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电力公司的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损失,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电力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全部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包含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网络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电力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章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原则第四条安全第一原则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必需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防备为主原则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应以防备为主,采取各种措施,防备事故发生,切实降低事故风险。
第六条综合整治原则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应综合整治,采取技术、管理、制度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水平。
第三章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措施第七条安全评估和风险掌控电力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掌控,并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需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并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和结果。
第九条设施巡检和监控系统建立设施巡检和监控系统,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排出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响应本领。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强化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违规惩罚与嘉奖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惩罚;对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嘉奖。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与评估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公司全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供电安全和运行稳定,根据电力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系统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站、变配电设备等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依法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加强行为规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国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下设的各级电力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不得破坏、损毁电力设施。
第七条在电力设施建设、改造、运行、维护、拆除等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保证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要求第八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加强设施的防护措施,防止外力破坏、损毁;(二)合理选址、科学设计,确保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三)加强对设施的监测、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加强对设施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因设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九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设施的安全防护,设置围墙、附着告示牌等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二)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现场安全警示;(四)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五)建立健全设施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六)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厉打击电力盗窃行为。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责任第十条国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下设的各级电力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当落实设施保护的主体责任,制定专门的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负责设施选址和设计的合理性、可靠性,保证设施在建设阶段不受破坏和损坏。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电力设施的稳定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责任分工: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该制度的落实。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3.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参与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四、安全保护措施:1.严格遵守电力设施的操作规程,禁止未经许可在电力设施上进行操作。
2.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施中的潜在风险。
4.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5.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6.确保电力设施周边环境的安全,如保持设施周围的通道畅通。
五、应急预案:1.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和通讯方式等。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的稳定运行。
六、培训和教育:1.定期举办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规定新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安全保护相关的培训和学习。
七、监督和检查:1.由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
3.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八、违纪和处罚:1.对违反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奖金、停职等。
2.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提高电力运行的安全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包括发电设施、输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等。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国家将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各级政府、电力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二章电力设施的分类及保护要求第五条电力设施根据安全重要性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设施为最为重要的设施,需要特别加强保护。
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1.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2.维护设施的安全可靠,预防事故的发生;3.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的故障隐患;4.加强设施的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护措施;5.加强设施的环境保护,采取合理的环境控制措施,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6.建立健全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维护设施信息,并定期进行设施巡查和评估。
第七条对一级电力设施应进行重点保护,包括但不限于:1.设立专门的保安部门,加强对设施的巡查、监控、防护等工作;2.设立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3.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和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4.对临近设施进行有效的隔离和限制,防止非法入侵和干扰;5.设立设施报警系统,对设施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
第八条对所有电力设施都应建立完善的设施台账和档案,包括设施的基本信息、维护和巡查记录、事故故障情况等,以及设施的平面图和立体图等。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和执法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保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电力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
3.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4. 本管理制度执行人员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本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定期评估电力设施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安全保卫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力设施安全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安全风险管理1. 安全保卫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和流程,并定期进行评估工作。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电力设施安全风险。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理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安全设备管理1. 安全保卫部门应对本单位的电力设施安全设备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安全设备台账,记录每个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情况。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安全巡查与应急响应1.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处置。
3. 安全保卫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六、安全宣传教育1. 安全保卫部门应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制定安全宣传计划,并定期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 安全保卫部门可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如海报、宣传栏、内部通讯等,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信息。
2024年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三篇)

2024年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一、目的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电力公司管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活动。
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度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以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
____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____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____千伏以下____米____千伏____米2.电力架空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的爬梯和脚钉,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为站围墙外延伸____米所形成的区域。
4.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变电站、开关站等站内的设施。
5.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____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6.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地下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7.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8.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四、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一)公司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防护管理制度
