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布管理有关规定
篷布管理有关规定

篷布管理有关规定、基本条件1. 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
自备篷布是托运人自购自用的篷布。
2. 篷布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篷布的货物。
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及污染性物品不得使用铁路篷布。
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装车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材料由托运人提供。
3. 托运人在铁路篷布不能满足其货物运输需求时,可购置自备篷布。
自备篷布不得出租经营。
4. 铁路篷布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发现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5. 装车使用的篷布必须质量良好,篷布绳齐全,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篷布不得横苫、垫车、苫在车内,不得代替装载加固材料。
铁路篷布不得与自备篷布混苫。
篷布苫盖应符合篷布苫盖标准规定。
货物装载高度超过敞车端侧墙1m 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车辆不得苫盖篷布。
6.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应包括铁路篷布交接、使用、保管、回送、延期使用费核收、损坏丢失赔偿等内容。
到达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铁路篷布,自货车调到交接地点次日起,二日内由收货人将铁路篷布送到车站指定地点。
收货人未按规定日期将铁路篷布送回时,应按规定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7. 铁路篷布损坏、丢失时,由责任单位赔偿,具体规定见《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二、货车篷布使用作业技术条件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货车D型篷布(以下简称D型篷布)和9.1m X 5.5m 货车篷布(以下简称9.1m X 5.5m篷布)苫盖敞车的作业技术要求。
2. 篷布使用前的质量检查布体完整,无破损,眼圈完好,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绳索齐全、完整、无接头、插接牢固,与篷布连接正确。
3. 苫盖基础篷布仅限敞车使用。
其他车辆和货物装载高度超过敞车端侧墙1m 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敞车不得苫盖篷布。
需要加固的货物必须在苫盖篷布前捆绑加固完毕。
货车丁字铁上无残留的旧绳头、铁线等废弃物。
货物装载高度低于车辆端侧墙时,应牢固安置篷布支架,支架高度不得低于车辆端侧墙顶面高度的500 毫米,支架突出部位与篷布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
2024年铁路货运货车篷布保管作业标准

2024年铁路货运货车篷布保管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货车篷布保管作业的基本要求、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局管内各级管理机构(含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各货运营业办理站(含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货车篷布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关于公布货车篷布相关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路局货车篷布管理办法3、术语3.1篷布篷布(见附录A)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
篷布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的货物,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及污染性物品不得使用铁路篷布。
3.2篷布绳网货车篷布的防护用网,用于对货车苫盖篷布的防护,防止运输途中篷布掀起或脱落。
3.3绳网系绳篷布绳网边角上与车体固定的绳索。
3.4绳卡由卡绳、锁紧齿、绳卡头构成的具有锁紧功能的构件。
4、折叠作业4.1作业前检查检查铁路篷布质量,篷布绳网和绳卡不得夹杂在篷布中。
发现篷布破损、缺少绳索时,填制《货车篷布交接单》(铁运篷-5)(见附录B),拍照存查。
4.2折叠作业标准a篷布正面向上平展铺开,留出两根端绳,将长度方向的两侧边折向篷布纵向中线。
b将已折好的两侧各分三等份,向着中线连折两次。
c将篷布宽度方向的两侧边各向篷布横向中线折,然后再各自连续向中间对折三次而后压实。
d折叠后应完整清楚地露出篷布上的编号及小路徽,外形尺寸约为1000mm×600mm×300mm。
e用预留绳打捆,两面捆十字,勒紧捆牢,不应松动;绳扣不得脱落,绳头应塞好。
5、保管作业5.1铁路篷布交接站内交接时,货运员将铁路篷布送到篷布保管地点并与篷布管理员(货运员)办理交接;篷布破损、缺少绳索的,车站填制《货车篷布交接单》。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的,将铁路篷布送到车站指定地点并与篷布管理员(货运员)办理交接;篷布破损、缺少绳索的,车站填制《货车篷布交接单》。
