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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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9•【字号】苏办发[2008]82号•【施行日期】200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08〕82号)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2月19日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为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三总师),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苏政发〔2023〕91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苏政发〔2023〕9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许昆林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马欣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统计、税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机关事务管理、能源、对口支援、经济协作、参事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统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人防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政府参事室、省地方志办公室。

协助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联系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地震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胡广杰负责工业、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

夏心旻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林业方面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办)、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0.23•【字号】苏政办发[2000]146号•【施行日期】200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4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0年10月23日江苏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69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0]16号),保留省人事厅,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序列。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给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将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派遣职能和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职能划给省教育厅。

(二)划入的职能综合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不再下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度人员计划,重点调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

2.专家和博士后的有关服务工作,职称考试方面的考务工作以及各类培训教材的编写、发行等事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人事厅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全省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和政策;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全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下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综合管理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26•【字号】苏办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47号2011年10月26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面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 加强公务员管理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

公务员队伍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对于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公务员管理工作日益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推行竞争上岗、构建科学考录机制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施“5+X”能力培训工程等方面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但面对新的形势,公务员法配套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公务员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推进“两个率先”的要求,一些地方依法管理意识不够强、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等。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技能考核题库(5)--综合类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技能考核题库(5)--综合类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综合类题库一、填空题:1、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

2、公文运用语言应当做到准确、简明、庄重、得体。

3、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4、常用的公报有会议公报、统计公报、外交公报三种类型。

5、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批复的主要特点.6、章程是一定的组织机构制定的确定组织原则或__办事原则的规章类文书。

7、记录类文书的主要特点是内容的纪实性、材料的直接性和语言的实录性。

8、机关之间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确定行文关系的重要前提,也是制定行文规则的重要依据。

9、上行文可分为逐级上行文、多级上行文、越级上行文三种方式.10、公文正文的导语部分通常有依据式、目的式、原因式三种写法。

11、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12、公文由文秘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13、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

14、平时归卷工作是指机关的公文立卷人员根据已经编好的立卷类目,将已经处理完毕的文件,随时按类目上的有关条款归入卷内.15、案卷标题的基本结构应力求完整,通常应当标明卷内文件_作者、问题、名称三个基本部分。

16、批复的正文一般包括批复缘由、批复事项和结语__三个部分。

17、会议纪要的主体部分的三种写法是条项式、综合式和摘录式。

18、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报告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和答询报告。

19、公文主题词一般不超过5个,其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

20、命令一般包括任免令、发布令、行政令和奖惩令等。

21、完整的公文标题由___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名称三部分组成。

22、制定公务员法的依据是宪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于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4、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模式与各国普遍实行的做法一致,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科学管理方法,改变了过去党政干部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制度。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2.10•【字号】苏民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民发〔2023〕4号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已经第5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民政厅2023年2月10日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打造“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协同民政”和“智慧民政”,深入推进“6+1”高质量现代民政体系建设,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进江苏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指本所内设机构正副职、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其中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一般由所内设机构负责人兼任.第三条干部管理工作原则:1、党管干部.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纪办事.第四条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

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五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二是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三是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监督。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第六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全所中层干部的管理.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科技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3.熟悉科研院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建园、科研和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

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2003)

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2003)

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200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3.08.20•【字号】苏司委[2003]98号•【施行日期】2003.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苏司委〔2003〕98号)厅机关各处室局,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为切实加强厅管干部和向省厅备案干部的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修订〈中共江苏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苏组发[2002]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集体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各单位政工部门、干部人事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承担起对干部人事工作管理的任务,当好党委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谋和助手。

省厅、两局政工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指导、检查、综合、协调的职责,统筹指导本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重要改革方案和带有政策性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按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各监所政工部门要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中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规范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切实为党的监狱劳教事业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二、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类管理厅党委管理的干部,其测评、考察、任免、晋升、降职、奖惩、调整、辞职、退休等重大事项由厅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厅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省劳教局党委可受厅党委委托承担其中部分工作;在厅党委统一领导下,日常管理由厅政治部、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省劳教局党委负责;协助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按照苏司纪〔2003〕6号文件规定办理;厅直属机关党委、监狱局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警衔管理的,按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任免前须向省委组织部备案的干部,由厅政治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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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省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何国平,现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男,1954年10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拟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2、庄同保,现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处处长。

男,1956年12月生,汉族,江苏扬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

拟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3、马宁,现任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男,1958年7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副研究馆员,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

拟任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

4、王中苏,现任宜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男,1957年10月生,汉族,江苏东台人,大学学历,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

拟任宜兴市委书记。

5、张立军,现任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男,1971年7月生,汉族,江苏靖江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宜兴市市长人选。

6、梁一波,现任吴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男,1970年9月生,汉族,江苏张家港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

拟任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7、黄利金,现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男,1953年5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6月参加工作。

拟明确为正市级。

8、周毅,现任淮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男,1964年8月生,汉族,江苏常熟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拟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9、陶光辉,现任金湖县委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男,1962年9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拟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10、程希,现任仪征市委副书记、市长。

男,1964年7月生,汉族,江苏张家港人,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拟任仪征市委书记。

11、张震宇,现任仪征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男,1976年8月生,汉族,江苏江都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仪征市市长人选。

12、赵深,现任泗阳县委书记。

男,1964年10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宿迁市副市长人选。

13、李荣锦,现任泗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男,1968年6月生,汉族,江苏宝应人,大学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

拟任泗阳县委书记。

14、窦立夫,现任淮安市政府秘书长。

男,1964年3月生,汉族,辽宁绥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淮安市副市长人选(援疆)。

15、丁憬,现任镇江市丹徒区委书记。

男,1964年8月生,汉族,江苏泰兴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4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镇江市副市长人选(援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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