划。 12.在中间站始发或终到的列车,如列车运行图规定为通过时分,应另加起停车附加时分。 13.原则上不准编制跨铁路局的超重、超长列车计划;必须时,须征得邻局的同意。并经铁道部以调度命令准许。 14. 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的项目包括车次、时分、编组内容、机车交路。 15.机车工作计划要保证日常运输任务的需要,按列车工作计划供应质量良好的机车。 16. 机车周转图必须根据列车工作计划和规定的技术作业 时间、乘务员劳动时间进行编制。 17. 卸车是运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完成排空和装车计划的重要保证,各级调度都必须把卸车工作放在首位。 18. “五定”班列、集装箱直达列车、直达列车和成组列车的货源,及时配送空车,保证装车计划的实现。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20201016084750)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 1987-7-110:0 【】【】 发文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机[1987]628号 发布日期:1987-7-11 执行日期:1987-7-1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机车因零、部件裂损造成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机务段对机车主要零、部件均应实行无损探伤。为此特制定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超声波、磁粉)工作规则。 第2条无损探伤工作是段修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工序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应制定: 一、设置无损探伤技术人员、工人定员标准,并保证配齐,正常开展工作; 机务段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无损探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无损探伤仪器、装备、机具配置数量(包括替修数量)的标准,并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生产需要; 三、无损探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四、无损探伤范围、技术作业过程、工艺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的技术资格 第3条无损探伤是专业性强、责任重的技术工种,属于第一线检修人员,应选配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理论及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须取得铁道部无损探伤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独立工作。 第4条无损探伤工作人员技术资格的规定: 一、局、段的无损探伤技术人员: (一)熟悉无损探伤理论及机车构造、作用原理;对机车零、部件探伤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并能按零、部件探伤的具体要求,选择探伤方法,编制有关探伤工艺。 (二)熟悉仪器标准,并能按检测规范调整仪器鉴定设备质量状态。 (三)熟知有关无损探伤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防护等规定,并能熟练的掌握无损探伤技术管理工作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填写积累分析工作。 二、探伤工: (一)知晓无损探伤理论,熟知机车零、部件易产生裂纹的部位,并能熟练地按规章、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艺进行探伤工作。 (二)能熟练地按检测规范调试、使用无损探伤设备。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2013版

标题: 关于印发《铁路机车操作规则》的通知 附件:附件1 各型机车检查项目附件5 CCB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附件2各型机车电气动作试验、高低压试验程序附件6 法维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附件3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7机车乘务员确认呼唤(应答)标主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抄送:各铁路局机务处,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单位。 ----------------------装--------------------- 订--------------------- 线---------------------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机车操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JW104-2012。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12月5日

TG/JW104-2012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技术工种,担负着驾驶机车,维护列车安全正点的责任。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三条应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机车运行远程监控,完善机车操纵运行信息分析,配备模拟驾驶装置,加强日常培训,规范和提高机车乘务员操纵水平。 第四条铁路局按本规则制定作业标准,定期组织检查。 第二章段内作业 出勤 第五条出乘前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按规定着装,准时出勤。 第六条出勤时,机车乘务员应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岗位培训

车站调度员技师技术总结

技术总结天水车站王根旺

技术总结 自2004年8月1日工作至今,本人一直从事调车方面的工作。在进入调车组之前,曾在西宁铁路司机学校进行了两年的调车专业学习,并进行了一年的现场实习,对调车方面的知识具有全面的掌握和理解。自工作以来,先后从事了制动员、连结员、调车长、车站调度员的工作岗位。工作中,积极主动、勤勤恳恳、认真学习《技规》、《行规》、《调标》等调车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在2012年,经过技能鉴定考试,职业等级取得调车长三级,2013年破格晋升为调车长二级。2013年提职为车站调度员,认真学习了《铁路调度规则》、《铁路运输调度指挥与统计分析》、《车站调度员》、《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技规条文说明》等大量与车站调度相关的书籍,并且从网络上寻找大量有关车站调度员的知识来充实自己,在跟师傅的学习中,学习了手绘车站技术作业大表,从作业表中来提前了解车流,能够较为长远的考虑、铺写调车作业计划,学习了用玻璃板的方法来记录现车的方法,以防止在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正常的铺写调车作业计划。在2014年3月份的技术培训中,专门向老师请教学习了“下落列”的调车作业计划铺写方法,使自己能够更加周密、精细的写出最合理的调车作业计划。 自从事车站调度员工作以来,从调车指挥人到调车领导人角色的转变,使自己在认识方面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从事调车长时,考虑问题只是从一个角度去出发,只是从点出发而已;而从事车站调度员则是考虑的必须全面,从原先的一个点,到现在的一个面,从原先的一个组,到现在的整个调车组,以至到全站、全局、甚至全路的车流安全、正点、畅通。日常工作中以自己年轻好学的优势,虚心向每位师傅、前辈学习经验,再经过自己的实践、融合、升华,变为自己更为有用的一项技能。

