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领导干部任前公示(2017)第1号
任职备案报告

任职备案报告:任职备案报告任职表态发言就职报告学习委员任职报告篇一:备案报告格式备案报告格式市法制办:《×××办法(规定、通知…)》(庆××发[20××] ×号),由××单位(局、办、委)××科负责起草,经××单位(局、办、委)法制科审核,×年×日,经××单位(局、办、委)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年×月×日对外公布施行。
现予备案,请审查。
二〇××年×月×日1篇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作者: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来源: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原创发布2007-3-14 14:19:16 发布人:admin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兴组[2006]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党组织:2001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备案管理的意见》(兴组〔2001〕17号)以来,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贯彻文件精神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履行备案程序、超职数配备、事业人员与机关人员混岗、任免干部不集体研究等问题。
为认真纠正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市乡、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夯实全市副乡局级后备干部工作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的意义中层干部队伍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上级决定指示的执行者,是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同时又是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后备力量。
当前,强化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不仅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把好质量关、程序关,切实将市委近年来为加强中层干部任用监督而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作者: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来源: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原创发布时间:2007-3-14 14:19:16 发布人:admin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兴组[2006]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党组织:2001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备案管理的意见》(兴组〔2001〕17号)以来,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贯彻文件精神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履行备案程序、超职数配备、事业人员与机关人员混岗、任免干部不集体研究等问题。
为认真纠正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市乡、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夯实全市副乡局级后备干部工作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的意义中层干部队伍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上级决定指示的执行者,是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同时又是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后备力量。
当前,强化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不仅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把好质量关、程序关,切实将市委近年来为加强中层干部任用监督而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二、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全市市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具体业务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备案管理的对象:1、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部门(单位)的正、副科(股)级干部,二级局建制部门的中层正职;2、乡镇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和群团组织的正、副职干部;3、市直机关实施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单位的党办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4、市、乡机关部门专职人武干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郭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13]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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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郭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郭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13〕15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徐郭平同志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命江建平同志为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免去其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胡晓抒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省卫生厅副厅长职务;任命王华同志为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任命林一峰同志为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任;任命张为同志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命魏红军同志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任命杜学伦同志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职务;任命张鑑同志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任命陈芬同志为省旅游局副局长;任命叶耀宇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命朱勤虎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命俞善浚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命刘谨胜同志为省文物局局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命赵科同志为省司法厅副巡视员;任命赵光同志为省财政厅副巡视员;任命顾迅建同志为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任命陈定主同志为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任命吴晓荣同志为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任命范乐生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任命张明同志为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免去周建强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小平同志的省地方税务局局长职务;免去钱兴荣同志的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梁学忠同志的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王译萱同志的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免去袁丁同志的省旅游局副局长职务;免去施建民同志的省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周建同志的省司法厅巡视员职务;免去周松庭同志的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免去张东甫同志的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职务。
党校工作情况汇报汇总

党校工作情况汇报汇总(原创,可修改)20XX年度党校工作情况汇报汇总现存党校是20XX年5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领导下重新分设的,三年来,党校人本着“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基本思路,从零开始,励精图治,围绕中心,狠抓落实,逐步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概况市委党校是正局级建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3人,现有教职工19人,退休人员14人,内设办公室、教务科(并挂函授科牌子)、教研科(并挂培训科牌子)、行政科和工会5个科室。
党校校长现为市委副书记张育林同志兼任,下设常务副校长1人,主持党校日常工作,另外设副校长2人。
党组织设置为1个党总支、2个支部,共有党员29名。
二、主要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校情打基础,顺应形势抓改革,谋划工作形机制,务求实效促提升,有效推进了干部培训、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20XX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一助一”扶优先进单位。
连续三年被表彰为泰州市党校系统综合考核评比优秀单位。
20XX年被表彰为全省党校系统行政后勤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6月份老干部党支部又被市委组织部和市委老干部局表彰为全市“五好”老干部党支部。
1、干部培训工作扎实推进。
立足党校分设后的实际情况,围绕党的十七大及之后的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把科学发展观和我市市情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内容,突出干部能力培训这个重点,配合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抓好培训计划制定、组织施训、学员考核等方面工作。
并注重改进培训手段、创新教学方法,发挥了党校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三年来主要承办了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大学生村官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等34个班次,参训人数5780多人次。
同时在函授工作上完成了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经济管理、法律两个专业总计110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共毕业大专、本科学员600多人,为提升干部思想和文化素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示人选基本情况

