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_QMS-B0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MS-B05文件名称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MS-B05版本/修改号A/0受控状态受控签批人修订记录:序号:修订摘要修订日期修订 / 签批人1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不合格品控制的职责和权限、处置的流程,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原材料、过程产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4.1 质量管理部4.1.1 质量部对原材料、产品检验项目的符合性进行评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描述不合格状况,传递相关信息4.1.2负责组织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确定处理措施;根据验证不合格处理结果。
4.2 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不合格品退货,及处置信息反馈4.3 生产管理部4.3.1 采购负责人4.3.1.1 生产部采购人员负责联络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原材料信息,协助不合格处理4.3.2 生产管理负责人4.3.1 负责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识别及协助处置;4.3.2 协助过程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返工、返修处置。
4.3.3 负责过程不合格品单申报;4.3.4 负责不合格品的报废退库处置。
4.3.5 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入库、储存、出库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和报告。
4. 管理程序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 严重不合格:影响产品关键特性,导致产品功能和性能失效,或对产品安全性能产生重大影响等的不合格。
4.1.2 一般不合格:未满足产品特性要求,对产品功能和性能有一定影响,或对主机和部件的装配性能产生影响的不合格,或对产品交付可能造成影响(如外观、表面)的不合格。
4.1.3 轻微不合格:未满足产品设计图的要求,但对产品功能和性能无影响,并可在后续加工或装配过程中予以消除或可忽略的不合格。
4.2 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4.2.1任何人在监视和测量过程中,一经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暂停生产,并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评审处置,并立即上报质量管理部经理。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编号:版本:编制:审核:批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一、目的对来料、过程、成品产生的不合格品加以控制,对不合格品及时处理,以防止不合格产品被误用,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下一流程或交付至客户。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成品与半成品不合格的处理。
三、定义3.1特采:单项判定不合格后,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或不会造成客户的不满意,必要时经客户确认予以放行的产品。
3.2挑选:判定不合格后,经相关人员讨论及批准,决定挑出合格品使用。
3.3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品,由品质部门进行批准,确定返工方法并对返工过程进行监控,处理后的不合格品由品质部按检验标准重新检验。
3.4退货:对于不能接收的材料,由质量部负责人确认、批准,通知供应链作退货处理,并由供应链作记录。
3.5报废:对于以上几种方式不能处理的不合格品,由责任单位申请,经品质部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最后由仓库安排做报废处理。
四、职责与权限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标识、隔离,组织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跟踪处理结果;负责对顾客抱怨、投诉的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的纠正及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4.2仓库负责把不合格品隔离及处理;负责接收客户退货产品。
4.3采购部负责负责办理采购产品退货、特采,根据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原辅材料的处理意见,负责同供方的联络。
五、内容5.1来料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5.1.1当供应商交货经品质部检验判定不合格时,报告在审批的时间段内IQC先贴上不合格标签,IQC填写《物料IQC报告》经总经理确认后,将检验报告转采购部处理(采购员要求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给品质部),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5.1.1.1退货:通知供方立即处理不合格品,由仓库主管开《销售出库单》,经采购部审核、质量部会签及财务部批准后通知仓管员与供方交接退货。
5.1.1.2申请特采:在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客户急用,由总经理批准判为特采后,IQC将《物料IQC报告》反馈给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编制: 审核: 批准:1 目的对商品和服务中的不合格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和服务全过程的不合格品控制。
3 术语3.1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3.2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3.2 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3 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4 降级: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
3.5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3.6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数量超出正常水平、直接影响产品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引起顾客严重投诉等的不合格。
3.7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合格、不影响产品性能或影响轻微的不合格。
