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品质督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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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品质部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物业品质部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物业品质部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物业品质部检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物业品质部是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提升。

为了规范物业品质部的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检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1.明确物业品质部检查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物业品质部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检查的严密性和公正性。

3.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增加业主和居民的满意度。

三、物业品质部检查管理制度的内容1.检查职责和权限(1)负责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安全消防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2)负责对物业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负责对业主和居民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

2.检查程序和要求(1)定期检查: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安全消防等进行检查,并制定检查计划和安排。

(2)不定期检查:根据需要对物业员工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和督促。

(3)投诉处理:对业主和居民的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保证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4)监督评估:定期对物业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记录和报告:对每次检查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问题和处理结果等,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3.工作要求和标准(1)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和情况作假报告。

(2)认真负责,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4)保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他们的需求和关切。

(5)关注业主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评估并及时改进工作。

四、实施和监督1.物业品质部负责具体实施该管理制度。

2.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物业品质部的工作。

3.定期对物业品质部的工作进行督促和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物业品质督查管理制度

物业品质督查管理制度

物业品质督查管理制度物业品质督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品质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改变并提升物业服务形象,根据公司实际物业管理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二、公司督察管理(一)督察部门:公司品质管理部及项目管理人员(二)督察内容(1)员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具体标准以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为准。

(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具体的制度以公司颁布实施的为准。

(3)物业服务质量。

以物业管理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为标准。

(4)物业各岗位工作内容。

以相关岗位工作要求及管理办法为准。

(三)督察方式督察分为夜间及白天品质工作督查, 督察过程中,督察部门完善《工作督察记录》(样表附后)。

(1)夜间品质督查:1)项目经理、维修养护部、环境绿化部负责人每月至少2次;2)秩序维护部(主管、白班班长)每周至少1次以上;(2)白天品质督察: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每月至少4次以上(四)督察处理(1)督察部门每发现一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即填写《工作督察表》(样表附后),并按相应的制度执行考核,员工不签字不影响考核的执行;被督查部门的班长、主管按被督查人员分值的0.5、0.25倍执行考核;(2)每月25日之前项目经理将上月督察考核结果连同原始《工作督察表》、《工作督察记录》送公司人事行政部汇总、存档;(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查汇总结果和原始表格,查看情况描述是否清楚,表格填写是否完善等事项。

对事实不清、填写不完善的,退回督察部门重新办理;(4)对于事实清楚、表格填写完善的工作督察表,由人事行政部汇总于考勤并按照相关制度执行;(5)督察人员夜间督查公司将一个季度予以一次补贴。

物业公司品质管理检查制度

物业公司品质管理检查制度

物业公司品质管理检查制度1. 引言在当前社会,随着城市发展的迅速扩张,物业管理公司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物业服务的品质,保障住户的生活质量,建立一套完善的品质管理检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物业公司品质管理检查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检查内容、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2. 目的物业公司品质管理检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物业服务的高品质提供。

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服务质量,提高住户满意度。

此外,该制度还可以促进物业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氛围。

3. 适用范围本品质管理检查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公司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不同类型的物业项目。

该制度涵盖了整个物业服务流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

4. 检查内容物业公司品质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设施设备管理检查物业公司应对所管理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安全设备、电梯、照明系统、排水系统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情况、相关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4.2 环境卫生管理检查物业公司应对所管理的区域进行定期环境卫生检查,包括公共区域、绿化带、垃圾处理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整洁度、卫生设施维护情况、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

4.3 安全管理检查物业公司应对所管理的区域进行定期安全管理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门禁系统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完好性、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等方面。

4.4 业主服务管理检查物业公司应对所提供的业主服务进行定期检查,包括业主服务人员的素质与服务态度、报修反馈处理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响应速度、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

4.5 合规管理检查物业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定期的合规管理检查,包括合同管理、票据管理、税务管理等。

物业品质督察管理规定(3篇)

