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管理制度(已改)

码头管理制度(已改)
码头管理制度(已改)

华能海门电厂

码头管理规定

发布实施

前言

为了对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煤码头及所属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与控制,达到安全、高效完成卸煤任务的目的,根据企业规定化管理要求及我厂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燃料部码头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燃料部的码头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归口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码头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对燃料部煤码头及所属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与要求,以达到安全、高效完成卸煤任务的目的

本规定适合于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煤码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海门电厂《燃料码头运行规程》(试行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术语与定义

4职责

4.1 燃料部主任职责

燃料部主任负责审核煤码头管理制度,全面负责管理本制度。

4.2 燃料部运行专责

燃料部运行专责负责监督、执行煤码头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建议完善本制度。

4.3 燃料部员工

燃料部员工严格执行本制度。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码头现场文明生产管理

5.1.1任何人进出码头必须出示证件,戴好安全帽,并服从码头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执

行码头的规章制定,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制度处罚。

5.1.2码头消防设施必须完整好用、数量足够。

5.1.3救生圈挂在显眼、便于取到的地方。

5.1.4易落海及危险处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告标示牌。

5.1.5码头面不准乱堆乱放。

5.1.6闲杂车辆不准进入码头面,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5.1.7推耙机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钢丝绳要定置管理。

5.1.8码头值班室必须保持卫生清洁。

5.1.9非码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引桥及作业区域。

5.1.10保证码头地面的整洁卫生,不得有积水、积煤、杂物。

5.1.11码头区内不准追逐玩耍,不准在系缆柱上、码头边坐立。

5.1.12严禁在码头边游泳和捕捉鱼虾,严禁坐在码头边护栏或线箱上休息、闲谈。

5.1.13卸船机司机和推耙机司机不准酒后上班作业,要保证足够的睡眠。

5.1.14禁止非生产和无业务关系的船只靠泊码头。

5.1.15一切车辆进出码头必须限速15公里,严禁超载。

5.1.16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海事、保卫、安全监察部门审核、认可制订安全防护措施,不准进入码头。

5.1.17外来人员进入码头生产区域参观必须经燃料部同意,并由电厂专人负责陪同和遵守码头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方可进入码头,卸煤期间参观人员必须远离生产作业区。

5.1.18码头内除指定的场地外,不准明火作业。必须使用时,动火单位应制订防火措施,动火时指定专人到现场监督,工作结束应彻底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在工作现场。

5.2煤船靠、离码头安全操作规定

5.2.1船靠码头前的工作准备:

5.2.1.1煤船靠泊时间确定后,码头调度员至少提前一天将煤船到达港池时间通知码头值班班组和燃料运行班组及推耙班。

5.2.1.2码头值班班组和燃料运行班组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煤船靠港前一天,按部门要求确定燃料运行方式并试机,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5.2.1.3燃料调度员负责通知水手煤船达到港池的时间,水手需在煤船到达港池前1小时于相关泊位准确放置靠泊旗。

5.2.1.4掌握好码头水深、风向、潮汐、泊位长度、系缆桩间距离、缆桩高度、卸船机到码头前沿距离、悬臂高度、悬臂外伸距等数据、随时按靠离码头要求,提供给船方作参考。

5.2.1.5掌握好船的长度、宽度、吃水、载重量、再核实泊位的长度,要求泊位的长度不少于船长的120%。

5.2.1.6检查码头靠泊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报告码头班长。

5.2.1.7在船抵达港池前半小时,泊位应准备就绪,并正确设立引航标志。

5.2.2船舶靠码头

5.2.2.1 指泊员保持无线电话机(对讲机)在适当频道上连续收听,随时与船保持联系,按船方的口令指挥系解缆操作。

5.2.2.2 经常检查系解缆人员的站位,防止进入“死角位”。

5.2.2.3 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船艇进入作业现场。

5.2.2.4 当船靠泊水域发现异常情况(角度太大,船速太快)应及时提醒船方,船停泊的位置不合理,影响卸货,应及时要求移船。

5.2.2.5 靠离泊作业完成后,应征得船长同意,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5.2.3 船舶离码头

5.2.3.1 燃料调度员应提前6个小时以上通知船方煤船卸空时间。

5.2.3.2 电厂卸空煤船时间或煤船离岸时间一旦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安排工作。

