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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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分析法

因果分析法

| t |≤ t α 2 ( n − 2 )
回归效应不显著
r 检验: 检验:
r=
n∑ xy − ∑ x∑ y n ∑ x − (∑ x )
2
n∑ y − (∑ y )
2
|r|> rα 方程显著
ˆ 置信区间 = y ± tα SE
市场调查与预测 8 第十一章 因果分析法
举例:询问女士的年龄 举例:某企业销售额和广告费支出统计资料
时间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合计
销售额y (万元)
195 210 244 264 294 314 360 432 481 567 655 704 4 720
广告费x (万元)
20 20 26 35 52 56 81 131 149 163 232 202 1 167
y = a + b1 x2 + b2 x2 + b3 x3 + L + bm xm
y ——因变量或预测变量 —— xi ——第i个自变量 a ——截距 bi ——第i个自变量的斜率或称为偏 回归系数,表示在其他自变量 均固定不变时,改变一单位xi 引起预测值y的变化。 m——自变量的个数
市场调查与预测
12
第十一章 因果分析法
四、多元线性回归预测 R 检验:通过复相关系数检验一组自变量 检验: 与因变量之间的线性相关程度 F 检验:用来判定模型显著性问题 检验: t 检验:用来判定每一个回归系数的显著 检验: 性问题 DW 检验:用来判定自相关问题 检验:
市场调查与预测 13 第十一章 因果分析法
b= 12 × 600566 1167 × 4720 = 2.2767 2 12 × 175661 − 1167

因果分析法

因果分析法
因果分析法
一 定义 二 因果关系及其类别 三 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
1. 必要原因和充分原因 2. 非确定性原因 3. 组合式非唯一充分原因 4. 直接和间接原因 5. 双向因果关系
所谓必要原因,是指现象Y的发生 (变化)一定以现象X的发生(变化) 为前提,因此X被认为是Y的必要原因。 换言之,如果X不存在,那么Y必定不 会存在。
实验方法的基本思路
通过实验设计者人直接控制、操纵实 验参与者所面临的约束和激励条件(解 释变量X),并观察他们在接受刺激前、 后的状态(解释变量Y)的变化,从而 得到X 对Y 的因果效应。
米尔分析法被广泛用来分析在小 样本条件下确定性的必要/充分原因 是否存在。
这一方法主要包括:
(1)一致分析法(Method of Agreement, MOA)
组合式非唯一充分原因意为对一组 可以用来解释结果的解释原因而言, 所有这些因素可以划归为若干子原因 组,其中每一个子原因都可以构成导 致结果的充分原因,而构成这些子原 因的因素本身,对其所在的子原因而 言都可以看作是构成它的必要而不是 充分原因。
直接原因是不经过其他因素而直接会 导致结果发生的原因,而间接原因是直 接原因的原因。
换言之,如果X是Y的直接原因,而Z 是导致X的原因,那么Z就是Y的间接原 因。
例如,对某产业投资的决策而言, 对该产业增长前景的信心程度是决策 的直接原因,而该国的法律对产权的 保护则是间接原因,因为它通过影响 投资者读该产业的信心来影响投资决 策。
间接原因一般在分析历史因素时会 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第三行中,A、H、G的事前存在和现象 S的随后发生联系在一起。
A的存在总是和S的发生相联系,而B、C、 E、F、H、G消失则不影响S的发生。因此我 们可以认为A是S的必要原因(不过这一结论 却有可能因为新案例的发现而改变),而B、 C、E、F、H、G是S的必要原因的可能性则 可以被确定排除。

毕业论文中的因果关系与相关性分析

毕业论文中的因果关系与相关性分析

毕业论文中的因果关系与相关性分析在毕业论文中,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是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和技巧。