2007文件(铁运[2007]51号)《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2007文件(铁运[2007]51号)《货车篷布管理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29684236a32d7375a417804f.png)
关于重新公布《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的通知铁运[2007]51号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为做好货车篷布管理工作,现将重新修订的《货车篷布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二○○七年三月二十日抄送:各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协会,部内政法、安监、科技司附件:1.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2.分界站货车篷布出入报告3.货车篷布到发登记簿4.货车篷布报告5.货车篷布运用图6.货车篷布交接单7.货车篷布出入推算表8.篷布维修合格证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货车篷布(以下简称篷布)运用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铁路行车和货物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
自备篷布是托运人自购自用的篷布。
第3条篷布在全国营业铁路使用,实行集中统一运用,做到调整及时,保证运输需求。
第4条铁道部指定的专业运输公司(以下称公司)负责铁路篷布购臵、维修、报废和相应的安全管理。
铁路局负责管内篷布运用、自备篷布管理和安全管理。
铁路局、公司均应设专人负责篷布管理工作。
第5条各站段应将篷布管理工作纳入《车站管理细则》或《货运管理细则》中。
每天使用或到达篷布50张以上的车站应根据情况分别设篷布值班员、篷布(统计)管理员、篷布工,其他站应指定兼管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6条篷布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篷布的货物。
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及污染性物品不得使用铁路篷布。
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装车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材料由托运人提供。
第7条托运人在铁路篷布不能满足其货物运输需求时,可购臵自备篷布。
自备篷布不得出租经营。
第8条铁路篷布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发现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第9条装车使用的篷布必须质量良好,篷布绳齐全,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篷布不得横苫、垫车、苫在车内,不得代替装载加固材料。
铁路篷布不得与自备篷布混苫。
篷布苫盖应符合篷布苫盖标准规定。
篷布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篷布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车间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安全生产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四、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生产设备、设施、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
2.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操作失误。
3. 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4.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车间主任。
2. 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安全生产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篷布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间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
各部门和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篷布修理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篷布修理工作,提高篷布使用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篷布的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篷布修理工作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篷布管理第四条篷布的采购、验收、分发、回收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篷布的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避光、防潮的场所,避免篷布受潮、变形、老化。