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防护管理制度一、引言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的防护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防护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二、电力设施防护管理制度1. 防护目标电力设施防护管理旨在保护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因外界因素引发的故障和事故,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防护内容电力设施防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电力设施进行周边环境的评估,了解存在的风险和威胁因素;(2)制定详细的防护标准和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护;(3)加强设施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设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4)建立设施巡检制度,加强巡视和监控,提高故障及时处理能力;(5)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处理紧急情况,预防事故的发生。
(1)电力设施所属单位应当制定防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2)设立专门的防护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和协调;(3)对设施防护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技能;(4)设立奖惩制度,激励防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输电线路防护管理制度1. 防护目标输电线路防护管理旨在保证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防止外部干扰和自然灾害对线路造成的损害,保障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
2. 防护内容输电线路防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选址和布局时考虑线路周边环境因素,避免可能的危险源;(2)制定线路建设及维护标准,确保线路的结构和材料符合安全要求;(3)加强线路巡视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问题;(4)建立对外界施工、建设和开发活动的监管制度,防止对线路造成破坏;(5)设立故障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事故,恢复供电。
(1)输电线路所属单位应负责制定和执行防护管理制度;(2)设立专门的线路防护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和协调;(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和技能;(4)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输电线路的安全。
四、结论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防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4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稳定,保护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依据《国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所有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发电厂、配电网络等各种类型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是电力公司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基本法规和操作指南,所有电力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电力公司设立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和检查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二章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管理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电力设施保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处理电力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共同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
第三章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应制定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三)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定期对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对电力设施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违法行为对电力设施的破坏。
(五)加强对电力设施施工和改造过程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4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规定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所有员工和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
二、责任与义务1. 电力公司(1)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2)电力公司应定期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电力公司应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电力公司应及时投入资金,改造升级老化的电力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2. 员工(1)员工应严格遵守电力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保证自己的安全以及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2)员工应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3)员工在发现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措施1. 场所和设备保护(1)电力设施的场所和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电力设施周围应设置围栏或防护网,防止人员误入或投掷危险物。
(3)电力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其具备稳定、可靠的运行性能。
2. 安全管理(1)电力设施应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电力设施的管理人员应轮班值班,保证24小时内有人监控和处理设施异常情况。
(3)对于常年无人管理的设施,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和记录设施的运行状态。
3. 应急预案和培训(1)电力公司应制定电力设施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电力公司应定期组织电力设施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
(3)电力设施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疏散和紧急抢修。
四、安全监督和整改措施1. 定期检查和评估(1)电力公司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的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安全保护责任第四条电力公司应设立电力设施安全保护部门,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保护岗位,明确责任人员。
第六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保护责任制度,并向上级报备。
第七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施巡视、设施检修、设施管理等方面,并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电力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对于电力设施的检修,应采取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并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的管理人员应依法颁发电力设施管理证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设施的保存,设备的更新和技术的改进。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第十三条电力设施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上级和相关单位。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设施的故障情况,以便后续处理和预防。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电力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向上级报告安全管理的情况,并接受上级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上级部门应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上级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电力公司。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经电力公司决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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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1.2、本制度中所指电力设施是指局属各变电站电气设备;局所辖35kV以上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及变台、通信、包括处于备用、检修状态和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
1.3
1.4、严禁危害、破坏电力设施,发现危害、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任可单位及
1.5、对保护电力设施有功的单位及个人由本局安监处负责奖励。
2、保护电力设施组织:
2.1、建立群众义务保护组织,对输电线路进行保护。
群众义务护线人员应从输
2.2、安监处设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办公室,管理群众义务护线组织协调全局保护
2.3、设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
办事机构设在安监处,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生产单位正职任副主任负责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电力设施保护专责负责日常工作。
各市、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警务室负责建立相应组织机构。
3、保护电力设施职责:
3.1、积极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
强化变电站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施保卫工作,指导旗县(市)农电局电力设施警务室的安
3.2、管理义务护线员工作,严把义务护线员聘用关,每年签订一次护线员协议,召开一次义务护线员工作会议,定期对义务护线员工作检查,做好义务护线员的培训工作并对义务护线工作进行奖励;
3.3、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其改正,恢复原状。
对已造成破
3.4、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生以后,应首先向公安机关报告,及时到达现场,对
3.5、建立健全电力设施方面的档案,尤其是110kV以上输电线路档案,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分类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4
4.1、消除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隐患。
避免事故发生;
4.2
4.3
4.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5、负责对所属各电力设施保护警务室的考核、评比和总结工作;
4.6、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务例》和《实施细则》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
5、信息报送:
5.1、信息报送内容。
5.1.1、发生电力设施特大、重大事件(案件)情况;
5.1.2、发生冲击、围攻、哄抢、破坏、盗窃线路、变电站、调度室、控制室和电力工程工地的事件;
5.1.3、月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表;
5.1.4、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5.2、要求
5.2.1、信息要客观、准确、及时。
报送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电力设施的损坏情况、对外停电影响和处理情况;
5.2.2、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外力破坏案件一案一报,案发24小时内必须上报。
6
6.1、检举揭发盗窃、破坏和其它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行为有功的;6.2、积极协
6.3
6.4、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7
8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