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价指标细则部分摘要考评版.pdf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2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要点考评内容评分细则权重健康情况(15)常态化监管(13)可用情况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6更新情况6商业广告辖区内各级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发现辖区内各级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1问题整改情况(2)整改时间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1整改质量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1政务公开(20)基础信息公开(6)内容覆盖与更新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1.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本地区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未及时发布年报,或年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30%。
2信息转载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专栏建设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1更新情况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维护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粤办函〔2016〕474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版(2篇)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版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是对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效果的评估,通过社会评价评分可以更客观地反映出城市管理的具体情况和改进方向。
以下是一个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的模板,供参考。
一、交通管理评分细则1. 道路状况(20分)- 道路平整度和坑洼情况(5分)- 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的完善程度(5分)- 道路的交通拥堵情况(5分)- 公共交通设施的覆盖范围和便利度(5分)2. 停车管理(15分)- 停车位数量和布局合理性(5分)- 停车位的管理规范和收费合理性(5分)- 停车位的可用性和安全性(5分)3. 交通安全(15分)-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5分)- 交通警示标志和设施的完备性(5分)- 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效果(5分)二、环境卫生评分细则1. 垃圾处理(20分)- 垃圾分类和收集覆盖率(5分)- 垃圾处理设施和技术的完善程度(5分)- 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卫生和环境保护程度(5分)- 垃圾处理效率和容量的满足程度(5分)2. 环境清洁(15分)- 公共区域的清洁度和整洁度(5分)- 道路和街区的清扫频率和效果(5分)- 公园和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情况(5分)3. 绿化率和空气质量(15分)- 城市绿化率和绿化覆盖范围(5分)- 空气质量指数和PM2.5浓度水平(5分)- 植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管理措施(5分)三、市容市貌评分细则1. 建筑和立面管理(20分)- 城市建筑物的外立面和外观美观程度(5分)- 建筑物的安全和管理情况(5分)- 建筑物的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5分)- 建筑物广告牌和招牌的合理性和美观度(5分)2. 城市道路和绿化带管理(15分)- 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和景观效果(5分)- 道路和绿化带的清洁和整洁情况(5分)- 道路和绿化带的设施完善度和便利性(5分)3. 城市雕塑和艺术品管理(15分)- 城市雕塑和艺术品的数量和分布合理性(5分)- 城市雕塑和艺术品的美观程度和文化内涵(5分)- 城市雕塑和艺术品的保养和维护情况(5分)四、公共服务评分细则1. 教育设施(20分)- 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覆盖范围和数量(5分)- 教育设施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5分)- 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成果评估(5分)- 义务教育的普及和辍学率情况(5分)2. 医疗服务(15分)- 医院和诊所的覆盖范围和数量(5分)- 医疗设施和设备的先进程度(5分)- 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保覆盖情况(5分)3. 公共安全服务(15分)- 公安部门的警力部署和效力(5分)- 社区治安和犯罪率的情况(5分)- 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力量(5分)五、社区管理评分细则1. 社区设施(20分)- 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覆盖情况(5分)- 社区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场所(5分)- 社区的公共卫生设施和服务(5分)- 社区的购物和便利设施(5分)2. 社区活动和服务(15分)- 社区组织的活动和服务项目(5分)- 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5分)- 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助情况(5分)3. 社区治理和安全(15分)- 社区管理组织和机构的健全程度(5分)- 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治安情况(5分)- 社区的环境整治和城市美化(5分)以上仅为一个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板,具体评分标准还需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宿政办发〔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了更好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各项创建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173号)和国家发改委、省信用办有关要求,结合现阶段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下达2016年度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请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附件:1.2016年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综合类)2.2016年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单项类)3.部门分类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5日附件12016年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综合类)备注:没有相关考核指标任务的部门,该项指标得分按有任务部门所得平均分计算。
附件22016年市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单项类)(满分100分)附件3部门分类1.综合类部门(共计48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人行、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办、市政管办、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民防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残联、宿迁海关、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盐务局。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评审指标及任务分工

八、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查询使用情况。(4分)
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比例(应用次数/市场主体数量)在创建期内超过100%的,得4分。不足100%,该项指标不得分。
辖区内不出现重大区域金融风
险。
财政金融部、各街道办事
处、物流产业园区
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农业农村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
创建指标
指标评审释义
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
2.创建期内,辖区建立了人民银行、市场监督、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使用“征信”字样行为的,得1分;积极清理名称或注册范围含“征信”字样但不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取得较好成效的,得1分;积极打击假借“征信”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的,得1分。
创建指标
指标评审释义
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
十、“信易贷”注册
企业数量。(6分)
创建期末,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
服务示范平台地方站和地方自建且与
国家平台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占当地在营企业数量的比例超过
3%,得6分;低于1%,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分。
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地方站和地方自建且与国家平台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占当地在营企业数量的比例超过4%o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机构清理整顿活动,效。
开展“征信”
取得明显成
市场监督管理部、行政审批服务部,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
创建指标
指标评审释义
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
十六、征信体系建设
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

