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年检制度的比较
最新机动车年检规定

最新机动车年检规定[6年之内私家车免检】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两部门发布,9月1日起,试行6年之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査验:①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记录的免检。
②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直接领取査验标志。
③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后,机动车延缓报废期限的规定将被取消,并规定“在査验有效期届满后,持续3个机动车査验周期内未取得査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
持续3个机动车査验周期*持续3年据介绍,新规中“持续3个机动车查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查验合格标志” 的规定,并非是指持续3年未取得査验合格标志。
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以后就是半年一检。
依照那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持续3次即持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
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持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取得台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各类机动车利用年限8年至30年不等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后,原先国家各部委关于机动车报废的规定将同时废止。
依照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利用年限别离如下: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利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利用1()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利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利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利用1()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利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利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利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利用1()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利用15年;专用校车利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利用2()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利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和微型载货汽车利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利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利用15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利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利用3()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利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利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利用12年,其他摩托车利用13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1.业务覆盖范围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增加了检测范围,包括
了食品、农业产品、环境保护、新材料、助手机械器具、通信、物联网、
特种设备等新兴行业的检测项目。
此外,针对质量安全类的检验检测模式,新准则也专门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旧准则: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覆盖了常规行业的检验
检测,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及附件的检测、化学品及其制品的检测、冶金、
安全类检测等。
2.仪器设备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拥有
专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先进的仪器和配套的计量标准和设备,以满足
机构实际检测需要。
旧准则: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只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拥
有一定数量的检测仪器设备,未要求拥有专门的检测仪器设备及标准。
3.检验检测人员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机构拥有专业的检
测人员,其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并取得具有法定效力的
检测资格证书。
年检新标准

年检新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
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在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汽车年检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从最初的强制性年检到现在的6年免检、10年免检等政策,都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车辆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新标准的出台背景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辆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我国政府对汽车年检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新标准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车辆年检工作,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新标准的主要变化1. 年检周期的变化:新标准取消了原来的5年、10年强制报废制度,实行6年免检、10年免检政策。
这意味着车主在购买新车后的6年内,只需在第6年进行一次年检;购买新车后的10年内,只需在第10年进行一次年检。
这样的政策有利于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 年检项目的变化:新标准对年检项目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外观检查、底盘检查、发动机检查、刹车系统检查、灯光系统检查等项目进行了优化和整合。
新的年检项目更加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如制动性能、排放性能、轮胎磨损等。
这样的调整有利于提高车辆的整体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年检机构的资质要求:新标准对年检机构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年检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同时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年检市场,提高年检质量。
4. 年检结果的公示:新标准要求年检机构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车主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己的车辆年检情况。
这样的措施有利于增加年检的透明度,提高车主的知情权。
三、新标准的意义1. 减轻车主经济负担:新标准的出台,使得车主在购买新车后的6年内只需进行一次年检,10年内只需进行两次年检。
这样的政策有利于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 提高车辆安全性能:新标准对年检项目进行了优化和整合,更加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
新旧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比

15
必须配备专职质量管 理、验收工作人员 从事采购、销售、储 存工作人员资质 培训内容 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 、冷藏和冷冻药品储 存和运输等工作的人 员要求 储存、运输等岗位人 员的着装要求 健康检查 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 作的人员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 条目数
无
16
无 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 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
35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 审核资料
较笼统
36
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 质
未明确
37
采购(进货)
质量保证协议内容
未明确
38
供货单位提供票据所 列内容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货相符 。购货记录按规定保存。
40
直调药品的采购
未明确
41
特殊药品采购
未明确
见第70条: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见第71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 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共13条(见第72-84条) 见第73、74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 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 相符 见第74条: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 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明确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进行验收。见第75条:收 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 域,或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冷藏、冷冻药品应当在冷库内待 验;第79条: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专库或专区内验收 。 见第73条: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 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 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见第76条: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 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 法性和有效性 更明确,见第77条:同一批号的药品应当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 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 可不打开最小包装;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 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 、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
2022检车新规定什么时候实施

2022检车新规定什么时候实施2022检车新规定什么时候实施2022年汽车年检新规将于2022年10月1号实施,正式取消车龄15以上车辆的一年两审,之后统一按照车龄10年以上一年一审进行年审。
对于车龄小于或等于10年的车辆则为十年两审,即第6年和第10年需要到年检机构上线检测。
新年检周期此次政策的调整可以简单总结为,放宽了私家车的年检周期,具体如下:1、车龄六年以下:跟原来一样都是免检,但是需要每两年申领一次车辆检验合格标志;2、车龄六到十年:第六年跟第十年需要进行上线检测;(原:第六、第八、第十年需要上线检测。
)3、车龄十年以上:一年一审。
(原:10~15年一年一审,15年以上一年两审。
)注意:该改动只针对于9座及9座以下的非营运载客车,其他类型的车辆依旧按照原先年检周期进行年检。
以下情形不免检1、虽然免检范围扩大到了9座,但并不是所有9座车都能享受免检的,面包车就是例外,此次调整面包车是不能享受免检的。
2、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从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均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多大的事故不能享受免检?据相关规定显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那就不能继续享受免检。
具体情况就要根据汽车上线检验的结果而定了。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北京网上申请免检标需要邮寄吗?答:不需要。
①北京已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您通过“交管12123APP”成功申领免检标志后,无需再申请邮寄或者领取纸质的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也无需更新打印日期。
汽车年审管理制度

