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吉林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新闻发布前不久,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姬国海解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何树峰。
中华工商时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3家媒体记者参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本刊对新闻发布会内容进行了选编。
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姬国海解读《实施意见》有关政策。
1.关于政策制定的目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的根本举措,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治本之策,是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基本支撑,是事关民生福祉、改革大业、吉林振兴发展全局的基础工程。
这更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素质培养,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
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技能振兴与发展。
2.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主要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
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有7条措施: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先导作用。
重点强调在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同步提高劳动者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使劳动者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和手段。
二是注重完善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
着重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实施体系。
三是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士兵、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技能培训。
四是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支持企业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职工技能水平。
另外,还进行政策支持。
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等。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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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一)加大就业技能培训。
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开放,实行申报签约制度。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与培训成本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对100个纳入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培训补贴标准适当上浮,鉴定费补贴提高到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对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强化企业职工培训。
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将企业针对拟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开展的入职培训,纳入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培养合格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深入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2000元、3000元、5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
、
建 立 终 身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体 系
一
(
)
积 极推 进技 能 储备 培 训 。
面 向 城
乡 未继续升 学初 高 中 毕业生 、 全 日 制 高 等 院
校 和 职业 院 校在校 生 ( 含技工 院 校 和 特 殊教
育 院 校职业 教 育 类 在 校 生 , 下 同 ) 、 建 档 立
年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公报 ( 2 0 1 9
第 期 1 6
)
市 政 府 文 件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推行 终 身 职 业 技 能 培训 制度 的 实 施意 见
济 发 号 政
〔 20 1 9〕 14
各 区县人 民政府 ,
市 政府 各部 门
单 位 (
)
:
为深 入 贯 彻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育 局 、 市 科 技 局 、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 市
财 政 局 、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局 、 市 农 业 农 村
委 委 局 、 市 囯 资
、 市 总工 会、 团 市
)
四 (
)
统 筹 开 展 再 就 业 培 训 和 转 岗 培
训 。 发 挥 失 业 保 险 支 持参 保 职 工 提 升 职 业
技 能 政 策 的 补 贴 作 用 , 对取 得 国 家职 业 资
格 目 录 清 单 内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职 业技 能 等
级 目 录 内 职 业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的 企 业在 职 职
工 ,
符 合 条 件 的 按 照 相 应级 别 给 予 一 定 培
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办法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解读

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办法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解读关于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工作,近年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的文件在这些年来规格最高、密度(力度)最大。
一是去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同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是去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同年1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
三是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这个文件省级层面的正在制定中。
根据州委、州政府及局党组的安排,起草了两个文件的草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经过相关的程序州政府于今年3月28日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于今年的5月10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一)技工短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
当前,技工短缺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着“企业招用技术工人难”与“无技能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造成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是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不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偏低,许多青年人不愿意当技术工人,(二)高技能人才分布不均衡、不合理。
据调查分析在我州大型国有企业中高技能人才比例较高,而在私营企业中则较低,甚至在不少的私营企业中持高级工证书的人员很难找到。
近几年省厅下达我州高技能人才培养2000人的计划,尽管每年都能超额完成,但是我们发证的对象绝大多数是技工学校的毕业生,而来自于企业的只占10%。
(三)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重视不够。
受重学历轻技能、重管理轻一线的陈旧观念影响,重使用轻待遇,只使用不培养的问题在我州的不少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
【期刊名称】《吉林政报》
【年(卷),期】2018(000)024
【摘要】吉政发[2018]2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
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精神,加快培养适应吉林转型发
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总页数】6页(P33-38)
【作者】吉林省人民政府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75
【相关文献】
1.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三个关键问题——《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解读 [J], 喻忠恩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J], 海南省人民政府;
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J], ;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J], 无;
5.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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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培训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职工培训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各类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
(3)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资源,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4)负责培训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费用管理。
(5)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批工作。
(6)负责培训实施和管理,包括培训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
(7)负责内部讲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8)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培训管理制度。
(9)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进行指导和整改。
(10)负责与其他部门协同,推动公司培训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培训意识。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基础入职培训- 培训目的:使应届毕业生快速了解公司文化、基本业务流程和岗位基本技能。
- 培训对象: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为期1周。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和小组讨论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基础业务知识、团队建设等,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 培训要求:参训人员需按时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结业考核。
(2)第二阶段:岗位技能培训- 培训目的:使应届毕业生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流程。
- 培训对象: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为期2-4周,根据不同岗位需求调整。
- 培训方式:采用实操演练、导师制辅导、案例分析等。
- 培训内容及分工:针对具体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解读