5.2.3.3 燃料统计专责应在煤船离岸前2个小时与船方办理交接手续。

5.2.3.4 燃料调度员应在煤船离岸前2个小时通知水手煤船离港时间,水手需提前半个小时抵达码头,穿好救生衣,做好解缆准备。

5.2.3.5 煤船卸空后,所有扒机应吊出船舱,收起卸船机悬臂,做好煤船离码头准备工作。

5.2.3.6 煤船只能在卸船机悬臂收起后,码头具备离岸条件的情况下,由燃料调度员通知方可离港

5.2.3.7 水手在接到码头调度员的煤船离港通知后,配合煤船做好解缆工作。

5.2.4 水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5.2.4.1 应按规定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工作鞋和工作手套,所使用的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作业的要求。

5.2.4.2 系解缆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应先看清周围环境的情况,选择正确的作业方式和安全站位,一旦紧急情况(断缆、跳缆、滑缆)出现时,有避险方式和退路。

5.2.4.3 系解缆时,严禁进入“死角”。“死角”是指操作者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周围环境或缆绳索具伤害的处所。

5.2.4.4 禁止用脚踩踏在滑动、溜动的缆绳上。

5.2.4.5禁止背水作业(背向水侧进行拉缆、掣缆、系解缆、调整缆等)、倒拉作业、腰拉作业、肩拉作业。

5.2.4.6用人力拉缆时,每根缆不得少于2人拖带。

5.2.4.7系缆时应按顺序正确套桩,防止解缆时,绳头互相绞缠。

5.2.4.8作业现场的乱缆、索具要及时清理,以减少“死角”。

5.3煤船船舱清仓管理制度

5.3.1总则

5.3.1.1 煤船清舱作业必须兼顾安全与效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清舱效率。

5.3.1.2 进入清舱作业之前的卸煤作业,应按照船方提供的煤船配载图中的有关要求方案以及码头卸煤清仓原则进行。

5.2.3 管理内容与要求

5.2.3.1 各班应平衡卸舱,当卸至某个煤舱见底时,首先应将全部煤舱卸空见底,此时,卸煤作业转入清舱作业,并进入准备阶段。

5.2.3.2 在准备阶段不能吊推扒机入舱作业,仍由卸船机独立完成煤船卸载工作。

5.2.3.3 卸船机操作员在上机操作之前应详细了解煤舱内的楼梯位置,舱边、底形状结构,做到下斗时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操作,损坏链斗或船体。

5.2.3.4 在利用卸船机大车行走配合挖取煤舱边、四角处煤时,提升机圆筒距船舱边缘应提前刹车减速,避免大车行走惯性滑行,造成提升筒与船舱碰撞。

5.2.3.5链斗落至煤舱边、四角处后,应先适当移动大车,并操作链斗在煤堆由上而下进行挖取煤料。

5.2.3.6 在清舱前,推扒机班长应保持与码头班长联系,并上船察看各舱的余煤情况。

5.2.3.7 准备阶段应按生产要求平衡卸舱,在各舱煤量基本平均,7万吨以下煤船船上余煤量约15%;十万吨以上煤船船上余煤量约10%,准备阶段结束,进入清舱阶段。

5.2.3.8 推扒机司机及配合清仓人员每次下舱前都要用专用仪器对船舱进行有害气体浓度检测,气体浓度不合格时禁止下舱。

5.2.3.9 缺乏或防止检测有害气体的专用仪器失灵时,可以用鸽子做放生试验。将鸽子装在笼子里,用绳子放到船舱底(两个点以上)各5分钟,如果鸽子生存,才可以下舱。下舱后如感不适,要及时离开船舱。

5.2.3.10船舱盖合上时禁止下舱,必须在船舱盖打开通风1个小时后,并做完有害气体检测或鸽子放生试验证明舱内无有害气体后才能下舱。

5.2.3.11每位下舱的推扒机司机以及配合清仓工作人员,必须系上安全绳才能上下舱,下舱过程必须有人进行监护。

5.2.3.12 所有下舱或在舱口监护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方法。

5.2.3.13任何人下舱工作时,必须身着显眼的工作服(反光背心),戴安全帽。

5.2.3.14吊推扒机入舱时,当班班长应合理安排推扒机下舱顺序,禁止出现最后剩余两舱相邻的情况。

5.2.3.15推扒机班应配合码头完成清舱工作,推扒机清舱事务由推扒机班长按生产要求配合当班班长调度。

5.2.3.16吊运推扒机时,推扒机班负责码头面及船舱内的解系绳及指挥工作,指挥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指挥动作,语言表达清晰准确。

5.2.3.17吊运推扒机时,吊运推扒机的钢丝绳不得少于四条,吊绳必须连接在专用吊杆和推扒机的专用起吊孔上,禁止将钢丝绳以任何其它方式连接到链斗本体和推扒机的其它部位起吊。

