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实施办法
四方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复习提纲

四方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复习提纲一、填空题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2、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4、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要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7、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8、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9、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表式,以(法人单位)为普查的组织起点设计,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10、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11、普查表共分为三类:(普查通用表式)、(部门普查表式)、(纳入普查的专业表式)12、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13、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14、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15、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2008年龙岗区私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2008年龙岗区私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对私营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私营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及要求通过检查更加深入地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了解私营企业统计数据的质量;促使企业进一步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切实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通过检查私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数据来源是否可靠,基础工作是否规范;计算方法是否科学;企业统计人员是否客观真实地收集统计资料,依时上报;是否具备执行统计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找查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对不配合执法检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肃进行查处,对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区统计局、区普法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区贸易工业局共同组成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实施重点抽查等工作。
龙岗区私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黄腾(区统计局局长)副组长:曾东兵(区统计局副局长)吴浚弘(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副局长)刘学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副局长)方光都(龙岗区贸易工业局副局长)成员:游远良(区司法局宣教科)邓志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个协)钟建辉(区贸易工业局企管科)李波(区统计局人秘科)余洁平(区统计局综合科)彭亚林(区统计局社会经济科)张礼健(区统计局调查登记中心)付春晓(区统计局综合科)苏毓腾(区统计局人秘科)三、检查对象和内容检查对象为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企业。
检查内容为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上半年定期报表期间:(一)统计资料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现象。
(二)企业领导人是否存在非法干预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统计人员是否参与修改统计数据问题。
社区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社区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状况等。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杂而系统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 涉及范围广、普查对象杂、技术要求高、组织协调难。
因此, 如何有始至终的做好经济普查宣扬工作, 取得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和配合, 在整个经济普查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宣扬工作是否到位、有效, 直接关系到普查能否顺利、有效的实施展开, 直接关系到普查的数据质量。
笔者依据以往的普查经验, 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参照。
一、经济普查宣扬工作的重要性以往历次的普查经验说明, 宣扬工作是普查工作的开路先锋, 是普查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
经济普查不像人口普查一样家喻户晓, 人们对经济这个概念即熟悉而又模糊, 大多数人会认为经济就是“与钱有关〞, 如果不宣扬, 很少有人会理解它的真正含义, 更不会有人知道它与自己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此, 我们要通过宣扬, 反复向广大群众讲解什么是经济普查, 以及它的目的和意义, 要让大家明白经济普查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一项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 是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信息依据的, 要反复向群众讲清经济普查的保密原则, 反复向调查对象解释他们提供的一切经济数据绝对不会对外公布, 尽可能地消除调查对象的疑虑, 取得他们的信任, 使他们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如实申报经济普查的各项数据, 从而确保普查的数据质量。
二、以往经济普查宣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经费筹措困难。
经济普查具体工作的展开在县〔区〕、镇街两级政府, 普查经费执行分级负担, 经费筹措的不够也限制了经普宣扬工作的展开, 造成人员积极性不高, 宣扬流于形式, 使经普工作不能顺利的展开。
〔二〕经济普查对象庞杂, 调查对象配合度较低。
经济普查涉及到各个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体户的经营状况, 许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怕普查和工商、税务挂钩, 会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特别是一些敏感性问题, 如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等问题, 一些单位对经普存在抵触情绪, 不愿意说实话, 更有很多个体经营户会出现拒登现象。
浅谈基层经济普查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摘要:今年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了搞好这次普查,根据前两次普查的经验和教训,就县级经济普查所处的困境及解决办法,谈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经济普查困境抽查统计1县级经济普查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1普查面广量大,行业复杂,清查工作非常困难。
近年来,第二、三产业无论在规模上,结构上都有很大变化,以东明县为例,2008年的普查结果和2004年比起来,在单位数量、从业人数、企业资产总额等各方面都变化惊人,通过前两次普查数据可以看出,第二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3000多户,个体工商户2万多户,分别比一普时增长了22%和18%,普查所涉及的对象越来越多,面越来越广,清查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1.2部分县区党政领导对经济普查的认识不到位,经费筹措难。
全面调查和填表、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和开发利用、总结表彰、普查员误工补助等都需要大量经费作保障,另外,即将开展的第三次经济普查统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大增加了普查成本。
1.3普查人员选调困难,培训任务重。
人员选调和培训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是取得准确普查数据的保证。
就东明县而言,依据前两次经济普查经验,需抽调普查指导员490名,普查员670名,对该县各级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逐户清查核实和登记。
但实际情况是,一方面村里大部分有文化的年轻人都已外出打工,很难选到合适的人员,另一方面,由于经费有限,没有经济能力从社会上招聘人员,因此乡镇村一级普查员只能依靠乡、村干部,而且大部分都是兼职,没有专人从事经济普查工作,因此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普查工作中去。
1.4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资料采集难。
尽管普查人员在普查时按要求佩戴了普查员证,发放了公开信,说明了来意,但普查工作还是不太顺利:一部分业主爱理不理,不愿意回答普查员的询问,即使回答了,也不符合实际,敷衍应付,还有个别人根本不予理睬,闭门谢客,以种种理由拒绝向普查人员提供情况。
究其原因,分析有如下几方面:一是普查机构宣传力度不够,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认识不足,了解不深;二是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的目的持怀疑态度,怕露底露富,秋后算账,增加税费;三是认为普查影响自己营业;四是认为普查与自己无关;五是没有账目,无据可查,这些都决定了资料采集难。
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东府[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通知(东府〔2008〕5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0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8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调查。
近年来,我市在经济社会双转型过程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变化明显,能源消耗状况更加复杂,特别是如何更加有效地引导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不断壮大本土经济,对政府健全经济运行监督机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和宏观经济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认真开展和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东莞“家底”和能源消耗等基本情况,对正确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研究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生态绿城、宜居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第二、第三产业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提高GDP核算质量和单位能耗测算质量,逐步完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供更为翔实的统计信息。
为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统筹安排,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特别是各镇街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此项工作,村(社区)要明确分工,确实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当年重要工作来抓。
各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基层表上报时间一览表

