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乱罚款
公路三乱整改措施

公路三乱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现象。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路使用者的权益保障。
为了解决公路三乱问题,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至关重要。
二、整改措施1. 乱收费整改措施乱收费是指在公路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非法收费行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以下措施可供参考:- 建立健全公路收费标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 加强对收费站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 推行电子收费系统,实现无人收费,减少人为因素对收费的干扰。
2. 乱摊派整改措施乱摊派是指在公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分摊费用行为。
以下措施可供参考:- 加强对公路建设和维护费用的核算和监督,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 完善公路建设和维护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投标过程的监督,防止不合理摊派费用。
- 加强对公路建设和维护单位的管理,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减少不合理费用的产生。
3. 乱罚款整改措施乱罚款是指在公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滥用罚款权力的行为。
以下措施可供参考:- 建立公路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罚款的依据和程序,规范罚款行为。
- 加强对公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减少滥用罚款权力的情况。
- 设立监督机构,接受公众举报,及时查处滥用罚款权力的行为。
三、整改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需要进行整改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收费情况:评估收费是否合理、透明,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
- 费用分摊情况:评估费用分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乱摊派问题。
- 执法情况:评估执法是否规范、公正,是否存在乱罚款问题。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改进措施的依据,确保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效果优化。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为了及时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需要定期提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各项措施的推进进度、实施效果等。
公路三乱问题的产生及治理

公路“三乱”是指一些国家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和个人凭 借手中权力,为本单位、小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公 路上乱设卡、乱 罚 款、乱 收 费 的 行 为。 它 属 于 行 业 不 正 之 风 的范畴,是一种带有公共权力特征的腐败现象。公路“三乱” 危害极大: 一是严重阻碍了交通,人为增加了物流成本。由 于公路“三乱”长期存在,降低了车辆行驶速度,加剧了车辆 磨损和油耗,延长了货物运输时间,货物的损失机会增加,导 致了物流成 本 增 加。 二 是 扰 乱 了 经 济 秩 序,影 响 了 投 资 环 境。过多的收费站 点 的 设 置,违 背 市 场 经 济 时 效 性 原 则,频 繁的检查罚款,使 投 资 者 对 投 资 区 域 的 交 通 环 境 产 生 疑 问。 三是滋长了行业不正之风,为部分人谋取私利或小集团利益 开了方便之门,为腐败行为提供了环境和土壤。四是严重损 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降 低。鉴于以上 公 路“三 乱 ”的 严 重 危 害,因 此,治 理 公 路“三 乱”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1 年第 10 卷第 9 期
要】公路“三乱”问题由来已久,表现形式五花八门,且“久治不愈”。究其原因主要是体制不顺、机制不全、利益不均引 起。因此,解决公路“三乱”问题,必须从管理体制机制和利益分配上寻找新突破口。
【关键词】公路“三乱”; 表现形式; 产生原因; 治理策略 【作者简介】王晓光( 1966 ~ ) ,男,中共晋城市委党校副教授
二、公路“三乱”问题的产生原因 ( 一) 利益驱动是产生公路“三乱”问题的根本原因。公 路“三乱”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所致。众所周知, 计划经济时 代,没 有 利 益 驱 动,也 就 没 有 公 路“三 乱 ”问 题。 改革开放后,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利益驱动下, 一些人购买车辆 在 公 路 上 跑 运 输,多 拉 快 跑,违 反 规 定 时 有 发生。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交警等有关部门对违规车辆开 始用罚款方式进 行 处 理,符 合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通 行 的 做 法, 并无可厚非。但久 而 久 之,对 车 辆 的 罚 款 鱼 龙 混 杂,罚 款 逐 步演变为满足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创收”工具。 ( 二) 体制不顺是产生公路“三乱”的重要原因。体制设 计不科学,有漏洞,难以有效规范部门和个人的行为,这是公 路“三乱”产生的重要原因。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现象严重, 仅交通系统就有运管、路政、治超三个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 职责,分别在公路 上 开 展 行 政 执 法 工 作,形 成 了 同 一 系 统 多 单位上路执法检查的局面。除交通部门外,公安、林业、农牧 等多家部门也可以上路执法,又形成了多部门多头检查的局 面。如林业检查、动物检疫、路政治超机构既属地方管理,业 务又属上级部门 管 理,相 互 间 的 关 系 难 以 协 调,造 成 多 头 管 理,又多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 三) 约束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公路“三乱”的主要原因。 少数执法人员特别是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按法律程序办 事、处罚措施不当、适 用 法 律 法 规 不 正 确 或 违 法 事 实 调 查 不 清就罚款,执法人员素质偏低,草率执法,导致驾驶员、车主、 企业意见较大,确实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机制上造成 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收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制约机 制还不完善,由于 行 政 处 罚 自 由 裁 量 权 力 过 大,又 缺 乏 有 效 的监督 制 约,检 查、处 理、收 费、罚 款 同 为 一 体,权 力 过 于 集 中,监督难以到 位。 还 有 一 些 法 规 本 身 就 相 互 冲 突,执 法 者 左右为难,比如,公路计重收费与治超车辆轴型的收费、处罚 标准就不一致。计重收费轴限的认定标准是依据交通运输
公路“三害”的治理

