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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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中心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2. 中心各部门、各窗口形成的业务档案;3. 中心参与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窗口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著录规则》和《档案分类与编码规则》进行。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分类存放”的原则。

3.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范》进行。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措施。

4.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查阅利用办法》进行。

档案查阅利用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5.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办法》进行。

档案销毁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6. 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四、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 各部门、各窗口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窗口的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行政大厅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大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行政大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行政大厅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2. 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与行政大厅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3. 行政大厅内部管理、业务活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行政大厅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3. 各部门、单位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单位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编目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目,填写档案目录,并按顺序归档。

(3)装订:对已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耐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1)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2)档案库房温度、湿度控制。

(3)档案的存放应按类别、时间、编号等要求进行排列。

2.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查阅档案需凭有效证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2)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撕毁档案。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时,应指定专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行政大厅档案室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如保密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

2. 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包括档案管理部门和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责任人。

3. 档案编制和归档:规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类档案的编制和归档程序,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装订和标识等。

4.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明确档案存储的场所和环境条件,规定档案的保管和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措施。

5. 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档案的查阅和利用的程序和权限,包括内部人员的查阅权限、外部人员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等。

6. 档案的保密和销毁:明确档案的保密要求和销毁程序,规定档案的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方式。

7.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规定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明确监督部门和评估标准,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8. 档案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制定档案管理培训计划,定期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以上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分类、编目、归档和借阅等。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要档案的管理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各部门将产生的各类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编目,填写档案目录和档案册,然后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为适应时代发展和审批服务中心的需求,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制定新的档案管理制度,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档案管理目标1. 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通过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流程和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的整理、存储、检索和利用效率,加快办事速度。

2. 保证办事公平公正:对所有档案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保证办事公平公正。

3. 加强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建立档案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承办事项的档案信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档案管理流程1. 归档管理:将所有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并按照事项分类归档。

归档时应详细记录材料来源、时间、经手人等信息。

归档材料应放置在密封的文件袋或盒中,并标明归档号、事项名称和归档日期。

2. 档案存储:档案存储应选择合适的环境和设备,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取多层次、多备份的存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3. 档案检索:建立电子档案检索系统,实现快速、准确的档案检索。

并设立专人负责档案检索,确保办事人员能够快速取得所需档案。

4. 档案利用: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及时利用。

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办事人员快速找到所需档案,并提供相关复印、扫描等服务。

三、档案管理责任1.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应牵头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和利用等。

3. 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 所有办事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更改档案内容或一次性销毁档案。

四、档案信息公开1.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建立档案信息公开制度,对承办事项的档案信息进行公开。

2. 档案信息公开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网站公告、文件公示、接待场所公示等。

政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人事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考核记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第五条新入职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在一个月内收集齐全,并归档管理。

第六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档案资料。

第七条人事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封存等要求进行。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由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条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条件。

第十条查阅、复制、摘抄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档案的,应提供合法依据。

(三)查阅档案时,应尊重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拆封、涂改、损坏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应由两名以上管理人员在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泄露等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政务中心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办理业务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3. 服务中心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培训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4. 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往来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5. 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2. 各部门、窗口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窗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窗口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安全1.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火灾等损害。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2. 鉴定为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存;鉴定为不再保存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3. 销毁档案前,应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优化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平台,其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高效利用,特制定以下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 国家档案局、地方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3. 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产生的文件、资料、报表、照片、录音、录像等;2. 行政服务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协议等;3.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个人产生的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 各部门、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个人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各科室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归档;4. 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5. 利用:根据工作需要,依法提供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六、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规、便捷”的原则,为工作人员和公众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2. 档案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泄露;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024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2篇)

2024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2篇)

2024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旨在确保中心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保护和利用行政审批活动的相关档案,为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设立档案管理组织,负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a. 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b. 负责行政审批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和归档工作;c. 组织档案的保管、借阅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可追溯性;d. 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e.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f. 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满足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需求。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档案收集工作计划,并按时收集行政审批活动相关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照分类和编目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3. 整理工作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目录、附件和相关材料的齐全性和一致性。

四、档案的保管和借阅1. 中心应建立安全、稳定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2. 档案的保管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档案的装裱、封装、标识和记录。

3. 档案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不被篡改的保证。

五、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1. 中心应大力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2. 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应包括档案的扫描、整理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格式和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档案检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快速、准确的档案查询和信息咨询服务。

六、档案的销毁和移交1. 档案管理组织应制定档案销毁和移交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的清理和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包括销毁申请的审批流程和销毁日志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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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文件,“中心”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重要资料及照片、音像材料等,“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干部职工名册、考核奖惩、晋升及调动等文件材料,及其它应该归档的材料、资料。

2、档案保管:档案由专职人员保管。

保管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严格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

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要及时归还;其他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需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每天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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