4 职责4.1 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4.2 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料及外购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4.3生产车间:负责对产成品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4.4 销售部: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沟通、记录并跟踪不合格品处理结果;4.5 技术保障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验证并提出处理意见;4.6厂办领导: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的审核或批准;4.7 销售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存放;4.8 各负责部门负责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5 流程图6 程序内容6.1不合格品项来源6.1.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不合格;6.1.2过程、产品、服务、环境质量出问题或超出公司规定的目标指标时;6.1.3相关方投诉或顾客投诉;6.2进货不合格识别处理6.2.1 对进料检验或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员须做好检验记录,保管员对不合格品作好标识和隔离存放。
6.2.2 对一般不合格,检验员在来料验收记录上提出处置意见,报检测主管审批,必要时需报工程师进行验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有退货、让步接收、拣用、报废等。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对不合格品的识别、记录、标识、隔离、评审及处置的要求和方法,目的是对不合格品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未经评审和处置,流转至下道工序或交付。
2 范围适用于采购物资、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及服务进行监视和测量过程中以及产品出厂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
3 职责3.1品质部负责对采购物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负责各类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监督、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过程;针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与分析;监督不合格品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落实;对返工的产品重新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3.2采购部负责及时按《来料质量异况单》处理意见对不合格品实施处置。
3.3责任部门负责查明不合格品的原因、责任人、制定初步纠正措施,并及时按《制程异常单》处理意见对不合格品实施处置。
3.4物管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隔离、出入库及台账管理工作。
3.5财务部负责统计、分析不合格品质量损失的费用。
3.6总经理负责对严重不合格进行最终审批处置。
4 管理程序4.1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4.1.1不合格品的识别、记录、标识和隔离品检员按检验或验收标准,对来料物资进行检验,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品的判定,并对验收的物资做好检验记录。
将合格品贴上绿标合格标签,不合格品贴上红色不良品标签并注明原因,针对不合格品开具《来料质量异况单》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仓库将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进行隔离。
4.1.2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品检员将开具的《来料质量异况单》,送至部门领导、技术主管给出处理意见,由分管技术副总做出最后处理意见,抄送一份给采购部处理退换货事宜;若处理意见为特采,采购部应再填写《特采申请表》由相关部门共同评审并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处理意见。
品检员检验每一批产品,都必须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来料检验记录表》,针对不合格品处理要求闭环管理,《来料质量异况单》、《特采申请表》、《来料检验记录表》由品质部存档。
不合格品处置措施有以下两种:1)退换货:当判为退换货时,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货事宜,并负责通知仓库组织退换货。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完整版)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进货、过程、最终检验和试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术语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的产品。
对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对不合格产品所采取措施,使其满足规定的要求。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书面认可。
4、相关文件CX/LKDT-2021-01-2-019《质量记录控制程序》5、职责5.1供应部负责进货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5.2质管部负责监督工程部对在工程产品形成过程中,经检验和试验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6、工作流程6.1采购不合格品的控制6.1.1标识和隔离。
对进货检验和试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由检验人员挂置不合格标志,由保管员予以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供应部负责人。
6.1.2不合格品的分类由设备材料负责人进行。
a)根据采购物资分类分为A、B两类。
b)A类物资不合格,供应部要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经理。
6.1.3调查、分析和评审a)B类不合格品。
由采购员和保管员提出处置建议,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
b)A类不合格品。
由公司总经理组织供应部、工程部对合同、检验报告、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处理意见,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严格采取纠正措施。
6.1.4处置由供应部负责人按评审结论中要求的处置方式组织处理。
a)降级使用。
保管员作好标识和记录b)拒收或报废。
拒收由采购员依照合同向分供方办理手续,报废由采购员办理手续、保管员做好标识。
6.2工程不合格品的控制6.2.1工程部不合格品按GB7588-2003、GB10060-1993规定分为A、B、C三类。
6.2.2质管部在对电梯安装、大修、维保过程检验及最终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由质检员签发整改通知单,注明整改日期。