铁路机车车辆运营计划

第一部分 机车 机车运用计划的基本任务: 1、充分有效的组织机车运用,努力挖掘运输潜力,确定先进合理的基础运用质量指标,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和通过能力。 2、规定为完成客、货运输任务所必须的机车工作量和机车需要量。 3、规定机车单位的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组织运输过程中各部门、各环节相互协调配合地完成运输任务。 4、检查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计划全面地完成。 机车需要系数及机车使用台数 机车使用系数:在一个牵引 区段上,每担当一对列车的牵引任务,平均 所需要的运用机车台数,即使用台数(需要双机牵引的列车增加一倍)。计算方法如下: (台)机车全周转时间机车需要系数24 = 机车每周转一次就完成一个牵引区段上一对列车的牵引任务,所以以“天” 为单位的机车周转时间,实际上也就是平均完成一对列车牵引任务所需要的机车台日数,它同样以“天”为单位的货车周转时间实际上就是平均完成一个工作量所需要的货车日数十完全相似的。 机车使用台数=机车需要系数×(列车对数+双牵引的列车对数) 机车使用台(日)数还可以通过机车日车公里来计算: (台或台日)机车日车公里 力附挂)里(不包括补机及有动全天的机车沿线走行公机车使用台(日)数=

运用机车台数 货车机车运用台数 编制机车运用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配备、利用机车能力,提高机车的运用效率,多快好省地完成运输任务。 编制货运机车运用计划,一是要根据货物运量;二是要根据货运列车对数和按铁道部规定的机车交路(牵引区段)、机车运用效率、预备率和检修率等计算确定机车需要台数。 通过能力需要量 铁路运输能力,通常指的是直接为完成运输任务的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能力,包括铁路通过能力和铁路运输能力。 铁路通过能力,也称为铁路线路(区段)通过能力,根据现有技术设备及现有技术设备及采用的行车组织方法(运行图种类及车站技术作业过程的组织等),于一昼夜内所能通过区段的规定重量的最大列车对数。按区间、车站(到发线、咽喉道岔及编组场)、机务整备设备和检修设备、给水设备和电气化铁路的供电设备等五个部分分别检查计算。铁路线路通过能力的大小和铁路区段内各主要组成部分技术设备的通过能力有关,以其中最薄弱部分的通过能力就是整个铁路线路(区段)的通过能力。 铁路输送能力,是指在现有技术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下,铁路以活动设备(主要是机车、车辆)及人员配备,于一昼夜内所能运送的货物吨数和旅客人数。 影响铁路运输能力主要因素:铁路固定设备(如线路、车站及其设备等)的数量、质量及现代化程度;铁路移动装备的数量(如机车、车辆)的数量、性能及现代化水平;对技术设备的运用和行车组织方法,职工数量、政治觉悟、科学文化水平和技术熟练程度等。 铁路通过能力可分为:需要能力、现有能力和计划能力。需要通过能力是区段为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既定数量的货流、客流所应具有的能力(包括必要的预备能力);现有通过能力时区段在现有技术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不作任何投资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所具有的能力,由运输部门查定

机车调度员(理论知识)