第六条篷布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篷布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及时上报。
第三章篷布修理第七条篷布破损后,使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篷布修理应由具备专业维修技能的人员负责,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修理。
第九条篷布修理流程如下:1. 使用者发现篷布破损后,填写《篷布破损报告单》,上报相关部门;2.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安排专业人员对篷布进行评估,确定修理方案;3. 专业人员对篷布进行修理,确保修理质量;4. 修理完成后,使用者对篷布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5. 相关部门将《篷布破损报告单》及验收单存档。
第十条篷布修理过程中,如发现篷布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修理,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篷布修理所需材料、配件等,由公司统一采购,不得私自购买。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篷布使用者应妥善保管篷布,发现破损应及时上报,对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使用者责任。
第十三条篷布修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修理,确保修理质量,对因修理不当造成的事故,将追究修理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对在篷布修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1.2 知识点1 铁路货物运输基本知识5》

铁路货物运输根本知识一、学习目标了解铁路货运工作的根本任务,熟悉铁路货运工作的法律依据,熟悉货物的快速运输效劳,掌握铁路货物分类,掌握货物运输种类,掌握一批的概念和相关要求,掌握货运营业站及办理限制。
能够判断不同的货物按何种运输方式受理。
二、知识引导1.铁路货运工作的根本任务2021年6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向社会和广阔客户做出承诺:“简化受理,随到随办,标准收费,热情效劳〞。
铁路货运工作,融生产、管理和效劳于一身,其根本任务是:1.铁路货运从方案全面走向市场,根据国民经济方案、社会经济开展需求及铁路运输能力,制定货运工作方案,组织合理运输、直达运输、联合运输,提高货运组织工作水平。
2.实行负责运输,严格遵守货物运输法规,正确确保货物运输条件,正确划分和履行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确保货物运输的平安和完整。
3.采用新型货运设备,推广先进的货物运输方法和科技成果,挖掘既有设备能力,加速货车周转,提高运输效率。
4.加强货场管理,加强专用线和专用铁路的作业管理,提高货物作业能力,改良货物运输生产过程的作业组织,推行作业标准化,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
5.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货运事故,建立平安防范体系,不断提高货运质量和铁路信誉。
6.对职工进行经常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更好地为货物运输效劳。
2.铁路货运工作的法律依据铁路货运工作既具有市场性,又具有技术特性,需遵循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有关技术标准、管理规定。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定。
它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在横向经济活动中实行经济合同制度,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保证国家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合同法?对合同签订原那么,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管理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货物运输合同作了专款规定,对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作了一般性规定。
篷布、绳网苫盖

1.2苫盖流程
2. 苫盖方法
(3)将篷布角绳拉紧,使篷布角向内侧展开成三角形,篷布角两面压平后折向 货车端墙,在车辆两端严密包角,使压绳压住包角,如图所示。篷布每端的压 绳应压住篷布包角并拉紧,使篷布紧贴在车辆端墙上,分别捆绑在车辆侧部的 第一个绳拴上,不得拴结在牵引钩盖流程
6. 检查
(5)篷布有加盖绳网,绳网应无破损,网目张开,系 绳无松脱。
(6)篷布(包括篷布绳网)苫盖完毕后,装车单位对 车辆两侧(包括篷布号码)、两端篷布苫盖状态各拍照1 张,留存3个月。
1.3篷布调度和质量管理
1. 篷布的调度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应设篷布调度员。各级篷布调度员必须严格 执行调度纪律,坚持保证重点和先回送后使用的原则,积极组织,及时 回送,提高篷布运用效率,按时完成篷布回送任务和各项运用指标,保 证运输生产需要。
(2)篷布、篷布绳网不得作为货物加固材料使用。 (3)需要加固的货物必须在苫盖篷布前捆绑加固完毕。
1.1篷布、绳网基本知识
2. 基本要求
