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动医疗领域“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夯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委组织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3月24日(联系人:罗培林;联系电话:83978176 ;电子邮箱:*****************)2021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果,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制定2021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将改善医疗服务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聚焦“接诉即办”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预约转诊服务1.加强号源管理。
医疗机构要提供电话、网络、自助机、诊间、窗口等多种渠道预约挂号服务,并根据就诊量变化科学精准调整各挂号渠道号源投放量。
合理安排预约放号轮次与时间,避免深夜、凌晨集中放号。
加强退号与爽约管理,推进建立退号候补机制,提升号源使用效率。
2.提供门诊检查集中预约服务。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院,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为做好我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347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制定了《北京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20年11月30日北京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为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提升民营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保障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3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安全为底线,促进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建立民营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民营医院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
全市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民营医院典型,为民营医院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04.13•【字号】京卫医字[2009]68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医字〔2009〕68号)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院: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全国医政工作会议、全国医管工作会议、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在总结2008年医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资源规划整合,健全医疗服务要素准入机制,完善医院管理和评价体系”为主线,以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措施,使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推进医政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一、探索建立有序医疗服务格局模式(一)积极参与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运行机制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二)启动护理院、康复院试点,提高大医院床位使用效率。
(三)结合DRGs付费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为补充的有序医疗服务格局示范模式。
二、探索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一)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适时发布。
以规划为抓手,加强对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
(二)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管理,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等清理整顿医疗机构的长效机制,净化首都医疗市场。
(三)改革和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推动急救资源的有效整合。
统一规划急救站的建设和配置标准,促进急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体效率的发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药局、市医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卫医〔2023〕49号)要求和12345服务热线诉求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20日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卫医〔2023〕49号)要求,制定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目标,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接诉即办”市民反映的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以患者需求为中心、以服务提升为目标,以“三医”联动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梳理医疗服务流程,着力推进优化服务创新举措,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就医体验。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门急诊服务,提升就医体验1.优化预约挂号服务。
202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精简版

2023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精简版一、全力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救治工作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巩固完善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机制,继续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治设施和场所,做好感染风险应对和准备工作。
持续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急诊、重症、呼吸等专科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急危重症救治制度,提高救治成功率。
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
认真落实《江苏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指导重点建设医院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协调加大对高水平医院建设投入和政策支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促进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
认真落实《江苏省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组织16家大型三级甲等医院与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全面加强受帮扶医院技术、人才、科研、管理等核心能力建设,共建区域医疗中心。
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持续推进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落实省级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总体方案,重点加大县医院临床服务、急诊急救、医疗资源共享、高质量管理等二十大中心建设力度。
做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工作,持续开展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补齐精神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设置短板。
推动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
制定完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国家、省、市、县不同层级重点专科群,优化省内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和分布。
完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组织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
三、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规范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工作。
扎实推进医联体建设,提升医联体运行规范化水平。
持续推进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救治水平加强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认真总结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并适时推广。
探索医疗机构内康复医疗、护理服务延伸至居家,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现将《2015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4月2日2015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工作报告中有关医政医管的工作要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现将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一是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开展“十三五”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编制工作。
指导各区县根据辖区医疗资源配置现状编制本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进一步推动全市医疗资源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二是做好医疗资源疏解,促进资源均衡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继续推进城市核心区优质医疗资源向郊区资源薄弱地区的转移。
在五环路内原则上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增加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总量。
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不再批准建立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
三是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范围内,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
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19•【字号】京政办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19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
到2022年底,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人员能力、装备技术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建立多元化监管体系(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完善对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行使职责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
(二)强化政府主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明晰各部门权责清单和监管责任,转变监管理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京卫医字[2012]9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2.04.19【实施日期】2012.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93号)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院:为贯彻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卫生局在总结2011年医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012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2012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2012年北京医政工作将围绕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继续推动各项医疗服务创新举措的实施,研究医疗监管和评价的有效手段,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医政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一、建立医院管理评价机制,优化评价方式(一)组织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完善医院评审制度。
制定下发《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北京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和《北京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建立医院自查与互查结合、综合评价与专项评价结合、周期评审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医院管理及评审评价机制,加强对医院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医院评审工作稳步推进。
(二)做好医院日常评价与监管工作。
不断优化评价手段与工具。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多角度的医疗质量绩效评价。
根据卫生部要求,继续通过“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优质医院创建”“大型医院巡查”等活动开展日常医院管理评价,同时结合对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对口支援、抗生素合理使用等医改重点任务的专项工作督查,保持对医院的行业监管力度,促进医院管理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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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篇一:20XX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XX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
