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作规程
正规图书馆规章制度

正规图书馆规章制度正规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0篇)正规图书馆规章制度篇1一、图书馆借书须知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
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
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
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
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
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22]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
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
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
第四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四)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
第二章体制和机构第五条高等学校应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
图书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馆长负责制。
学校在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对于涉及文献信息保障方面的工作,应吸收图书馆馆长参与或听取其意见。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图书馆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图书馆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高等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报告,讨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工作人员第九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图书馆安全操作规程

图书馆安全操作规程图书馆是人们学习、阅读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图书馆的秩序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操作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图书馆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入馆规定1.合法证件:进入图书馆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读者证,未经授权人员禁止入内。
2.安全检查:进入图书馆前,需要接受安全检查,如随身携带的包、箱子等需要经过安检。
3.包裹寄存:图书馆设有寄存处,外来人员需要将随身携带的大件或值钱物品存放在寄存处。
4.仪容仪表:进入图书馆时,要注意穿戴整洁,避免穿着拖鞋、拖鞋或露脚趾的凉鞋,以确保馆内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二章:阅览室规定1.安静阅读:进入阅览室后,请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或使用手机,以避免打扰他人。
2.保持整洁:在桌子上阅读时,请不要将食物、饮料等杂物放在桌子上,以免弄脏书籍和桌面。
3.合理用电:使用阅览室内的插座时,请谨慎使用电源,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4.禁烟禁酒:在阅览室内,严禁吸烟或饮酒,以维持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学习环境。
第三章:图书借阅规定1.读者证借书:读者需要携带有效的读者证才能借阅图书,未经授权人员禁止借书。
2.限期借书:读者在借书时,需要注意书籍的借阅期限,及时归还图书,以免产生罚款。
3.妥善保管:读者在借阅图书后,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避免造成损坏或丢失。
4.禁止抄袭:读者严禁在借阅图书中抄袭或违规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第四章:参观指南1.团体参观:对于团体参观图书馆的人员,需要提前预约,并严格遵守导游的安排和规定。
2.文物保护:在参观图书馆时,要注意保护展示的文物,不得触碰或私自拍照。
3.严禁乱丢垃圾:参观者应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中,保持环境整洁。
4.遵守规定:参观者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遵守规定,确保参观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1.火灾逃生:图书馆应明确设置火灾逃生通道和应急疏散标示,发生火灾时,读者应迅速有序地撤离。
2.突发事故:遇到突发事故,如地震、爆炸等,读者应冷静处理,寻找安全地点并迅速报警。
学校书馆管理操作规程

学校书馆管理操作规程第一条:引言学校书馆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规范学校书馆的管理,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知识水平,制定本管理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学校书馆所有的师生,大家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开馆时间1. 学校书馆每周七天全天开放,具体开馆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10点。
2. 寒暑假期间,学校书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提前通知师生。
第三条:馆内秩序1. 进入学校书馆的师生必须出示有效的校园卡,门禁密码或凭证,未经授权不得进入。
2. 师生进入学校书馆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奔跑、吵闹或进行其他可能干扰他人阅读的行为。
3. 禁止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学校书馆,以维护书籍和设施的整洁和卫生。
4. 禁止在学校书馆内吸烟、饮酒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书籍借阅1. 学生借阅书籍需通过学校书馆系统进行自助借还。
2. 每位学生最多可借阅5本书籍,借期为30天。
逾期不还者将按每日0.5元的标准进行罚款。
3. 师生不得私自将书籍转借他人,如有需求可提出申请,经书馆管理员同意方可借出。
4. 师生借阅的书籍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需要赔偿或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第五条:图书馆设施使用1. 学校书馆的设施包括借阅区、阅览区、自习室等,师生需要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合适的区域使用。
2. 使用图书馆设施时,应保持设施整洁,并按照规定归还或移动设备。
3. 师生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第六条: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师生,学校书馆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禁止借书、限制进入等。
2. 对于故意破坏书籍、设施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师生,学校将依据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规程由学校书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学校网站等适当渠道进行发布。