(4)货车绳拴上无残留的旧绳头、铁线等废弃物。 (5)当货物装载高度低于车辆端、侧墙时,可安置篷布支架,支架突 出部位与篷布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 (6)当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在篷布与货物之间应采取防磨或 防护措施。
(4)篷布每端的压绳应压住篷布包角并拉紧,使篷布 紧贴在车辆端墙上,分别捆绑在车辆侧部的第一个绳拴上, 不得拴结在牵引钩上。
1.2苫盖流程
3. 篷布捆绑方法
(5)腰绳应直拉拴结在车侧绳拴上。弹力绳弹力部分 的拉伸长度不小于200 mm,根据装载货物的情况具体确定。 车辆中间有绳拴的,篷布中间的腰绳捆绑在车辆中间的绳 拴上;车辆中间无绳拴的,篷布中间的腰绳分别捆绑在靠 近车辆中间的绳拴上。其他腰绳从车辆两端开始,朝向车 辆中部,按顺序捆绑在相应绳拴上。当弹力棒不紧靠眼圈 时,应将弹力绳从中间收起,并将中间多余绳索折叠,打 两个死结后的绳头余尾用绳卡或麻线绑5圈再与自身绳杆 捆紧。
铁路货车篷布保管作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局货车篷布保管作业的基本要求、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局管内各级管理机构(含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各货运营业办理站(含铁路专 用线、专用铁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铁运〔1991〕40号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运〔2000〕90号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运〔2007〕51号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铁总运〔2015〕244号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运营专业电〔2010〕667号 关于公布货车篷布相关技术条件的通知
铁货〔2016〕17号
铁路局货车篷布管理办法
3 术语
3.1 篷布 篷布(见附录A)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篷布仅用于苫盖
4
5
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车站货车篷布台账
表B.1 分界站货车篷布出入报告(铁运篷-1)
日期 分界 站名
1
年月日 入
其中
车 时 合计
内到
次 间 张数 使 回 本局 车次
用送
23 4 56 7
8
铁路局 出
时 合计
其中
间 张数 使 回
用送
9 10 11 12
站
内到 邻局 13
记事 14
6
表B.2 货车篷布到发登记簿(铁运篷-2)
到及时准确。 b) 分界站每日填制《分界站货车篷布出入报告》(铁运篷-1),向双方铁路局篷布调度员
报告。
2
c) 根据货物运输票据及时填制《货车篷布到发登记簿》(铁运篷-2),归档存查。 d) 运用“篷布管理信息系统车站子系统”准确填制《货车篷布报告》(铁运篷-3),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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篷布管理有关规定
一、基本条件
1.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
自备篷布是托运人自购自用的篷布。
2.篷布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篷布的货物。
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及污染性物品不得使用铁路篷布。
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装车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材料由托运人提供。
3.托运人在铁路篷布不能满足其货物运输需求时,可购置自备篷布。
自备篷布不得出租经营。
4.铁路篷布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发现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5.装车使用的篷布必须质量良好,篷布绳齐全,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篷布不得横苫、垫车、苫在车内,不得代替装载加固材料。
铁路篷布不得与自备篷布混苫。
篷布苫盖应符合篷布苫盖标准规定。
货物装载高度超过敞车端侧墙1m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车辆不得苫盖篷布。
6.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应包括铁路篷布交接、使用、保管、回送、延期使用费核收、损坏丢失赔偿等内容。
到达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铁路篷布,自货车调到交接地点次日起,二日内由收货人将铁路篷布送到车站指定地点。
收货人未按规定日期将铁路篷布送回时,应按规定核收货车篷
布延期使用费。
7.铁路篷布损坏、丢失时,由责任单位赔偿,具体规定见《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二、货车篷布使用作业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货车D型篷布(以下简称D型篷布)和9.1m×5.5m货车篷布(以下简称9.1m×5.5m篷布)苫盖敞车的作业技术要求。
2.篷布使用前的质量检查
布体完整,无破损,眼圈完好,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绳索齐全、完整、无接头、插接牢固,与篷布连接正确。