一式两份,由施工/维保经理签字认可。
质检员在整改复检中发现整改项未整改,应责令施工队立即停工整改,并将此情况上报公司总经理。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编号P-0081.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交付到顾客手中。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组织采购物资中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3.2生产部负责对交付后产品和服务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4.工作程序4.1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和记录生产部依据《产品验收规程》,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市场部在产品交付后向顾客了解满意情况,如顾客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表示不满,则记录在《顾客投诉记录表》上。
顾客投诉反馈为不合格品的,经公司进一步确认的。
公司内部没有达到质量要求,即单炉次有一个测量元素超标的,按不合格品处置。
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确认处理。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发现采购原材料不合格,采取退货、让步接收的处理方式,让步接收前必由主管领导批准。
采购产品的验收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发现不合格反馈给生产部,由生产部与供方联络,根据不合格的程度采取措施。
4.3 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降级,返工。
4.3.1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产品半成品检验记录》上,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生产部在《产品半成品检验记录》上做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返工等),由生产部将《产品半成品检验记录》发至生产车间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1)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
有规定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2)返工由车间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
重检不合格时,质量管理部可在《产品半成品检验记录》上做出处理决定。
4.3.2严重不合格品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生产部在《产品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主管领导做出改作它用的决定。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不合格品的控制,本程序中不合格品包括原材物料、中间产品(包括工艺指标)和成品的不合格。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
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3.2采购部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车间对原材物料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3.3供应部负责参与对不合格煤、焦炭、采购进厂的甲醇等主要原材物料的评审,并负责标识、处置;负责不合格原材物料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
3.4营销部负责销售产品不合格品的评审。
3.5质量检验中心负责对成品不合格品评审。
3.6生产车间负责组织对不合格中间产品的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并负责成品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处置。
4工作程序4.1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
4.1.1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1.2让步接收或拒收。
4.2不合格原材物料的控制4.2.1不合格的煤、焦炭等由检验人员在分析报告单、检验委托单上分别盖“不合格”章后交供应部,供应部人员负责标识和追溯,对“不合格”的煤、焦根据“不合格”情况进行让步接受并与供方协商解决,并保存好记录。
4.2.2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出的除 4.2.1条以外的不合格原材物料等由检验人员在分析报告单、检验委托单上分别加盖“不合格”章,由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
a)拒收的原材物料处置由采购部门退货,并记录。
b)让步接收原材物料的处置由采购部门、使用车间做标识、记录。
4.3不合格的工艺指标、中间产品(成品)控制4.3.1工艺指标不符合时,工艺操作人员应时按操作规程进行调整,防止因指标不符合影响中间产品(成品)质量。
4.3.2生产车间检验人员检验发现中间产品不合格时,应通知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后应进行返流加工或进入中间槽/不合格品槽,并做好岗位记录。
4.4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4.4.1售前在成品贮罐中不合格的甲醇、醋酸执行《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关于产品回制的管理规定》,回制后的产品,要重新进行质量检验。
IATF16949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含流程表格)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对不合格品及可疑产品迅速加以处理,并予以识别、隔离、记录、评审、处置,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出厂。
2.0范围适用于所有的不合格品及可疑产品,包含供方提供的材料和顾客退货。
3.0职责3.1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材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评审、处置。
3.2 生产部车间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纠正或纠正措施。
4.0程序内容4.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2 其他管理要求4.2.1 不合格品的分类a)严重不合格品:经监测的批量(半成品达到50件,成品达到20件)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出现严重影响两个或以上产品重要特性、主要功能、性能指标等的不合格;b)一般不合格品: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成批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2 无论是生产部门生产或质检部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品,发现者均应首先进行标识、隔离,标识可采用产品标识卡、标识牌、区域、容器等方式方法,或按《生产管理程序》的标识规定。