物业品质督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品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品质的监督、检查和整改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品质督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品质督察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对本地区的物业管理品质进行督察,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章督察内容第六条物业管理品质督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二)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绿化、安全保卫、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四)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投诉的处理情况;(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防洪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六)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情况的告知、公示情况;(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的查处情况;(八)其他需要督察的内容。

第三章督察程序第七条物业管理品质督察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二)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组织督察;(三)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督察;(四)社会公众监督。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所列内容。

第九条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组织督察,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一)成立督察小组,明确督察任务和分工;(二)制定督察计划,明确督察时间、范围和内容;(三)开展现场督察,收集相关证据;(四)形成督察报告,提出整改意见;(五)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条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督察,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一)制定督察方案,明确督察时间、范围和内容;(二)组织督察人员,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提出整改要求;(四)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物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物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物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组织、内容、方式、频次等,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监督检查的组织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物业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物业管理项目的质量检查。

第六条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人,监督机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时间、频次、范围和内容等,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第八条物业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物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情况;(三)物业环境的整洁、安全和舒适度;(四)物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五)业主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情况;(六)其他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因素。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第九条物业质量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物业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的频次第十二条物业质量监督检查的频次可以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六、监督检查的结果处理第十四条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物业管理项目。

物业品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品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品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全系统各级品质监督和检查活动,促进全系统管理、服务、工作和体系运行质量的持续改进。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系统各级品质监督检查的原则、依据、职责、形式、周期/频次、内容、程序等要求,适用于总部和中心城市公司、专业公司的品质监督检查的管理。

3编制依据/引用文件品质管理规定3.2各下属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3.3各物管中心(处)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4品质监督检查的总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强调领导作用,注重全员参与,实施过程控制。

5品质监督检查的依据a)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b)公司企业管理标准化文件要求;c)各中心城市公司、专业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品质管理能力评价指标的要求;d)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的要求;6职责6.1总部品质管理部门是全系统品质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对总部下属公司的品质监督检查活动,并对中心城市公司和专业公司对其城市公司和物管中心(处)的品质监督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2中心城市公司、专业公司品质管理部门是本公司品质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对物管中心(处)及其所辖城市公司的品质监督检查活动,并对所辖城市公司、物管中心(处)的品质监督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3城市公司、物管中心(处)是在管项目品质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对本项目各部门、各班组、各区域、各类服务过程的品质监督检查活动。

7品质监督检查计划7.1总部品质管理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品质监督检查计划。

7.2中心城市公司、专业公司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本公司现阶段工作重点以及总体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品质监督检查计划。

确定具体检查时间、范围、重点内容、组建品质监督检查小组以及人员分工等,并有效实施。

7.3城市公司、物管中心(处)根据本项目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公司识别的品质监管考核指标和标准(《中心城市公司品质管理能力评价规定》)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巡查要求,制定本公司、本项目的自检和现场巡查计划。

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1]

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1]

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一、前言当前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物业服务作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项紧要构成部分,起到了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作为物业服务的重要运营管理方,物业公司需要供给更加专业、热诚、详细的服务,这其中物业品质的稳定、高效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因此,建立起科学的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是特别紧要的。

二、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巡查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全流程全方位覆盖,能够充分检测物业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业主和居民供给优质的服务。

2.保障业主权益: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业主权益,适时发觉、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引导物业公司加强服务,根除潜在的管理漏洞。

3.提高物业公司的竞争力: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物业公司的整体形象和服务知名度,促进公司稳步进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需要进行规范化建设,以下是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的实在实施方法:1. 制度订立订立制度需要进行充分调研,遵从实际情况,考虑实际操作需求,有针对性地订立制度。

2. 巡查者选拔: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阅历,以及懂得常用维护和修理技能、消防学问、安全管理学问等,同时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巧。

3. 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包括房屋维护和修理、消防安全、环境清洁、绿化保养、车辆安全、电器安全等业务流程,力求做到规范化,形成易于操作的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 巡查标准巡查标准应实在规定管家人员要巡查哪些事项,以及巡查的实在要求,以此确保巡查的实操及精准性。