因果关系指的是一个事件或者变量的改变会导致另一个事件或者变量的改变。

相关性分析则是研究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

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两个概念对于一个全面且准确的论文写作至关重要。

一、因果关系因果关系,顾名思义,是指一个事件或者变量的改变会直接导致另一个事件或者变量的改变。

在毕业论文中,因果关系的确定是为了回答研究问题并验证提出的假设。

为了确立因果关系,以下的几点是需要考虑的:1. 控制变量:为了确定因果关系,研究人员通常需要控制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专注于研究中的特定变量。

通过对其他变量的控制,能够更加准确地确定因果关系。

2. 时间顺序:因果关系要求因果变量在前,结果变量在后。

也就是说,因变量的变化是由自变量的变化引起的。

确保在研究中明确变量之间的时间顺序是十分重要的。

3. 排除其他解释:除了时间顺序和控制变量之外,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解释。

通过仔细分析并排除其他可能的解释,可以更好地确定因果关系。

二、相关性分析相关性分析是研究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关系的一种方法。

相关性分析可以分为正相关、负相关以及无相关三种情况。

特别是在毕业论文中,相关性分析可用于阐明研究中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帮助回答研究问题。

1. 正相关:当两个变量同时增加或者减少时,被认为存在正相关关系。

这意味着,当一个变量增加时,另一个变量也会增加;当一个变量减少时,另一个变量也会减少。

2. 负相关:当一个变量增加时,另一个变量减少,被认为存在负相关关系。

这意味着,当一个变量增加时,另一个变量会相应减少;反之亦然。

3. 无相关:当两个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关系时,被认为是无相关。

即使两个变量之间没有明显的线性关系,它们可能仍然存在其他类型的关系。

相关性分析可以使用各种统计方法和工具来衡量和验证。

例如,可以使用相关系数来确定相关性的强度和方向,并使用散点图来直观地展示变量之间的关系。

语文阅读理解中的因果关系如何分析

语文阅读理解中的因果关系如何分析

语文阅读理解中的因果关系如何分析关键信息项1、因果关系的定义及类型原因与结果的概念不同类型的因果关系(如直接因果、间接因果等)2、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从文本中寻找关键线索推理和判断的技巧排除干扰因素3、因果关系在阅读理解中的作用帮助理解文章主旨加深对人物、情节的把握4、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误判因果关系忽略潜在原因5、练习与提高分析因果关系能力的途径阅读不同类型的文章进行训练与他人讨论交流11 因果关系的定义及类型在语文阅读理解中,因果关系是指事物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原因是导致某种结果出现的因素,而结果则是由原因所引发的现象或状态。

111 直接因果关系这是一种较为明显和直接的因果联系,即某个原因直接导致了特定的结果。

例如,“他因为生病,所以请假了。

”在这个例子中,“生病”是原因,“请假”是结果,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清晰直接。

112 间接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相对复杂,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直接引发,而是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或其他因素的作用最终导致结果的产生。

比如,“他长期熬夜工作,导致身体抵抗力下降,最终患上了重感冒。

”在这个例子中,“长期熬夜工作”是最初的原因,但不是直接导致“患上重感冒”的直接因素,而是通过“身体抵抗力下降”这一中间环节间接导致了最终的结果。

12 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121 从文本中寻找关键线索在阅读文章时,要留意表示因果关系的关联词,如“因为……所以……”“由于……因而……”“之所以……是因为……”等。

这些关联词能够帮助我们快速定位因果关系所在的位置。

同时,还要注意文中描述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和逻辑关系,从中推断出可能的因果联系。

122 推理和判断的技巧在分析因果关系时,不能仅仅依靠表面的文字表述,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推理和判断。

要考虑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背景信息以及相关的常识和逻辑规律。

比如,如果文中提到一个人在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我们不能仅仅归因于他的聪明才智,还可能需要考虑他的努力学习、良好的学习方法等因素。

论证方法——因果分析法

论证方法——因果分析法

论证方法——因果分析法因果分析法(Causal analysis)是一种用来确定事件或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

通过因果分析法,我们可以揭示事件或行为的原因和结果,揭示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依赖关系。

因果分析法在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讨论因果分析法的基本概念、步骤和应用,并通过案例研究展示其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因果分析法的步骤。

