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在中国婚姻法中得以确立,并且在2011年的婚姻法修订中进行了完善。
夫妻约定财产制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进行自
主约定和管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而且符合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本文将就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进行讨论。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也是对婚姻关系市场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商品经济关系不断扩大,家庭财产由传统的家长式管理转变为夫妻
双方共同管理的形式。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关系进行自主约定和管理,符合市
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健康发展。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需要在法律制度上进行更为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需要明确夫
妻约定财产制是否包括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和管理。
需要明确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和约束
范围。
需要规定一定的程序和要件,以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约定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平等地位。
需要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变更、终止和对外效力进行规定。
通过这些法律规定的完善,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健康发展和完善。
分析讨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分析讨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家庭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家庭成员的权益保护。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速,夫妻财产制度亟待完善。
本文将从财产权利平等、婚前财产保护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三个方面分析和讨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首先,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追求财产权利的平等。
在现行的婚姻法中,我国是实行默认共同财产制度的国家,即夫妻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然而,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和就业机会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婚姻中作出了巨大的经济贡献,但却未能在财产分配中得到应有的权益。
因此,应该改变现状,实行夫妻财产的公平划分,确保双方在婚姻中取得的经济收益得到公正公平的分配。
其次,婚前财产保护是夫妻财产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前财产应该由个人独立享有,避免因婚姻产生的财产纠纷对婚姻关系的破坏。
因此,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婚前财产的独立所有权,明确其归属,避免因婚姻关系的变动而给双方带来经济纠纷。
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夫妻财产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其次,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婚姻财产制度与现代社会的需求相适应。
再次,加强司法实践,维护夫妻的合法权益,保障财产划分的公正公平。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涉及众多利益关系的复杂过程。
在制度的中,应该坚持平等与保护的原则,依法合理划分夫妻财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夫妻关系的稳定和谐。
同时,需要政府、法律界、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夫妻财产制度的不断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之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个人财产的约定,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规定。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
但是目前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法律规定上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
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进行了规定,但并未对其具体内容以及执行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这就给具体执行过程中带来了不少问题。
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明确夫妻约定财产的具体内容、双方约定财产的范围以及双方对财产约定的撤销和变更等具体的规定。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少困难。
一方违约不履行约定、双方约定过于不合理等问题,给司法机构的处理带来了不少困难。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执行力度,明确双方对约定财产的履行责任,同时也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双方财产约定出现争议时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权利不平衡的问题。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可能存在一方在夫妻约定财产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我们需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障双方在约定财产过程中的平等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由于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相关法规有限,对于特定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
在夫妻约定财产中,如果一方持有的财产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那么其子女是否能按照法定继承份额获得继承权?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定,明确夫妻约定财产与法定继承之间的关系,以及夫妻约定财产对于子女继承权的影响等问题。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明确约定的内容和执行方式;其次要加强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还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障双方在约定财产过程中的平等权利;最后需要进一步明确夫妻约定财产与法定继承之间的关系。
试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及其完善对策

3、制定具体的分割及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应当制定具体的分割 及管理规定。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对于个人财 产应当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等。这样可以确保夫妻双方 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试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 制及其完善对策
目录
01 一、夫妻财产制概述
02
二、我国《婚姻法》 中的夫妻财产制
三、完善我国《婚姻
03 法》中夫妻财产制的 对策
04 四、结语
05 参考内容
一、夫妻财产制概述
一、夫妻财产制概述
夫妻财产制,也称为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在婚 姻家庭财产关系中,夫妻财产制度具有核心地位,它是夫妻财产关系的基础和保 障。夫妻财产制度在我国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 封建主义的夫妻财产制度,确立了新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 是1980年《婚姻法》所规定的,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进一步明确了夫妻财 产制的性质、范围和种类。
