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退税提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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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1.07•【文号】国税发[1999]6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1月7日国税发〔199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了正确贯彻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有关规定,特对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规定如下: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是指一个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终了后三个月内,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退税机关)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出口企业在上一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重新审核、计算、清理和检查。

二、清算范围包括出口企业在上一个年度内当年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以及以前年度应退未退结转上年办理的退(免)税款。

出口企业是指外贸(工贸)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先征后退”办法)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199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烟草进出口公司和卷烟生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1994〕031号等文件规定特准退(免)税的企业等。

外贸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外贸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贸公司业务提成管理,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业务员,包括销售、采购、客服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业务员利益与公司利益相一致。

第二章提成比例与计算方法第四条业务提成比例根据不同岗位、业绩及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设定。

第五条业务提成计算方法如下:1. 销售提成:以销售额为基数,根据销售额的百分比确定提成比例。

2. 采购提成:以采购成本节约额为基数,根据节约额的百分比确定提成比例。

3. 客服提成:以客户满意度、客户留存率为基数,根据满意度及留存率的百分比确定提成比例。

第六条业务提成比例具体如下:1. 销售提成: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2%;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3%;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5%;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6%;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提成比例为7%。

2. 采购提成:采购成本节约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1%;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2%;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3%;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部分,提成比例为5%;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提成比例为6%。

3. 客服提成:客户满意度在90%以下(含90%)的部分,提成比例为1%;90%以上至95%的部分,提成比例为2%;95%以上至100%的部分,提成比例为3%;客户留存率在90%以下(含90%)的部分,提成比例为1%;90%以上至95%的部分,提成比例为2%;95%以上至100%的部分,提成比例为3%。

第三章提成发放与考核第七条业务提成按月计算,于次月15日前发放。

第八条业务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任务,否则将影响提成发放。

外贸业务员的提成方案

外贸业务员的提成方案

外贸业务员提成制度一、外贸业务员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接来的订单或通过其它渠道自费开发的订单,一律按实际销售回款提成.二、报价统一由总经理制定报价单,若有新款没有报价单,应先报总经理核定价格之后再报于客户,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则外贸人员应在报完价后及时汇报总经理.三、提成比例采取浮动制原则,销售合同款100万人民币以下(含),按1%提;100—300万,按%提;300—500万,按2%提;500—1000万,按%提;1000万以上按3%提,并且公司另行额外奖励.提成的发放以货款回收当月予以兑付.四、公司领导开发的客源及其它业务员并非关联中介所获得的客户订单,交由业务员跟单时,业务员享有比例提成,提成比例为%五、订单/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非业务员因素造成的损失,业务员不承担任何比例赔偿责任,因业务员操作失误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损失,依失误大小和关联程度进行赔偿,原则上不高于业务员年度提成累计总额的80%.六、如果客户要求寄样品,可以向公司总经理申请,不要客户付样品费和快递费.七、工资发放条例:外贸业务员工资2500元底薪,每个业务员的考核基数是5—10万人民币/季,三个月销售额不能达到的,公司将考虑换其岗位或者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而定.八、货款回收条例:资金流转是公司的命脉,货款回收关系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业务员应该肩负起对所做订单的销售回款的催收跟踪责任,国际业务订单的付款方式须严格要求按照30%的预付款,余款在出货前必须付清.需特殊处理的客户,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外贸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范本

外贸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贸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提高退税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外贸出口退税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注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及参与外贸出口业务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外贸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确保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二)公开透明,提高退税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高效便捷,简化退税程序,缩短退税时间;(四)强化监督,确保退税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二章退税政策及范围第四条外贸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

第五条退税范围:(一)出口货物,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租赁贸易、补偿贸易等;(二)出口服务,如国际运输、保险、技术出口等;(三)其他经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出口业务。

第六条下列出口货物不享受退税:(一)免税货物;(二)禁止出口货物;(三)明文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

第三章退税流程及资料第七条退税流程:(一)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备案;(二)企业取得报关单、收汇等凭证,录入出口退税数据申报;(三)税务机关审核申报资料,确定退税金额;(四)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将退税款项划拨至企业账户。

第八条退税所需资料:(一)出口货物报关单;(二)外汇收汇核销单;(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购销合同;(五)出口退税备案表;(六)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

第四章退税管理及监督第九条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出口退税,不得隐瞒、谎报、漏报、错报。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出口退税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退税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定期对出口退税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建立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协同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企业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一)隐瞒、谎报、漏报、错报出口退税资料的;(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未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的。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分享出口退税是要根据你的采购成本来算的,不是按你的外销价格算的。