关于“公路三乱”的反思学号:1307324150姓名:陈柳专业:13行政管理院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公路三乱”的反思一、“公路三乱”的含义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
主要表现有: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擅自改变合法站卡的位置或增高分站卡,非法上路查车;随意查车,逢车必查,双向拦车检查罚款;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滥收过境费,擅自提高过路(桥)费,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
二、相关法律对处理车辆违法行为的规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超载的处罚的规定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4)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问第1),2)条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里的超长、超高、超宽的处罚标准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计划书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计划书引言本计划书旨在明确治理公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及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以确保公路交通秩序的规范和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工作背景简要介绍公路三乱现象的现状,以及其对公路交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目标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公路乱收费现象。
严格罚款标准:规范公路罚款行为,确保罚款的合法性。
清理非法设卡:清除所有非法设立的公路卡点。
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效率。
三、工作原则依法治理:所有治理工作均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透明:治理工作过程和结果对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问题,也要建立长效机制。
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四、工作内容4.1 规范收费行为收费项目清理:对现有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收费标准公示:将合法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 规范罚款行为罚款标准统一:统一罚款标准,避免随意罚款。
罚款程序规范:规范罚款程序,确保罚款的合法性。
4.3 清理非法设卡非法卡点排查:对公路上的卡点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非法卡点。
非法卡点清理:对确定的非法卡点进行清理,恢复公路畅通。
4.4 提升监管效能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公路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监管手段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五、实施步骤5.1 调研与规划现状调研:调研公路三乱现象的具体情况。
工作规划: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5.2 宣传与动员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治理公路三乱的政策和措施。
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
5.3 治理与规范收费行为规范: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
罚款行为规范:规范罚款行为,统一罚款标准。
5.4 监管与服务监管能力提升:提高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
服务水平提升:提高公路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满足公路使用者的需求。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文号】交公路发[2014]10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4]106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路路政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路政执法工作力度,有效地保护了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目前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路路政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乱罚款、乱收费、不文明执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和公信力。
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部门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除'四风'、强服务,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的重要抓手,对于保障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护能力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努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赛迪方略—如何根治“公路三乱”顽疾?

赛迪方略—如何根治“公路三乱”顽疾?【内容提要】6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为实现该规划中的目标,会议突出强调要‚加强市场监管,清理整顿乱收费、乱罚款等各种‘雁过拔毛’行为‛。
可见,‚公路三乱‛问题依旧是现阶段物流行业严厉整顿的重点。
鉴于此,赛迪方略针对‚公路三乱‛这一顽疾,分析其现状及成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治理‚公路三乱‛问题提出三点对策建议:整合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公开透明地方财政,加强公众监督;合理确定运营年限,逐步归还公路的公益属性。
【关键词】物流成本公路三乱机制“公路三乱”问题由来已久,一直都备受关注。
虽然与上世纪80年代公路建设初期相比,目前我国的“公路三乱”问题已得到很大改善,但始终未彻底解决。
近些年,随着物流业的蓬勃发展,“公路三乱”问题尤为突出,导致企业物流成本大大增加,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从多方面着手根治“公路三乱”这一顽症。
一、“公路三乱”的现状及成因(一)随着物流业的飞速发展,‚公路三乱‛现象频发目前,国内80%以上的货物运输仍依赖公路,公路运输中存在的针对上路货车乱设关卡、乱收费、乱罚款等“公路三乱”问题直接影响到物流行业的发展。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公路三乱”现象就十分普遍,极大增加了企业物流成本。
因此,国家从1994年起开始加强治理,情况曾有所好转。
然而,随着近些年物流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崛起,“公路三乱”问题又出现回潮,再次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全国公路年均罚款近3000亿元,已成为一些地方路政交通人员敛财的工具。
(二)公路管理政出多门,且执法标准不一在我国,能对货车进行罚款、收费的有交警、路政、城管、运管、收费站,分属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三大部门,但各部门执法标准却不统一。
一方面导致重复收费、罚款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也使得收费、罚款金额更具主观性、随意性。
新交规压实线变道扣几分罚款多少钱

