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家庭医生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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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以省(区、市)为单位要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各地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区签约服务年度任务目标,不得盲目追求签约率,不得采取搞运动的方法,不得搞强迫命令。

要确保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注重居民的获得感。

二、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应当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要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各地要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包,内容应当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儿童、老年人、孕产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计针对不同人群多层次、多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设计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遴选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全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在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可遴选符合服务能力要求的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组建服务团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0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0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0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加快推进我市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优质医疗资源为龙头,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指导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8•【文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以及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精神,切实帮助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以下简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现就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即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等相关凭证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二、服务内容(一)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纳入签约服务。

要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的作用,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签约服务的吸引力,使有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应签尽签,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

(二)提供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

省、地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分别指定本级至少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持相关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其开通优先便利就医“绿色通道”,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应当开通急诊“绿色通道”。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XXX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制度一、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就近就医需要,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的形成,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以家庭健康医生为主,卫生院护士、公卫(卫技)人员为支持的家庭健康医生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签约式服务,即有需求的辖区居民在家庭健康医生团队中自主选择家庭健康医生,与卫生服务机构及家庭健康医生签订《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协议》,家庭健康医生为其家庭和个人提供健康管理。

二、家庭健康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服务项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和专业技术服务规范。

三、严格执行卫生服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家庭健康医生团队主动了解签约家庭健康状况,制定健康计划,对慢性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实施有效的健康干预。

五、与居(村)委会召开联络会,联合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

六、开展签约家庭基本医疗服务,及时联系双向转诊服务。

七、定期开展专业理论知识研究,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掌握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理念。

八、团队负责人应对家庭健康医生团队各个成员进行定期考核,结合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

并接受机构绩效管理部门的考核。

XXX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人员工作职责一、家庭医生主要负责诊疗、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咨询服务:(一)承担辖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抱病的诊治,负责院外急救与转诊;(二)进行双向转诊;(三)承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二、三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四)开展辖区诊断,根据本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进行评价;(五)承担辖区健康人群与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六)建立、管理辖区住民健康档案和医疗保健服务合同;(七)组织并指导护理、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辖区卫生服务工作;(八)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辖区精神卫生服务;(九)展开辖区卫生服务科研与教学活动;(十)承担辖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事情。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深卫计规〔2017〕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家庭医生服务管理,推动家庭医生服务的建立与完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11月7日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家庭医生服务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医生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与常住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由协议约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该居民提供的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个性化的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家庭医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家庭医生服务的相关政策,规范、监督、指导全市家庭医生服务的开展。

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及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服务进行质量考核和监督评价。

第四条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应当为医疗机构及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第五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家庭医生服务。

鼓励政府举办的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到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服务。

第六条医疗机构组建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当配备全科医师、社区护理人员,并可以吸收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社(义)工、社区网格管理员等人员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考核;并指定1名全科医师作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负责人,负责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成员任务分配和管理。

家庭医生工作方案

家庭医生工作方案

家庭医生工作方案家庭医生是指将医生的服务延伸到家庭中,为家庭成员提供综合医疗保健和预防性健康管理的医疗服务人员。

家庭医生工作方案是为了提高家庭医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一、工作计划二、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生应当建立和维护每个患者的健康档案,记录其个人基本信息、病史、家族史、过敏史等,以及每次拜访的具体情况和医疗服务内容。

通过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方案。

三、常规体检和健康评估家庭医生应当给每个家庭成员定期进行常规体检和健康评估,包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生理指标,并根据评估结果给出相应的健康建议和干预措施。

此外,家庭医生还应当进行生活习惯的评估,如饮食习惯、运动习惯、吸烟喝酒等,帮助患者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常见疾病的发生。

四、疾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家庭医生应当对患者进行疾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包括给患者解释疾病的原因、发病机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案,提供药物治疗和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并在日常生活中指导患者采取正确的自我管理措施,如合理用药、定期复诊等,以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五、急救和紧急服务家庭医生应当具备急救处理和紧急医疗服务的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患者提供有效和及时的紧急医疗救治。

家庭医生还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和居民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急救知识,提供急救技能培训和应急设备配置的建议。

六、专科医疗协调家庭医生作为患者的医疗服务管理者,应当积极参与和协调专科医疗服务的提供。

当患者需要转诊到专科医院就诊时,家庭医生应当提供相应的医疗建议和转诊证明,并积极与专科医生沟通,提供有关患者病史和健康状况的相关信息,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和连续的医疗服务。

在家庭医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和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

清江浦区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家庭责任医生安康守门人的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依据新一轮医改的要求和省、市卫计委关于开展推进家庭医生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心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通过推行家庭医生式效劳,进一步优化中心的医疗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心的医疗技术和效劳优势,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效劳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效劳的信任程度,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效劳,实现根本医疗与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的融合,根据病情分级作为双向转诊的依据,促进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三是专家面对面,宣传专家技术、宣传医院的特色亮点,实现医疗资源的下沉,提升基层的医疗技术力量,引导更多的居民到社区就诊,实现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二、签约效劳的原那么签约效劳本着公开、自愿的原那么进展。