对于本规程未尽事宜,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结语学校书馆的良好管理对提高学生的阅读水平和知识素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学校师生认真遵守本规程,共同维护好学校书馆的秩序和环境,营造一个安静、整洁、舒适的学习氛围。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资源和学习场所,为了良好的利用和管理图书馆,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并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下面是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具体要求:1. 开馆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校历的工作日,早上8点到晚上10点。
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开放时间将由图书馆提前通知。
2. 借阅规定(1)借阅证件:学生和教师需持有效的借阅证才能借阅图书。
借阅证遗失需及时挂失,并重新办理借阅证。
(2)借阅限额:学生借阅数量不超过5本图书,教师借阅数量不超过10本图书。
超过限额需向图书馆管理员申请特殊借阅权限。
(3)借阅期限:学生借阅期限为一个月,教师借阅期限为两个月。
逾期未还图书需要交纳相应的逾期费用。
3. 选座规定(1)学生和教师可以选择空闲座位进行学习和阅读,但不得占用他人已选的座位。
(2)长时间未使用座位的人将被视为弃座,其他人可以选择该座位。
4. 阅览规定(1)学生和教师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产生噪音干扰他人读书。
(2)禁止在阅览室内进食、吸烟、喧哗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5. 图书馆行为规范(1)尊重工作人员:学生和教师应礼貌对待图书馆工作人员,遵守工作人员的指导和要求。
(2)爱护图书:学生和教师在借阅图书时,应妥善保管、爱护图书,严禁涂写、折页或损坏图书。
(3)不得擅自带离图书馆:学生和教师不得未经借阅程序私自带离图书馆的图书。
(4)不得私自改变图书顺序:学生和教师不得私自调换图书的顺序,应将图书归还到原定位置。
6. 违纪处罚(1)对于违反图书馆规程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严重违规情况将暂停或取消借阅权限,并可能面临其他纪律处分。
7. 损失与赔偿(1)学生和教师在使用图书馆时造成图书损坏或遗失,应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借阅图书后如发现存在损坏或遗失情况应及时向图书馆管理员报告。
8. 其他规定(1)学生和教师在使用图书馆资源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图书馆规章制度范文

图书馆规章制度范文一、开馆时间1. 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8:00至晚上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图书馆每周四进行图书馆的通风、清洁和维护工作,暂时闭馆,敬请读者谅解。
3. 图书馆提倡有序排队进入,遵守开馆时间,不得提前携带图书进入。
二、入馆规定1. 凭有效证件:读者进入图书馆需出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等。
2. 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
3.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大声喧哗、饮食等行为。
4. 儿童进入图书馆,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并且需保持安静。
三、阅览规定1. 读者在图书馆内阅读时,需保持安静,不得打扰他人。
2. 不得损坏馆内设施和财物,如有损坏需赔偿。
3. 阅读完毕后,应将图书放回原位,保持图书馆整洁。
4. 禁止擅自将图书、资料和设备带离馆内。
四、借阅规定1. 借书规则:借书需要办理借书手续,借阅期限为一个月,逾期需缴纳逾期费用。
2. 借书数量:每人借书数量不超过5本,超过需在办理借书手续。
3. 图书损坏:借阅的图书如有损坏需按照实际损坏程度赔偿。
五、使用电脑规定1. 使用图书馆电脑需提前预约,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 不得下载非法内容,不得损坏电脑设备。
3. 电脑使用完毕后需按要求关机并保持整洁。
六、禁止内容1. 禁止传播淫秽、暴力、破坏社会秩序等不良信息。
2. 禁止在图书馆内从事商业活动和散发传单。
七、其他规定1. 图书馆内设有饮水处,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
2. 图书馆内不得携带宠物。
3. 图书馆保留对违反规定读者进行劝阻或停止其进入图书馆的权利。
总之,图书馆是一个文明和有序的公共场所,读者在图书馆内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行为举止,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
感谢您的配合!。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第一篇: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文化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是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和服务体系,协助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指导学生掌握检索与利用文献信息的知识与技能;组织学生阅读活动,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第二章体制与机构第五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图书馆的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
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图书馆馆长意见,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第七条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阅读指导机构,指导和协调全校阅读活动的开展。
阅读指导机构由一名校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由学校图书馆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鼓励家长代表参加。
阅读指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学校阅读计划,组织阅读活动的实施,反映师生意见和要求,向学校提出改进阅读活动的建议。
第三章图书配备与馆藏文献信息建设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发展目标,以师生需求为导向,统筹纸质资源、数字资源和其他载体资源,制定图书配备与其他馆藏文献信息建设发展规划。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书馆的操作规程
书馆的操作规程一、借阅规定1. 读者须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借书证等)办理借阅手续,并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
2. 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则需要缴纳逾期费用,逾期超过一周将暂停借书权。
3. 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5本,若需要借阅更多图书,可以申请特殊权限。
4. 部分图书馆内资料如期刊、报纸等不可外借,仅限馆内阅览。
二、使用设备规定1. 图书馆内设有自习区、电脑区和影音区等,读者可以根据需求使用相应的设备。
2. 自习区内保持安静,不得吵闹、讲电话或大声交谈。
3. 电脑区使用时间限制为每次不超过2小时,若需要继续使用,需重新排队等候。
4. 使用影音区设备时需保持音量适中,不得影响其他读者。
