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报告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公司会计在提交财务报表时,发现公司财务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如虚增利润、夸大业绩等。
会计了解这些操作违反了会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但公司内部存在一定的压力和利益关系。
会计面临是否揭露这些问题的困境。
二、案例分析1.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会计如果选择保持沉默,不去揭露和报告公司财务违规行为,可以暂时保住自己的工作和薪水。
但这样做贻害他人,对公司经营产生后果。
因为公司财务的不规范操作,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甚至可能面临破产风险。
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会计的工作和薪水也将难以维持。
2.道德义务和责任作为一名会计,应该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会计承担着维护财务诚信和公平性的职责。
虽然揭露公司财务违规行为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压力,但会计有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行业的公信力。
3.法律法规的约束在这个案例中,会计发现的公司财务违规行为违反了会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会计选择保持沉默,不主动报告或揭露这些问题,可能会因为涉嫌与公司合谋违规行为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会计失去从事该职业的资格,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4.道德冲突和权衡在这个案例中,会计面临道德冲突,即选择保护自身利益还是揭露公司违规行为。
面对这个冲突,会计应该权衡各种因素,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职业发展和潜在的风险。
坚守职业道德并主动揭露公司违规行为可能会带来短期的困难,但长期来看,能够维护个人的声誉,同时也维护了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公信力。
三、解决方案基于以上分析,会计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该:1.主动报告违规行为:会计应该勇于报告和揭露公司的财务违规行为,向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提供案件相关信息。
这样做有助于维护财务诚信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2.了解法律法规:会计应该深入了解相关的会计准则、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规定,并避免触及法律底线。
4.维护个人声誉:无论选择何种方案,会计都应该坚守职业道德,维护个人的声誉。
会计职业道德的案例分析

班级:姓名:成绩:资料一、安徽王某,23岁,大学专科毕业后分配到某市一国债服务部,担任柜台出纳兼任金库保管员;1999年5月11月,王某偷偷从金库中取出1997年国库券30万元,4个月后,王某见无人知晓,胆子开始大了起来,又取出50万元,通过证券公司融资回购方法,拆借人民币万元,用来炒股,没想到赔了钱;王某在无力返还单位债券的情况下,索性于1999年12月14、15日,将金库里剩余的万元国库券和股市上所有的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出后潜逃,用化名在该市一处民房租住隐匿;至此,王某共贪污1997年国库券万元,折合人民币万元;案发后,当地人民检查院立案侦查,王某迫于各种压力,于2000年1月8日投案自首,检查院依法提起公诉;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年轻,有学历,在比较重要岗位工作,但胆大妄为,从学校刚刚走上工作岗位就犯罪;这说明什么2结合上述案例简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3简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层次及具体内容分析1这说明该会计人员在学校缺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没有丝毫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内心深处没有构筑道德的防线,或者说道德防线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分析,该会计人员违背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此外,此案也说明了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培养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情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3层次:一是对潜在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对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进行岗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内容:职业基础教育、职业宗旨教育、职业素质教育、职业纪律教育资料二、某县万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林某自1997年起任总经理;2003年12月,因公司业绩突出收到组织部门预备提拔考核,准备升任该县某局副局长;在考核中,组织部门接到举报,举报人说林某在任职期间有指使和放任财务人员做假账、打击压制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等问题,随即,该县财政、审计、统计方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近年特别是林某任总经理期间的账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结果发现:1、该公司设置大小两套账,大账对外,小账对内2、不按规定进行会计资料保管,致使原始资料被毁灭、灭失严重;3、3个月前,林某因不满会计郑某多次不听从做违法会计账的指令,尤其不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将其调回车间4、任命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林某的儿子担任会计科科长5、近3年的账面中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虚增利润等违法问题系在林某的强令或授意下所为;分析上述情况是否违法,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分析1、上述资料中的1、2、4条属于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根据会计法规定,不依法设置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均属于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责任后果是: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上述资料中的第3条属于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采取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位、级别的补救措施;3、上述第4条还违背了回避制度,根据回避制度,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4、上述资料中的第5条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降级、开除的行政处分;。