5.2.3.18推扒机开到待吊准确位置后应熄火并刹好刹车,禁止载人和工器具吊运推扒。

5.2.3.19吊推扒机时,应有一人且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卸船机操作员应服从指挥人员指挥,收到明确指挥信号且确认链斗下方无人后才可吊运。卸船机司机看不到指挥人员或收不到指令时,禁止起吊或放下推扒机。

5.2.3.20吊运推扒机时链斗悬臂应缓慢上升将推扒机起吊离地、缓慢下降将推扒机下落着底。

5.2.3.21推扒机操作员操作推扒机作业时,应注意舱中楼梯、舱壁、舱底板,轻落铲刀,以防损坏推扒机或舱体。

5.2.3.22推扒机一轮作业完成后,操作员应将推扒机铲刀向外(背靠舱壁)停在船舱角处,使卸船机操作员可以清楚看见推扒机,卸船机司机看不到船舱内的推扒机时禁止作业。

5.2.3.23卸船机取煤前,卸船机操作员应先鸣警铃并确认安全后再下斗,禁止卸船机与推扒机交叉作业。

5.2.3.24卸船机取煤时,应保证链斗与推扒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将推扒机近处的煤取空,防止造成推扒机停泊位置小而煤面落差过大,推扒机滚落的情况。

5.2.3.25卸船机取完推扒机非停泊侧的煤后,推扒机操作员应及时将推扒机开离原停泊处,方便卸船机取煤。

5.2.3.26卸船机链斗入舱后悬空时,推扒机操作员应将推扒机停在船舱角落,此时禁止操作推扒机作业。

5.2.3.27卸船机只能在推扒机作业点的对角处落斗取煤,禁止将链斗悬于推扒机的上方,禁止在推扒机作业点附近取煤。

5.2.3.28清舱收尾时,应派配合清仓人员下舱将推扒机无法触及到的舱角、底边处的煤铲出,供推扒机收集成堆。

5.2.3.29所有煤舱清空后,应立即将全部推扒机吊出船舱,推扒机操作员和配合清仓人员应检查舱中无遗留物品。

5.4码头上下船管理制度

5.4.1 除生产人员以及经过批准允许上下船的人员外,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准上下船。5.4.2船未靠稳不允许上下船,上下船要走扶梯并且双手抓牢扶梯栏杆,不允许跨越船帮。

5.4.3海轮扶梯必须放到位且扶梯下方必须设安全网才允许进行上下船。

5.4.4上下船人员必须服从码头班长的管理。

5.4.5清仓用工具,应用 8mm-10mm棉纱绳系牢后吊上吊下,严禁乱扔,以免打伤人员或损坏工具。

5.4.6所有上船人员,不准穿中、高跟鞋,硬塑料底鞋及拖鞋、凉鞋等,码头班长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5.4.7上船人员应遵守船上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允许将杂物扔进海中。

6检查与考核

6.1 燃料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制度进行检查。

6.2 本制度的考核与公司以及部门相关制度挂钩。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5435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淡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石化企业危险品码头防火、灭火、防毒、防污染能力,确保码头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装卸石油及其制成品和化学危险品的专用码头。 第三条专用危险品码头系指进行石油及其制成品、化学危险品作业的区域,包拓趸船、泊位、栈桥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到劳动卫生和安全防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第五条进行装卸危险品作业的趸船,必须具有经交通部船舶检验部门鉴定的危险品作业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危险品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装卸危险品的码头必须在离泊全20米以外的危险品输入管道上安装紧急切断 阀。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在装卸液态烃输油管油臂上宜安装紧急释放阀。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必须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具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 版次:修改版 编码: HWAQZD-201104-01 起草: 审核: 批准: 2011-xx-xx发布 2010-xx-xx实施XXXXX XX石油仓储码头有限公司

目录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2)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6) (三)系、解缆作业规程 (8) (四)围油栏布放规程 (10) (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 (12) (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5) (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17) (八)输油臂操作与维护保养规则 (19) (九)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20) (十)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21) (十一)油船采样作业流程指导 (24) (十二)码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6)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为减少码头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油库码头管理 本制度所称码头区域,包括码头操作平台、引桥、码头控制室等区域。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技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仓储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基本管理要求 4.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1.2 根据具体安全形势需要在岸边方向设置安全围障,划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1.3 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配防爆对讲机。 4.1.4 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码头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4.1.5 码头上的输油软管、葫芦小吊机、输油臂、护弦等每年应进行检修保养一次。4.1.6 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4.1.7 严禁船舶靠泊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只停靠码头;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