的 出台 背 景 和 有 关 政 策解 读 等 ,人 力资 源 技 能 培训 服 务 能 力 建 设 ,创 新 培 训 内 容 和 式 。大 规模 开展 职 业 技 能 培 训f 五是 在机
社 会 保 障 部 有 关 负 责人 这 样 介 绍 :
方 式 ;加 强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教 学 资 源 建 设 , 制创 新 上 ,提 出建 立 职 业 技 能 培 训市 场化
见 》)。这 是 当前 和 今 后一 个 时期 推 进 职 业 待 遇 相 统 一 的激 励 机 制 三 是 在 提 升 职 鼓 励 支 持 社会 力量 参 与 ,要 求采 取 政 府 补
技 能 培 训 工 作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 就 《意 见 》 业技 能 培 训 基 础 能 力 方 面 ,提 出 加 强职 业 贴 培 训l、企 业 自主 培 训 、市 场 化 培 训 等 方
技 能培 训I体 制 机 制 改 革 方 面 ,提 出 建 立 职 身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制 度 ,力 争 2020年 后 基
问 :“终 身 ”是 《意 见 》的一 个 特 点 和 亮
业 技 能培 训i市 场 化 社 会 化 发 展机 制 ,加 大 本 满足劳动者培 训需要。 二是 在重点群 点 ,请 问 什 么 是 终 身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制 度 ,
构 建 终 身 职 业 技 能 培 训体 系 方面 ,要 求 完
问:终 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与以往政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 七 是 在 购 买服 务 上 ,由 政
善 终 身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政 策 和 组 织 实 施 体 策 相 比 有 哪 些新 变 化 ?
府 购 买定 点 培 训 机 构 培 训 成 果 的 方式 。改
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三个关键问题——《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解读

【关键词】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经费管理【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志码】C【文章编号】1005-6009(2019)12-0019-03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三个关键问题———《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解读喻忠恩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使我国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变。
无疑,《意见》的发布对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大军,是我国政府近些年来一直在努力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先后发布,提出了要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三大待遇”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而《意见》更明确地提出全面覆盖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以激励创业者、工人、农民、待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积极参加培训。
更应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了“培训资源市场化”的新体制机制建设要求,明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
当然,解决了受训者的积极性问题以及培训主体的定位问题,并不意味着职业技能培训可以自行在新的体制机制下规范、有效地运行。
长期以来,我国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是在政府主导下开展的。
事实已经证明,这种模式很难适应“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的发展要求。
很显然,《意见》提出的“培训资源市场化”新体制机制建设,与我国新时代职业教育“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发展模式是一脉相承的,旨在构建更高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配置体系。
因此,无论是宏观层面的职业教育发展,还是中观层面的职业技能培训,我们均有必要对职业教育资源现有的配置方式进行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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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题:提高就业质量,缓解技能人才短缺——解读《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新华社记者叶昊鸣
职业技能培训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措施推进“终身”制度特色发展
此次印发的意见中有一个独特的词语——“终身”。
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技术不断更迭,如今一名劳动者单靠一项技能很难受用一辈子,“终身”二字如何体现?
“意见中明确,‘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所以定位在覆盖、贯穿和适应这三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来解决‘终身’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说。
具体措施如何表现?汤涛认为主要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从覆盖培训对象上来说,既包括城市劳动者,也包括乡村劳动者,既包括就业人员,也包括准备就业人员;
从就业培训补贴上来说,只要是在岗、在职劳动或者工作,都可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且获得政府补贴,同样覆盖终身职业生涯;
从技能评价激励机制上来说,除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技能人员的专项业务能力外,职业技能培训也将纳入其中,并覆盖培训全程,以提高积极性;
从服务保障上来说,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大力倡导劳动者终身培训的理念,使我国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进行转变。
“这四点中的核心是第二点,即补贴培训的覆盖要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这是终身制度最重要的含义。
”汤涛说。
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现高质量就业发展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连续五年为超过1300万人提供就业岗位,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但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就业市场始终存在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1以上,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现象屡见不鲜。
如何进一步提高就业人口,实现高质量就业发展,需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此次印发的意见中提出,要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同时为了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
“高质量就业意味着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良好的就业能力、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完善就业服务方面,需要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说。
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持续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发展,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同时为了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开展的政府补贴培训近1700万人次,全国技能劳动者目前达到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791万人。
“持续广泛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为劳动者就业创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莫荣说。
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而目前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我国企业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确,这是需要着力加强的方面。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201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中也曾强调,要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顶岗培训。
但此次印发的意见中特别强调了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在资金方面,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将覆盖企业所有技能人员,无论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还是在职的人员。
在税收优惠方面,企业将按规定足额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予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可以结转扣除。
这些政策措施都是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一个支持。
”汤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