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脑卒中项目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各采供血机构,各相关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为持续推进本市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更好地开展相关专业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5月26日北京市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一、北京市血液净化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血液透析室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对《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版)》开展质控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三)通过对质控小组工作范围和工作要点的培训,积极推动质控小组在透析室质控工作中的作用。
(四)完成血液净化培训基地的复审再认证工作。
(五)根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版)》,修订北京市血液透析室(中心)质控标准,并完成一次全市范围的血液透析室(中心)质控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工作建议。
二、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院感染基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市院感防控的特点,编写本市院感基本制度细则,开展院感防控基本制度的培训、专项检查及制度落实的核查工作。
(二)继续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日常监测和重点高风险环节监测。
(三)开展北京市第九次院感现患率调查。
(四)利用《北京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收集医院感染疑似暴发、暴发和医院感染聚集事件的零报告及感染病例。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京卫疾控字[2011]110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1〕110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根据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总结、探索我市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模式的重要途径,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推动本辖区慢病防治工作。
二、示范区创建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根据本辖区慢病状况和工作基础,比照《管理办法》中的考核评价方案进行自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三、开展示范区创建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卫生局对全市示范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市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培训。
各区县要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申报要求和考评标准,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安排好工作进度,并做好各项考评准备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北京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社区脑卒中筛查的意义及规范化管理效果分析

的是 超 重或 肥 胖 ( 6 1 . 9 6 %) 、高血压( 4 5 . 7 3 %) 和血脂异 常( 2 8 . 6 9 %) ;颈 动脉 彩 超 检 查 大部 分 颈 动 脉 异 常 ;对 高 危人 群 进 行 社 区
规 范化 管理 后 ,6 0 . 4 4 %的 居 民 危 险 因素 控 制 优 良 。 结论
,
8 7 6 c a s e s ( 8 0 . 2 9 %) f o r h i g h r i s k p o p u l a t i o n o f s t r o k e ;o v e r w e i g h t o r o b e s e ( 6 1 . 9 6 %) , h y p e r t e n s i o n ( 4 5 . 7 3 %) ,a n d d y s l i p i d e mi a ( 2 8 . 6 9 %) w e r e t h e i f r + t t h r e e i mp o r t a n t
.
通 过 填 写调 查 问卷 .进 行 颈
,
动 脉 彩 超 检 查 的 方 法进 行 筛查 ,对 筛查 的 结 果进 行 分 析 ;对 4 4 0例 居 民规 范化 管理 1 年 后 ,按 照 危 险 因素 的控 制情 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药局、市医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卫医〔2023〕49号)要求和12345服务热线诉求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20日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卫医〔2023〕49号)要求,制定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目标,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接诉即办”市民反映的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以患者需求为中心、以服务提升为目标,以“三医”联动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梳理医疗服务流程,着力推进优化服务创新举措,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就医体验。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门急诊服务,提升就医体验1.优化预约挂号服务。
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现状分析和规范化管理流程的建立

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现状分析和规范化管理流程的建立【摘要】目的:探究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现状分析和规范化管理流程的建立。
方法:选取2018年6月-2019年6月在我院实施体检并确定为脑卒中高危人群60例作为研究对象,应用规范化管理对患者进行回顾性的研究。
结果:脑卒中高发人群进行管理后的脑卒中发生率远远低于未干预者(P<0.05)。
结论:规范化管理化流程的应用,对脑卒中高危人群所可能出现的脑卒中有很好的预防作用,使人们的健康获得保障,防止疾病的产生而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该管理可以应用推广。
【关键词】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现状;分析;规范化管理流程脑卒中是一种急性脑血管病,其主要临床表现是脑组织的缺血或是出血性的脑部损伤,本病占“四高”,高复发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和高发病率[1]。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进程的加速,饮酒过量、运动少以及吸烟等不利的生活方式,使脑卒中的患病率和发病率等不断升高,进而使人们的致残和致死率也不断提升,严重威胁到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2]。
治疗是被动的,我们应以预防为目的,主动阻止脑卒中的发生,将脑卒中的危害扼杀在摇篮里,本文主要就是应用规范化管理流程来预防脑卒中的发生,结果如下。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选取2018年6月-2019年6月在我院实施体检并确定为脑卒中高危人群60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42例,女性18例,年龄36-87岁,平均(61.5±1.9)岁,入选患者均符合高危脑卒中诊断标准。
1.2方法选取入选的脑卒中高危人群30例应用流程化管理实施干预,方法包括:①对脑卒中高危人群实施问卷调查和常规的体检,对其生活方式中所存在的合并疾病和潜在危险因素进行分析。
在治疗前对患者的身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依据脑卒中高危人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个性化的预防措施和预防理念。
②对脑卒中高危人群实施一对一的预防指导,将疾病预防的重要性告知患者让其学会自我管理,让其家属也参与进来实行优质的家庭管理,共同努力使不良的生活方式获得改善,不良的生活习惯获得改正,防止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发生,让高危人群对疾病的预防更具信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委,市精保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关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内容,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5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我们组织制定《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目标完成各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并督促区内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其他渠道来源的公共卫生资金,按季度进行分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做好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已由市财政下达各区,各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区资金分配方案,明确任务分配情况和资金使用等内容,并及时与本级财政部门确认资金到位情况,同时按季度收集并报告本区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进度。
各项目单位应及早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本区方案中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做好信息收集,按时报送各类资料项目实施单位要确定1名专管人员,做好各种业务资料、资金使用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
各区项目办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2月20日前,提交季度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进度报告。
附件: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3月28日附件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55号),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重点工作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实施方案为践行脑卒中防治策略,提高脑卒中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完成好X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根据国家脑防委印发的《X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及X卫健委制定的《X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市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项目任务项目秉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1.建立并完善由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脑卒中防治工作网络体系。
2.全面开展人群脑卒中危险因素早期发现和心脑血管病综合干预管理工作。
3.持续开展全人群的慢性病防治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4.全面推广应用脑卒中防治适宜技术,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提高脑卒中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5.做好脑卒中防控效果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年度项目任务量X年X市任务量为4500例,分别为:针对社区、乡镇(院外)常住居民完成随访综合干预3000例,其中城镇1200例由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农村1800例由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基地医院(市工人医院)完成脑卒中高危人群院内干预任务1500例。
二、组织实施(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市卫计委负责全市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市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疾控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及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市级项目办工作职责,确定全市工作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年终开展考核评估。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动员、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相关县(区)卫计局负责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现场筛查、干预工作责任,建立追责制度和奖惩制度,积极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配合社区筛查、干预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相应保障。
(二)执行机构1.本年度X市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在项目办公室指导下主要由基地医院X市工人医院牵头实施,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开展临床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并参与人群脑卒中高危因素筛查和综合干预、针对脑卒中高危对象给与综合干预管理等工作;建立院领导挂帅组织协调,多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杜绝单科室单打独斗;明确项目工作联系人报送自治区项目办,定期给市级和自治区项目办报送工作进度;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紧密依靠基层政府和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提高随访覆盖率。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