比如说你出的面料共从工厂进价为:RMB10000. 增值税为17%,出口退税为11%。

则你的退税收入为:RMB10000/(1+17%)*11%=940.17元。

所以有时候你进价为10000,买给客人也是10000元,结果还有钱赚如何报价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的外销业务的利润,主要在退税一块,当然也有些供不应求或高科技的产品,可能会有差价或附加利润。

在大家都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这样的产品真的是凤毛麟角.考虑到其它业务成本如银行费用\运费等,单笔业务外贸公司的利润大概如下:结汇收入+退税收入-业务成本—收购成本退税收入=收购成本(增殖税发票金额)/1.17*退税率打个比方,出口USD10000的玩具,外贸公司从玩具厂的收购价格是RMB85000,而实际上结汇之后外贸公司的RMB结汇收入只有RMB82700左右。

玩具目前的退税率为15%,那么还有85000/1。

17*15%=10897.44元的出口退税收入.也就是说外贸公司此笔出口业务的毛利润为(82700+85000/1。

17*15%)-85000=8597.44元。

换汇成本=出口成本(包括收购成本和业务成本)/出口收入就上面那笔业务来说,毛出口换汇成本为:85000/10000=8。

5就目前本人做的日用品和工艺品的出口业务中,平均换汇成本在8。

5左右,对于同行们来说,呵呵,应该还算非常不错的.这里介绍粗略估算单笔业务利润的方法:报价=工厂收购价/换汇成本保本换汇成本=外汇牌价(就按8.26算)*(1+退税率)利润=出口销售收入*(保本换汇成本—实际换汇成本)对于15%的退说率的产品,保本的换汇成本为8。

26*(1+15%)=9。

50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如果你按9.50的换汇成本报价,那么你最多也就是保本的几个;如果你按8.7的换汇成本计算,你的每个美金的毛利润为0。

国际贸易业务部提成方案

国际贸易业务部提成方案

国际贸易业务部提成方案国际贸易业务部提成方案一、引言国际贸易业务部提成方案旨在设定一套公平、公正、激励的提成制度,以激励和奖励国际贸易业务部的员工在业务拓展和业绩提升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二、提成计算方法1.提成比例根据个人的销售业绩,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销售等级,并为每个等级设定不同的提成比例。

具体提成比例如下:●销售等级1:销售额在10,000美元以下,提成比例为5%●销售等级2:销售额在10,001美元至20,000美元之间,提成比例为7%●销售等级3:销售额在20,001美元至30,000美元之间,提成比例为9%●销售等级4:销售额在30,001美元以上,提成比例为12%2.提成计算员工的提成金额将根据其个人销售额与相应销售等级的提成比例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提成金额 = 个人销售额 × 提成比例三、提成结算周期及流程1.提成结算周期提成将按照季度进行结算,具体结算周期为每年的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

2.提成结算流程●第一步: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国际贸易业务部将对员工的销售额进行统计。

●第二步:根据统计的销售额和对应的提成比例,计算每位员工的提成金额。

●第三步:将提成金额填入工资单,并进行工资发放。

四、绩效考评标准绩效考评标准将根据员工在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

具体标准如下:1.销售业绩:个人销售额与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

2.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的反馈和评价进行评估。

3.团队合作:与其他部门和同事的合作情况。

五、奖励机制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国际贸易业务部将设立以下奖励机制:1.最佳销售员奖:每个季度评选出业绩最优秀的销售员,并给予额外的奖励。

2.团队协作奖:每个季度评选出表现出色的团队,并给予额外的奖励。

3.销售冠军奖:年度评选销售业绩最佳的员工,并给予重大奖励。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销售等级表格:详细说明不同销售等级对应的销售额范围和提成比例。

贸易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团队的管理,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业务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业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业务提成计算方法、提成比例、提成发放时间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业务提成计算方法第四条业务提成以业务销售额为计算基础,销售额是指业务人员所负责的区域内,通过公司业务渠道实现的销售总额。

第五条业务提成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市场情况、业务难度等因素进行设定,具体如下:1. 普通产品业务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3%;2. 高端产品业务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5%;3. 特殊业务提成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六条业务提成计算公式:业务提成=销售额×提成比例。

第三章提成发放时间第七条业务提成于每月底前进行核算,次月5日前发放至员工工资卡。

第八条业务人员离职后,其离职前一个月的提成仍按原规定发放。

第四章业务提成调整第九条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业务发展需要,对业务提成比例进行调整,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十条业务提成调整后,已完成的业务提成按原比例计算。