会计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分析

会计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 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相互作用(一)案例综述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原董事长、法人代表李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诉。
此前,该公司其他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已分别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公司巨额亏空及造假事件2000年10月经新华社披露后,中国证监会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该公司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虚增利润1 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3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账、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l4390万元。
另外,还存在股本金不实、上市报告书重大遗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
该公司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李某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予以追诉。
中国证监会还发现原某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该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
2001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证券法规对该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主要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地公安局于2001年9月对该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立案侦查,查明:l997年底,该公司各分公司把1997年的报表报到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处主任都某把公司l997年报表显示严重亏损的情况报告给董事长李某。
李某当面指使都某必须完成l997年董事会下达的指标,为1998年公司配股做好准备,报表退回去重新做。
为此,李某还专门召集分公司会议,会上李某要求各分公司必须完成l997年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呆账不能显示出来,预提返利全部入账,并要公司财务处主任都某督办。
会后都某按照李某的指示,让财务处会计周某把l997年的报表退回家电分公司,家电分公司主管会计按照财务处的要求让家电各部再做虚假报表,与董事会下达的指标一致,同时向家电公司的财务经理杨某汇报。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建议
保持职业诚信,强化内部道德的建 设,实施强有力的监控制度。
行动
在诚信经营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 促进公司和行业整体的规范化协调 发展。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本演示文稿将探讨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与三个案例的道德问题,案例分析将 让我们更好地了解道德准则及其应用。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师按照职业操守、道德准则,对自己的职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对自 己的职业行为负责、承担社会监督的精神。
和谐社会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公正、诚信、透明等价值观念落实,有助于建立和谐 稳定的社会秩序。
法律合规
会计职业道德能够有效规范会计活动,遏制会计舞弊、违法行为,使会计活动在合法合规范 围内进行。
案例一:伦敦斯科特基金会的财务丑闻
伦敦斯科特基金会是一家英国慈善机构,因财务丑闻而倒闭。
1
问题概述
该机构的财务报表虚报,多项资产和收益数据被篡改或捏造。
2
道德问题
机构领导滥用职权、编造财务数据,违背了职业道德准则。
不透明
对非专业人士是否能理解该财务 报告要负责,并对报告会产生的 影响有所认识。
不负责任
对公司的业务风险和个人职业操 守不负责任,对公司股票价格造 成重大损失。
案例启示与思考
今天的职业道德建设离不开市场经济和社会文明。作为会计师,我们要不断强化职业操守、规范 从业行为。
专业技能
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增强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2 道德问题
不注意公司内部控制,让资产流失,导致公司损失惨重。
3 案例启示
企业要注重公司内部的自律自查,保证财务账目的规范管理,实现监管自律。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 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 公司董事长称: 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 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 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 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 予以说明。 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 我是搞技术出身的,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 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 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 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 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 应承担责任。 应承担责任。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 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 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报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 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 明理由。 明理由。