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脑卒中是世界范围内最常见的致残和致死疾病之一,且发病率和死亡率不断上升。
因此,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旨在提早发现高危人群并进行干预,降低脑卒中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 筛查对象:人群年龄在40岁及以上,无论是否存在脑卒中或心血管疾病等危险因素。
3. 筛查方式:(1)基础信息采集:对筛查对象进行身体测量、血压、血糖、血脂等生物学指标检测,并记录相关的生活方式和疾病史信息。
(2)评估高危因素:运用脑卒中风险评估工具,结合筛查对象的基础信息和生活方式和疾病史信息,评估每个筛查对象的脑卒中风险等级。
(3)筛查结果通知:将筛查结果通知给每个筛查对象,并根据风险等级提供相应的干预措施和建议。
4. 干预措施:(1)生活方式干预:包括饮食、运动、戒烟、限酒等方面的指导和促进。
(2)药物干预:对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存在的疾病进行治疗,并对高危人群给予相关药物干预。
(3)健康管理: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复查和随访,监测风险因素的控制情况。
5. 工作流程:(1)开展筛查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筛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筛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确保筛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筛查对象的招募和登记,对筛查对象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高危因素评估。
(4)筛查结果的通知和干预措施的实施,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复查和随访。
(5)结果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筛查和干预工作方案。
6. 工作保障:(1)开展筛查和干预项目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筛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筛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机制,确保筛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安全。
(4)定期对筛查和干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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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脑卒中项目高危人群规
范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卫疾控字[2010]15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0.12.21
【实施日期】2010.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脑卒中项目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51号)
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北京市2010年社区脑卒中筛查和防控项目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0〕78号),我市于2011年开展社区脑卒中筛查和防控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的管理,现将《北京市社区脑卒中项目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卡(半年随访记录单)
附件2:脑卒中危险因素干预治疗建议
附件3:社区脑卒中患者转诊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北京市社区脑卒中项目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对社区人群开展颈动脉粥样硬化和血管狭窄的筛查和早期干预是预防脑卒中的有效策略。
本方案旨在对北京市社区脑卒中筛查和防控项目早期发现的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规范化管理,减少或延缓脑卒中及其并发症的发生。
二、脑卒中高危人群的定义
具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险因素者,即被认为是脑卒中的高危人群。
这些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血脂代谢异常、肥胖、吸烟、久坐生活方式、脑供血动脉狭窄、血液高凝状态、脑卒中家族史及年龄超过60岁。
三、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内容和方法
(一)对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的随访管理
按照脑卒中高危者随访内容和频率进行随访,每次监测结果均须记录在随访记录单上(附件1)。
每6个月对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二)脑卒中危险因素预防
脑血管病的一级预防系指发病前的预防,即通过早期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地控制危险因素,从而达到使脑血管病不发生或推迟发生的目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脑卒中危险因素干预治疗建议对高危人群进行管理(附件2)。
(三)社区人群健康教育
1、根据社区人群特点,利用各种渠道(如健康教育画廊、专栏、壁报、广播、录像
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内容包括:什么是脑卒中、脑卒中的早期症状、卒中的危害、有关治疗方案、非药物治疗方法、药物的使用、康复训练指导等,提高对脑卒中及其危险因素的认识和健康意识;
2、创建健康促进场所,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
3、对社区的不同目标人群,提供相应的健康行为指导。
(四)脑卒中的转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同有资质治疗急性脑血管病的三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合作机制。
对怀疑急性脑血管病的患者或疑难病患者应及时转入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附件3),为患者赢得抢救治疗时机,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减少致残或死亡。
脑卒中患者治疗病情稳定后,应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附件4),进一步康复治疗。
四、相关责任单位分工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
各级疾控中心负责对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为社区提供适宜的防治方法和技术,并协助区县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评估。
(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的职责
各级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及区县层面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脑卒中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督导和考核。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登记、治疗、随访管理和转诊等,掌握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及相关疾病、危险因素分布的基本情况,根据本辖区的计划安排,制定和落实本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计划;
2、开展社区人群健康教育,为社区人群提供控制脑卒中危险因素的知识和技能,促进
社区人群掌握脑卒中防治知识,帮助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对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随访管理,并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4、督促脑卒中高危人群采取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非药物干预措施,密切注意发病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高危者预警,督促高危者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5、早期发现脑卒中患者,并及时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救治;
6、对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附件1:
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卡(半年随访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