按照根本公共卫生效劳规为要求,在此根底上开展延伸效劳和个性化效劳,形成效劳包,中心设定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心血管意外康复包,中心选派优秀医务人员组成团队,以医联体龙头医院扶持的3个特色科室〔分泌、呼吸科、康复科〕的专家和骨干医师作为签约居民专病专科的家庭医生,根据病情分级确定不同类别的家庭医生〔三级医院专家、本中心高、中、低职称的医生〕为其效劳,保证了效劳质量;各效劳包提供的容规有序,并向居民公示。

居民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效劳包与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化效劳试点本着由根底到专业,由点及面的原那么进展,在效劳对象上倾向于重点人群,在效劳容上倾向于根本的医疗与公卫的结合,在推行的围上由高素质的全科医生入手,通过一年左右的磨合期,再扩大效劳的围和容。

四、签约效劳的容〔一〕免费效劳包:1、提供12大类45项根本公共卫生效劳中涉及家庭和个人的效劳,保证效劳的质量和及时性;2、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疾病康复指导;3、为门诊患者提供预约就诊、全科门诊、专家门诊、优先住院病房、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效劳;4、在门诊开通签约效劳包绿色通道。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XX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9号)、《南宁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兴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我辖区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维护我镇居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推进健康四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居民主动签约意愿和获得感,引导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有序就医格局,为推进分级诊疗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签约覆盖率:辖区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管理的签约户上门巡诊率≧20%,以后每年上升不低于5%;(三)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年度预约就诊率≧20%,以后每年上升不低于5%;(四)签约居民健康咨询≧40%,以后每年上升不低于5%;(五)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给予签约家庭健康关注率100%;(六)已签约家庭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知晓率、获得感及满意度均≧90%;(八)按照居民需求及团队服务能力,探索开展个性化/VIP健康管理签约服务模式、适应高端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实现家庭医生能力、收入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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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黔西南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医改办发〔2017〕4号)、《关于印发安龙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办发〔2017〕1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吸引更多居民签约,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特拟定我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安龙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改变服务供给,重新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发挥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良好就医秩序,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为重点,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7年力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群,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和100%;到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到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明确签约服务主体(一)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现阶段我镇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镇卫生院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

(二)实行团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医院帮扶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如有条件可吸收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镇卫生院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

(三)探索组合式签约镇卫生院通过探索与县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疗专家进社区、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县医院医院医师与卫生院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专门的转诊服务窗口。

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时,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四、签约服务内容(一)基本医疗服务1.优先提供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指导。

签约居民在镇卫生院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个人承担部分。

2.提供健康问题咨询,及时处置签约服务对象发生的健康救助事宜。

3.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适宜就医路径,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诊疗。

4.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现动态管理。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3.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4.开展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个性化服务主要针对签约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和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特别是根据居家养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卫生院服务能力、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承担能力、居民个人支付能力等因素,设计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临终关怀(舒缓疗养)、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等,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签和不签的区别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利用。

(1)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2)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二级医院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3)用药方面: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

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药物。

(4)医保方面:会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卫生院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从而增强居民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五、签约服务机制(一)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同一团队,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二)签约服务费用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费由基本医保基金(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给予补贴。

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中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根据有关服务补偿标准按工作量支付;签约服务之外的收费项目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签约服务费标准原则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承担5元,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医保基金承担3元,由医保基金支付。

职工医保参保个人承担部分可由个人账户支出。

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凭有效证件在卫生院办理签约。

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签约服务规范镇卫生院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以及团队长、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要充分发挥团队每位成员的重要作用,并按季开展绩效考核,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业务培训,有条件时可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制作团队名片、宣传折页等。

六、加快签约服务队伍建设(一)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到2020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2人,镇卫生院至少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

(二)积极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卫生院积极组建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至少有1支及以上家庭医生团队。

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时可吸收社(义)工加入团队。

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考核、评估、奖惩工作。

七、优化签约服务政策环境(一)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卫生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

卫生院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用于承担签约服务医生二次绩效考核奖励,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二)探索与二级医院建立技术帮扶卫生院探索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技术帮扶,帮扶医生定期到卫生院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二级医院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学习。

二级以上医院给予卫生院家庭医生团队至少20%的医院专家号和预约挂号、至少10%的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二级医院要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并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优先安排入院。

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三)发挥家庭医生控费和引导作用探索对经卫生院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卫生院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守门人作用。

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四)制定措施鼓励居民积极签约1.家庭医生团队要积极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超出家庭医生基本诊疗服务能力范围的需求,要帮助其预约二、三级医院的专家门诊、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等;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就诊。

2.完善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配药制度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1个月的药量。

在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情的需求,对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开具同样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卫生院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

八、强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一)加强技术资源支持探索与二级医院现有的先进设备、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共享,向基层卫生院开放,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等远程医疗服务内容在内的技术支撑。

(二)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卫生院探索构建和完善好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挥全科医生对居民的全程管理。

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提供家庭医生与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技术交流平台。

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

九、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一)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卫生院要建立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卫生院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办法,要按要求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反馈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综合考虑家庭医生工作强度、服务质量等,要合理控制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人数。

十、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纳入镇政府重点督办任务的范围,及时制定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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