5. 巡查频次为了能够全面检测物业品质,制度应列明巡查频次及巡查时间、地点等,确保每处节点覆盖全面。

6. 巡查流程在巡查流程的订立上要有统一的流程,确保巡查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可控。

四、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订立出完善的物业品质巡查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应当设定标准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考核机制,从而使机制的落实与执行成事实。

物业质量管理检查制度范本

物业质量管理检查制度范本

物业质量管理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质量检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业管理质量检查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物业管理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业主需求。

第三条物业管理质量检查范围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物业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物业环境管理、物业安全管理等。

第四条物业管理质量检查应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也可由业主委员会、第三方机构代表业主进行。

二、检查组织第五条物业公司应设立质量管理检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检查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并提前通知相关业主。

第七条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组建专业的检查团队,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

三、检查内容第八条服务质量检查: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流程、服务效果等。

第九条设施设备检查:检查物业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性能等。

第十条环境管理检查:包括小区绿化、清洁卫生、噪音控制、公共秩序维护等。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检查:检查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设施设备、应急预案等。

四、检查程序第十二条检查前,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向业主发送通知,说明检查的目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检查时,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计划进行,采取现场查看、询问业主、查阅资料等方式。

第十四条检查后,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整理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根据检查报告,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五、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十七条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进行复检。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整改后,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对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项目,质量管理检查部门应报告业主委员会,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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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品质督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品质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改变并提升物业服务形象,根据公司实际物业管理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督察管理
(一)督察部门:公司品质管理部及项目管理人员
(二)督察内容
(1)员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具体标准以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为准。

(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具体的制度以公司颁布实施的为准。

(3)物业服务质量。

以物业管理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为标准。

(4)物业各岗位工作内容。

以相关岗位工作要求及管理办法为准。

(三)督察方式
督察分为夜间及白天品质工作督查, 督察过程中,督察部门完善《工作督察记录》(样表附后)。

(1)夜间品质督查:
1)项目经理、维修养护部、环境绿化部负责人每月至少2次;
2)秩序维护部(主管、白班班长)每周至少1次以上;
(2)白天品质督察: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每月至少4次以上
(四)督察处理
(1)督察部门每发现一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即填写《工作督察表》(样表附后),并按相应的制度执行考核,员工不签字不影响考核的执行;被督查部门的班长、主管按被督查人员分值的0.5、0.25倍执行考核;
(2)每月25日之前项目经理将上月督察考核结果连同原始《工作督察表》、《工作督察记录》送公司人事行政部汇总、存档;
(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查汇总结果和原始表格,查看情况描述是否清楚,表格填写是否完善等事项。

对事实不清、填写不完善的,退回督察部门重新办理;
(4)对于事实清楚、表格填写完善的工作督察表,由人事行政部汇总于考勤并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5)督察人员夜间督查公司将一个季度予以一次补贴。

工作督察表
督察日期:年月日
工作督察表
督察日期:年月日
工作督察表
督察日期:年月日
工作督察记录
工作督察人:督察日期:年月日
督查情况评定等级:
A:人员正常在岗,礼仪礼节、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符合要求,精神状态良好,工作情况、服务意识到位;B:人员正常在岗,所检查内容基本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中细节问题;
C:人员正常在岗,所检查内容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D:经允许出现的人员不在岗,规定时间内返回,所检查内容基本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中细节问题;E:经允许出现的人员不在岗,规定时间内返回,所检查内容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E:未经批准,出现人员不在岗;
工作督察记录
工作督察人:督察日期:年月日
督查情况评定等级:
A:人员正常在岗,礼仪礼节、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符合要求,精神状态良好,工作情况、服务意识到位;B:人员正常在岗,所检查内容基本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中细节问题;
C:人员正常在岗,所检查内容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D:经允许出现的人员不在岗,规定时间内返回,所检查内容基本符合要求,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中细节问题;E:经允许出现的人员不在岗,规定时间内返回,所检查内容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E:未经批准,出现人员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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