汽车年审管理制度一、总则汽车年审是指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评估车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一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二、年审对象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小客车、货车、客车、摩托车等,都必须接受年审管理制度的检测。
三、年审标准1. 安全性标准(1)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轮胎及底盘等部件必须完好、正常运转。
(2)灯光系统、电气系统必须正常工作,车辆必须装备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安全装备。
(3)车身结构、车窗玻璃、挡风玻璃等必须完好,无损坏。
2. 环保性标准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超标排放。
四、年审程序1. 提交材料车主或经办人需携带车辆相关资料、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指定车辆年审机构提交。
2. 接受检测车辆年审机构对车辆进行外观、内部、机械、环保等各方面的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年审标准。
3. 颁发证书经检测合格后,车辆年审机构将颁发年审合格证书,车辆所有人可在年审标准内使用车辆。
五、年审周期汽车年审周期一般为一年,车辆所有人需在每年年审到期前进行年审检测,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继续上路行驶。
六、年审后处理1. 不合格处理如果车辆未能通过年审检测,车主需按照年审机构要求对不合格部分进行维修,然后重新进行年审检测。
2. 超期处罚如果车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车辆年审检测,车辆将被视为无牌无证车辆,车主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和行政处罚。
七、年审机构监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年审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年审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进行年审检测,保障年审质量和公平性。
八、年审费用车辆年审费用根据车辆类型、车辆所在地区和年审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车主需按照年审机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九、年审制度的意义实施汽车年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减少交通事故,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为城市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汽车年检新规定2023标准

汽车年检新规定2023标准近日,国务院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主要包括机动车报废标准、车辆年度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据了解,此次新规定将对机动车年度检验和报废标准进行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检验标准按照新规定,机动车年度检验将采用“安全性检验+排放检验”组合方式,其中安全性检验分为红外线透视检验和机械性能检验两部分,排放检验侧重于尾气排放情况。
1、安全性检验之红外线透视检验红外线透视检验是根据车辆安全规范对车辆结构进行检验,其主要内容涉及安全带、座椅等多个方面。
透视检验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底盘结构与零部件组成情况,能够完全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2、安全性检验之机械性能检验机械性能检验主要针对机动车的底盘部分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制动力、悬挂等方面,以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3、排放检验排放检验主要针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废气排放量、CO、HC、NOx等多个项目,同时排放系统的温度、压力、氧气含量等也需要进行检测。
二、报废标准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指车辆达到一定年限或者指定里程后,应当强制报废。
按照新规定,机动车报废标准将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设定不同的年限和里程数,具体标准如下:(一)轿车、轻型商用车和客车,从购买之日起15年报废,行驶里程达到20万公里报废。
(二)货车(不含罐车、危险品运输车)、专用汽车和拖挂车,从购买之日起10年报废,行驶里程达到15万公里报废。
(三)罐车、危险品运输车,从购买之日起8年报废,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报废。
需要注意的是,报废标准是在车辆行驶年限或里程到达之后,按照规定时间或条件进行报废,而不是“年检不过就报废”。
此外,部分农村地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等特殊地区的机动车将另行规定。
三、监督管理机动车年度检验和报废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管理。
新规定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年度检验和报废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及企业实行处罚措施。
解读新旅行社条例

谁组团谁责任!!!
• 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 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 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 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 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 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 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为旅游团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 旅行社聘用导游、领队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设立分社和门市部有本质区别!
• 针对旅行社网络化发展的需求,《条例》规定旅行社分社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当心,别触高压线!!!
•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
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
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 考虑到旅行社的实际情况,细则中规定当发生不
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
三大业务有特指!
• 出境旅游业务指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
出国旅游,赴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 人,在内地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
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三)关于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 《条例》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向所在地省级或 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部门提出申请,受理部 门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与不许可的决定; • 旅行社申请获准,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 游业务;
(四)关于质量保证金存入方式问题 • 《条例》中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 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 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国务 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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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 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
法律责任
年检制度的初步比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 经营单位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对企业 依法予以处罚 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 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 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将超过三年未履行的企业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 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新旧年检制度的初步比较 企业年检制度 适用主体 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审核检验并监管 企业按规定时间提交年检材料 管理方式 企业缴纳年检费 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 执照副本 时间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检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1)登记事项情况; (2)备案事项情况;(3)对外投资情况;(4)设立 、撤销分支机构情况;(5)经营情况 企业制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报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 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工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适用于企业法人) 审计报告(适用于部分企业) 对未按时接受年检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并根据企业类型不同,处以最高人民币10万罚款 责令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公告,对经 公告后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对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责令其限 期改正并根据企业类型不同,处以最高人民币5万的罚 款
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 企业主动申报与工商部门抽查监管相结合 企业按年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 报送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暂未确定,国家 工商总局20140214征求意见稿暂定为每年1月1日至6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