• 分析与提示: 分析与提示: 在分析董事长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1.在分析董事长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 度的规定时,应紧扣《会计法》 度的规定时,应紧扣《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会计责 任的规定,并强调指出, 任的规定,并强调指出,这一规定不因单位负责人当 时是否在场而改变, 时是否在场而改变,更何况该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实 际上是由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际上是由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在分析总经理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2.在分析总经理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 度的规定时,应指出总经理和单位负责人、 度的规定时,应指出总经理和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 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 都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 样,都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 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该公司 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在分析总会计师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3.在分析总会计师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时, 制度的规定时,应重点分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 强调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系,强调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公 司应承担的会计责任;同时也应指出, 司应承担的会计责任;同时也应指出,会计师事务所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报告 5800字

三一文库()〔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报告 5800字〕案例再现拉瑞公司开创于19xx年,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
19xx年12月,拉瑞公司被其竞争对手指控侵犯专利权。
19xx年3月,主管拉瑞公司审计业务的赖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托马斯完成了对拉瑞公司19xx年财务报表的审计。
当时该专利案件还处于初步的调查和审讯阶段,托马斯联系了拉瑞公司的律师,并获悉拉瑞公司败诉的可能性低于百分之五十。
对于是否应该就该未决诉讼在审计报告中附加一个说明段加以解释,托马斯和拉瑞公司的CO乔森各执一词。
托马斯坚持认为该诉讼可能涉及到500万美元的重大损失,应该附加说明段加以说明该案件的不确定性。
而乔森则认为说明段会对公司进行国内扩张的筹资能力产生潜在影响,因而不同意附加说明段。
托马斯和乔森的的考量都有道理。
对于托马斯而言,作为审计师,基于职业判断,事务所觉得该未决诉讼事关重大,应该附加说明段加以解释,这是审计师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审计报告中没有附加说明段解释该案件的不确定性,一旦该诉讼败诉,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利益遭受损失,事务所将会面对各种诘难,甚至可能承担赔偿;对于乔森而言,公司扩张在即,如果审计报告中有此附加段,报表使用者可能会怀疑拉瑞公司的偿债能力,会考虑如果拉瑞公司败诉,在付出巨额赔偿的同时其重要产品也要下线,这会不会对拉瑞公司造成沉重的打击。
有了这些顾虑,潜在投资者可能会不愿意投资拉瑞公司,这就会对公司的筹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出于公司利益的考虑,乔森不愿意在报告中见到相应附加段。
关于未决诉讼,案例中只提到托马斯联系了拉瑞公司的律师,通过从律师那里获得的信息做出了职业判断。
但是在处理这类未决诉讼时,仅仅通过从被审计方的律师那里咨询来的信息就做判断是比较草率的行为。
托马斯还应该联系拉瑞公司的高层,联系负责该案件的政府相关人员以及控诉方迪杰公司的律师,多方获取信息,对各方信息进行分析后再做出职业判断。
尽管乔森极力反对添加说明段,托马斯最终还是坚持己见。
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1. 安“然”的神话。
1985 年 7 月,美国体斯顿天然气公司与奥马哈的安然天然气公司合并,成立了后来的安然石油天然气公司。
15 年以后,该公司成为美国、一度也是全球的头号能源交易商,其市值曾高达 700 亿美元、年收入达 1000 亿美元。
2000 年 12 月 28 日,安然公司的股票价格达到 84.87 美元(有资料说是 90.75 美元)。
2001 年初,被美国《财富》杂志连续四年评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
2. “安然”的轰然倒地。
美国创造了“安然”,“安然”创造了现代神话。
却谁知美梦苦短,一瞬间安“然”大厦轰然倒地: 2001 年 10 月 16 日,安“然”公布其第三季度亏损 6.38 亿美元;11 月“安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承认,自 1997 年以来,共虚报利润5.86 亿美元;当月 29 日,“安然”股价一天之内猛跌超过 75% ,创下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市场有史以来的单日下跌之最 ;次日,安“然”股票暴跌至每股 0.26 美元,成为名副其实的垃圾股,其股价缩水近 360 倍!两天后,即 12 月 2 日,“安然”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其申请文件中开列的资产总额 468 亿美元。
“安然”又创造两个之最——美国(或许是世界)有史以来最大宗的破产申请记录 ;最快的破产速度。
3. “安然”到底做了什么。
一是在财务报表上隐瞒并矫饰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二是利用错综复杂的关联方交易虚构利润,利用现行财务规则漏洞“不进入资产负债表”隐藏债务,以其回避法律和规则对其提出的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夸大公司业绩并向投资者隐瞒公司业务等违法手段来误导投资者。
而世界五“大” ,会计师公司之一的安达信公司又为其提供了不实的审计报告,从而使安“然”神话套上了皇“帝的新衣” 。
(一) “安然”轰倒的原因“安然”轰倒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媒体认为主要有两点:1.制度****:“安然”事件,其实是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现代会计制度、证券及金融市场制度、社会审计制度等存在问题,使内部人滥用职权而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的案例分析

会计职业道德的案例分析案例一:隐瞒利益冲突会计师事务所被一家大型企业聘请为其外包会计部门的管理服务,该事务所同时也为该企业的附属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企业和附属公司之间存在一笔涉及资金往来的交易。
然而,该会计师将这一事实隐瞒,并没有将其列入审计报告中。
这种行为违背了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按照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原则,会计师应当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和决策的利益冲突。