4.2.3 对在各工序发现的无状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可疑产品,以及过期产品,发现人应立即通知检验员予以标识,并与合格产品区分隔离。
检验员应对此类产品进行重新检验或验证,以判定其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同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
合格品可流入下一工序,不合格品的处理参见4.1条3款。
4.2.4 生产各阶段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质检员负责评审和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当生产过程中操作者或质检员发现程度严重的批不合格品时,应立即报告给质量负责人(质量代表)和车间负责人,质量代表根据不合格性质、紧急情况及对随后的影响,决定并采取是否停止生产,停产采用断电或关机的方式进行。
对已出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生产部应会同质检部共同进行评审处置,必要时总经理参加,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并组织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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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使不合格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被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特订此程序。
2 范围
从进货、生产加工、交付后所产生的不合格均适用。
3 术语与定义
不合格:末满足要求。
4 职责
4.1质量部:负责对生产外包方不合格品处理进行检查和确认;
4.2生产外包方质量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项)的识别与标识,并通知和跟踪相关
部门对不合格品(项)进行处理;负责对经处理过的不合
格品(项)进行再检验。
4.3生产外包方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不合格品,在库不合格品及顾客退货验证为
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处理;
5 作业内容
5.1来料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
5.1.1检验人员依据产品检验指导书对来料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时,立即进行标识和隔离;生产外包方通知供应链部和质量部人员,由本公司驻厂人员对不合格进行确认;必要时,由本公司质量部派人进行确认,或采取其他方法进行确认,如拍照片,传真测试记录等;经确认为不合格品时,原则上由供应链部安排退货处理;
5.1.2为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或因其他需要,若需特采或采取其他措施对不合格原料进行处理时,则由供应链部申请,由质量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交相关部门评审,由质量部经理判定;如评审决议方案为特采时,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使用;
5.1.3质量部人员应复印和保留外包方质量部门的不合格检验记录,并填写《进料检验月报表》,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5.2 生产过程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
5.2.1生产外包方在生产过程和成品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由生产外包方对产品进行标识和隔离,由生产外包方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如生产外包方提出需要,本公司可派人参加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5.2.2 因生产、商务或其他原因,需要特采、放行不合格品时,由生产外包方申请,质量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交相关部门评审,由质量部经理判定;如评审决议方案为特采时,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适用时得到顾客批准,方可放行不合格品;
5.2.3外包方质量部应保留相关的处理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本公司质量部对生产外包方不合格品的处理记录进行检查,并填写《过程检验月报表》以跟踪和确认外包方不合格品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5.2.4本公司质量部对生产外包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样检查发现不合格时,由质量部开立《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生产外包方进行整改;本公司质量部应每月对发出和收回的《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单》进行汇总和确认。
5.3成品在交付或使用后发现不合格时的处理
5.3.1产品在交付后,发现不合格时,由本公司质量部可与外包方联合调查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公司和生产外包方,若确属生产外包方原因,应满足顾客要求退货、换货或其它处理;若不属于生产外包方责任,应合理给顾客一个圆满的答复或采取其它的协商办法;
5.3.2由本公司质量部对不合格品处理形成的记录进行保留。
5.4不合格品的纠正与预防依照《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5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5.5.1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品,处理后的不合格品由外包方质量部按检验标准重新检验。
5.5.2 分选:由公司组织或供方负责分选,检验员对分选后的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作为合格材料使用,不合格品退货处理。
5.5.3 特采:当轻微不合格或影响使用性能时,可以不经返修作特采使用,但由相关部门作成《不合格品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制造单位在使用特别采用的制品时作出明确标识,并保存记录。
标明品种、型号、数量、作业日、发货单位等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退货和更换。
5.5.4 退货:对于不能接收的材料,由外包方质量部负责人确认、批准,通知供应链作退货处理,并由供应链作记录。
5.5.5 报废:对于以上几种方式不能处理的不合格品,由外包方生产单位或责任单位申请,经质量部和技术部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最后由供应链部安排做报废处理。
6 相关文件
6.1《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 记录
7.1《不合格品评审单》
7.2《进料检验月报表》
7.3《过程检验月报表》
8 修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