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
国家一级博物馆评分表

国家一级博物馆评分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家一级博物馆评分表国家一级博物馆是我国的文化遗产宝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
评价一座博物馆的好坏,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展览内容、场馆设施、服务水平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选择国家一级博物馆,我们特别制作了一份评分表,以助你更准确地评估一座博物馆的质量。
评分标准:1. 展览内容(最高分:30分)评分项包括展览的主题多样性、内容的丰富性和深度、展品的品质等方面。
内容设计是否符合观众的需求,是否有独特性和创新性,是否能够为人们提供新的历史文化视角等。
2. 场馆设施(最高分:30分)评分项包括建筑风格和环境美观度、展厅布局和灯光设计、安全设施和便利设施等方面。
场馆是否舒适、便利、安全,是否具有文化氛围,是否能够为观众提供良好的参观体验等。
3. 服务水平(最高分:20分)评分项包括导览服务、讲解服务、解疑答惑等方面。
服务人员是否专业热情周到,是否能够为观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信息,是否能够引导观众更好地了解展览内容等。
4. 教育活动(最高分:10分)评分项包括教育活动的种类和质量、参与度和影响力等方面。
博物馆是否定期举办教育活动,是否能够吸引各类观众参与,是否能够为观众提供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等。
5. 参观体验(最高分:10分)评分项包括博物馆的排队情况、参观体验、观众评价等方面。
观众是否能够顺畅参观展览,是否能够得到良好的服务体验,是否对博物馆的质量给出积极评价等。
| 名称| 展览内容(30分) | 场馆设施(30分) | 服务水平(20分) | 教育活动(10分) | 参观体验(10分) | 总分|| --- | --- | --- | --- | --- | --- | --- || 故宫博物院| 28 | 27 | 18 | 9 | 9 | 91 || 中国国家博物馆| 25 | 29 | 20 | 8 | 9 | 91 || 上海博物馆| 26 | 28 | 19 | 7 | 8 | 88 || 西安博物院| 24 | 26 | 17 | 8 | 8 | 83 || 敦煌研究院| 29 | 25 | 16 | 8 | 7 | 85 || .....注:以上评分仅为本文所设定的标准,实际评分以实地参观和观众评价为准。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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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一级博物馆: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及《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2、3),我局决定于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开展2012年度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经国家文物局核定公布的所有100家一级博物馆均应参加运行评估。
二、本次评估周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评估包括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现场复核三个环节,现场复核将按10%-15%的比例随机抽查确定。
四、各一级博物馆应于2013年1月15日后登录“全国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子系统,域名:),在线填报《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书》(附件4),申报书中各项指标的填写应体现评估指标体系相应指标项的“考察要点”的要求。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线填写审核意见并打印《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书》一份,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运行评估工作,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划内一级博物馆参加运行评估,并对现场复核工作给予必要协助。
六、我局将向社会发布本次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一级博物馆,将直接取消其一级博物馆资质等级。
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一级博物馆,应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和博物馆评估标准(包括一级馆的标准)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
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
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
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
0。
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第1。
0。
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
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
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第2。
0。
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
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完整版

附件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提高博物馆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文物、标本和其他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传播功能,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36个月以上的各类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定级评估。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制定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并对办法、标准等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博物馆协会具体负责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可以委托地方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行业评估、动态管理、分级指导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博物馆经定级评估确定相应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三级博物馆。
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博物馆应依照博物馆评估标准开展自评,填写《博物馆定级评估申请书》,向中国博物馆协会提出申请。
参评博物馆应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可靠;填报的相关数据信息,应与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全国博物馆信息年报系统、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数据库等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第七条中国博物馆协会对博物馆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还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评估。
专家小组在审查材料、实地考察、咨询评议的基础上,提出现场评估报告。
第八条中国博物馆协会根据申请单位的《博物馆定级评估申请书》和专家小组现场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并打分产生评定意见。
第九条如评定意见与申请书存在重大差异,且申请单位或相关专家等对评定意见提出重大异议的,中国博物馆协会应对相关评定意见给予复核。
复核工作由中国博物馆协会具体组织,并形成进一步评定意见。
第十条中国博物馆协会可委托地方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对所属行政区域申请参评的博物馆进行审核、提出评定建议。
国家一级博物馆

国家一级博物馆
国家一级博物馆,是中国国家文物局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正式登记、注册并接受年检,具有文物、标本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功能的,对外开放的各类博物馆,经该国家局组织设立的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在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打分方式产生的博物馆最高等级划分。