转换工种人员(理论知识) 一、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基本基础 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2、铁路职工职业道德 (二)新时期职业道德修养的新特点 1、职业道德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以“人民铁路为人民”为宗旨塑造自身形象 (三)职业守则 1、敬业爱岗,遵章守纪 2、顾全大局,服从命令 3、精心组织,合理运用 4、钻研技术,提高素质 5、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二、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知识 4、《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法》规定 三、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1、熟知所辖段配属机车的牵引性能 (1)各种机型的机车有关结构技术参数 (2)各种机型的机车有关牵引性能技术参数 (3)机车运行途中故障应急处理知识 (4)机车安全保护装置 2、熟知所辖段机车整备设施概况 (1)机车整备线的分布及整备能力 (2)检查坑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3)上水、上砂、上油、照明设备概况 (4)机车出、入段经路 (5)段管线线路纵断面 3、熟知担当乘务区段线路纵断面及站场设备概况 (1)乘务区段内线路最大坡度、地点 (2)乘务区段内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地点 (3)禁止机车重联区段及规定 (4)乘务区段机车牵引定数、列车换长、限制速度 (5)乘务区段内禁止机外停车、限制停车站、停车后最大起动牵引定数(6)有关站场设备 4、机车运用管理基本知识 (1)机车运用工作的原则 (2)机车调度工作基本任务 (3)机车调度员的基本职责 (4)机车调度员的岗位作业标准

(二)相关知识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相关规定 (1)铁路线路的分类 (2)信号机和信号表示器分类 (3)闭塞设备的分类 (4)牵引列车的机车出段前应符合哪些要求 (5)行车指挥中遇哪些情况需发布调度命令 (6)机车便如列车时的重量及长度的规定 (7)列车中关门车的规定 (8)列车机车与车裂的连挂、车钩摘解、软管摘解的规定(9)行车闭塞法的分类 (10)采用电化闭塞法行车的规定 (11)施工特定行车办法的规定 2、《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相关规定 (1)事故等级的分类 (2)事故等级的划分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3、《机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4、《铁路机车调度工作规则》相关规定 5、《铁路机车运动管理规程》相关规定 6、《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相关规定 7、《铁路机车统计规则》相关规定 8、《既无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1)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的规定 (2)机车乘务员出、退勤管理的规定 (3)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及“IC”卡管理的规定 (4)机车乘务员超劳管理的规定 9、本局及相关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相关规定 四、专业知识 (一)机车运用的知识 1、配属机车的分类及概念 (1)配属机车与非配属机车的概念 (2)配属机车转变时分的规定 2、支配机车的分类及概念 (1)支配机车与非支配机车的概念 (2)支配机车的分类 (3)支配机车与非支配机车转变时分的规定 (4)长交路轮乘机车加入、取消支配转变十分的规定 3、运用机车的分类及概念 (1)运用机车与非运用机车的概念 (2)运用机车与分运用机车的转变时分 (3)运用机车运输种别的分类 (4)运用机车工作种别的分类 (5)加入、解除段备用机车时分的规定

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管内电力调度管理工作,是电力调度管理的 基本规则,各供电段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普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暂行规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供电系统施工维修管理办法》 《铁路局客货共线电力远动管理办法》 3、总则 3.1为统一电力调度管理,规范电力调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 电力调度作用,确保安全优质供电和经济运行,根据《普速铁路供

电调度规则》和《高速铁路供电调度暂行规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3.2本办法明确了铁路局、供电段电力调度组织管理、职责范 围和基本工作制度,电力调度设备配置、人员任职条件和基本要求。各供电段应结合本段实际,制定供电段电力调度实施细则。 4、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 4.1铁路电力调度管理由总公司供电调度、铁路局供电调度和 供电段电力调度三级组成,是铁路供电调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 也是铁路运输调度系统的组织部分。电力调度实行统一指挥、分级 管理,其机构设置在供电段,由供电段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铁路 局供电调度的指导和管理。 4.2电力调度是供电段电力、给水设备运行监控中心,是电力、给水设备应急抢修和按计划组织生产的指挥中心,是供电段安全生 产工作的信息中心。 4.3电力调度员的主要任务是:在路局供电调度和供电段的指 导下,按照铁路供电调度规则、电力和给水设备管理规程、标准等 规定,正确组织铁路电力、给水设备运行、检修和故障抢修,及时 掌握铁路电力、给水设备的运行、检修和作业等信息;协调段内外 各专业、部门和单位关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缩小停电、停水范围,迅速恢复供水供电,减少故障损失。

