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3篇)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学校园内,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班级会议、家长会和教师工作会议四个议事决策机构,同时遵循“三重一大”的原则进行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具体来说,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最高的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全体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决策。
学生代表会议由学生代表组成,一般按照年级、班级等进行代表选举。
学生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讨论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如制定学生行为守则、安排社团活动、选举学生会干部等。
2. 班级会议:班级会议是班级内部的讨论和决策机构,由班主任组织并参与。
班级会议一般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与班级有关的事务,如班级纪律、学习计划、活动安排等。
班级会议可以促进班级团结,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学习效果。
3. 家长会:家长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重要平台,通过家长会可以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协调解决学校和家长之间的问题。
家长会由家长代表和学校教师代表组成,定期召开,讨论家庭教育、学校事务、学生问题等。
家长会可以增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合作,共同为学生成长提供支持。
4. 教师工作会议:教师工作会议是学校教师之间的讨论和决策机构,由学校领导组织并参与。
教师工作会议一般定期召开,讨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课程安排等事务。
教师工作会议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通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学校能够广泛收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促进学校民主治理,使学校事务的决策更加公正和合理。
这一制度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一、引言议事决策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它可以确保组织内部民主、公正、科学的运作。
中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阶段,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中学特别重视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范文。
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概述“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学生代表大会、班级大会、班委会和班级小组会议”。
学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领导班子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班子的职能,进一步健全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决定;3、本部门、本单位重大的、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作出决策;4、本单位管辖权内的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事项;5、研究决定突发性公共旅游事件的处置;6、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全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7、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二、议事决策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定、决议,确保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领导班子内部,班子成员人人平等,局长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班子议事决策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
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
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决策方式及参会人员班子决策会议参加人员为校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请相关同志列席。
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班子召开议事决策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推荐、提名决定对职工的奖惩,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二)议事决策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局长不在单位时可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主持会议的提出会议议题,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依据区委《关于处级单位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修订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议事决策形式(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
根据重大事项的相关内容,有些事项还需要经过支委会讨论决策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召开校务会扩大会议或支委会扩大会议,联合召开。
校务会议一般每周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召开校务会议的,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事项范围(一)重大事项1.学校章程;2.学校规章制度;3.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4.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5.校内机构的设置与调整;6.重大改革方案;7.师资队伍建设方案;8.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9.年度经费预决算;10.教职工聘任方案;11.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12.教职工奖惩制度;13.国际交流活动及其他重要活动方案;14.教职工校级以上各类评优方案等;15.招生工作;16.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中层及以下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事安排;2.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青年干部的轮岗与挂职,教职员工的合同签订等;3.学校干部评比、表彰、奖励和处分等事项;4.申报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事项。
学校制定议事决策制度

一、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我校决定制定议事决策制度。
二、目的1. 规范学校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2. 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3. 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三、议事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1. 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师生员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2. 法治原则: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效率原则: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决策迅速、准确、有力。
4. 公开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公开,决策结果公开,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四、议事决策的组织机构1. 校长办公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2. 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3. 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和监督。
4. 各级部门会议:负责本部门工作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五、议事决策的程序1. 提出议题:由各部门或教职工代表提出议题,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校务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2. 审议讨论:校务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议题进行审议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 表决通过:根据讨论情况,进行表决,表决结果需达到法定比例。
4. 决策执行:决策通过后,相关部门负责执行,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六、议事决策的监督1. 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议事决策机构应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决策落实。
2. 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学校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建立决策问责制度,对决策执行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制定议事决策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水平,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校园环境。
学校议事决策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学校决策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等议事决策机构。
第三条学校议事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教育方针和学校实际情况;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3. 坚持科学决策,注重调查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 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议事决策机构第四条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重大决策等。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议事决策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学校重大决策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议事决策程序第七条议事决策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案提出:由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
2. 调查研究:对提案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
3. 审议:将调查报告提交议事决策机构审议。
4. 决策:根据审议情况,形成决策。
5. 公布:及时公布决策过程和结果。
第八条提案提出单位或个人应在提案中明确提案内容、理由和预期效果。
第九条议事决策机构在审议提案时,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第十条议事决策机构应根据讨论情况,形成决议,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四章议事决策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议事决策监督机构,负责对议事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议事决策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议事决策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十三条对违反议事决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议事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议事决策机构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3篇)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是指学校内部的决策过程采取民主和议事的方式进行。