3.苫盖基础
3.1 篷布仅限敞车使用。
其他车辆和货物装载高度超过敞车端侧墙1m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敞车不得苫盖篷布。
3.2 需要加固的货物必须在苫盖篷布前捆绑加固完毕。
3.3 货车丁字铁上无残留的旧绳头、铁线等废弃物。
3.4 货物装载高度低于车辆端侧墙时,应牢固安置篷布支架,支架高度不得低于车辆端侧墙顶面高度的500毫米,支架突出部位与篷布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
3.5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在篷布与货物之间应采取防磨或防护措施。
4.苫盖及捆绑方法
4.1 正面(腰绳向外)纵向苫盖。
货车两侧篷布下垂高度应一致。
货车人力制动机一端篷布下垂遮盖端墙部分高度300mm~500mm,另一端下垂遮盖端墙部分高度600mm左右。
4.2 D型篷布:每车苫盖一张篷布。
车辆较短时,篷布
多余部分可折叠在中部相邻两腰绳处的篷布下方,折叠部分两腰绳对角拉紧拴固。
4.3 9.1m×
5.5m篷布:每车苫盖两块篷布,无端绳的一端须苫在车辆中部,两张篷布搭接处需折叠。
折叠时,将上层篷布向上向回折不小于1000mm,下层篷布压住上层篷布(长度为上层篷布回折长度的一半),再将上层篷布向下层篷布方向折回一半,最后将折叠部分再向下层篷布方向折回。
4.4 篷布包角
将篷布角绳拉紧,使篷布角向内侧展开成三角形,布角两面压平后折向货车端墙,在车辆两端严密包角,使压绳压住包角。
4.5 篷布与货车的拴接
4.5.1 篷布绳应拴结在货车丁字铁上,不得捆绑在其他部位。
4.5.2 中间折叠处的加固:车辆中部的篷布角(腰)绳分别向相对方向斜拉。
4.5.3 货车两端篷布角绳沿货车端墙交叉后分别拴结在车辆端部的两丁字铁上。
角绳经货车人力制动机闸台时,应从其上方通过;经闸杆、提钩杆时,应从其内侧穿过。
4.5.4 货车两端篷布中间的二根端绳分别垂直向下拉紧拴结在车辆端部的两丁字铁上,经提钩杆时,也应从其内侧穿过。
4.5.5 篷布每端的压绳应压住篷布包角拉紧,使篷布紧贴在车辆端墙上,分别捆绑在车辆侧部的第二个丁字铁上,不得拴结在端梁和车侧端部的丁字铁上。
4.5.6 腰绳应直拉拴结在车侧丁字铁上。
装车时,弹力绳弹力部分的拉伸长度不小于300mm。
使用D型篷布时,车辆中间有丁字铁的,中间的腰绳捆绑在车辆中间的丁字铁上;车辆中间无丁字铁的,篷布中间的腰绳分别捆绑在靠近车辆中间的丁字铁上。
其他腰绳,从车辆两端开始,朝向车辆中部,顺序捆绑在相应丁字铁上。
弹力棒不紧靠眼圈时,应将弹力绳从中间收起,并将中间多余绳索折叠打两个死结后余尾用绳卡或
麻线绑5圈与自身绳杆捆紧。
4.5.7 篷布绳采用蝴蝶套结拴接法或回头花结法,拴接后的绳头,应绕在自身绳杆上,至少打两个死结。
绳头余尾长度不得超过300mm,不短于100mm。
4.5.8 除篷布自带绳索和篷布绳网外,不得使用其它绳索捆绑篷布。
4.5.9 篷布绳、篷布绳网系绳余尾均须使用绳卡进行加固。
使用时,将拴结后的绳尾拉紧贴在自身绳杆上,绳卡头印有标记面及齿面朝向外侧,离绳尾部50mm处,将锁绳绕过绳尾和绳杆后从锁绳插槽底部向上穿出,并沿锁绳插槽方向拉紧,将卡绳端锁紧齿与压块上的齿啮合,此时,绳卡进入锁紧工作状态。
打开时,沿插槽反方向用力拉锁绳,绳头沿断裂槽处破坏,绳卡即可打开。
5.苫盖后检查
5.1 篷布苫盖平坦,货物不外露,两端包角密贴,两侧线条流畅。
各部位不超限。
5.2 绳索拴结、捆绑位置正确,绳结牢固,无松弛脱落,捆绑在丁字铁上的绳索呈蝶翅形结,绳头余尾长度100~300mm。
5.3 货车人力制动机一端篷布下垂遮盖端板部分长度300mm~500mm。
货车人力制动机闸盘外露,不影响人力制动机及提钩杆使用。
另一端的下垂高度600mm左右,篷布过长时可超过此限制,但不得影响压绳使用。
5.4 车辆两侧篷布下垂高度一致。
5.5 篷布(包括篷布绳网)苫盖捆绑完毕后,装车单位对车辆两侧(包括篷布号码)、两端及中部篷布苫盖状态各拍照一张,留存3个月。
6.篷布的折叠与打包
6.1 折叠要求:便于篷布的装车、搬运、抄号、清点、
安全、堆放及保管。
6.2 存放要求
篷布应在室内贮存,空气要流通,勿靠近热源。
6.3 篷布的折叠与打包
6.3.1 篷布正面向上平展铺开,留出两根端绳(D型为角绳),将长度方向的两侧边折向篷布纵向中线。
6.3.2 将已折好的两侧各分三等份,向着纵向中线连折两次。
6.3.3 将篷布宽度方向的两侧边各向篷布横向中线折,然后再各自连续向中间对折两次(D型为三次)后踏实。
6.3.4 用预留绳打捆,两面捆十字,勒紧捆牢,绳头塞好,不应松动和绳扣脱落,不得拖拉。
6.3.5 折叠后应完整清楚地露出篷布上的小路徽及篷布编号。
三、运用管理
1.发站使用篷布前,应逐张检查质量。
使用铁路篷布时,将篷布号码填记在货物运单“铁路货车篷布号码”栏内;使用自备篷布时,应在货物运单“铁路货车篷布号码”栏内划“×”符号,并检查托运人是否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自备篷布×张”和号码。
2.专用线、专用铁路装车使用铁路篷布: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员填制“货车篷布交接单”(一式两份),由托运人凭专用线货运员填制的“货车篷布交接单”(附件6)到车站领
取。
并逐张检查(布体完整,无破损,眼圈完好,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绳索齐全、完整、无接头、插接牢固,与篷布连接正确),核对号码。
核对无误后,托运人凭篷管员填制的“货车篷布交接单”填写篷布号码、车号对应苫盖。
3.专用线、专用铁路到达卸车篷布的回送:卸车后,收货人凭专用线货运员填制的“货车篷布交接单”两日内将篷布按规定整理(清扫、折叠)送到车站篷布房,收货人未能按规定日期将篷布送到时,应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4.检查有异状时,收货人须会同专用线货运员共同卸车。
5.禁止割砍、损坏篷布及绳索,如发现因收货人责任造成篷布丢失,损坏,短少腰、边绳等,按《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