二、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 缺陷
二、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缺陷
(一)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与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之间缺乏平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是,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缺乏书面约定,则约定无效。这种规定 存在以下问题:
二、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缺陷
首先,这种约定方式缺乏灵活性。夫妻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而 不能采用其他形式,这可能会导致一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达成一致意 见。
二、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缺陷
浅谈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

( 一) 夫妻财产 制的 完善具 有一 定 的立 法意 义 夫 妻财产 制作为婚 姻法 中的重 要组成 部分 , 其 完善有着 一定
的立 法意义 。一方面 夫 妻财 产制 为婚姻 家庭 的正常运 行提 供一
( 三) 家庭 费用 的 负担 问题 不 明确
家庭 生活需 要一定 的物质保 障 , 但 是针 对一个 家庭 的家庭支
重影 响夫 妻之 间的 关系 。 三、 夫 妻财 产 制在婚 姻法 中的 完善措 施
夫妻 财产制 作为婚 姻法 的重要组 成部 分 , 对 于规 范夫妻 双方
出我 国社会 生产 力的进 步 。 随着 社会 的进 步 , 我 国 的夫妻 财产制 的责任 和 义务有着 十分 重要 的作用 , 可 以有 效地 促进 家庭 的和睦
关键 词 夫妻 财产 制 婚 姻 法 完善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4 - 1 0 6 - 0 2
作者简介: 王频, 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 司。
中图 分类号 : D 9 2 3 . 9
如 果有 遗 嘱 的按照遗 嘱 规定 , 如 果遗 嘱 中 夫妻财 产制是 关于夫 妻婚前 财产和 婚后所得 财产 的归属 , 管 法定 的夫 妻共 同财产 , 理, 使用 , 收益, 处分 以及债 务清 偿 , 婚姻 解 除时财产 清算 的依据 没有 特 别说 明 归哪一 方所 有 即为夫 妻 的共 同财产 。但 是这 一规 等 方面 的法 律制度 。夫妻 财产 制 的是婚姻 立法 中极 为 重要 的法 定与我 国的 《 继 承法》 相 矛盾 , 继承法 中规定 法定 继承下 的财产 只
不断 完善 , 逐 渐与 当前 社会经 济 的发展 相适 应 , 这对 于促 进社会 以及社 会 的和谐 。但 是 随着社 会 的发 展 以及家 庭 问题 的逐 渐增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论文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婚姻法》;中国论文摘要: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经过几次的修改与补充,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婚姻法》依旧存在规定过于抽象的问题,同时由于现实生活中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使得夫妻财产制的完善理论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重视。
一、中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现状中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足在198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2001年新颁布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作了较大的修改,它的进步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用。
巾困1980年《婚娴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厢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
这种婚后所得共同制是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相符合的,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夫妻财产日益增多,原有的“重共同轻个人”的财产制已不适应社会的实际情况,此新《婚娴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闹予以适当的缩小和限定。
2.增加了夫妻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中国自1950年《婿姻法》以来,从未有过等门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新《婚姻法》首创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填补了中同《婚娴法》的空白。
3.健全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具体内容。
2001年《婚娴法》涉及到约定财产制内容的共有两条规定,一条是第19条,另一条是《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中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不足(一)中同法定财产制的不足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于宽泛。
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夫妻各自或共劳动所得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入,还包括夫妻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和冈赠与所得的财产,而这就会存实践中造成够示不公平的情况。
2.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
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缺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无形财产的保护,离婚时将会损害到火_妻一方的合法权益。
3.对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不明确。
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改革与完善

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改革与完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婚姻财产制度作为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之一,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法律改革与完善。
婚姻财产制度的运作对于夫妻双方的幸福和家庭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如何确保婚姻财产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婚姻财产制度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基础。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根据劳动贡献、共同努力等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这种制度在保障夫妻双方利益的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对家庭的重视和尊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间财产的界定并不明确,容易引发争议。
例如,在夫妻一方独自经营的企业或事业中所取得的财产,应该被视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了争议的产生。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制并没有考虑到夫妻双方特殊的情况,例如一方因为家庭照顾所做出的牺牲和付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最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分配计算方式过于简单粗暴,没有充分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实际贡献和劳动分工的不同。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改革与完善来解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进一步完善婚姻财产制度。
首先,要明确夫妻间财产的界定,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制度。
在评估夫妻间财产时,除了考虑到双方的贡献和努力外,还应该考虑到夫妻间的家庭角色和分工。
例如,在一方独自承担家务和照顾子女的情况下,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和回报。
