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附件2: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2018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2018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

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

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

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

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

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

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

养护施工组织设计(A):5分

项目管理机构(B):0分

其他因素(D):

财务能力:3分

业绩:2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分值(C):

评标价:8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

珠号码,31个球,摇取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

的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3.0%(含界值)(注:

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1%,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

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

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养护

施工

组织

设计51、养护机械设备保障方案及承诺:该项满分1分;

2、养护实施方案(含安全标准)及承诺:该项满分1分;

3、应急预案及承诺:该项满分1分;

4、养护质量保障方案及承诺:该项满分1分;

5、预防性养护方案及承诺:该项满分1分;

6、上述1~5项,未制订对应方案的,每项得0分;有方案无承诺的,每项视

方案的合理、可行程度,得0.6~0.8分;有方案且作出明确承诺的,每项视

方案合理、可行程度,得0.8~1分。

2.2.4(3)评标

价80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

×0.5。注:评标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他因素财务

能力3财务最低

要求

1.8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财务最低要求,得1.8分;财务加分

1.2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的,加1.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2分。业绩2

业绩最低

要求

1.2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业绩加分0.8近五年内,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成功独立完成过的高速公路养护总里程每增加50km 加0.2分,最多加

0.8分。(注:养护里程按项目里程计算,即以km 为

单位,同一项目的养护里程不按年累计)

其他

因素10 1.信用等级分值(5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

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4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

分值,可以从总分(100分)中扣。

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办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等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2.3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对应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5 3.5.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6

增加3.6.3项: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增加3.9.3-3.9.5项: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详见: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项目方案(60分) 2、投标人的实力、业绩及经验(35分) 3、投标报价(5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说明: (1)评标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其他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 (2)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分包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总分100分: 一、评标因素和权重: 商务30%,技术40%,价格30%。 二、商务评分办法:(30分) 1、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 3、投标人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 4、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保洁、绿化服务劳务外包业绩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5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5、具有千人以上在册员工(以近2月社保核定单人数为准)证明的,得3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三、技术评分办法(40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6分); 2、劳务人员关系管理方案(6分); 3、档案户籍及社保管理方案(6 分); 4、员工培训计划与方案(6分); 5、员工派遣时效性方案(6分); 6、符合采购人的其他服务方案(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5分)。 7、体系制度应包含管理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5分)。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优秀为各项的满分值,良好减去1分,一般减去2分,差得2分。

四、价格(30分) 将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指标价,以与平均价格偏离度计算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按自由原则打分,但扣分应遵循高于指标价所扣分数大于低于指标价的分数。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偏爱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但是怎样进行投标报价的计算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报三版曾在448、450、464期分别刊登了读者对综 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的探讨。此次,四版延续探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操作的基础上还总结出了理论层面的准则,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发以后,各地都能够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实施招标投标。 据不完全统计分析,货物和服务采购大部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由于财政部18号令 没有对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何计算得分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由确定,致使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偏差。 目前的几种计算方法 目前,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大体有以下几种: 价格占25分权重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各种要求的投标报价给50%的价格分,其余50%的价格分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如投标报价50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先给25分,其余25分按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ρ=25+25(1- )

其中:ρ为投标商报价得分,bn为投标方报价,bmi为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这样计算的结果,实际是投标报价只占权重的25分,最后导致高价中标。 设标准分 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减1分这样的结果,投标报价高的与投标报价低的差额只是投标人数之差,加之在商务条款上设定高门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控制在3至4家之间,报价高的供应商与报价低的供应商之间只相差2至3分,最终结果导致高价中标。 设合成标底 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这种计算方法来自于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这 种计算方法的设计初衷是,避免报价低的供应商低价抢标但其产品质量却较难得到保障的情况。因此,投标价格低的扣分多,中标较低。 设节约率合成标底 把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乘以一个节约率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由于项目不同,地域不同,节约率高低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节约率在5%至15%之间。这种方法在市场价格较难估算的情况下使用,即可解决报价低质量得不到保障问题,又可达到节约5%至15%资金的目的。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不得低于5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 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得基准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和标准(1)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评委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中由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评委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 1.2 评标委员会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 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 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法评审评分法。 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2.5.1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条文除外; 2.5.2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2.5.3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2.5.4上述问题以外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评标办法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1)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1.1的方式。 1、1、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2、定量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1、3、定性+定量评审:是指在评标因素中可设置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作为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依据 1、4、其他方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经济、技术、商务资信等。 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为:技术、商务 3、推荐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4.1定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4家-5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6家-9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10家及以上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 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4.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

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2)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 2、定标因素:(1)方案。(2)商务比较: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负责人学历、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情况。 3、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定标候选人进行一轮排序投票,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汇总各定标委员会投票总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4、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并标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5、定标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6、特殊情况的考虑。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评标办法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7 人。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设计类相应专业类别)随机抽取。 (2)初步评审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均纳入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

综合评分法(评标)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设计方案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承诺函文字、投标报价表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包装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d.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中国保监会保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如有)无行贿犯 罪记录证明(近3年)等文件。 (2)投标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 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保险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招投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公正、合理、经济、规范,结合木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由4人组成:招标人委派4名专家(规划及给排水),建筑3名,园林1名。 (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根据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第二条保密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中标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三条评标 3.1 资格审查 3.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 3最近两年内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近五年(2007年至今)有过学校群体建筑设计规模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2、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5)同类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是缺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3.2初步评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人资质与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3、投标人对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4、未提供企业具备参与投标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的,且不能提供原件核对。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6、设计进度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7、设计服务措施不完善的; 8、其他卫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3.3、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确认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90分,商务报价10分。 (一)技术标(方案)评审(满分90分).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doc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报价得分:30 分技术部分:40 分商务部分:30 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2(1)报价得 分(30 分) 投标报价标准 价格扣除: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 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 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 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 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2.2.2(2)技术部 分(40 分) 投标主要设备技术指 标的响应程度:2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每有 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加“”要求的扣3分,每有一 项不符合非加“”要求的扣2分,此项满分为25分, 扣完为止。对于招标文件中加“”的要求,投标方应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用以证明投标方所投产品符合加“” 的要求。 交货安装期保证与控制措施。(0-2分) 安全保证与控制措施。(0-2分) 供货、更换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打分。(1-3分) 缺项得0分 安装及质保人员配备进行综合分析打分。(0-2分) 场地卫生、环境保护的措施。(0-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0-2分) 合理化建议。(0-2分) 2.2.2(3)商务部 分(30 分) 核心产品证明文件:3 分 1、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 体系证书,证书覆盖范围LED显示屏和信息管理发布平 台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服务的计1分;证书覆盖 范围LED显示屏的计0.5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 商公章) 2、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计1分;未提 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为了防止长期受到蓝光辐射的视网膜产生视网膜光 化学损伤,LED显示屏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按 EN62471:2008检测标准由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测试报告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附件2: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2018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2018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 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 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 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 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联合体除外)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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