2008年5月评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83家,2012年11月评出第二批17家。
2017年01月20日,中国博物馆协会发布的第三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名单显示,中国国家一级博物馆再添34家,总数达130家。
2020年12月21日晚,中国博物馆协会发布了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结果,核定中国印刷博物馆等74家博物馆为国家一级博馆。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0.01.08•【文号】文物博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文物博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博物馆协会: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以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
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2.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2019年12月)3.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2020年1月8日附件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提高博物馆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文物、标本和其他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传播功能,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36个月以上的各类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定级评估。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制定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并对办法、标准等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博物馆协会具体负责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可以委托地方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行业评估、动态管理、分级指导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0.02.10•【文号】文物博函[2010]120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0]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为深化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国家一级博物馆(以下简称一级博物馆)的管理,提高一级博物馆管理、运行水平,推动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国家文物局拟开展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
鉴于评估工作的复杂性,为积累工作经验,完善评估制度,我局决定委托中国博物馆学会于2010年3至9月份首先开展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试点依据《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试行)》、《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附件一、二、三)进行。
评估包括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现场复核三个环节。
评估内容包括:藏品管理、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教育、公共关系与服务、博物馆管理与发展建设等。
本次评估周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首批83家国家一级博物馆均应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评估试点工作,于2010年4月30日前经由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向中国博物馆学会提交《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书》(附件四),并派员参加有关培训。
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结束后,中国博物馆学会将在一级博物馆中分类确定15%的博物馆进行现场复核。
三、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评估试点工作,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划内一级博物馆参加评估,并为评估工作提供协调和支持。
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评估试点联络工作,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报送中国博物馆学会。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2.06.18•【文号】文物博函[2012]1404号•【施行日期】2012.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2〕14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开展博物馆评估,是加强和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博物馆活力、提升业务水平、完善教育服务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我局于2008年印发《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和《博物馆评估标准》,开展了博物馆评估定级,公布了首批83家一级博物馆;自2010年以来又开展一级博物馆年度运行评估,初步形成了以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博物馆绩效评价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博物馆改革创新。
为充分反映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进步成果,进一步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我局决定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于2012年7月--11月开展第二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依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和《博物馆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计分表》(详见附件1、2、3)。
二、评估方式及原则评估采取自愿申报、单位自评、地方推荐、在线评估、现场复核、统一公布的方式进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三、组织实施(一)中国博物馆协会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组织开展一级博物馆评估认定。
(二)中国博物馆协会在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指导下组建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设立本辖区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组织本行政区划内有关博物馆参加评估,为评估工作给予协调和支持。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抓紧组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并于2012年7月15日前,报送国家文物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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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机关
现有等级
现有等级评定时间
年月
设立时间
年月日
正式开放时间
年月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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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址
微博、微信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科专长
移动
博物馆面积
(单位:平米)
建筑面积
(平米)
库房面积
(平米)
评估总得分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评估得分