首先,确定研究目标和研究问题。

研究目标可以是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分析因果关系的强度和方向,或者预测未来的结果。

研究问题应该明确和具体,以便能够采取相应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

第二步是收集数据。

数据收集可以通过实验、调查问卷、观测和文献研究等方法进行。

收集到的数据应该包括被研究的事件或行为的相关变量,以及可能的影响因素。

第三步是分析数据。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统计方法、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和因果图等方法。

统计方法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和强度,回归分析可以帮助我们确定主要影响因素和预测结果,时间序列分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事件或行为的发展趋势和周期性,因果图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因果关系的路径和效应。

第四步是解释结果。

通过对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解释,可以得出结论和相关的推论。

解释结果需要考虑到数据的局限性和假设的前提条件。

解释结果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事件或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提出具体的政策和管理建议。

最后,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展示因果分析法的应用。

假设我们要分析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与教育投资之间的因果关系。

我们可以收集历年来该地区的经济数据和教育投资数据,然后通过时间序列分析和回归分析来判断两者之间的关系。

我们可能发现经济增长和教育投资之间存在正向的关系,即教育投资的增加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

根据这个结果,我们可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增加教育投资以促进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因果分析法是一种用来确定事件或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

通过因果分析法,我们可以揭示事件或行为的原因和结果,提高决策和预测的准确性。

报告中利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的技巧进行推断和解读

报告中利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的技巧进行推断和解读

报告中利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的技巧进行推断和解读引言:在各个领域的报告与研究中,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工具。

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揭示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帮助我们推断和解读结果。

然而,在利用这些技巧进行推断和解读时,也需要注意一些技巧和陷阱。

本文将会围绕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讨论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的技巧,并探讨其在报告中的应用。

第一部分:因果关系分析一、确定因果关系的方法在报告中,我们常常需要确定因果关系。

然而,确定因果关系并非易事,需要谨慎分析数据和应用科学方法。

本节将介绍几种确定因果关系的方法,如随机对照实验和因果推断模型。

二、利用因果关系进行解读一旦确定了因果关系,我们就可以利用它来解读数据并提出合理的结论。

这一部分将讨论如何利用因果关系进行解读,以及可能的误解和注意事项。

第二部分:相关性分析一、相关性分析的基本概念相关性分析是一种常用的统计方法,用于研究变量之间的关联程度。

在报告中,相关性分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变量之间的关系,并提供参考依据。

本节将介绍相关性分析的基本概念和常用方法。

二、相关性分析的局限性虽然相关性分析在解读数据方面非常有用,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本节将讨论相关性分析的局限性,并提出如何避免误解和不当推断的建议。

第三部分:综合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一、综合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的优势在实际应用中,综合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可以提供更全面的结果。

本节将介绍综合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的优势,并阐述其在推断和解读中的应用。

二、案例分析:利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解读市场营销数据以市场营销数据为例,本节将通过实际案例展示如何利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进行推断和解读。

我们将探讨不同的分析方法,并解释其应用的效果和局限性。

结论:在报告中利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分析进行推断和解读是一项关键工作。

通过恰当选择和应用分析方法,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数据,并提供更可靠的结论。

然而,我们也必须注意方法的局限性和可能的误解,以避免得出不准确或不完整的结论。

因果关系法

因果关系法

因果关系法因果关系法导言因果关系法是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它通过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事件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本文将从定义、原理、应用等方面详细介绍因果关系法。

一、定义因果关系法是指通过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事件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它是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应用。

二、原理1. 因果链条因果链条是指由一个事件引起另一个事件,再由另一个事件引起第三个事件,以此类推形成的一条链条。

在分析问题时,我们需要寻找这些链条,并找出其中最重要的环节。

2. 因果图因果图是将各个事件之间的联系以图形方式表示出来。

通过绘制因果图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各个事件之间的联系和影响。

3. 影响力分析影响力分析是指对各个环节进行评估,确定每个环节对整个过程的影响程度。

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确定每个环节所占比重。

三、应用1. 企业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因果关系法常用于解决各种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各个环节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2. 项目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因果关系法也有广泛应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延误或者超支等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各个环节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 政府决策在政府决策中,因果关系法也有重要作用。