码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码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码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公司码头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特制本制度。 1、各码头施工项目需建立安全管理目标。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4、实行施工前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特 殊工种持证上岗。 6、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指定安全保证措施。 7、现场安全员协同工程负责人搞好安全检查工作,班 组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8、对所有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实验、校准,确保技术 状态和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9、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维护。 10、现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 11、现场施工用电按规范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并接好保护零线,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2、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操作规程,尤其注意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13、火工作业按要求办好动火手续,配好消防设备,落实监管人员和应急措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安全管理) 二? 一一年十月一日 目录前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与考核办法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港口大型机械防 风防台应急预案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前言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中“集团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编制:马能,审核:王正福,批准:徐文。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修订内容以文件修订单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引用标准、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2日施行) 2.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 3管理职能 3.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副主任由公司有关分管领导担任,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应承担相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第 2 页共 7 页

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1.1确认业务计划 按公司下达作业计划核对船名、油品品名、数量、发货时间。 1.2入库化验 仓储部通知化验室。化验员按《质检作业指导书》进行采样、化验,将化验结论回单反馈给仓储部,并整理数据。 1.3穿着防护服 码头工穿着救生衣、防静电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准备相关工具。 第 3 页共 7 页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020版) 一.囤船顶棚应设置“危险品码头”的明显标志. 二.囤船有汽油驳停靠或装有其它危险品时,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 三.囤船在接到有汽油驳停泊任务的调度命令后,应事先将囤船“排”、“贴”就位,如因水位陡涨陡退而临时需要移囤和油驳停靠时,都不准使用电动绞缆绞锚,并要用水喷洒甲板和链条与钢缆,消除静电,但不得使用消防水枪喷水,同时还必须用橡皮覆盖锚链孔,封闭前后锚链舱两边的通风眩孔. 四.囤船与汽油驳之间,必须用软靠把垫好,禁止使用有锈的钢绳作缆绳. 五.停靠汽油驳时,禁止在囤船上进行除锈和敲击铁器的作业和穿带钉鞋在囤船上走动,严防铁件碰撞、磨擦、拖移而引起的火花. 六.未经调度部门批准,囤船不得随意停靠其它轮驳

七.停靠汽油驳时,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引火引爆易燃物品上囤船,严禁吸烟和点蚊香,更不能生火煮饭.囤船和泊区5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并且囤船还必须经常保持清洁,随时清除一切引火易燃物品. 八.汽油驳拖移后,锚链舱内应使用防爆风机强力通风,排除残留气体 九.汽油驳插接囤船电源,囤船排除电器故障,以及拆卸安装电器零件时,都必须先断电,后操作. 十.囤船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源及插头、插座、并不得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融断丝(保险丝),应按规定型号配置,不准加大容量,或使用其它金属丝硬接. 十一.绞移囤船时,应注意保护好动力电缆. 十二.囤船船员应执行消防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平时要加强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应尽力抢救. 十三.囤船船员亲属,以及其它与作业无关的一切人员,都不准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402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码头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二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码头。 第三条外来人员进出码头须按《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人员带领。 第四条进入码头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 第五条码头区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安全生产禁令和其它各项安全规定,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大雾等)条件下作业。

第六条装卸汽油、液化气时,码头必须有消防队员现场监护。 第七条装卸作业完毕,油船应及时离开码头。 第八条码头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溢油、消防设施(器材)和救生器材。 第九条码头不得靠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船只。 第十条码头周围不得炸鱼、捕鱼、钓鱼以及从事其它影响码头安全的活动。 第十一条码头上的各类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十二条做好防台风工作。遇台风、大风天气,应对码头上各种设备、设施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挂2号风球以上禁止卸油。 第十三条保护环境,防止水体污染。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第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游艇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游艇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艇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游艇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非经营性活动的游艇及其乘员航行、停泊、出入境和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口岸查验机关是指派驻口岸的海事管理机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边防检查机关。 第二章检验、登记 第四条游艇在水域航行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适航性证明文件。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所确定的适航范围或相当的航区内航行。未持有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境外游艇,可向船检机构申请核发游艇适航性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第五条对于持有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进口游艇,检验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 第六条住所不在本地的游艇所有人,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以在本地申请办理游艇船舶登记手续。 第三章安全保障 第七条游艇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方可驾驶游艇。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境外居民,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在海南水域短期内(7日)驾驶游艇,无需换证。 需长期在海南水域驾驶游艇的境外居民,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境外游艇可不实行强制引航。 第九条境外游艇可以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区停靠,开展游览观光活动。不得在非开放的港口停靠并上下人员。 第十条在海南水域活动的游艇,应配备艇载定位识别等装置,配备的装置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闭、拆卸。 第十一条游艇在航行中临时停泊,应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不得在主航道、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及其他公布的禁止停泊水域停泊。 第十二条游艇遇险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驾驶员及其他乘员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出入境游艇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等情况时,还应向边防检查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游艇供受油应遵守船舶供受油作业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供受油设备设施良好可用。 第十四条游艇不得向水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垃圾、动植物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游艇码头和系泊点应当制定有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

