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土资源所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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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国土资源所制度汇编

乡国土资源所制度汇编

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

为了保证灾情险情及时迅速传达,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预防地质灾害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特殊情况可提前和延后)为汛期。

二、汛期内每天必须有专人值班(值班表附后)。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因故离岗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落实替班人员。

三、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传达、上报险情灾情。

四、值班人员要准确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值班情况,按规定做好交接班。

五、值班记录按规定存档。

为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为编制预案提供依据。

二、根据预案要求,制订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计划。

三、根据气象情况,对全乡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危险点的危险状况作出询问调查和实地巡查。

四、接到各村或监测员的险情灾情报告,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做好指导工作,协助排除救灾。

五、做好巡查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为了保证地质灾害信息及时迅速上报,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由专人负责上报。

二、村、社区灾情直接向国土所报告,国土所接到灾情报告后必须迅速核实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后,并按统一口径向区国土资源局、区府办、区救灾办报告。

三、上报灾情要做好报告记录,以备查核。

四、汛期内每周三上午是村、社区向乡国土所报告本周地质灾害情况的定期报告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乡国土所汇总后立即向上级报告。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巡查责任制度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的复查和险情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我乡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公布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一、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王涛、杜留波同志负责对大安、小安、羊虎山、位家沟、穴子仓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控,吴鲁信、景俊霞同志负责对李家坡、侯村、王家岭、黄底村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控,上述人员实行定期轮换。

二、建立各地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国土资源部门是技术指导主体,如各地质灾害点出现险情,应按照国土部门选定的避让路线进行避让.三、各地质灾害点应根据各点的危害程度定期进行24小时动态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

国土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国土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国土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国土所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国土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国土所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4. 全体工作人员均为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国土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各科室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措施、检查、考核等。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特殊作业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事故处理不及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土资源所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国土资源所廉洁自律规章制度

Word文档仅供参考Word文档仅供参考国土资源所廉洁自律规章制度国土资源所廉洁自律规章制度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凡重大事项必须经中心所集体研究决定方能实施,不准领导个人说了算。

二、坚持办公用品和物资政府采购制度。

对中心所所需的办公用品和各类物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经局领导批准后由中心所采购小组进行采购,不准个人擅自采购。

三、坚持工程招投标制度。

凡工程项目,都必须按县局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较大项目承包也须集体研究后,尽可能通过竞标或比较选优方式确定。

不准以决策者的个人感情和喜好来擅自确定承包单位。

四、坚持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不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乱收乱罚,不得乱开票据。

五、坚持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对各类人员的接待严格按照县局有关规定办理,不准擅自提高接待标准。

严禁用公款为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织消费娱乐活动和支付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的经费。

六、坚持用市场杠杆调节国土资源的供求关系。

除政策、法律另有规定外,土地使用权和矿产开采权都要公开出让。

不准将应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产开采权进行行政划拨或行政赋予。

七、坚持按审批程序、审批的前置条件办理各类审批手续。

不准擅自放宽条件或隐瞒事实真相帮助他人骗取批准。

八、坚持按照规定及时为群众办妥各类证件。

不准以弄虚作假等形式,帮助他人办证或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

九、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办事效率,不得刁难企业、群众。

不准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不准接受礼金、礼券、礼卡,不准接受用地单位和个人及其公务活动中有关人员的宴请,严禁工作人员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十、坚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不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

规章制度 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职责

规章制度 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职责

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职责
乡(镇)、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2)采取措施,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3)做好本辖区内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与使用情况的监督。

(4)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6)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7)维护本行政区域内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8)协助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对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9)负责对农民宅基地申请的审核。

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
(1)协助做好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征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4)做好对农民宅基地申请的申报及公布工作。

(5)协助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6)及时掌握本行政村范围内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发现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内容仅供参考。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规范规划自然资源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自然资源所的设置、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规划自然资源所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设置和职责第五条规划自然资源所的设置应当根据辖区面积、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六条规划自然资源所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参与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三)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调查、评价、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四)负责本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管理工作;(六)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七)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管理行为第九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加强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四)其他违法行为。

村 国土 管理制度

村 国土 管理制度

村国土管理制度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制度。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它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划分、规定及实施程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国土的管理和分配,关系到整个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保障。

因此,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维护农村经济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有如下几个特点:一、制度完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运作。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划分、规定及实施程序。

通过这一制度,保障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资源分配合理,提高生产效率。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分配方式和土地的使用规定,使得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产力得到提高,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监管严格,确保规则执行。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管理和监督程序,使得土地使用规定得到执行,加强了对土地的监管,确保了规则的执行,并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权利分配和土地的使用规定,使得土地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障,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理的土地制度,可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保,加强对土地的管理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促进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科学完善对于农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在实践中,应该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对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建设,逐步完善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促进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同时,要注重加强对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乡村发展的动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国土所工作制度大全