企业铁路运输调度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企业铁路运输调度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企业铁路是以运输为主要任务内容,各部门之间互相合作共同负责各个车辆调班换休,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篇探究企业铁路运输调度管理系统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运输调度管理系统是需要通过信息化建设来实现的,它包括运行和服务全过程,是企业信息交换系统的一个部分,并不能独立存在。而且操作实现过程是非常复杂和庞大的信息工程,建设成本高昂,所需要的信息来源于不同部门的不同系统;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生产运行特点,尽可能发挥自身优势,融合原有的信息传输系统;另一方面它是新兴的高科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最终在保持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尽量高效率的完成运输任务。 一、企业铁路 企业铁路是以运输为主要任务内容,各部门之间互相合作共同负责各个车辆调班换休,所以调度管理系统就是建立高效运行管理平台,涉及部门协调工作和管理自动化等各项功能。现在这方面的应用系统更具有实用意义,对生产运输任务进行细致规划考虑,对大量信息进行收集审核,从而调控作业。在处理这些复杂的信息的交换与提取时,如果继续使用传统方法,很难适应智能化要求,也无法连接形成网状联系结构,会造成巨额的系统维护费用。这在企业运行中是十分不合理的,因此,新的企业铁路运输调度管理系统的设计必要使系统与系统之间直接连接,这样服务管理者与服务操作者之间实现信息互享,消除连接的不便,建立方便快捷的网络连接,提高配合度。

二、系统设计 “主要选择的是B/S和C/S二者结合手段”[1],在逻辑系统业务上主要通过C/S构成,而B/S负责基本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所有资源通过四层系统建构起来,不断补充基本数据库,并结合服务器组成核心层面,并通过储存、提取以及结构服务器进行数据处理交换。其中,Web服务器用于网络服务方面,由点面向服务体系架构发展得来,是实现B/S的具体机制。在应用逻辑中实现服务间智能化集成与管理的中介,并提供了服务管理的方法,在开放的标准下,为应用提供可靠、高度安全的环境。可以说这是面向企业中间的最优解决方案,对车间和工作站之间进行业务逻辑处理,形成一个企业级的信息集成系统分析方案。因为企业应用需要简单实用的中间件技术来简化复杂、繁琐的企业级信息系统平台,能够让使用者快速便捷地获得信息,达到资源的共享和转换。比如:无线安全调车系统、车号排列、轨道通行等等,完成基础数据搜集,进行统筹安排。系统设计必须支持最新的web服务协议和企业系统原有的消息传送协议,而且还可以作用于各种架构。这样,许多信息的连接就不需要转换形式,不需要设置接口,可以快速地直接获得。 三、软件结构设计 近年来企业铁路发展也逐步走向信息化,这极大地推动铁路运输调度管理中心的运用。在日常调度管理工作中会涉及到各种不同的信息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是最初步骤,更包括相关的调度以及计量等大规模信息化系统。这种形式不仅建立了基于网络数据平台,方便

铁路机车铸钢轮心管理办法20070405

铁路机车用铸钢轮心管理办法 (讨论稿·20070406) 铁路机车用铸钢轮心是保证机车安全运行的最关键的部件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为确保行车安全,统一机车轮心的管理,明确铸钢轮心新造、运用与维修的管理与责任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机车用铸钢轮心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统一管理;轮心技术标准制订单位负责技术咨询;铁科院金化所负责质量争议的仲裁。 第二条 轮心设计管理 1. 铸钢轮心的设计须按标准进行计算分析,图样及采购技术条件须经机车制造厂(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并通过部级审查。 2.机车制造厂对轮心设计负责,轮心设计更改须经主机厂(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三条 轮心制造 轮心的制造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1. 制造单位必须具有铁道部认可的轮心制造资质。 2. 制造单位须建立相应的工艺流程管理办法,并建立质量控制卡,确保在制造过程中轮心原始标记及过程记录正确传递,保