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4417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燃料运输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燃料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船舶、泊位、栈桥等设施。第二条燃料运输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四条燃料运输作业的船舶,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第五条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燃料运输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燃料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船舶、泊位、栈桥等设施。第二条燃料运输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四条燃料运输作业的船舶,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第五条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每年系统整体试运不少于两次:第七条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八条码头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加的码头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三)按规定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码头应设专人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在装卸作业前,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装卸作业; (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设施概况,重点部位、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救援流程

图、指挥序列表、通讯方式、应急人员联络表等。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六)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限期整改; (七)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码头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部门做好日常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执行码头作业区的动火作业及施工作业等制度。 第十条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切实重视码头防台防汛工作,汛期应加强检查、巡逻、值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十二条按交通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 10 号令)的有关条款对运输船舶实施管理。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1720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

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 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 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 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 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并负责组织投产使

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 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 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 需经劳动部门培训, 考试合格, 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2. 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 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 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时作业, 安全附件必须齐全, 灵敏可靠, 上机前检查, 动力转动防护装置, 须牢固可靠。 3. 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 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4. 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 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 对机械发生故障, 必须查明原因, 及时汇报, 不得带病作业。 6. 对各种特殊设备, 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 以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港口生产要服从港口安全的需要,实现港口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港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港口作业安全保护计划,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协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必须成立港口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港口从业人员进行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港口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负责人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港口安全知识。

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本单位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本单位各港口从业人员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主动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管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港口生产,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港口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本单位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港口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以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36-65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

码头管理制度(已改)

华能海门电厂 码头管理规定 发布实施

前言 为了对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煤码头及所属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与控制,达到安全、高效完成卸煤任务的目的,根据企业规定化管理要求及我厂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燃料部码头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燃料部的码头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归口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码头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对燃料部煤码头及所属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与要求,以达到安全、高效完成卸煤任务的目的 本规定适合于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煤码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海门电厂《燃料码头运行规程》(试行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 燃料部主任职责 燃料部主任负责审核煤码头管理制度,全面负责管理本制度。 4.2 燃料部运行专责 燃料部运行专责负责监督、执行煤码头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建议完善本制度。 4.3 燃料部员工 燃料部员工严格执行本制度。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码头现场文明生产管理 5.1.1任何人进出码头必须出示证件,戴好安全帽,并服从码头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执 行码头的规章制定,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制度处罚。 5.1.2码头消防设施必须完整好用、数量足够。 5.1.3救生圈挂在显眼、便于取到的地方。 5.1.4易落海及危险处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告标示牌。 5.1.5码头面不准乱堆乱放。

码头规章制度汇总

码头规章制度汇总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交给布景各项工作和任务。 三、全面负责码头的生产,设备,安全,财务,人事等各项工作,具体领导和指挥健全完善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 四、领导从安全到装卸全部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确保完成码头生产、经营、安全各项指标。 五、定期主持召开码头生产、安全总结会议。 六、负责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做好安全宣传,搞好劳动保护,减少污染。 七、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维护和保养。 八、带领码头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维护和保养。 九、组织制订码头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分解到各部门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制订并落实码头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十一、提出码头经营理念,主导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员工归属感,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其它事关单位全局的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农技规律、法规,执行本单位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会计法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分配,做好本职工作。 三、搞好员工间的团结,协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四、建立,健全装卸货物台帐,认真搞好月台帐登记汇总,经营业务月统计工作。 五、认真填制各类台帐和报表,做到及时准确,不虚报、谎报、漏报,字迹工整。 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会计资料要加强审核和保管,提高综合统计工作质量,档案齐全,查阅方便。 七、年终做好会计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八、办理日常税务业务(如抄税、发票扫描、购买发票、申报纳税等业务。) 九、会计员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一切以公司利益着想,各负其责,各把其关,如有失职,按章处理。 十、会计员要有保守公司秘密的意识,有权拒绝任何人打听或索取财务资料,如有暴露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49792 编 号: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Termi nal safety man ageme nt regulati 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 在指定的地方。 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 定的地方。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 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 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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