新交规压实线变道扣⼏分罚款多少钱听说最近新出台的交通法规将压实线变道也纳⼊了违法⾏为处罚⾏列之内。
这下许多⽼司机也不得不更加⼩⼼谨慎地驾驶上路了,⼈们的交通出⾏安全得到了更加切实的保障,相信新交规的出台能够有效降低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率和死亡率。
那么新交规压实线变道扣⼏分罚款多少钱呢?店铺⼩编为您解答如下。
⼀、新交规压实线变道扣⼏分罚款多少钱公路中划的道线有实线与断续的虚线之分,按规定,⼀般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驶情况下可以在虚线位置变换车道,但实线处是不能变换车道的。
交警⼈⼠指出,乱插队造成的轻微交通事故占了整个轻微违法的1/3。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实施后,对遇前⽅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对⾯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给予罚200元,扣2分的处罚。
开车上路,各位朋友可能都遇到过快到路⼝时发现⾃⼰⾛错车道的情况,其中很多⼈为了不绕路,选择压⽩实现并线的⽅式,殊不知现在不仅严抓闯红灯和违章并线。
其实,除了并线加塞,那你还可以选择继续按车道⾏驶,到下⼀个路⼝再调头回来,这样不仅不会造成交通的拥堵,还能避免罚款之痛,不要为了那⼀时的⽅便⽽让⾃⼰的荷包流⾎。
⼆、新交规还有什么其他的严格规定呢1、机动车驾驶⼈有下列违法⾏为之⼀,⼀次记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致⼈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其他机动车号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超过核定⼈数百分之⼆⼗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超过核定⼈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接受交通违法⾏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2.20•【字号】豫政[1994]85号•【施行日期】1994.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豫政〔1994〕85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上保证了国道、省道的安全与畅通,县乡公路的“三乱”问题也基本得到遏制。
但是,公路“三乱”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少数部门和单位不能严格依章办事,滥用职权上路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内部管理比较混乱,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收费站的收费人员和交警巡逻执勤人员在执行检查、收费、罚款和纠正违章公务时方法不当,造成交通阻塞等现象时有发生。
国务院前不久发出的《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对于从根本上治理我省公路“三乱”,保证公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要认真学习和宣传《通知》精神,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自觉性。
各市、县政府、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政府各执法、执纪、执收、执罚部门在近期内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本系统有上路检查、收费、罚款职能的人员集中学习《通知》原文。
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对于反腐纠风,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我省对外开放带动战略的重要意义。
要自觉处理好大局与局部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依法管理与制止公路“三乱”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乱罚款违法行为
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除了与公路收费,油价上涨等原因有关外,“公路三乱”现象严重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可高达4000亿元,这个数字是十分悚人听闻的。
公路乱罚款有那些违法行为?
1.不佩戴有效证件或带领非公路站卡工作人员、不值勤的交警、社会闲杂人员共同上路执行检查、罚款、收费任务;
2.擅自委托他人上路执行检查、罚款、收费;
3.违反规定代其他部门查车、收费、罚款;
4.超越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地点拦车检查、罚款、收费;
5.在公路上实施行政处罚的,违反法定程序或没有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规定,实行当场罚款的;
6.对过往车辆逢车必查、违规双向查车、对驾驶员逢查必罚,或超标准罚款、罚态度款、重复罚款;
7.公安部门除交警正常执法外,其他警种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擅自在公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站并且收费、罚款;
8.自行设立收费、罚款项目的;收费、罚款不开具合法票据的;多收费、多罚款,少给或不开具合法票据。
公路罚款需持《道路检查证》
公路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或执勤人员是否有罚款的资格,首先应确认他们是否有《道路检查证》,没有办证到处乱罚款的都是公路三乱行为,根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下发的相关通知有如下规定:
1.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第八项规定,公路上的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持省政府核发的检查证在本站区执行检查、罚款、收费任务。
2.省政府《关于清理道路检查站的命令》(粤府[1992]72 号)第四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的执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颁发的《道路检查证》。
3.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粤府[1994]11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由省政府办公厅核发的《道路检查证》。
未佩戴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检查、执罚任务。
投诉公路乱罚款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国发[1994]41号《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
2、省政府粤府[1994]112号《转发国务院转发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
3、省政府粤府[1995]6号《关于查禁公路上三乱行为的命令》。
4、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5]45号《关于组建省人民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的通知》。
(以上文件请见附件)
受理条件:
凡发生在公路上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都属公路"三乱"行为,督察队办公室受理发生在本省范围内的关于公路"三乱"行为的投诉。
要求提供的材料:
1、书面投诉材料。
2、乱罚款、乱收费有关票据。
3、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书面投诉材料要写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以方便反馈查处情况。
公路"三乱"投诉处理程序:
1、接待群众投诉,详细了解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2、立案处理。
一般性案件转各举报督察站或各市、县治理机构查处,并限期回报,一般期限为30天;重大、典型案件由省督察队直接查处。
3、催办与指导。
对转由督察站或各市、县治理机构查处的案件,督察队办公室及时催办,并进行指导。
4、反馈结果。
对所有的投诉件,督察队办公室都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办理期限:
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天内结案,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