国土所工作制度大全

国土所工作制度大全一、工作时间制度: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共计40小时。

2. 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每周五天为连续工作日。

3. 工作时间分为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

4. 设立午休时间,每天12:00-14:00为午休时间。

二、考勤制度:1. 所有员工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达工作地点,准时上班。

2. 上班期间,员工应全程待在工作地点,不得私自离开,除非经过上级批准。

3. 建立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通过刷卡或指纹等方式在指定设备上打卡记录工时。

三、请假制度:1. 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请假,并注明请假原因及具体时间。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和年假,各类假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请假期间,员工需在离开前将工作交接给相关同事。

四、奖惩制度:1. 建立奖励机制,对突出贡献或优秀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如扣除工资、记过奖励等。

五、培训制度:1. 建立定期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

2. 提供学习资源和培训机会,鼓励员工参与外部培训活动。

六、晋升制度:1. 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定期评估,评选出优秀员工进行晋升。

2. 设立职务晋升渠道,员工可通过参加内部竞聘等方式提升职位。

七、福利制度:1. 提供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基本福利。

2. 提供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特殊福利。

3. 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加强团队凝聚力。

八、工作环境:1. 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包括明亮的办公室、适宜的温度、通风设备等。

2. 提供必要的工作工具和设备,确保员工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以上即为国土所工作制度的大致内容,有些细节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九、工作分配制度:1. 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能力和经验,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2. 实行任务分解制度,将大项目或任务分解成各个小任务,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制度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制度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制度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制度的规范化与实施是其保证行业清廉、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有效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下面就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岗位职责明确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岗位职责应以岗位簇或者岗位的职能为主,对于人员选拔的时候应该以所需业务为基础,以确保每位工作人员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位,进一步的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和工作规范。

二、工作流程规范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必须要有完整、规范的工作流程。

在建立工作流程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相关的工作规范制定与修订工作,使得各项工作规范严格控制、执行力高。

三、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应该做到让每一项工作的责任人、近程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都能够听到大家明确,各方对于工作的责任、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并且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更加明确。

每个岗位应设专门的岗位职责说明,以在工作中能够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和使得各项工作能够高效完成。

四、财务制度完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必须要制定明确、规范的财务制度,对预算管理、经费使用、财务报销、财务结算等方面进行规范。

同时,建立财务档案,确保财务信息安全,并及时公开各项财务申报信息,进行财务透明化。

五、考勤管理规范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各项规定需得到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勤处罚规定,以确保工作人员全部准时到岗上班,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人员福利保障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应该对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制定福利保障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让员工对于工作有所期望,提高机关团队的凝聚力,并为其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机会。

七、工作考核标准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应该通过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流程明确、考核结果实时反馈等方面,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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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土资源所有关规章制度(供参考)工作制度1、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县局和乡镇政府负责: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对所长负责;所内工作人员对所长和副所长负责。

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局领导汇报工作。

2、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集体研究的各项决定,服从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对不属权限范围或无权处理的事宜应及时汇报,未经领导授权不得乱表态或越权处理公务。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

即:所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副所长和一般干部职工与各所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

4、为强化岗位责任,各所对本所工作人员都要明确分工,分清职责,避免工作上职责不清、责任不明。

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对所长和副所长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

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被乡镇、县局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年终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5、为树立乡镇国土所良好形象,各所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周到服务,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否则,有举报必查,查实必处。

6、各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善于把握工作重点。

村民建房在取得村镇规划批准后,报批率必须达到95%以上。

执法巡查各所应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分片或分线路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记录簿,如实登记巡查情况。

对每个地质灾害点都要有应急预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季节,应有专人值班,保证联络畅通。

7、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各所每月5只前都要召开一次所务会议,对上月工作进行分析,寻找差距和不足,研究部署当月工作,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8、为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县局每年对各国土资源所整体工作和单项工作都要进行全面考核,对在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不仅要给予精神奖励,而且给予物质奖励;对考评中处于后进位次的,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给予经济处罚。

各所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所内人员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奖优罚劣,奖惩挂钩。

考勤制度l、严格考勤纪律,各所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并作为年终考评一项内容。

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县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在“签到簿”上如实填写自己姓名和上班时问,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

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问的15分钟内,超过1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村、出差除外)。

2、“签到簿”由各所所长指定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出勤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和签到记录原件报县局人事监察股,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3、上班时间禁止脱岗办私事,每天各所至少要有1人值班,因公外出须向所内同志说明去向、事因,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4、旷工l天罚款30元;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按有关劳动纪律处理;1周内迟到或早退2次,个人写出书面检查;1周迟到或早退3次,罚款10元;1周内迟到或早退4次,视作旷1天:l周内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责令其停职检查,工资按60%发放。

5、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销假手续。

(1)因病因事请假1周以上,本人申请经所长签字后报县局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所长本人请假一周以上需报局长审批。

(2)因病因事请假三天以(含三天)一周之内,一般工作人员由请假人书面申请,经所长同意后报县局人事股备案;所长本人请假需报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