三、保护图书规定1. 读者在借阅图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的完整性,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图书馆。
2. 读者不得私自涂写、划线或损坏图书,如有发现将依照规定扣除押金或做出相应处罚。
3. 涉及图书的翻阅、拍照和复印,必须遵守版权法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四、遵守秩序规定1. 每位读者在进入图书馆前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经过检查登记。
2. 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嚼食、喧哗等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安静。
3. 如果有需要更换座位或暂时离开,应将座位上的物品及时清理并归位。
4. 如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五、违规处理规定1. 如有对他人进行侵犯、吵闹、破坏等违规行为,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将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 违反借阅规定、设备使用规定、图书保护规定等,将会受到警告、禁止借书、禁止使用设备等惩罚。
3. 涉及到盗窃、破坏、侵权等违法行为将会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推荐阅读1. 图书馆设有根据主题推荐的书籍专区,读者可以根据个人爱好选择阅读。
2. 图书馆还提供在线图书馆电子资源,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访问。
3. 鼓励读者分享阅读心得、推荐好书或参与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活动。
以上即为书馆的操作规程,读者在使用图书馆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图书资源。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
图书馆的历史和发展
古代图书馆
现代图书馆
古代图书馆主要服务于皇室、教会和 贵族,藏书以经典文献和历史资料为 主。
现代图书馆更加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 ,提供数字化、网络化的信息服务, 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基础设施。
近代图书馆
随着印刷技术的普及,近代图书馆开 始向公众开放,注重藏书的数量和种 类。
图书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
03
图书馆的用户服务
图书馆的用户教育和培训
用户教育
提供图书馆资源检索、使用技巧等方面 的培训,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 源。
VS
培训课程
定期开设图书馆资源利用培训课程,邀请 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用户的信息素养 和检索能力。
图书馆的信息咨询和导览服务
信息咨询
为用户提供关于图书馆资源、借阅规则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解答用户的问题和疑惑。
图书馆的现代化技术和应用
现代化技术引进
高校图书馆应引进现代化技术, 如自助借还书机、智能书架、电 子阅览室等,以提高图书馆的管
理和服务效率。
现代化服务拓展
图书馆应拓展现代化服务,如虚 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应用, 为师生提供更加丰富和多样的阅
读和学习体验。
现代化技术培训
图书馆应加强对馆员现代化技术 的培训,提高馆员的技能和服务
管理水平
评估图书馆的管理制度是否健 全、合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
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图书馆的自我评价和改进
定期自评
图书馆应定期进行自我 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
改进。
用户反馈
积极收集用户对图书馆 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
整服务内容和方式。
培训和发展
鼓励图书馆员参加培训 和学术交流,提高业务
图书室管理规程及职责
图书室管理规程及职责
一、管理规程
1.图书室开放时间:
平时:上午 8 点到下午 5 点
周末:上午 9 点到下午 4 点
2.图书借阅流程:
学生借阅图书需提供有效学生证。
借阅期限为两周,可以续借一次,每次续借为一周。
借阅超过期限或逾期未归还的图书将收取罚款。
3.图书归还流程:
图书应准时归还至图书管理员处。
逾期归还图书将收取罚款,罚款金额为每天图书借阅费的10%。
4.图书损坏与丢失:
借阅图书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二、职责
1.图书管理员:
负责图书室的日常运营管理。
维护图书室秩序,确保图书正常的借阅与归还。
保证图书的安全存放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与整理。
2.图书馆志愿者:
协助图书管理员管理图书室,并提供帮助给读者。
协助读者寻找图书并提供相关资讯。
维护图书室的环境整洁,保持图书的有序陈列。
3.学生读者:
遵守图书室的管理规则和借阅流程。
珍惜图书资源,妥善使用和保护图书。
积极建议和反馈图书室的服务和管理。
以上为图书室管理规程及职责的基本要点,为了保持图书室的良好秩序和服务质量,请各方共同遵守并履行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图书管理员反馈。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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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支柱作用,加快图书馆建设和发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图书馆是为学院教学和科研技术服务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专门机构,是学院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图书馆的工作是学院教学和科研技术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图书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四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技术服务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第五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院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发展。
(六)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图书馆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图书馆实行院级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并有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
第七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馆长一名,负责分校区图书馆工作。
图书馆馆长由分管院级领导提名,由学院聘任或任命。
副馆长通过竞聘,由学院聘任或任命。
第八条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馆长主持全馆工作,领导制订图书馆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并组织贯彻实施。
图书馆馆长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学院的专业建设目标,热爱图书馆事业,熟悉图书
