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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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为了健全公司的科学管理体系,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本规定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在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处理的原则。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管理。

公司工会应当帮助、引导员工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违规违纪行为分类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依照本办法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损害程度分为三类: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较重违规违纪行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轻微,对公司损害程度较小的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轻微违规违纪行为:1.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五次;2.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两天以内;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串岗或私自调换、顶替工作者、干私活;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定;5.私带烟火进入厂区;6.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7.因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至1万元;8.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经常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或带来较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较重违规违纪行为:1.年度内有两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2.连续旷工两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七天;3.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定,造成一定影响;4.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5.在厂区非易燃易爆区域吸烟;6.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导致发生人员伤害、严重质量缺陷(投诉)、环境投诉。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罚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三)违背工作原则、纪律的。

第六条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降职或降薪;
(四)停职检查;
(五)开除。

第三章处罚程序
第七条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并调查核实。

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有明确的证据;
第九条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属实,应当根据情况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背职业道德;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4.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进行书面警告,并建立违规档案;3.警告期限: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需在规定的警告期限内整改,否则将作进一步处理;4.降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且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可进行降职处分,调整其职务;5.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停职处分,从而让员工反思并整改;6.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将被辞退,并取消其所有福利待遇,如有相关经济赔偿,将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及到员工违规行为,需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包括书面证据、视频资料等;2.召集讨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由相关领导召集小组对员工进行讨论,听取员工解释,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3.听取意见:对于被处罚员工,公司需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说明,确保处罚公平合理;4.执行处罚:对于确认违规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处罚措施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诉程序1.被处罚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重新评估相关情况,确保处罚公正;2.公司将设立独立的申诉小组进行审核,依照程序对申诉进行处理;3.申诉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被处罚员工需接受相应处理。

七、制度宣贯1.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相关流程;2.公司将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让员工随时查阅;3.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管理制度处罚条款

员工管理制度处罚条款

员工管理制度处罚条款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企业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管理,并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三条员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程序,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

第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措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处罚。

第八条公司在处罚员工时应当尊重其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第九条公司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员工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避免过于苛责。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如果员工多次违反规定,公司可以考虑对其进行降职或解聘。

第十二条员工对公司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严格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各项业务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对违规的员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处理员工违规行为,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按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四条处理员工违规行为,应当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责任、危害程度相适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员工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信誉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违规所得应责成退还或退赔。

第六条员工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员工违规行为已经由国家有关机关追究其责任的,不免除按照本规定有关条款应给予的处理。

第七条对已离职人员在其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违规行为,可将处理建议书面移送当地相关部门或其现所在单位。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派遣员工)。

第二章员工违规处理的种类及适用第九条员工违规的处理种类(一)辅导面谈一般是对日常工作中出现错误、工作表现不佳,或行为不端等进行处理;(二)经济处理一般是对违规行为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计扣工资、奖金、津补贴等的处理;经济处理可与其他处理种类合并使用;(三)通报批评一般是对各类违规行为,需警示引以为戒的,作通报批评处理;通报范围可以是全公司或本部门,可与其他处理种类合并使用;(四)口头警告一般是对屡次犯错误或行为不端,或工作表现持续不佳等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进行处理;(五)书面警告一般是在给予口头警告后,仍未显著改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六)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对重大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条员工受到经济处理与其它违规处理的,可根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薪资扣除:(一)经济处理:视情节最多可扣除 500 元及以下的月薪(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下同)或者 50%及以下的奖金(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奖金、绩效奖金、季度奖金等,下同),最低扣罚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扣的部分将在以后月份扣除,扣完为止;(二)通报批评:视情节可扣除 1000 元及以下的月薪或者 75%及以下的奖金;(三)口头警告:视情节可扣除 2000 元及以下的月薪或者 75%至 100%的奖金,同时一年内不得晋升和加薪,且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和奖励方案参加资格;(四)书面警告:视情节可扣除 3000 元及以下的月薪或全额奖金,并扣除年终奖金 50%,同时作降级处分(已处于最低级别,则作辞退处理),一年内不得晋升和加薪,且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和奖励方案参加资格;(五)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可扣除 5000 元及以下的月薪或全额奖金。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

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在任何组织或企业中,规章制度是保障员工行为规范和组织运作正常的重要依据。

然而,偶尔也会出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必须对违规员工进行合适的处理。

首先,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组织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

