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一、试验室设立1. 试验室的设立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试验室的场地和设施完备,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2. 试验室设立时应保证试验设备齐全,符合标准要求,质量可靠,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各项试验工作并及时报告结果。
二、试验室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室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以检查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试验室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试验记录和结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试验项目1. 试验室应建立全面的试验项目清单,具体包括物理性能试验、化学性能试验、技术指标试验等,覆盖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2. 试验室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确定试验方法和标准,保证试验过程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试验项目的研究和改进工作,提高试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质量保证1. 试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记录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室应严格执行试验程序和操作规程,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安全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试验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试验室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试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六、环保管理1. 试验室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试验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保护环境和资源。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一、概述为了确保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施工过程的可控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管理。
二、工地临时试验室建设1.工地临时试验室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进行统一规划、立项、建设和验收,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2.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建设地点应选取合适、安全的空旷场地,并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建设区域应设置明显而持久的防护措施,标明试验室名称、管理责任人、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能够正常运转的实验台、电源、通风和供水设备;•可靠有效的污水处理装置和安全处理设备;•合理的室内空气控制,且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
3.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1.工地临时试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卫生环境的清洁。
2.工地临时试验室每日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下列要点:•工作人员进出试验室记录;•对试验室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确保环保与卫生安全;•对试验室的采样、检验等数据以及相关合格证书、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3.工地临时试验室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进行监测,确保数据的规范和可靠,以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
4.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责任及处罚1.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给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造成影响,责任人将被写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2.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总则1.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遵循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秉承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质量为先,推进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2.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学习、理解并遵守本实施细则,确保其在工作中的切实执行。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管理机构1. 试验室设立主管单位为公路局,具体管理工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
2. 试验室设置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试验室主任直接对公路局负责。
3. 试验室主任由公路局指定,副主任由试验室主任评定,并报公路局备案。
三、试验室人员管理1. 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 试验室主任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3.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4. 试验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设备,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试验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数据可靠准确。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保证试验设备的先进性和完整性。
五、试验室工作流程1. 试验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客观真实。
2.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样品的来源和使用安全可靠。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试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
六、试验结果审核1. 试验室对试验结果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监控,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2.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对试验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审定后方可发布报告。
3. 试验结果应按时准确提交相关部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七、责任追究1. 对试验室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失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直至取消资格。
2. 对试验室主任、副主任的管理工作不力,将被进行责任问责,甚至可以进行调整。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试验室主任应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豫交文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监发【2009】183号)以及《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交质监发【2012】2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由等级试验检测机构授权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有效期自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备案通过之日起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二、承担母体授权且质监机构批准范围内的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五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二、旁站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的材料抽检和试验过程以及委托试验检测机构材料检验的送检见证(以下简称外委试验);三、对施工单位选定的配合比进行复核,对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对进场的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四、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复验和批准。
第六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具体实施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七条工地试验室设立的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称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母体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还应具有《计量认证证书》);二、项目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工作;三、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三、工地试验室主任由检测中心聘任,由中心主任授权开展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检测中心负责。检测中心在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聘任前,可根据情况对试验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八、试验检测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业务及试验检测管理水平,做到能力上岗。在工地试验室组建初期,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组织试验人员、熟悉本合同段工作任务,组织试验检测业务学习,需要外部培训的,应报检测中心批准。
四、工地试验室主任中途因故更换,工地试验室应报检测中心,并应得到检测中心的批准,由检测中心与项目业主协商后重新聘任新的试验室主任。新试验室主任到岗进行工作的交接后,原试验室主任方可离岗,否则检测中心将不审批其离岗申请,检测中心相关部门应配合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移交清楚。
五、工地试验室主任外的其它主要人员的更换,由工地试验室主任审查符合要求后报检测中心批准备案,并在工作移交完后方可离岗,否则不应批准其离岗,直至移交清楚。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资质的认定
一、工地试验室土建工程完工、仪器设备到位标定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将工地试验室的组建情况书面报中心,并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及河北省质量监督站有关规定,上报工地试验室资质申请的材料(参考附件四)。报中心的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材料主要是工地试验室审查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试验仪器登记表、试验人员登记表等(附试验室临时资质备案申请表),由中心领导进行审批和备案。
四、中心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对工地试验室承担管理责任。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6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____省棋盘关(陕川界)至广元公路工程项目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中铁九局广陕高速公路lj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使用时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记。
2、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参加新购仪器设备验收,____,调试工作,并填写开箱纪录。
3、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一起设备清洁卫生,换油等工作,不用时应加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至少通电一次,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4、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仪器设备让给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外维修后进行检定,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要求。
6、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7、仪器设备借用,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并在一起设备技术档案上备案,归还时应检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8、仪器设备调动应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一起设备调动手续。
9、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由检定单位发给检定证书,并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标志予以标识。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1、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购置。
2、新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卡入账,不合格产品联系返修或退货。
3、所有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由仪器检测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自行维修或送修,在计量检定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及时维修或送修,维修情况填入设备档案,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
4、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或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对降级使用的设备应在设备档案中注明其精度范围及标志。
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做好标识封存并搬离使用场所。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按照授权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 系运行,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 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 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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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合同号
工期
年 月至 年 月
申请单位名称
机构名称 授 权 机构等级及 检 证书编号 测 机 行政负责人 构
认证/认可情况
(认证/认可部门/
时间/证号)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总人数
试验仪器设 备(台套)
持检测证书 人制度