在制定政策时,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之间的影响和联系,并进行综合分析。

通过采用因果关系法可以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结论因果关系法是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应用。

通过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事件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确定每个环节所占比重。

第3章:定量预测5-因果关系分析法

第3章:定量预测5-因果关系分析法

五、非线性回归预测法
• 步骤: • 1确定变量间函数的类型:理论或经验,如 果是一元非线性,可采用散点图。 • 2确定相关函数中的未知参数:最小二乘法 是最常用的方法。但在EXCEL中我们不用 具体去计算。实际应用中,往往要通过变 量变换 ,把非线性函数关系转换为线性关 系。
• • • • •
1:幂函数Y=aXb 两边取对数,得到㏑Y= b㏑X+ ㏑a 令Y′= ㏑Y, X′= ㏑X, a′=㏑a 则: Y′= a′+ bX′ 例4:试对某省近年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 资和职工工资资料进行拟合,并选择适当 的模型加以分析。数据见表:生产函数工 作表(提示:生产函数是典型的多元幂函 数)
• 例如:某公司从1987年开始生产和销售 ABCD四种配套产品。截至2006年底的销售 数据如表data7所示,如果公司2007年计划 实现销售收入12000万元,问ABCD四种产 品大致应该生产和销售多少? • 解:利用比例推算法预测,首先计算配套产 品之间的比例关系。观察公司若干年的销售 数据容易看出,虽然公司的销售额有了大幅 度的增长,但是四种产品的销售比例是基本 固定的。经过计算得出:ABCD四种产品的 年销售比例大致为:36.16,29.07,18.41, 16.36
总成本和总产量数据
生产期 1 2 3 4 5 6 7 总成本( 总成本(元) 100 150 160 240 230 370 410 总产量(单位) 总产量(单位) 0 5 8 10 15 23 25
• 例1:解题步骤演示:线性回归预测模型表 • 例2:有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用少量资金创 业,经过几年的努力,他经营的连锁餐馆 有声有色,为了进一步研究餐馆新的经营 方案,他收集了餐馆连续8个月每月用餐的 价格和平均用餐人数,数据见Excel表:回 归预测法所用数据表餐馆经营 ,估计需求 函数,并帮助小老板设计经营方案。参考 教材P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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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分析: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2011-11-14 04:54:00| 分类:劳动人事法规及基|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乐乐:甲追杀乙,乙慌不择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汽车撞死了。

甲是否要对乙的死亡负责?又如,甲有杀乙的故意,开枪射击,乙受伤而住院,当晚医院失火,乙因火灾而死亡。

那么甲的枪击行为与乙之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如甲欲用毒药毒死乙,乙在喝下毒药毒性尚未发作之前,被仇人丙枪杀等。

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作者:马桂芳2010-09-10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换言之就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个只对其危害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发生了某一危害结果,想使某人负刑事责任,就必须先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

但并不是有了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必然负刑事责任;因果关系只是负刑事责任的前提。

根据通说,以原因行为的单复或在因果发展过程中介入新的原因,表现为简单的因果关系、复杂的因果关系和中断的因果关系三种基本形式。

其中,中断的因果关系的判定依据,就是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

一、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的概念和特征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是指在先行行为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过程中,介入了第三人行为、被害人行为、行为人的第二次行为或者自然事件,从而引起因果关系可能发生异常变化情况。

介入因素不仅能直接产生了结果,而且可能使原先行行为与结果之间产生一定的联系。

当然,这种联系是不确定的,视具体情况决定。

如甲追杀乙,乙慌不择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汽车撞死了。

甲是否要对乙的死亡负责?又如,甲有杀乙的故意,开枪射击,乙受伤而住院,当晚医院失火,乙因火灾而死亡。

那么甲的枪击行为与乙之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 这些问题的解答,都有赖于对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的研究。