在调查过程中,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严禁对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伤害。

一旦确认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给予员工书面通知,明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通知应当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描述、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其次,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组织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

同时,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侵犯他人权益、触犯刑法等行为,组织可以考虑给予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罚。

最后,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员工的申诉权利。

员工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有权向组织提出申辩。

组织应当认真听取员工的申辩意见,进行再次审查核实。

如果觉得处理结果不公正,员工可以提起申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合法维权。

总之,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处罚公正的原则。

同时,组织也应当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宣传等措施,预防员工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员工违纪处理

员工违纪处理

员工违纪处理
员工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员工违纪,公司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员工违纪处理方式:
1. 警告,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并告知可能的后果。

2. 训诫,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训诫,让员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公司的教育和纠正。

3. 处罚,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考虑给予员工相应的处罚,如扣发奖金、停止晋升、降职甚至解雇。

在处理员工违纪时,公司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个员工都要一视同仁,同时也要考虑到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工作表现。

另外,公司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员工违纪处理制度,明确规定各种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序,以便员工和管理人员都能清楚地知道该如何处理违纪事件。

总之,员工违纪处理是人力资源行政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公司需要及时、公正地处理员工的违纪行为,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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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处理办法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

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
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

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
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均应书面通知受处分人。

第四章违纪行为及处分第十七条公司职工利用工作之便或借业务活动之机,收受或索要与工作和业务活动相关的礼品、有价证券和现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索要金额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对用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不成,但给公司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给予留用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私自承接自来水安装、管道改造、升迁表位业务或其它供水业务,从中谋取私利或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处
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公司职工在社会冒充公司合法身份、骗取用户信任或为用户代办用水手续,从中谋取非法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条公司职工参与或指使、介绍他人擅自改变自来水安装、管道查勘设计或私自为单位和个人进行改管、增大水表口径或为违章用水提供业务信息、技术帮助和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或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公司职工未办理用水手续,私自为单位或个人安装接水或为盗水提供业务(技术)帮助和便利条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第二十二条公司职工在用水申报、查勘、安装、维修、测漏、抄表、换表、
稽查等业务活动中,对违章行为不报告或不照章处理的,给予警告处分;徇私隐匿、干扰或阻挠违章行为查处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公司职工在用水申报、查勘、安装、维修、测漏、抄表、换表、稽查等业务活动中,以水谋私,与违章单位或个人内外勾结,侵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所得,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公司职工在收费、催款或财会业务活动中,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3000-5000元、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的,给予记过处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5000-10000元、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10000-0元、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0元以上、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并将截留挪用的水费或公款用于个人经营牟利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工私自处置、变卖、私分公司资产,侵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
成损失10000-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
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公司职工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业务活动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收取厂商、施工单位或个人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以及报销各种属个人开支的消费票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金额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在本单位、本部门违规私设小金库、帐外帐,视情节对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第二十八条公司中层干部参与或擅自批准同意所在单位、部门和职工触犯本规定,侵害公司利益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视情节依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对受到行政记大过(含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在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同时,一并免职。

属公司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对侵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所得的违纪职工,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其非法所得予以全部收缴,并处其非法所得50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中没有具体
条款规定,但确属侵害国家、公司和用户利益的行为,需追究行政责任的,应比照本规定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政纪行为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一)主动交待问题,并有悔改表现的;(二)主动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三)检举他人违反政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政纪行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从重、加重处分:(一)屡教不改的;(二)拒不交待或不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三)伪造、毁灭证据或阻挠他人交待的;(四)对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和打击报复的;(五)兼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六)在共同违纪中负主要责任的。

第三十四条触犯本规定,属屡犯者一律予以加重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政纪,受到行政处分的公司职工,两个年度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评先,不得提拔使用。

第三十六条有外聘人员和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和部门,为防范和打击以水谋私行为,应加强对外聘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和使用,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并严格落实和执行,公司劳动人事和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中留用察看处分的期限为一年。

察看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申请,由所在单位或部门
提出意见,并经公司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恢复待遇或延长、变更处分;原属中层干部的,还需报党委备案。

第三十八条非法所得包括礼品、有价证券、实物折价。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中违章行为包括以谋取非法所得为目的、为用户代办用水手续,私自安装或换改管道、闸阀、水表等供水设施和附件,私自升迁表位,偷盗用水,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等行为。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
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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