这种制度能够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 参与性:制度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学生可以组织学生委员会或学生会,通过选举或推举方式产生代表,代表学生利益参与学校决策。
2. 平等性:学校民主议事制度强调所有学生的平等地位,每个学生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代表在决策过程中拥有均等的投票权和发言权。
3. 透明度:学校民主议事制度注重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公正。
学生代表应当向学生报告会议讨论的议题和决策结果,学生有权了解学校事务的决策过程。
4. 稳定性:学校民主议事制度需要有一套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学校可以设立各种委员会或部门,负责处理各种事务,并通过定期会议进行决策。
通过学校民主议事制度,学生可以参与学校的各类事务,如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制定、学校设施和资源的管理等。
这种制度可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同时也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2)在现代教育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学生自治的体现,还能够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
因此,在学校中实施民主议事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学校民主议事制度的定义、目的和实施过程,并探讨其对学生的积极影响。
首先,学校民主议事制度是指通过会议形式,由学生代表以平等、自愿、自由的方式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是学生自治的一种形式,也是学校管理的一种手段。
通过学校民主议事制度,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学生自我管理的目标。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能够提高学生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度和责任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通过学校民主议事制度,学生能够增强自己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范文是指在中学中,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班级大会、班委会和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校事务的议事决策过程。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学生代表大会、班级大会和班委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自治的最高形式,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决策学校的重大事务。
班级大会是班级的民主议事形式,由全体班级同学组成,用于讨论班级内的问题和进行决策。
班委会则是由班委成员组成,是班级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班级大会的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
在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中,学生代表大会是最具权威性的决策机构,学生代表通过选举产生,可以表达学生的意愿和建议,对于学校重大事务有决策权。
班级大会是班级的基本组织形式,通过集体讨论和表决方式,决策和解决班级内的问题。
班委会则是负责执行班级大会的决议和组织班级活动,是班级的具体执行机构。
此外,还有民主评议环节,通过对班委会成员的评议,检查班委会成员的工作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效果,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行动的有效性。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决策能力,促进学校管理和教育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中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范文(二)议事决策是中学学生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学生会的公正、民主和高效运行,我们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这一制度符合中学学生自治的要求,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并有效保障学生会的决策合理性和执行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概述1. 背景说明:中学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环境,学生会作为中学学生的代表组织,应当有权参与并决策一些重要事项。
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旨在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促进学生自治和学校民主管理。
2. 制度目的:确保学生会的决策合理、公正,并提高决策的执行力;鼓励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
3. 制度内容:学校设立三个级别的会议,分别是班级会议、年级会议和学校大会,同时设立一个最高决策机构,即学生会联席会议。
学校议事决策会议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组织1. 学校议事决策会议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校长担任会议召集人。
2.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教师、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3. 会议秘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负责会议通知、记录、归档等工作。
三、会议内容1. 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改革措施。
2. 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3. 研究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聘、奖惩等事项。
4. 审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重大事项。
5. 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6. 讨论学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
7. 其他需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事项。
四、会议制度1.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会议召开前,由校长办公室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议题。
3. 会议议题由校长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后提交会议。
4.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5. 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形成会议纪要,由校长签字后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6. 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归档,并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
3. 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言,对会议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 参会人员应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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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领导班子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班子的职能,进一步健全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决定;
3、本部门、本单位重大的、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作出决策;
4、本单位管辖权内的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事项;
5、研究决定突发性公共旅游事件的处置;
6、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全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7、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二、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定、决议,确保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领导班子内部,班子成员人人平等,局长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班子议事决策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
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协作。
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
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决策方式及参会人员
班子决策会议参加人员为校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请相关同志列席。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班子召开议事决策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推荐、提名决定对职工的奖惩,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二)议事决策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局长不在单位时可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主持会议的提出会议议题,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集中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策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四)根据需要确定班子会议的列席人员。
每次班子会议均应作好记录,班子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或形成的纪要,经校长同意,可在局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开。
(五)班子会议作出的决策和决定事项应指定班子成员或有关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分管的班子成员要注意经常掌握有关情况,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决策落到实处。
对因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决策无法落实的,应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班子研
究。
五、议事决策纪律
(一)对班子决策会议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持执行,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以向校长建议提请下次班子会议讨论。
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二)对应保密的班子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三)班子成员如有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班子应视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有关党纪、国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四)领导班子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