会计师作为公众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应当对外界负责,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
该会计师的隐瞒行为可能对外界利益相关方的判断造成误导,进而可能导致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错误理解。
这种行为不仅有损于会计师个人声誉,也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整个行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解决该问题的一个途径是,该会计师应当主动向其所在事务所的其他成员和管理层报告此事,并与企业沟通,提出需要将这一交易纳入审计报告的建议。
如企业拒绝改变决策,该会计师也应当主动辞去审计工作,并公开说明原因,以保持职业道德的尊严。
案例二:虚假报告公司为了满足投资者和上市的条件,想尽办法增加企业的利润。
其中,会计师被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虚增收入和资产价值,以及隐瞒负债和费用等。
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会计师应当恪守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会计师应当对其工作的准确性和诚信性承担责任,并承担起维护公众利益的义务。
该会计师面临的抉择是,是否按照公司的要求虚假报告,或者揭示这一事实并拒绝与之合作。
按照职业道德的原则,会计师应当坚守其职业的原则和责任,拒绝参与任何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行为。
会计师可以选择向公司高层报告此事,并尽力阻止虚假报告的发生。
另外,会计师还可以通过与其他专业人士和行业组织的沟通,寻求帮助和支持,以保护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公众利益。
在面临这样的困境时,会计师应当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始终坚持诚信和真实性原则,维护公众利益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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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报告案例再现拉瑞公司开创于1986年,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
1990年12月,拉瑞公司被其竞争对手指控侵犯专利权。
1991年3月,主管拉瑞公司审计业务的赖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托马斯完成了对拉瑞公司1990年财务报表的审计。
当时该专利案件还处于初步的调查和审讯阶段,托马斯联系了拉瑞公司的律师,并获悉拉瑞公司败诉的可能性低于百分之五十。
对于是否应该就该未决诉讼在审计报告中附加一个说明段加以解释,托马斯和拉瑞公司的CEO乔森各执一词。
托马斯坚持认为该诉讼可能涉及到500万美元的重大损失,应该附加说明段加以说明该案件的不确定性。
而乔森则认为说明段会对公司进行国内扩张的筹资能力产生潜在影响,因而不同意附加说明段。
托马斯和乔森的的考量都有道理。
对于托马斯而言,作为审计师,基于职业判断,事务所觉得该未决诉讼事关重大,应该附加说明段加以解释,这是审计师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审计报告中没有附加说明段解释该案件的不确定性,一旦该诉讼败诉,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利益遭受损失,事务所将会面对各种诘难,甚至可能承担赔偿;对于乔森而言,公司扩张在即,如果审计报告中有此附加段,报表使用者可能会怀疑拉瑞公司的偿债能力,会考虑如果拉瑞公司败诉,在付出巨额赔偿的同时其重要产品也要下线,这会不会对拉瑞公司造成沉重的打击。
有了这些顾虑,潜在投资者可能会不愿意投资拉瑞公司,这就会对公司的筹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出于公司利益的考虑,乔森不愿意在报告中见到相应附加段。
关于未决诉讼,案例中只提到托马斯联系了拉瑞公司的律师,通过从律师那里获得的信息做出了职业判断。
但是在处理这类未决诉讼时,仅仅通过从被审计方的律师那里咨询来的信息就做判断是比较草率的行为。
托马斯还应该联系拉瑞公司的高层,联系负责该案件的政府相关人员以及控诉方迪杰公司的律师,多方获取信息,对各方信息进行分析后再做出职业判断。
尽管乔森极力反对添加说明段,托马斯最终还是坚持己见。
为此乔森很不满意,并且扬言很可能会将拉瑞公司1991年的财务报表交与其他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991年,诉讼案件一直到当年9月还是没有进展。
由于对前一年审计报告中的说明段耿耿于怀,并且担心赖信事务所又给出和前一年相同的审计报告,乔森在邀请托马斯提交审计申请的同时又瞒着托马斯邀请另外两家公司递交审计申请。
关于乔森隐瞒托马斯向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发邀请的事情,乔森这么做显然是不道德的。
事务所基于自己的判断对拉瑞公司的财务报表给出了审计意见,即使乔森先生觉得该报告有损害公司利益之嫌,对报告不满意,也应该和托马斯进行洽谈,有问题或者有其他打算开诚布公地提出来。
不应该瞒着托马斯改找另外的事务所。
另外,乔森先生为什么能够瞒着现在担任审计工作的单位邀请其他审计公司,难道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改选事务所进行规范吗,(这个问题将在后面的案例分析中进行探讨)乔森联系的这另外两家事务所中,有一家互友事务所非常想拥有拉瑞这家客户。
一来拉瑞在编辑出版这个新兴市场上所开发的应用软件非常成功;二来互友还获悉拉瑞公司1992年会聘请有关人员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所以互友很希望得到这项极具获利潜力的业务。
我们可以看出,互友事务所想拥有拉瑞这家客户并不仅仅因为看好拉瑞公司的发展,或许更是因为想得到为该公司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机会,借此获取更多的服务费用。
互友事务所的动机不单纯,可能导致以后互友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
(这个在案例分析中会具体说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向拉瑞公司呈递了审计申请。
最终,拉瑞接受了互友的申请。
互友的公费标准比其他两家事务所低15%,不过此项公费标准的执行要建立在1992年它能够为拉瑞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基础上。
拉瑞公司接受了此项公费标准,并承诺将会聘任互友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拉瑞公司最终接受了互友的申请,互友的公费标准比其他事务所低15%,并且该公费标准的采用是建立在捆绑提供咨询服务的基础上。
(该两点在下面分析)我们知道,乔森先生之所以寻找另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是担心赖信会计师事务所会在对199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仍然给出附加说明段解释未决诉讼的审计报告。
据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拉瑞公司,或者说乔森先生和互友事务所达成了案例中没有说明的“协议”,即互友事务所在给拉瑞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不要附加说明段解释说明该诉讼案的情况。
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托马斯认为,基于事务所的立场,这1 件诉讼案件所涉及的500万美元的数目重大。