2023年度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注:1、本自评表满分为100分,含基本评分满分80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分20分。
2、所报归集数据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旳数据作为核查原则。
3、佐证材料旳目录序号以自评表考核指标旳次序建立。
并在“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填写对应序号。
4、本次考核设有减分项。
在核查和考核过程中,发现考查对象虚报数据、虚充总量、反复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写自评表,自评汇报及佐证材料等文献严重缺失、以及迟报、不报等状况,视情节严重状况扣分。
扣分上限100分。
5、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旳每个单元格需填入所有证明材料旳序号。
6、此表中考核指标旳自评分,如为两项或多项数据证明旳运算成果,则需在“佐证材料”中明确得分分数计算过程。
如“数据报送”一栏,报送数为1000万条,则需在“佐证材料”中填写“5x1000/2023≈2.5,得分为2.5分”。
7、如有特殊状况请在佐证材料中做出对应阐明,并加盖公章。
2023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注:1、本自评表满分为100分,含基本评分满分75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分20分,联合奖惩备忘录牵头发起单位评分5分。
2、所报归集数据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旳数据作为核查原则。
3、佐证材料旳目录序号以自评表考核指标旳次序建立。
并在“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填写对应序号。
4、本次考核设有减分项。
在核查和考核过程中,发现考查对象虚报数据、虚充总量、反复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写自评表,自评汇报及佐证材料等文献严重缺失、以及迟报、不报等状况,视情节严重状况扣分。
扣分上限100分。
5、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旳每个单元格需填入所有证明材料旳序号。
6、此表中考核指标旳自评分,如为两项或多项数据证明旳运算成果,则需在“佐证材料”中明确得分分数计算过程。
如“报送目录数”一栏,报送目录数为1050条,目录总数1500条,则需在“佐证材料”中填写“1050/1500=0.7即5-0.5=4.5”。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范本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工作,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水平,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和《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中的社会评价评分。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社会评价评分的目的是客观评价城市管理综合水平,为城市管理的改进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社会评价评分的内容主要包括治安综合管理、环境综合管理、交通综合管理和市政设施综合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社会评价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总得分按一定比例划分为各项指标得分,对各项指标得分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城市的综合评分。
第二章评分指标第六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社会评价评分指标主要包括:(一)治安综合管理指标:1.治安秩序:评价城市公共安全状况以及治安巡逻、防范犯罪等相关工作的情况;2.社会秩序:评价城市社会秩序状况以及对非法集会、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置情况;3.刑事犯罪:评价城市刑事犯罪的发生率以及侦破效果,包括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侦破质量等指标。
(二)环境综合管理指标:1.环境卫生:评价城市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效,包括垃圾清运、城市排污等指标;2.环境保护:评价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包括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等指标;3.生态建设:评价城市生态建设情况,包括城市绿化覆盖率、自然生态保护等指标。
(三)交通综合管理指标:1.道路交通:评价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包括道路拥堵情况、交通事故发生率等指标;2.公共交通:评价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情况,包括公交车辆密度、线网覆盖等指标;3.交通安全:评价城市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事故处理效果等指标。
(四)市政设施综合管理指标:1.市政基础设施:评价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指标;2.道路设施:评价城市道路设施的完善程度,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照明等指标;3.教育、医疗、文化设施:评价城市教育、医疗、文化设施的覆盖情况,包括学校数量、医院床位数等指标。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5•【字号】锦信办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锦信办发〔2019〕1号经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15日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落实“信用锦州”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国家、省部署的信用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量化考核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议的指导、监督和激励作用,确保“信用中国(辽宁锦州)”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评议考核要点和评分标准按照精简指标的原则,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部分中省直驻锦单位实行统一考核。
考核内容为6项,总分为20分。
1.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中省直驻锦单位三、评议考核方法和结果应用1.自查自评各县(市)区、各部门每年自查自评一次,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信用工作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报送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
2.评议考核市信用办、市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信用数据报送情况分别进行年终考核,报市督考办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3.考核结果应用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政绩考评综合评议体系。
附1:关于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核员和报送员的通知请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市领导小组各部门统一报送)、市直相关部门,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职能,报送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核员一名,报送员一名,名单请于7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市信用办。
信用体系建设与运行考核标准

信用体系建设与运行考核标准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标准是评估个人、组织或企业信用状况的指标和规则。
它是一个综合评估体系,用于衡量个体或机构在经济、社会和法律方面诚信的水平。
本文将探讨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标准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考核体系。
1. 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它可以激励个人和组织遵守规则和承诺,并惩罚那些不诚信的行为。
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经济繁荣:一个健全的信用体系可以促进商业活动的进行。
它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的声誉,并吸引更多的顾客和合作伙伴。
1.2 社会秩序:信用体系的建设有助于塑造公民的诚信意识,推动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
它可以减少欺诈、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不诚信活动。
1.3 公共利益:信用体系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它可以帮助政府监管机构更好地监督企业行为,防止潜在的危害和损失。
2. 构建有效的考核标准为了构建一个有效的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标准,以下几个因素需要被考虑:2.1 数据收集与分析: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
相关机构应该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对个人和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记录和分析。
2.2 评估指标的确定:评估指标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来确定。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还款能力、履约情况、社会责任等。
2.3 权威监管机构的角色: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有一些权威的监管机构来确保标准的执行和有效性。
这些机构可以负责审核和认证信用评估结果,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2.4 信息公开透明: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个人和组织的信用信息应该得到适当的保护,并且可以被相关方面查询和使用。
3. 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考核标准为了确保信用体系的顺利运行和考核的准确性,以下是一些考虑因素:3.1 考核频率:考核的频率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组织的特点来设定。
一般来说,考核应该是定期的,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