公示人选基本情况1、许年喜,男,1954年1月出生,籍贯姜堰,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泰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许年喜同志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连长、指导员、营副教导员、营教导员、政治教导员,县级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纪检员、副主任(副科级),泰州市纪委纪检员、副主任,2001年11月泰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副处级),2002年4月泰州市纪委常委,2004年1月任现职。
2、赵晓玲,女,1960年8月出生,籍贯上海,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泰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赵晓玲同志历任知青,靖江县(市)妇联办事员、部长、副主席、主席,1997年3月泰州市妇联副主席,2004年10月任现职。
3、顾维中,男,1963年12月出生,籍贯兴化,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泰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顾维中同志历任厂办事员,兴化县(市)统计局办事员,市委办秘书、科长,泰州市委办副科长、科长,2002年3月泰州市委办副主任,2006年1月任现职。
4、陆晓声,男,1960年6月出生,籍贯泰州,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泰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陆晓声同志历任教师,泰兴县人事局办事员、副主任,县(市)委办秘书,泰兴日报社副总编、政府办副主任,张桥乡党委书记,市委办副主任、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台工办主任、台务办主任,2002年11月泰州市委办副主任,2006年1月任现职。
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泰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副书记。
程秋喜同志历任教师,县级泰州市广电局编辑、记者、主任,市委办秘书,统战部副科长、副主任,宣传部科长,泰州市委组织部副科长、科(处)长,2002年12月起任泰州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副书记,2005年11月任现职。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曹茂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曹茂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曹茂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曹茂良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马庆生同志任泰州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徐朝铭、黄金荣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东劲同志任泰州市火车站街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高健同志任泰州市火车站街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许时阳同志任泰州市火车站街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朱敏同志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陆玲同志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荣绶同志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万文来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列高斌同志之后),免去其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孙荣贵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吴文忠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杨建国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列周卫兵同志之后);陈园桃同志任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中医院院长职务;葛崇烈同志任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季金波同志任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金子明同志任泰州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泰州市支会会长职务;免去孙琦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结束——。
陈永乐、沈根娣与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永乐、沈根娣与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审理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6【案件字号】(2019)苏12行终3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曹海霞刘春生蔡鹏【审理法官】曹海霞刘春生蔡鹏【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永乐;沈根娣;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陈永乐沈根娣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永乐沈根娣【当事人-公司】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永乐;沈根娣;泰州市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违法行政赔偿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维持原判改判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除确认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外,另查明:一审庭审中,陈永乐、沈根娣明确诉讼的是高港区住建局对其2019年4月15日的《履职申请》不履职的行为。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所谓“利害关系"应当是指起诉时原告所诉行政行为可能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本案中,陈永乐、沈根娣与广信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2月30日作出(2016)苏1203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该生效民事判决书判决广信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与陈永乐、沈根娣办理退房手续;同时判决广信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陈永乐、沈根娣支付购房款、退房补偿款及利息。
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领导讲话模板

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王林现任南京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口腔医学院院长、附属口腔医院院长。
男,1959年12月生,汉族,辽宁沈阳人,在职研究生,医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
拟任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2、李建清现任东南大学科研院常务副院长。
男,1962年8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拟任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常委。
3、程革现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
男,1966年7月生,汉族,江苏无锡人,在职研究生,医学博士,副教授,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拟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4、徐桂华现任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院长、中西医结合护理研究所所长。
女,1962年4月生,汉族,江苏兴化人,在职研究生,医学博士,教授,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3月参加工作。
拟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5、孙志广现任江苏省卫生厅中医综合业务处处长。
男,1963年5月生,汉族,山东淄博人,研究生,医学博士,教授、主任中医师,20XX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拟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常委。
6、曾莉现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馆长。
女,1962年3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在职研究生,医学博士,教授,民进,1983年8月参加工作。
拟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7、吕斌现任南京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人事处处长。
男,1961年11月生,汉族,河北高邑人,大学,文学硕士,副教授,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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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领导干部任前公示(2017)第1号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监督电话:83326182)。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2017年3月5日公示人选基本情况1、解卫星,男,安丰镇人。
1970年4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纪委基层纪监工作四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市纪委基层纪监工作四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2、李维举,男,沙沟镇人。
1972年2月出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纪委案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市纪委案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3、朱洪涛,男,建湖县人。
1967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副主任,拟任市委党建办主任。
4、王道斌,男,昭阳街道人。
1979年7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政府办一科科长,拟任市政府办副主任科员、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5、苏登
山,男,老圩乡人。
1963年2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市人社局副局长,拟任市人社局主任科员、公务员局局长。
6、崔广权,男,竹泓镇人。
1970年2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
现任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拟任市市场监管局戴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7、仲伯华,男,陶庄镇人。
1977年3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市场监管局大邹分局党支部书记,拟任市市场监管局大邹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8、张迅,男,昭阳街道人。
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拟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市政府国资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9、刘震祥,男,昭阳街道人。
1976年9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园林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拟任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副局级)。
10、陆玉华,男,钓鱼镇人。
1963年9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拟任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11、陆仁杰,男,荻垛镇人。
1967年11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教育局局长助理,拟任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12、周曙,男,昭阳街道人。
1972
年7月出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入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党支部书记,拟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13、解小龙,男,兴东镇人。
1977年8月出生,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公安局茅山派出所所长(正股职),拟任市公安局垛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14、刘健,男,昭阳街道人。
1973年5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入党,大专学历。
现任市公安局安丰派出所所长(正股职),拟任市公安局安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15、华勇,男,陶庄镇人。
1979年11月出生,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市公安局临城派出所所长(正股职),拟任市公安局陈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16、裴马年,女,陶庄镇人。
1978年3月出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拟任安丰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安丰镇镇长候选人。
17、陈友连,男,林湖乡人。
1972年1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垛田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拟提名为垛田镇镇长候选人。
18、沈舟,男,合陈镇人。
1969年9月出生,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市人社局副局级干部,拟任市人社局副局
长(试用期一年)。
19、吴领高,男,张郭镇人。
1968年1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市委农工办主任助理(副局级)、经营管理站站长、集体资产管理办主任,拟任市委农工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邵国昱,男,垛田镇人。
1976年8月出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市政府办副主任(正局级),拟任昌荣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