证制造全过程可溯源。 3. 质量控制卡应反映出制造过程、操作者等信息。轮心出厂后质量控制卡由制造单位统一归口管理,保存期限20年。 4. 新制铸钢轮心的铸造缺陷须按TB/T1400《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进行焊修处理。新制轮心的轮毂与辐板、辐板与轮辋圆弧过渡部位不允许焊补,其它部位焊补按相关标准执行,并在焊补处作明显标识,在质量跟踪卡中详细记录。 5.铸钢轮心应在非加工面上标出铸造标识:铸造工厂代号、铸造年份、铸造月份、顺序号。 6.成品轮心不再涂抹腻子和油漆,轮辋与轮箍内外侧面均做黄色弛缓标记。 7.铸钢轮心由部驻厂验收室负责验收,并签发合格证。 8.使用期内超出TB/T1400《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的轮心铸造缺陷应由铸钢轮心铸造单位负责。 9.铸钢轮心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全表面(除箱形辐板轮心的两辐板内表面外)磁粉探伤,不允许存在裂纹,其它类型的缺陷按TB/T2983-2000《铁道车轮磁粉检验》执行。 10. 铸钢轮心实行寿命管理,新造轮心设计寿命为20年。在役的轮心应在轮对大修时按使用年限进行更换。大修机车使用的轮心服役年限不超过15年。 11.为适应铁路机车高速重载运输条件的需要,内燃、电力机车铸钢轮心应由各车型主机厂进行优化设计,并报部

铁路行车调度安全指挥的基础工作(加强调度计划)

铁路行车调度安全指挥的基础工作 (加强调度计划) 调度基础工作主要是指调度指挥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基本指挥技术。努力加强调度基础工作是实现安全指挥的可靠保证。行车调度的安全指挥,必须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础建设上消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为提高调度指挥水平,为调度指挥和行车工作的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行车工作是多部门、多工种的协同作业,涉及面广,包含因素多,而且又时刻处在运动和发展之中,情况复杂,变化多。每一个阶段工作都不是前一阶段工作的简单重复,而是各具有不同的复杂的特点。为了把许多部门的行车工作统一地科学地组织起来,把诸多因素尽可能纳入人的能动控制之中;为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协调性,就必须加强铁路运输生产经营计划工作。铁路运输工作生产经营计划包括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年度旅客、货物运输计划,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等)、月度计划(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运输方案)、日常计划(旬计划、日班计划)等。严格按运输工作计划组织行车是防止发生工作漏洞、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条件。行车调度是行车工作的指挥者,是运输工作整体的

重要组成部分。行车调度必须严格遵循整体运输工作计划的规定,把本部门工作纳入整体计划范围,加强调度计划工作。在计划的统一协调下,组织行车各部门、各工种进行配合密切、r紧凑均衡的有秩序的工作,保证行车工作安全,共同 实现计划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严格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编组计划编车、按运输方案组织运输 列车运行图是铁路行车组织的基础,是组织行车有关各部门工作的综合计划;列车编组计划是全路的车流组织计划,它统一安排全路各站编解作业任务和编组货物列车的方法;运输方案是根据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全面组织一个月中的运输工作,保证完成月度运输工作任务的综合部署。正确地执行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和运输方案,对于统一协调行车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科学组织货流和车流,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和运输设备,组织均衡生产,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能力和效率,保证良好的运输秩序,保证行车安全和文明生产,完成和超额完成铁路运输任务有着重要的意义。行车调度指挥工作中许多不安全因素都是在违反这些原则的情况下产生的。如:客运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接车、相对方向不能同时接车、变更信号等,大多是在运行秩序混乱的情况下发生的,很容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机车车轮是保证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为统一机车车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管理 1.机车车轮由铁道部运输局统一管理;各机车制造、运用、维修等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机车车轮的管理工作。 2.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须按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技术条件和图样须经铁道部批准。 3.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由相关机车制造厂(公司)负责,图样及技术条件须经其总工程师批准并通过铁道部审核。 4.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图样、技术条件的更改须经机车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道部审核。 5.轮心的铸造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的相关标准规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条件。 第三条采购与供应 1.所有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采购必须严格按铁道部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执行。 2.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称物资总公司)负责进口机车整体车轮、轮箍的采购供应。 3.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由机车车轮制造、维修单位负责采购。 4.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负责进口整体车轮与轮箍的商检、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以及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 第五条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 1.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必须经铁道部批准,不得委外加工。 2.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3.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须建立相应的工艺流程管理办法,确保在加工过程中整体车轮、轮箍、轮心原始标记及过程记录正确传递。 4.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须建立质量控制卡,保证制造全过程可追溯,质量控制卡应反映出制造过程、操作者等。车轮出厂后质量控制卡由加工单位管理,保存期限,整体车轮10年,轮箍10年,轮心20年。 5.整体车轮加工单位须建立车轮台账,台账须包含车轮标记、装车号、轴号、去向、报废车轮记录。报废车轮记录须完整反映本单位购入车轮的报废情况(包括机务段和大修通报的报废车轮)。台账保存期限15年。 6.成品车轮标记应在轮辋外侧面磨耗限以内,用10号字刻打如下标记;轧制年份未两位、轧制月份、轧制工厂标记、车轮钢代号、毛坯车轮型号、熔炼炉罐号或热处理号、车轮顺序号、加工单位代号,字体清晰。车轮标记应全部记录在轮对履历簿中。 7.轮箍加工中如果标记被去除,应在加工后将原标记内容刻打在轮箍上。 8.整体车轮、轮箍不允许用铸、焊、喷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等工艺修整。 9.材质为《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规定的轮心,焊补须采用气体保护焊,执行《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 10.整体车轮不涂覆腻子、油漆。轮箍车轮不涂覆腻子。车轮弛缓标记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探伤 1.整体车轮须进行轮辋超声波探伤和表面磁粉探伤。轮辋超声波探伤按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