综合以上的概念界定和举例说明,可以归纳出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具有以下特征:(一)先后性在有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必然存在两个行为,且两个行为具有先后性,并非同时出现。

在先行行为与因果关系之间出现的介入因素,既可以是第三人行为、被害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行为人的第二次行为或者自然事件。

(二)直接性在有介入因素的情况下,介入因素直接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其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是直接联系和必然联系,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间接联系与偶然联系。

在介入情况下的刑法因果关系中,先行行为不是直接导致最后的结果,而是由介入因素引起危害结果,先行行为通过介入因素而间接发生作用,所以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不是必然的或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偶然的联系。

(三)或然性或然性是指,在有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被中断的可能性。

在多数情况下,虽然出现了介入因素,但介入因素本身不具有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决定性原因力,即仍是有先行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介入因素只是起辅助作用,不具有决定性。

当然,在极少数情况下介入因素也有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即中断先行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甲欲用毒药毒死乙,乙在喝下毒药毒性尚未发作之前,被仇人丙枪杀。

此时我们就认为甲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其被丙的枪杀的介入因素所中断。

但并不是表明甲就无罪,而应根据构成要件学说依具体情况定罪。

所以,介入因素具有或然性。

二、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的类型及认定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为导致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

这是刑法因果关系最普遍的情况。

但是,由于有了介入因素的出现,使得这种因果关系变得复杂化,而介入因素本身就存在复杂性,所以,有必要对介入因素的类型进行分析。

(一)介入因素为行为1.作为(1)第三人的行为第三人行为的介入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在介入第三人过失行为的场合,如果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包含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对结果发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此时危害结果虽然是由第三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但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具有原因力的,所以应承认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在介入了第三人故意行为时,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能否成立因果关系,还要区别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虽未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出现,但是其是危害结果出现的主要因素,即使第三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出现,使这种危害结果出现的时间提前来临,也应承认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因果关系,至于第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另当别论。

第二种情况是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只是为结果的出现提供了发生的前提,第三人的故意行为才是危害结果出现的主要决定性因素的场合,应否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即在判断第三人故意行为介入时,主要要区分谁是谁是起决定性的原因力,是先行行为,还是介入因素。

(2)被害人的行为在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的行为时,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应考虑以下两个情况:一是被害人受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决定实施的非合理性故意行为的介入。

如被害人为躲避追杀,从高速行驶的汽车上跳下致死。

虽然被害人的死是其跳出直接造成的,但是该行为是在面临不法侵害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的,没有被害人的意志自由,故应认定其死亡仍是行为人的先行行为造成的。

二是被害人受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决定实施的非自由意志过失行为的介入。

如行为人在被追杀的过程中,慌不择路,掉入河中淹死了。

此时,由于被害人的意志自由、行为自由完全被追杀行为所限制,所以,行为人仍应对死亡结果负责。

(3)行为人的二次行为行为人的二次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先行行为后,基于同一概括故意,又针对同一对象实施了会出现同一结果的介入行为,由介入行为引起了结果。

如甲将乙掐死后,实质上乙没死,只是晕厥了,又将乙仍入河中毁尸灭迹,但实质乙是淹死的。

虽然本案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但由于前后行为出于同一概括故意,该结果的出现不违背行为人先行行为的意志,故应承认先行行为与介入行为共同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不作为不作为的行为仅限于有义务且有能力去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没有去阻止,以至于危害结果的发生。

如一警察看见有人在抢劫,但却视而不见,只是在一旁观望,最终行为人抢劫成功。

本案很明显,被害了的损失是由行为人的抢劫行为所致,并不能因为不作为的介入因素而使其中断。

但警察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也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是按别的罪名处理罢了。

(二)介入因素为被害人的特殊体质行为人实施先行行为时,被害人已存在特殊体质或疾病,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该特殊体质或疾病相结合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出现。