第五章申诉与处理第十一条业务人员对业务提成计算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提成核算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接到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业务人员。

第十三条如业务人员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公司领导层提出申诉,公司领导层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简介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促进出口贸易,对出口货物和劳务免税或者退还已经交纳的税款。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针对出口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核定和发放退税款项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程序。

本文将对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出口退税的意义和目的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促进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的主要意义和目的如下:1. 促进出口:出口退税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提高出口竞争力,从而促进企业的出口业务。

2. 支持外贸发展:通过退还已交纳的税款,提供了赋予外贸企业资金支持的手段,支持外贸企业的发展。

3. 平衡国际收支:出口退税可以减少出口商品的价格,扩大出口量,促进国际贸易平衡。

二、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基本流程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基本流程包括退税申请、审核核定、退税发放等环节。

1. 退税申请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将符合退税条件的出口货物和劳务进行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海关退税申请单等。

2. 审核核定海关、税务部门对退税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企业的合法性和符合性。

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根据申请内容,核定退税金额。

3. 退税发放核定退税金额后,税务部门将退税款项予以发放。

退税发放的方式通常为电子转账或者银行汇票形式。

三、退税申请条件和要求为了保证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公平和合理,国家对退税申请条件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出口合同:出口企业必须与外国买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出口合同。

2. 出口货物和劳务:出口的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出口政策的产品,劳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服务项目。

3. 税务登记:出口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按时缴纳相关税款。

4. 合规操作:出口企业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规操作,不得有违规行为。

四、退税核定和发放的时限退税核定和发放的时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普通退税核定的时间为30个工作日内,退税发放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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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气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 XXXXX—XXXX
外贸退税提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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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版次选择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上海瑞气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外贸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瑞气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归口管理,拥有解释权。

本标准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审核:批准:
外贸退税提成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上海瑞气气体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外贸部所有产品、配件时,公司获得退
税的提成计算方法及提成支付方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瑞气气体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外贸部所有获得退税的业务规范性引用文件
相关价格管理办法。

2 术语和定义
2.1 术语
出口退税: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经我公司直接出口的产品或配件,大部分可按海关规定获得相应额。

2.2 定义
实际退税额:海关规定的退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交货、票据、时限、结汇等因素,可能导致部分税款无法退回,最终退回的金额为实际退税额。

实际退税额是最终用于计算退税提成的数据。

3 职责
3.1 销售信息部职责
销售信息部负责对各业务区域合同退税的登记、统计、报表处理工作,对其准确性和时效性负相关责任。

3.2 财务部职责
负责对各业务区域的合同退税的及时办理,对其准确性和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3.3 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对销售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组织调研、研讨、分析,并形成文件上报总经理室。

3.4 总经理职责
按财务授权权限审批合同退税的发放审批,对支付额度、时限,对其准确性和时效性负领导责任。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合同退税的计算
4.1.1 计算方法
R=T×5%,R-奖励金额(万元),T-退税金额(万元),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生效合同计算。

4.1.2 附加系数
5 计算方法表中的计算结果R作为最终核算的基数。

实际提成将分别乘以如下系数:
二次购买瑞气产品,原属他人项目,系数为1,如属本人项目,系数为1.03,首次购买,系数为1.05,VPSA制氧、空压机项目,系数为1.05,自行开发客户,系数为1.05,非瑞气产品,系数为1.1,其它外贸部经理和总经理共同认为需特别调整的,以最终确定系数为准(不得大于,1.1),满足条件时,以上所以系数可以同时使用。

5.1 合同支付方法
5.1.1 合同退税提成的80%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个月月薪发放时按实际支付。

5.1.2 合同退税提成的20%作为考核部分提成按年度考核分配办法支付。

6 检查与考核
6.1 对于合同退税提成核算出错,事后经审核人发现没造成损失的,一次扣直接责任人考核分2分,若财务审核人没发现,经总经理审核发现,直接责任人扣考核分2分,财务审核人扣2分。

6.2 对于经审批后发现提成出错造成损失的,按《经济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6.3 财务人员没经审批程序直接支付合同退税提成的,发现一次性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4 支付合同退税提成过程中未按本办法规定审核,违规支付提成而没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给予财务经理、总经理各一次行政警告处分。

7 附则
7.1 本办法由销售或人力资源部提出并负责起草,拥有解释权。

7.2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审计。

7.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研、审核并上报总经理室批准后颁布实施。

7.4 本办法试行期为三个月。

本办法复审周期为一年,复审周期从颁布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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