铁道部关于铁路燃料调度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燃料调度规则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铁机函[1992]625号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2.12.16 【实施日期】199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铁道部铁路燃料调度规则 (1992年12月16日铁机函(1992)6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炭和燃油是铁路机车运用和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资。提高燃料调度人员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水平,加强燃料管理,保证燃料供应,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节约能源,提高效益的重要一环。 为使全路燃料调度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实现燃料调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科是燃料调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燃料调度工作的领导及燃料调度人员的培训教育;保持燃料调度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3条燃料调度的基本任务:负责煤炭供应计划的兑现与落实,组织好煤炭的发运及平衡调配;掌握铁路用煤、用油动态;熟悉燃料储运、接卸能力及燃料整备业务;督促燃料到达的质量及数量验收;指导办理索赔;做好燃料统计、资料积累及分析工作。 第4条各级调度人员,必须学习技术业务知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树立全局观念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命令,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组织、指挥水平。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5条铁路燃料调度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分别配备燃料调度员。各级燃料调度实行三班制,负责铁路燃料的发运、调配、组织、指挥工作。 第6条在组织实施燃料计划、供应、管理工作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指挥,各级调度要协调动作,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 第7条铁道部燃料调度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的有关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 2、根据煤炭合同计划,了解铁路煤炭日装车数量及每日发运超欠情况,出现问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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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车务段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预案 第一条编制目的 加强运输组织管理,提高应对列车大面积晚点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列车大面积晚点和及时恢复正常运输秩序,确保运输畅通。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武汉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武汉铁路局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段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车务段管辖范围内的铁路,出现列车大面积晚点情况的处置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列车的安全正点及运输畅通。 (2)实行分工负责。在铁路局领导下,与事发地车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列车的大面积晚点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分类 列车大面积晚点是指:因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运能不足、设备故障以及其它因素造成运输组织不畅、站场堵塞,导致客车晚点30列以上,或客货列车晚点60列以上,或某一车站滞留旅客1万以上5万人以下的情况。 因发生事故、自然灾害、行车设备故障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列车大面积晚点,在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分别启动相关预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车务段成立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由主管运输副段长任组长,其他副段长任副组长,安全科、客货科、信息技术科、职教科、段办、党群办、计划财务科负责人为组员。 2.办事机构 车务段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客货科科长担任,应急办设在客货科,办公室电话: 3.指挥机构 车务段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车务段值班室,由客货科科长或安全科科长统一指挥,电话:。 第七条职责 1.段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⑴统一领导指挥列车大面积晚点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⑵根据列车晚点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预案。 ⑶对段管内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⑷负责落实车务段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与铁路局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准确掌握列车大面积晚点情况。 ⑸因列车大面积晚点而引发其他突发事件时,报请车务段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 2.段应急办职责 ⑴负责提出完善本预案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修订。 ⑵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行使应急处置的联系、协调职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1983年10月1日,铁道部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围 分级管理,统一指挥 第1条铁路运输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铁道部设调度处,铁路局设调度科,铁路分局设调度所,编组、区段站设调度(改编作业量大的编组站设调度室)。 铁道部调度处,铁路局调度科,铁路分局调度所,编组、区段站调度(室)分别代表铁道部长,铁路局长,铁路分局长,编组、区段站长,根据分级管理,统一指挥的原则,分别掌管全国铁路、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车站的日常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第2条铁道部设值班处长,调度员;铁路局设值班科长,主任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各工种主任调度员、调度员;铁路分局设值班主任,列车调度员,各工种主任调度员、调度员。 编组、区段站设值班站长,车站调度员,货运调度员,助理调度员(设调度室的编组站应设室主任、副主任)。 铁道部值班处长、铁路局值班科长、铁路分局值班主任、车站值班站长分别领导一班工作。在日常运输工作中,具有组织指挥本班各工种调度和有关人员协调动作,统一行动的职责。 在组织实现日(班)计划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铁道