(3)因病因事请假二天以下(含二天)由所长批准;所长本人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报人事股备案。

6、请假期满,应向原批准领导和人事股销假。

原则上不得超假,确需续假的.应履行续假手续,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续假手续的,事后要加以说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廉政制度1、各所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行业行风。

塑造良好的国土管理队伍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严禁利用职权接受用地单位、采矿企业的吃请、馈赠。

3、各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吃住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不得进行高消费,否则费用自理。

4、严禁各所工作人员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歌厅、舞厅、夜总会以及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国土资源所与所之间以协调工作为借口相互吃请或用公款进行其它消费活动。

学习培训制度1、各所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2、学习方法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五下午为各所集体学习日,除此之外,各所还应根据上级的布置和具体情况,适时组织集体学习讨论。

3、集体学习要做到有签到、有记录、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论处。

4、学习内容由各所所长根据上级布置和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5、要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全所不少于2万字,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2篇。

县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通报,切与职称评定挂钩。

6、各所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历教育,须经县局批准,否则费用自理,不得报销。

印章管理制度1、各所印章由所长负责或指定专人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2、各所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必须经所长同意。

3、各所不得以所名义出具土地和矿产权属证明为他人办证办照提供服务;不得以所名义加盖印章出具欠条或银行举债;不得以所名义加盖印章违规收费;不得在空白纸和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如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况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所长就地免职,保管印章人员待岗。

信访接待制度1、信访机构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具体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信访工作人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熟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守信访纪律。

3、信访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礼貌,做到文明办信访。

4、对于来访人员的陈述制作记录,对群众来信需登记、阅信,提出拟办意见。

5、对不属于本系统办理的信访案件,应做好转办工作,并告知来访人。

6、按职责权限,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查处,对转办的信访事宜,检查监督。

7、每月5、15、25日为信访例会日。

8、做好信访案件的统计、归档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

信访工作程序一、初访接待1、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单”。

每一起群众来访都要在“群众来访处理单”上进行登记,并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2、做好记录,及时登记。

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人的叙述要认真做好记录,在“问题要点”栏内应写清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反映的问题的主要事实经过和诉请要求,并向来访人索取上访内容和书面材料。

3、告知信访人将要对此问题了解调查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要求其耐心等候,经常联系。

4、对不属职责范围的信访,要告知上访人应到有管理权的部门反映。

二、受理范围1、权属争议。

包括个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

2、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建住宅,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的。

3、乡(镇)企业或个人未经依法批准,非法搞非农业建设的。

4、国家建设占地,未经依法批准的。

5、未经依法批准,非法转让、抵押、买卖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

6、未经依法批准、非法探矿、采矿的。

7、未经依法批准,越层越界开采的。

8、探矿与采矿危及群众住宅安全及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

9、非法买卖、转让、出租、承包探矿权、采矿权的。

属下列情况可以不立案,但信访工作人员应给予上访人解释说明。

(1)、询问政策或提出批评建议的。

(2)、反映的问题既无具体对策,又无实际内容的。

(3)、反映的问题应由法院、检察院受理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

(4)、已经处理过的上访老户继续反映老问题的。

三、查处1、权属纠纷的案件,信访工作人员应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根据情况需要可到实地勘查了解,先作协商调解处理,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处理。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的信访案件,一律规定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

3、按《信访条例》规定,一般的信访问题自受理后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比较复杂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及原因,最长不超过9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凡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在处理结案时都必须“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此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上访人,在五日内将处理结果与上访人见面,并由上访人签收。

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五、整理归档1、信访案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人员签名,将所有资料交局信访办。

2、局信访办负责将信访案件按一事一档整理归档。

3、整理归档内容包括:(1)登记立案表;(2)信访办理单、批办意见;(3)承办股室签收单;(4)现场笔录、取证、鉴定材料等;(5)初步处理意见和处理决定;(6)结案报告。

三无乡镇标准1、领导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协调;2、健全国土资源监察网络,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和装备;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划分各自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定期培训专职人员;4、国土资源宣传持续有效,干部受教育面达90%以上;5、全镇无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管理行为。

三无乡镇工作细则以无“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违法管地”为标准,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为载体。

全面规范国土资源管理,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具体工作采取以下步骤:1、创造适宜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备,组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健全各类规章制度;2、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提高全民守法护地自觉性;3、规范工作程序,理顺相互关系,形成执法结合力;4、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网络建设,巩固原有工作成果。

大案要案上报备案制度l、乡(镇)国土资源所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涉及基本农田二亩以上,一般耕地五亩以上,处罚标的3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局监察大队备案。

2、县监察大队巡查发现或通过县信访部门、本局信访室转办的案件,必须由主管局长签批立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一般耕地二十亩以上,处罚标的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市局法规科和县政府法制科备案。

首问负责制度1、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3、首问负责制是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的一项制度。

凡属第一个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不论其职责是否与服务对象要知晓或办理的事项有关,均为首部责任人。

4、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以客相待,热情服务,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释疑解惑,落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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