1. 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2.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制度; 4. 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5. 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6. 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7. 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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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评定申请书
第三条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 公正、规范、满足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原 则。
第四条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交通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所监督项目的工地试验室 及试验检测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评定工作程序: 1.工地试验室经授权或委托设立符合评定条件后,向项目 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 料; 2.建设单位对申请评定的工地试验室进行严格把关和认真 初验合格后签署意见,统一向项目质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质监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 考核评定,考核采用核对、现场操作、考试和样品比对等方法进 行,授权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参加考核过程; 4.质监机构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颁发《公路工程工 地试验室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和“工地试验室证 书专用章”;对考核不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 后,方可颁发证书和证章。 证书、证章由质监机构统一制作,有效期至本合同工程全部 结束。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当由检测工程师担任, 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检测工程师审核、签发。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实行备案制,如更换需经 项目质监机构批准,一般检测人员更换需经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工程结束前,工地试验室不得将现场的试
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正式版)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受控号:XX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XX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 XX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XX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XX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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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正式版)(总2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受控号:XX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XX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 XX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XX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XX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第八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母体试验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见附件3:工地试验室验收记录表)。
母体试验室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提供资料如下:1、本项目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2、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工地版)4、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见附件5);(1)试验检测工作程序;(2)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员岗位职责;(3)安全管理制度;(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6)试验检测报告审核及签发制度;第九条母体试验室根据工地现场的条件,授权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活动,授权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母体试验室能力范围。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管理第十条在授权期限内,工地试验室必须接受母体试验室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应纳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同时依据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具体规定如下:1、各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单独试验仪器台帐。
统一编号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按XX中心试验室程序文件的规定编号。
备注栏填写仪器设备出处,如由XX试验室调拨或新购。
2、各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和保存每一台设备与标准物质及其软件档案和相关记录,该记录应包括: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对设备与标准物质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目前放置地点;制造商的说明书;所有检定/校准报告和证书;设备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接收时的状态(例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3、所有在用设备应用“三色标识”(合格、准用、停用)表明其受控及校准状态,标识上要注明设备与标准物质编号、校准日期、有效期、校准单位等。
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
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
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第十四条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独立上岗,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授权期限内,不得将现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擅自调离,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经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书面同意,省质监站核准,本检测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移作他用。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只能承担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第十七条对超出工地试验室业务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必须委托母体试验室进行检测。
如超出母体试验室能力范围的试验项目可对外委托,对外委托试验应取得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第十八条在授权期限内,工地试验室应每月25日前,向母体试验室提交本月工作报表(格式见附件6)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条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附件7):1、工地试验室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是否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有无超范围检测;3、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4、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5、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情况;6、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7、工地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人员变化后能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8、工地试验室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性;9、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工地试验室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母体试验室将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停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1、工地试验室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的;2、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移作他用的;3、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4、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5、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6、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下(包括70分)。
第二十二条试验室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1、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2、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3、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4、在日常试验工作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母体试验室投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试验检测行为。
投诉电话:。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各工地试验室可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工地试验室:(章)备案日期:年月日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制填表须知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第注: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及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填写。
11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四、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一览表13五、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14六、相关资料1、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2、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3、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3、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4、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
七、备案审核意见XX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验收记录表项目名称:合同号:检查人:试验室主任:附件5: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程序》;2、严格遵守各项仪器设备操作维护规程;3、试验前应熟悉检测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4、按规定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必要时须戴上护目镜;5、检测过程中严禁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操作;6、实验室内应配备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7、对易产生有毒、有害、有污染物质的试验,应确保人身安全;8、实验室供配电应由专人负责,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9、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10、实验室应定期针对检测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记录管理程序》;2、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3、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技术术语使用准确;4、记录经相关权责人员复核后,方可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5、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6、根据原始记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与记录结论一致;7、所有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并分类存档;8、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9、依据记录保存期限对到期记录予以销毁。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程序》;2、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并实施三色标志管理;3、严禁使用已报废的仪器设备;4、主要设备须书面授权,并严格按权限范围进行操作;5、仪器设备完毕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6、仪器设备待修期间,应将标识牌(停用证)置于明显位置;7、仪器设备损坏应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8、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特殊情况下应有专人值班;9、设备仪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
试验检测报告审核及签发制度1、严格执行《检测报告管理程序》;2、试验检测报告需由相关人员复核签字,并按规定加盖试验专用章;3、报告专用章由专人管理,盖章需经过登记审批;4、检测报告应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5、当客户要求用电子媒体传送检测报告时,应对客户资料保密;6、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写、审核、批准、保管人:1)、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写:试验检测员;2)、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试验检测工程师;3)、试验检测报告的批准:授权签字人;4)、试验检测报告的归档保存:资料管理员。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工作,为保证中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配置所需资源;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3、对试验室的试验工作完成情况和试验工作的质量负责;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5、对试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6、对本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7、主持质量事故分析会,督促各级试验室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试验员岗位职责1、按要求独立完成各项试验工作;2、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3、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