各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基层表上报时刻一览表
农林牧渔业企业〔含有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续表〔一〕
资质内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资质内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资质外建筑业企业
续表〔二〕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
物业治理、中介侍候及其他房地产企业
续表〔四〕
侍候业企业
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除外〕企业
非企业单位
续表〔五〕
金融业〔不含典当业〕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流转情况、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高耗能设备行业企业
注:本表时刻均指2022年。
经济普查查什么内容(一览)

经济普查查什么内容(一览)经济普查查什么内容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普查对象的组织结构。
普查对象的人员工资。
普查对象的生产能力。
普查对象的财务状况。
普查对象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普查对象的能源消费情况。
普查对象的研发活动情况。
普查对象的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经济普查查什么经济普查主要调查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具体来说,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生产经营情况表、能源消耗情况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表、研发活动情况表、对外经济活动情况表、社会经济贡献情况表等。
此外,经济普查还涉及对个体经营户的调查,包括经营情况、收入支出情况等。
经济普查查个人收入吗经济普查主要是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调查,个人收入情况并不是普查的主要对象。
但是,对于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会涉及对其经营情况和收入支出的调查。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普查也可能涉及到对个人收入的调查,例如对某些特定行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时。
经济普查查个人吗经济普查主要是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调查,个人不是普查的主要对象。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普查也可能涉及到对个人的调查,例如对某些特定行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时。
此外,对于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会涉及对其经营情况和收入支出的调查。
经济普查查个人存款吗经济普查主要是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调查,个人存款不是普查的主要对象。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普查也可能涉及到对个人存款的调查,例如对某些特定行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时。
此外,对于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会涉及对其经营情况和收入支出的调查。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最新2篇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最新2篇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篇一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普查宣传工作要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的工作方法,改变为以市场运作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宣传手段。
二是坚持媒体资源的整合,充分调动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公共媒体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媒体资源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媒介宣传造势的作用。
三是坚持贯穿普查的全程,紧贴普查各阶段的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努力把普查宣传做大、做强、做深和做细。
此外,结合首都的特殊位置,在认真做好北京市普查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全国的普查宣传工作。
二、宣传目的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知晓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清楚积极参与普查、准确填报普查表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提高被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积极性,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三、工作原则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包括中央媒体、地方媒体)、自有媒体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宣传普查与宣传统计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统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领导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共同领导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传组(办公地点在市统计局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宣传组,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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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和
个体经营户清查实施办法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表实施范围,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
为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深圳市龙岗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的目的
清查的目的主要是摸清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规模、经营活动类别,准确界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种类准确和普查对象的不重不漏,为普查培训、普查表发放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等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清查的对象是我区区域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的原则和方法
(一)清查原则
清查实行在地登记原则。
即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清查登记,但建筑业企业在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清查登记。
在现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划分普查区,对所辖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
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均须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
法人单位在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中的数量指标时(如:从业人员数、主营业务收入),应包括其在本地和异地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在内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只填报本单位的数据。
同时,多产业法人单位还需填报《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
个体经营户填报《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二)清查的方法
1.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组织“地毯式”清查;其后将清查结果与底册进行比对,生成查漏补缺核查册,并组织查漏补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