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科长、值班主任统一组织指挥。 车站和各单位在完成班工作任务中,受车站值班站长统一指挥,在完成阶段计划任务中受车站调度员统一指挥。 各级调度职责围 第3条铁道部调度职责围: 1、负责组织全路货流、车流,平衡各铁路局运用车保有量,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全路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局完成; 2、监督检查各铁路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方案组织运输,督促组织各局按部批计划均衡地完成局间分界站列车、车辆交接任务,及时处理局间分界站出现的问题; 3、制定、掌握全路去向别和限制口的装车计划和装车数量,督促检查各铁路局按旬、按日、按班均衡地完成装车和卸车任务; 4、掌握全国重点厂矿、企业、港口和车站的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 5、掌握专列、军运、重点超限货物车辆的运行情况及跨铁路局的直达列车和定期货物列车的开行情况; 6、按阶段收取各铁路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 7、掌握部备用货车,批准部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检查各铁路局对备用货车的管理情况; 8、掌握全路客流和国际旅客列车及跨铁路局重点直通旅客列车的运行,

机车调度规则

第1条为了统一全路的机车调度管理,使机车调度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机车调度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水平,经济合理地管好、用好机车,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机车调度的基本任务是:正确编制和执行日计划机车周转图;与行车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动作,组织均衡开车,保证机车供应;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加速机车周转,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保障运输安全;及时正确地处理日常运输生产中的有关问题,保证机车的正常使用。 第3条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科是机车运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机车调度工作的领导。同时要通过机车调度掌握每天的机车运用情况和机车质量信息,对按计划保证机车供应和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提出要求,并及时解决机车日常运用中发生的问题。 第4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的机车调度员和机务段运用值班员是机车日常运用工作的组织指挥者。各级机车运用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机车调度对机车运用工作的组织指挥。但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单一指挥。 第5条各级机车调度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和技术业务知识,贯彻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牢固地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命令,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调度的组织指挥水平。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6条铁道部机车调度 一、根据年度计划,收取、审批和分析各铁路局月度机车运用计划及各项效率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局严格机车管理,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提高机车周转图兑现率。 二、会同列车调度收取各铁路局间重点分界口日计划列车对数和机车台数,督促各局执行日计划机车周转图,按计划供应机车。及时处理分界口出现的机车运用以及各局间机车和救援列车的过区段等问题。 三、掌握各铁路局机车动态和电气化区段的牵引供电情况(未设电力调度时,以下同)。处理部备用机车的加入、解除。 四、收集和及时处理险性及以上行车事故、机务行车事故及牵引供电故障。发布安全通报。 五、根据机车调拨、配属命令及机车检修出入厂、段计划,掌握各铁路局间机车回送进度。 六、正确填写机车运用概况表(附件一)等有关表报。 第7条铁路局机车调度 一、根据年度计划,分析各分局机车运用计划及各项效率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分局认真执行运输方案,提高机车周转图兑现率。 二、收取、绘制、审批重点分界口和关键区段的日计划机车周转图,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分局按日计划机车周转图供应机车。审批月运输方案外临时加开列车的机车和救援列车的过区段等事宜。 三、掌握各分局机车和救援列车动态、电气化区段牵引供电情况。处理部、局备用机车的加入和解除。按时收取、上报机车动态。 四、及时了解、处理、上报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机务行车事故和牵引供电故障。转发铁道部机车调度的安全通报。 五、根据机车配属、调拨命令及机车检修出入厂、段计划,掌握自、外局机车回送进度,并报部机车调度。 六、正确填写机车运用概况表(附件二)等有关表报。 第8条铁路分局机车调度 一、根据年度计划,按月、旬、日完成各项机车运用效率指标。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根据运输方案和列车日(班)计划,编制机车周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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