请问:审计师在评判诸如未觉诉讼等这类不确定性事项是否重大、及是否需要在审计报告中附加说明段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本案例中涉及到一个审计中的重大事项,是一个关于拉瑞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就该案件的披露,托马斯与乔森发生了分歧,导致后面的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重大事项披露的评价标准:不确定事项是指其结果依赖于未来行动或事项,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但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在理解不确定事项时,应当把握以下特征:(1)不确定事项的结果依赖于未来行动或事项。
(2)不确定事项不受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在管理层批准财务报表日,不可能获得更多信息消除该不确定事项。
(3)不确定事项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并且影响并不遥远,可以预计在未来时日得到解决。
根据以上的评价标准,我们做了如下分析:首先该案件属于重大不确定事项,影响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理解,应当予以披露。
从审计理论上讲,当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
其次,面对该重大不确定事项,事务所与公司双方负责人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事务所合伙人托马斯先生的态度行为更加合理,符合审计的要求,相比之下,拉瑞公司的CEO乔森先生,先是拒绝对该事项的披露,后又以取消与事务所合作作为威胁,试图说服托马斯先生不要添加说明段。
事务所的合伙人托马斯,并没有迫于威胁而妥协,而是遵守了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虽然说这是审计人员的职责,但是依然值得我们敬佩。
而我们认为,乔种不道德的行为,虽然保全公司自身利益的想法无可非议,森先生的做法,是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隐瞒该未决诉讼可能侵犯了公众的利益。
而随后的一系列做法,更加体现了乔森先生本人,乃至拉瑞公司,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侵犯。
除以上两点之外,我们还发现,案例中关于拉瑞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只提及了乔森先生一人,丝毫没有涉及审计公司与其他公司高管的沟通,比如文中提到的创始人之一霍尔先生,不论是作为审计人员,还是乔森先生,都是工作上的失职。
乔森先生在进行拒绝披露该事项时,忽视了公司股东以及其他人员的权利,而审计人员,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则有义务向董事会、公司其他高管询问案例的真实情况并说明乔森先生的拒绝行为。
除以上分析外,我们还查阅了相关资料,针对审计活动中涉及民事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这里所指的利害关系人是“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2. 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会计师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
本案例中赖信事务所的行为是非常负责任的,这个负责一是对自己负责,二十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三是对利害关系人负责。
而相比之下,根据相关的法条我们可以看出拉瑞公司以及之后的互友事务所的作法未免都有些轻视法律,或者说铤而走险,如果一旦发生了有关侵权的法律纠纷最终结果是拉瑞公司败诉的话,那么拉瑞公司以及互友事务所势必要为他们曾经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
2 拉瑞公司邀请其他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向其提出审计申请,并且最终接受了互友事务所提出的公费标准,这些事实会引发哪些道德问题,这里涉及到一次事务所的变更,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更换事务所的相关规定:1.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应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
2.继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如无正当理由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应接受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应予协助并在必要时提供工作底稿3.公司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指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会计师事务所坚持正确意见被更换,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等均属违规之列。
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辞聘,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并披露其原因,并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公司不得干涉会计师事务所合法、正常的执业行为,不得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指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被解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被解聘的理由如有异议,有权向股东大会申诉,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披露,公司也有义务对此披露。
乔森先生由于担心审计意见再次令自己不满意,所以联系了其他的会计师事务所,然而乔森先生的决定并没有通知原审计单位,赖信事务所,案例中也没有信息显示乔森先生与公司的董事会进行沟通。
可以说乔森先生是一个独断专行的人,作为公司的代表,他的做法损害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而作为事务所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他也损害了公司其他人的利益。
我们可以说乔森的行为是有违道德的。
而随后互友事务所申请到了拉瑞公司的审计资格。
案例中提到互友的公费标准比其他两家事务所低15%,不过此项公费标准的执行要建立在1992年它能够为拉瑞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基础上,并且互友事务所非常希望拥有拉瑞公司这一客户。
分析互友事务所的行为,便有以下几点不合理之处:1.互友公司在接受审计时应该满足一些先决条件(Q3),互友公司并没有进行这些先决条件测试程序,而是为了事务所的利益,拉拢了拉瑞公司这一大客户。
2以低于其他两家事务所15%的费用,并要求拉瑞使用互友事务所的咨询服务,这种要求严重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并且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少了15%的服务费,如何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充分进行,绑定提供咨询服务,又如何能保证审计报告客观性,我们表示质疑。
而且,乔森先生最后对互友事务所的选择,更主要的原因是互友公司能给出一个令乔森先生满意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这又如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