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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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___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

由公司负责组织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3)、死亡事故。

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

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公司安全处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1. 事故报告工伤事故报告范本公司名称:报告日期:报告人:职务:联系电话:1. 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伤亡情况: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判定:存在的安全隐患:3. 处理措施伤员救治情况:事故处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追究措施:4. 相关责任部门处理意见部门名称:处理意见:5. 相关部门签署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2. 处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员工发生事故并受伤或残疾的事件。

第二条:公司对工伤事故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及时进行紧急救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2.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3. 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为伤员提供合理的医疗费用和人身损害赔偿;5.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发生工伤事故时,员工需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上级领导负责组织紧急救援,并报告公司的有关部门。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保障伤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条:违反本处理制度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处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内容和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3)一、目的:为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保障企业和员工共同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定义:1. 工伤事故:指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员工工作能力或健康受到损害或丧失的事件。

2. 工伤事故报告: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报告的行为。

四、报告流程:1.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给所属部门负责人。

2. 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护的水平,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发生突发事件或突发状况,导致员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事件。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员工的工伤事故情况,建立健全工伤防护措施,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

第五条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加强员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知识普及,提高员工对工伤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工伤事故报告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员工或亲属应立即报告事故发生的单位,并尽快就医。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尽快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伤事故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起因和经过。

2. 受伤员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龄等。

3. 受伤部位和程度。

4. 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证言。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受伤员工和证人的证言应尽可能真实可靠,如有可能,还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公司收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及时向受伤员工和家属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安抚,并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主管部门收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应涵盖以下内容:1. 工伤事故的原因、起因和经过。

2. 受伤员工的责任和公司的责任。

3. 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 受伤员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应及时进行,结果要准确客观,确保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四条对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工伤事故的再次发生。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分公司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站。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安全站和分公司安全部门,由公司安全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站,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察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组长、工地、安全站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6.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组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资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察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

确定责任时必须作到事实求是。

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报告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因职工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2.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事故的,则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3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3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一、绪论工伤事故的发生对企业和员工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工伤事故,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我们特制定了本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记录和分析工伤事故的信息,以便为事故的预防和责任的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报告制度1. 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1)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员工安全保障部门报告,并尽快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2)员工安全保障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工伤事故报告。

2. 工伤事故报告内容(1)工伤事故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和伤亡情况等。

(2)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对工伤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3)事故处理情况:对事故现场的处理措施进行记录,包括伤员的救护、现场的封锁与保护等。

(4)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调查处理制度1. 工伤事故的调查程序(1)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组应尽快抵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证据收集,并与目击者进行交流和询问。

(3)调查组应按照调查程序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交调查报告。

2. 工伤事故调查的内容(1)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包括现场环境、物体位置和标志等,同时记录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等证据。

(2)目击者的询问和陈述:与目击者、伤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3)事故责任的判断: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判断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追踪调查和监督: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追踪调查和监督,确保相关的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统计制度1. 统计指标(1)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以工伤事故的发生数量和员工总人数为基础,计算出单位时间内的工伤事故发生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文(三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文(三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所有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第三条工伤事故包括在职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职务原因导致的职工受伤、死亡的事件。

第四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公正、准确、客观。

第五条工伤事故应当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三个等级。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伤事故报告第七条单位内发生工伤事故后,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经过;(二)受伤、死亡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岗位;(三)受伤、死亡人员的联系方式;(四)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五)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工伤事故报告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补充信息。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核实事故的真实情况。

第章工伤事故调查第十一条工伤事故调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调查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尊重受伤、死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三)搜集、保存、调取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图片、视频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四)听取目击者、责任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陈述;(五)对受伤、死亡人员的伤情、死因进行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检验,必要时委托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工伤事故调查结果应当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呈现,并明确列出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完成,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事故的基本情况;(二)事故的原因;(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四)制定事故防控措施。

第十四条调查报告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版(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版(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加强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岗位和人员。

二、报告程序1.任何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2.上级主管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查,确定伤害情况和原因。

3.初步调查结果应及时汇报给上级主管,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4.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接到报告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三、调查处理程序1.调查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应包括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2.调查小组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过程和责任进行全面分析。

3.调查小组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事故现场平面图、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4.调查小组应听取事故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的陈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

5.调查小组应编制调查报告,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统计制度1.单位应建立工伤事故的统计记录表,记录每起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统计记录表包括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人员姓名、伤害情况、事故原因、处理结果等信息。

3.每月底,单位应将统计记录表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门,由安全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和分析。

4.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报送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并提出相关预防措施。

五、责任追究1.对因违反工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未及时报告工伤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内部管理责任。