馆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九条学院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院文献信息工作的协调、管理、决策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图书馆长、教务处长、教育科研处长、各教学系(部)主任、财务处长及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为成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院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院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文献资源建设
第十条图书馆应根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及地区或系统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形成具有本院特色的馆藏体系。
在文献采集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
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院的以及与本院有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
第十一条应根据学院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特色和系统文献保障体系建设的分工,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逐步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
第十二条图书馆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应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并尽快发布提供使用。
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重视目录体系建设,成为学院的书目数据中心;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需求。
应加强对书目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数据与资源的一致性。
第十四条应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既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更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充分利用。
第四章图书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
图书馆应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其中,书刊阅览服务时间每周应达到70小时以上;假期应保证一定的开放时间,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
第十六条应开展多次层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
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电子资源上网服务。
通过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举办书刊展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阅读辅导;通过开设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以及其他多种手段,进行信息素质教育。
积极开展参考咨询、文献信息定题检索、课题成果查新、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
最新文献报导等信息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应根据学院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络服务。
第十八条应保护读者合法、公平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应为残疾等特殊读者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
应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
对违犯规章制度,损坏、盗窃文献资料或设备者,按照校纪、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章图书馆科学管理
第十九条图书馆应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规定考核办法,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图书馆应积极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严格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并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调整作业流程,改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应结合实际有计划的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应积极开展校际图书馆学术交流。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或降职、奖励或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应按照有关规范做好统计工作。
应妥善做好相关统计工作、文件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第六章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读者人数、资源数量、服务项目与时间、设备设施的要求、馆舍分布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学院应加强图书馆的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任多种学科的专业人员。
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二十七条学院鼓励图书馆专业人员同时掌握图书馆学和一门以上其他学科的知识,鼓励专业人员通过脱产或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
学院结合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的在职进修或培训。
第二十八条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章图书馆经费、馆舍、设备
第二十九条学院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将图书馆所需经费列入学院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图书馆应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
第三十条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院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的需要相适应,并根据学院的发展逐年增加。
生均年购文献量应不低于教育部的
评估指标。
第三十一条学院应做好图书馆的馆舍、设备维修工作,注意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落实防火、防水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改善灯光、通风、防寒防暑等条件,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第三十二条学院重视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及时维护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