此时,我们应认定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因果关系不因特殊体质的介入而中断。

如甲将乙打成轻伤后就走了,但乙是血友病患者,因流血过多致死。

此处,正是甲的先行行为是被害人发生死亡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其行为和乙的特殊体质的结合,一起引起了死亡结果。

因此,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仍存在因果关系。

(三)介入因素为自然事件介入因素为自然事件时要区分此自然事件是否可能为实行行为所包含,即此自然事件是否为行为人所预知。

例如,在一个寒冷的夜晚,甲将乙打伤并造成其晕厥,最终乙应气候寒冷被冻死。

此处甲对乙可能被冻死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所以甲的实行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仍存在因果关系。

又如,甲故意伤害乙,乙受伤后住院,住院当天医院发生火灾,乙死于火灾中。

此处,很明显,乙的死亡是火灾引起的,但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被中断,则要分析乙受到的伤害程度。

若乙受的是轻伤,则没有死亡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因果关系中断;若乙受到的是重伤害,那么即使不发生火灾也存在死亡的可能性,所以因果关系不中断。

三、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成立中断的条件关于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成立中断的条件,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通说认为,所谓中断是指某种危害行为引起或正在引起某种危害结果,在因果关系发展的过程中,介入了另一原因,从而切断了原来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只对另一原因介入前的现实情况负责,介入原因引起的最后结果,与前因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但何种情况的介入会中断因果关系,学界尚未达成共识。

国外学者认定介入因素造成中断的因果关系主要是从以下几个角度去考虑:(1)从中断的原因是能否为人所预见。

凡是介入因素事先难为人们所预见时,就可能中断因果关系;如果介入因素能为人们所预见,就不能中断因果关系。

(2)从介入因素是否独立于前一行为为标准, 凡是独立于前一行为的,就可中断因果关系;凡是不独立于前一行为,而与前一行为相关者,就不能中断因果关系。

(3)从介入后,看能否公正地令行为人对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来决定能否中断因果关系。

虽然上述三个角度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三者并不具有判断中断的因果关系的明确性的标准。

如甲故意伤害乙,一路追打,乙慌不择路,不小心冲向马路,被车撞死。

本案中,导致乙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被车撞了,那么与甲的伤害是否有关呢?根据上述角度,我们会发现,介入因素是人们不能所预见,并且是独立于前一行为的,所以会得出可能中断因果关系的结论。

但这结论明显是错误的,虽然此处介入因素被车撞是独立的,但此时乙慌不择路时意志自由、行动自由完全被伤害行为所限制,所以,行为人人应对死亡结果负责。

至于角度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根据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来决定能否中断因果关系的。

如果将这种刑事责任理解为全部刑事责任,那么,衡量这种必要性时,也容易将预见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而也容易与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相矛盾。

因此,上述三个角度并不全面。

中断的因果关系在我国学界也有争议,目前在我国学界占通说地位的是马克昌教授在其《犯罪通论》中主张的观点,其认为成立中断的因果关系,介入因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有另一原因介入。

所谓介入原因,指介入已经存在并且正在发展的因果过程的行为或自然力,它与最后结果具有质的同一性,能够引起该结果发生。

如果介入因果过程的行为或自然力,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促进作用,则不是介入原因,只是因果过程发展的条件,不能中断因果关系。

(2)介入原因必须是异常原因。

所识异常原因,指通常情况下不会介入的某种行为或自然力。

如果介入原因属于通常介入,则不能中断因果关系。

(3)中途介入的原因必须合乎规律地引起最后结果的发生。

因果关系的中断.意味着前因行为与最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同时表明最后结果是介入原因合乎规律地引起的。

如果介入原因与最后结果之间的联系不合乎事物发展的规律,因果关系的中断就不能成立。

因为介入原因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起决定性的作用,该危害结果只能是前因行为合乎规律地引起的。

这一标准实质上可以概括为两个条件:一是介入行为必须对最后结果的产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二是这种介入因素必须是异常的,也就是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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