3.对于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调查和统计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六、培训和宣传1.单位应定期组织工伤事故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单位应定期通过会议、通知等形式宣传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知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关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2.对于严重的工伤事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处理办法,请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样本(三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样本(三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样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

二、定义1. 工伤事故: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员工人身伤害或者职业病的事件。

2. 报告人: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报告的员工。

3. 调查组:指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伤事故调查组。

4. 责任人:指对工伤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或相关责任部门的负责人。

三、报告与通知1. 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员工的姓名、职务、伤势情况等。

2. 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并通知调查组展开调查。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成立调查组,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进行调查工作。

四、调查与处理1. 调查组应在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应保证对受伤员工的保密,避免对其造成额外伤害。

2. 调查组应实地勘察工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3. 调查组应向相关部门或设备提出改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的建议,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调查组在完成调查工作后,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五、善后与预防1. 对于受伤员工,公司应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心理支持,确保其身心健康恢复。

2. 公司应根据调查结果,对工作流程和安全规范进行及时修订,并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定期报告工伤事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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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工伤事故和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工伤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活动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职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适用本制度。

3 主要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负责公司的工伤事故和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伤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管理内容
4.1.1工伤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两类。

4.1.1.1人身伤害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a 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
b 重伤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105天的事故;
c 轻伤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5天小于105天的事故;
d 轻微伤害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小于5天大于等于1天的事故;
e 可记录伤害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实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内,够不上轻微伤害工伤事故认定标准的事故;
4.1.1.2险肇事故,指出于侥幸的原因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但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类同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形。

4.1.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和分管领导,从事故的发生到公司领导及分管领导接到电话报告应不超过半小时。

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还应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南丰镇人民政府安监办或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轻伤及轻伤以下事故、险肇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白天发生的应当电话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及其相关科室负责人),晚上发生的应在第二天早上一上班电话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及其相关科室负责人)。

4.2.2 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在电话报告之后,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扼要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

c.人员的受伤情况。

d.已经采取的措施。

4.2.3 轻伤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轻伤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应填写《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书面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可记录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

(因特殊情况:如人员调查、事故分析、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没有及时完成,应请示安全生产管理处,得到同意后方可延期上报事故的书面报告)。

4.2.4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5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 事故调查
4.3.1 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处及企管处应依照本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由分厂、车间、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存在重大违章违纪的,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可直接介入事故调查。

4.3.2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牵头,同时也邀请相关职能条线和技术方面的专家参加。

4.3.3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f.提交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的调查报告以及直接介入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报告。

4.3.4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4.3.5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

4.3.6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公司领导批复之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填写好《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报安全生产管理处。

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还必须填报工伤事故登记和报告的电子档案给安全生产管理处综合科。

4.3.7 事故调查报告或《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和事故调查相关的材料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当存档保存:
a.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包括经过情况、受伤者的基本概况、附事故现场照片和事故发生的示意图等)。

b.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c.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d.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e.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4 事故处理
4.4.1 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按照公司领导的批复进行处理;轻伤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由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直接介入调查的轻微伤害
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由所在单位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批准。

4.4.2对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仅要根据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还要考虑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和可能性。

对险肇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主要根据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和可能性,性质严重或重大违章违纪的险肇事故应从重处理。

重复性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险肇事故应从重处理。

4.4.3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有责任的条线主要负责人、班组长和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红黄牌制度》进行处理;在事故发生中存在违章违纪负有直接原因的肇事者,按照《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互保联保小组中负有责任的成员按每年年初签定的《互保联保责任书》中的条款进行处理。

4.4.4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职工监督。

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应对事故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应上报公司领导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4.5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情况由安全生产管理处采用《事故处理通报》、《安全管理学习资料》的形式及时进行公布。

4.4.6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至集团公司领导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领导应当及时处理。

4.5其他
《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登记轻伤、重伤、死亡,由事故发生单位填写,报安全生
产管理处、财务处、工会各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登记轻微伤害事故,报安全生产管理处、财务处各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5 监督考核
5.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各生产单位以及职能处室执行。

5.2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考核。

5.2.1各类工伤事故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

5.2.2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5.2.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5.2.4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5.2.5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2.6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阻挠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的。

6 附件
6.1 《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报告电子档时,请附相关现场照片、事故现场示意图、人员伤害部位的照片。

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
YG-R-13034单位:年月日
附件1:事故现场照片(事故单位提供);
附件2:事故单位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所进行的安全教育资料复印件(事故单位提供);附件3: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调查材料(调查组提供);
附件4:安环处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编写的教育材料(安环处提供);
附件5:安环处对事故整改及教育情况的跟踪说明(安环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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