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XX 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重点,坚持以人民群众更满意为目标,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院评审为抓手,着力助推医改相关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为人民群众就医提供更加实惠、满意、放心、优质、方便的诊疗服务。
一、以群众就医更实惠为导向,着力推进医改相关工作1.健全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继续加强《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打击,巩固深化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成果。
推进“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制度体系建设,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力争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投保率达到100%,探索调保结合新模式。
深化“平安医院”创建,科学开展考核评价,畅通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渠道,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2.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总结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核销经验做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理流程,加大救助资金预拨力度。
加强政策调查研究,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促进与基本医保、大病救助、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探索基金核报核销办法。
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政策培训,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
3.推进药品挂网采购。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参与度,全面实施全省药物集中挂网采购工作。
控制常用低价药品在日均费用标准范围内,其他药品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由医疗机构与挂网的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4.加强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认真组织实施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机制,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发现、登记、报告和预警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疾病发现率和管理率分别提高到4‰、70%。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尿毒症免费血透、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建立并实行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动态管理制度。
落实《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XX-20XX年)》,做好规划评估验收工作。
5.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试点方案》。
结合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新余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病种管理和医联体为突破口的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转院制度。
强化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二、以群众就医更满意为宗旨,着力改善医疗服务体验6.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按照全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全省“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主题活动要求,制定督查标准细则,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在就医环境、就医等待、就医质量和就医费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信息收集,开展正面宣传,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7.进一步推进阳光医药系统建设。
以全省卫生信息平台为载体,全面推进“阳光医药”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全省三级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数据上传,并做到逐步整合系统对接,加强医疗服务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红、黄牌奖惩机制和系统规则,探索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新模式,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合理治疗。
8.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活动。
认真实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完善护理基本制度、操作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患者入院、住院、出院的护理服务。
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实施医院护理岗位管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加快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护理技能和管理培训,促进专科护理发展。
开展全省百名优秀护士评选和三十年护龄表彰。
9.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纠风工作。
推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继续组织实施《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签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以群众就医更放心为要求,着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10.严格医疗质量管理。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省、市两级质控中心建设与动态考核。
落实《江西省“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
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3年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继续强化医务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修订完善技能训练操作项目标准,组织开展临床技能实践大比武活动,推进全员培训、全员参与。
11.严格医疗服务监督管理。
加快推进《江西省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制定医疗机构飞行检查办法。
组织开展医疗临床技术应用监督管理和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回头看活动。
组织开展有偿转诊整治活动。
12.严格医院感染管理。
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XX—20XX年)》措施,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重症监护、血液透析等重点部门,以及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源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及呼吸机相关肺炎等重点环节管理。
总结评估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XX-20XX年)》措施完成情况。
13.严格血液安全管理。
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部门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无偿献血便民惠民措施。
加强采、供、用血机构以及单采血浆站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
开展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评估,推广临床合理用血和节约用血新技术。
大力推进血液核酸集中检测实验室建设,基本实现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的全覆盖,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14.严格药事监督管理。
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尤其是问题较大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应用管理。
加强大输液管理,规范肿瘤性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糖尿病、重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药物合理应用。
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和合理用药监测网的建设。
严格毒、麻、精、放药品管理。
15.严格器官移植捐献管理。
贯彻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加强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移植医师及协调员的管理,强化人体器官移植医院的捐献流程、服务范围、捐献信息系统的监管。
完善符合伦理的公民逝世后捐献与获取流程。
会同红十字会加大器官捐献宣传力度。
四、以群众就医更优质为目标,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篇二:医政医管工作要点附件:20XX年全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XX年全区医政医管工作要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中心,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核心,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抓手,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改善医疗服务监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稳步推进医改相关工作(一)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以探索取消县级医院药品加成为突破口,彻底革除以药补医的趋利机制,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建立补偿机制,理顺补偿渠道,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以银川市和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重点,继续积极探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其他公立医院积极大胆探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国家和省级重点联系县医院工作,推动县级医院加快发展,今年力争有所突破。
(三)大力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结合全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落实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和远程会诊医疗项目,落实《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功能规范》,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年底全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四)推动建立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
推动建立以二、三级医疗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立专家定期坐诊、巡回指导、双向转诊等制度,对大型检查检验仪器设备实行开放共享,形成各级医疗机构间功能互补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五)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以常见病种、重大疾病为主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分别不少于50个和30个,试点病种中符合入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
(六)丰富医院便民服务措施。
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创新预约方式,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优化门急诊诊疗流程,设立方便门诊,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
探索推进住院流程再造,积极实施预约出院结算。
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医院服务模式。
(七)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管理培训,促进社会资本办医规范健康发展。
(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出台《宁夏医师多地点执业管理办法》,引导医师到基层服务。
二、落实四项“工程”和四个“活动”(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
按照卫生部的安排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落实我区5个国家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任务,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有效提高我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自治区级优势专科建设工程。
按照《自治区医疗机构省级优势专科发展规划(20XX-20XX年)》,启动第二批自治区级医学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工作。
(三)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临床护理质量,临床科室护理服务要充分体现专科特色,探索开展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优质护理服务,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规范化的优质护理服务,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建立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级甲等医院、三级乙等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分别达到80%、60%和40%以上。
(四)“健康快车”复明手术工程。
实施“健康快车”复明手术项目,为我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五)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指导意见》,有效控制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率等医药费用相关监控指标,落实“三个挂钩”,充分调两个积极性,实现监控指标“六降六升一规范”,力争到20XX年底,我区医疗费用增长水平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六)“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