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评估得分
列展览与社会服务评估得分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三、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总分表
(由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填写)
申请单位
申请级别
评估分值
总
分
值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评估分值
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评估分值
列展览与社会服务评估分值
评估小组
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估小组
专家签字
建筑与环境
附件
博物馆建筑功能分区示意图及附带说明(说明应以定量形式清晰描述博物馆功能区块布局)
附件
博物馆环境卫生说明(以定量形式清晰描述)
人力资源
附件
博物馆人力资源情况说明(需应以定量形式清晰描述博物馆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附件
由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博物馆编制、岗位核定文件
附件
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名录(应包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
年月日
全国博物馆
评估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附件清单(提交附件后,应在确认栏的相应位置填写“已提交”)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附件序号
附件名称
确认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
法人治理结构
附件
博物馆法人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博物馆成立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理事会的文件
附件
理事会(董事会)章程或其他组织规则文件
附件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录(应包含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单位、职务、学历等信息)
附件
决策机构活动记录
附件
决策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
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监事会和任命监事文件
附件
监事会等组织规则
附件
监事会等人员
附件
监事会等活动记录
附件
监事会等年度工作报告
博物馆章程与发展规划
附件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博物馆“三定”案或其他由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明博物馆机构职能的文件
附件
博物馆安全保卫部门近三年的工作总结
附件
博物馆安全保卫部门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附件
博物馆安全保卫人员名录(应包含保卫人员职称、学历等信息)
附件
博物馆安全保卫制度
附件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程
附件
任意一份博物馆安全保卫巡查记录(记录时间应不晚于年月日)
附件
任意一份博物馆安全保卫交接班记录(记录时间应不晚于年月日)
附件
博物馆管理人员清单(应包含博物馆管理人员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
附件
博物馆人员培训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附件
博物馆近三年(即年、年和年月至月,下同)人员培训经费情况说明
附件
博物馆近三年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附件
博物馆上岗人员培训情况
附件
博物馆员工考核奖励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及实施情况
财务管理
附件
博物馆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展厅面积
(平米)
实验修复室面积
(平米)
藏品及文物
藏品总数
(件套)
三级以上珍贵文物数
(件套)
从业人员
总人数
(人)
在编人数
(人)
高级职称人数
(人)
中级职称人数
(人)
开放情况
基本列数
(个)
临时展览数
(个)
观众数(万人次)
年月月:
年:
年:
年度财务收支(万元)
财政拨款
年月月:
年:
年:
自筹资金
年月月:
年:
年:
年度支出
(二)博物馆承诺书(由申请评估的博物馆填写)
根据文物局《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本馆申请评定一级博物馆。
本博物馆承诺将遵守下列准则:
()全面填写申请报告的各项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同意按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确定或变更本馆等级。如有异议,服从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的最终裁决。
附件
由审计机构为博物馆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限应不早于年度)或博物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附件
博物馆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博物馆近三年接受社会捐赠的捐赠协议或情况说明(应以表格形式逐笔记录捐赠情况)
安全保障
附件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博物馆风险等级达标证明
附件
博物馆安防设备配置清单
附件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说明
博物馆负责人签字:
(博物馆公章)
年月日
(三)申请单位自评估得分(由申请评估的博物馆填写)
评估总得分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评估得分
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评估得分
列展览与社会服务评估得分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四)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审核意见(由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填写)
经本会审核,同意推荐为一级博物馆。
省(自治区、直辖市)
附件
博物馆章程文本
附件
主管部门批准博物馆章程的文件
附件
公示页面或其他媒体发布记录
附件
博物馆中长期发展规划文本
附件
带有专家签名的论证意见或论证会议纪要
附件
主管部门批准或发布博物馆中长期规划的文件
附件
博物馆年度工作计划文本
附件
年度博物馆年检表(需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填写的年检结论)、自行向社会发布的博物馆年度报告
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二、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推荐意见
(一)推荐意见(由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填写)
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
根据文物局《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行业组织审核,同意
申报一级博物馆,特申请予以评定。
(盖章)
年月日
(二)推荐单位评估得分(由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填写)
年月月:
年:
年:
、博物馆资源概述(博物馆类型、藏品资源特色及数量、质量、基本列容、人力资源、安防设施等)
、发展概况(行政归属单位、开业时间、发展过程、累计投入、近三年营运情况等,此前参加过的文物部门开展的博物馆定级及运行评估的有关情况)
、博物馆活动项目(基本列和主要临时展览的名称、容、服务项目、宣传式、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附件
博物馆安全防应急预案
附件
最近至次博物馆安全保卫演练记录(记录时间应不早于年月日)
附件
博物馆消防安全情况报告
附件
消防部门给博物馆出具的消防达标证明
附件
博物馆消防管理制度
附件
博物馆消防工作规程等
附件
消防部门到博物馆进行消防检查的检查记录(记录时间应不早于年月日)或博物馆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说明
附件
防雷设施运行情况说明
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
申请书
博物馆名称
举办者
推荐机构
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制
一、博物馆评估申请表
(一)博物馆简况(由申请评估的博物馆填写)填写日期:年质
(在正确的位置划√)
全部或主要资金来源:国有()非国有()
隶属层级:中央()省(市、区)()地(市、州、盟)()县(区、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