其次,要加强对夫妻财产的登记和管理,并建立起完善的制度,确保婚姻财产制度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最后,应该鼓励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建立起一定的财产积累和共同财产。
这不仅仅有助于夫妻间的财产分配,还能够为夫妻双方提供一定的保障。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我们还可以在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改革与完善中加强对于财产权利和财产保护的规定。
在离婚时,应该确保妇女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避免由于财产分配不公平而导致妇女面临贫困和生活困境。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由于中国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以来都是以男性为主导,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历史上长期以来都是以男性对财产权的掌握为主,而女性一直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本文将从现状和完善两方面来分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
首先,现状方面,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的财产归属原则是原财原则,即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完全独立,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
这种制度使得婚姻关系成为一种经济关系,夫妻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成为婚姻关系中重要的问题。
另外,中国的财产制度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导致夫妻财产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些不良现象,如婚姻中的经济不公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等都充分说明了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
其次,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进行完善。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夫妻在经济上的平等,同时也能够避免夫妻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应该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
财产登记制度可以帮助夫妻准确确定财产的归属,避免产生纠纷。
另外,应该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
夫妻财产制度应该保护婚姻中较弱势的一方的利益,防止夫妻之间出现不公平情况。
最后,要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从法律、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
法律方面,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和相关政策,保护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权益,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并规定相关的财产分割原则。
经济方面,应加强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鼓励夫妻共同参与经济活动,提高夫妻间的经济独立性和平等性。
文化方面,应加强对婚姻家庭的观念教育,强调夫妻之间的平等性,促进婚姻关系的发展和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完善。
只有建立起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才能够建立公正、平等、和谐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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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摘要:夫妻财产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和谐社会中起到了终止纷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作用。
各国的法律也将其作为各国婚姻法的制度重点,同样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分居制度、明确指示产权归属以及明确继承所得归属制度,从而能够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度、新婚姻法、制度完善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 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意义
一方面,夫妻财产制是保障婚姻家庭正常运转的根本因素。
每一个正常运转的家庭都离不开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夫妻各自通过其正当的劳动关系产生其劳动剩余价值,也就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正常开销。
比如最基本的生活费、子女教育的教育费用、生病住院的医药费用以及照顾老人用的赡养费等等,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增加财富的积累使生活质量向小康生活迈进。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将夫妻的财产关系确定,并且用此制度约束双方,能够保障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以及明确夫妻双方个字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婚姻生活更加美好从而得到良性发展。
另一方面,夫妻财产制度也是衡量夫妻地位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
在当今社会中,金钱与权力的大小也象征着地位的高低。
婚姻
关系中也不过如此,夫妻地位是否平等,也是由财产关系决定的。
夫妻财产制始于罗马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说,从封建制度的夫妻财产制度到现代社会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变迁,影响着夫妻之间地位的变化,从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到现代社会的“男女平等”。
追其根本,也能够看出财产关系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当代社会的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生活中的重要标志,其财产的平等性也就直接体现了夫妻地位关系的平等性。
(二) 现代夫妻财产制的进步性
首先,适应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能够决定立法的方向,法律制度的确立要与经济状况相吻合,因此夫妻财产制度也要跟社会生产力想符合。
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中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为主,约定财产制度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
这个制度是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力的,由于当时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阶段,加上大多数人后居住集中在农村,所以,妇女的劳动力明显偏弱,各个家庭中的个人财产也偏少,符合当时计划经济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坚持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才能够维护家庭的正常稳定持续的生活。
但是,随着社会劳动力的发展,城市化现象的加剧,在2001年第三次修改婚姻法中虽依然保留夫妻共同财产制,但是修改了婚姻法中财产制与约定财产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理论体系,更加能够体现出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的制定不仅仅是维护家庭利益的稳定,同时又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适应了时代社会身缠里的
发展需求。
其次,体现了那女平等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价值取向。
纵观中国上线五千年历史,女性的社会地位地位一直处于劣势,在夫妻财产制方面则是女性不能够享有个人财产权。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工作者也加入到社会劳动生产关系中,同样也在社会的劳动生产关系中产生其剩余价值。
从社会劳动分工角度看待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女性不仅要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而且还要从事家庭劳动,也就影响了其在社会上的竞争力,影响了其独立经济地位。
因此,在2001年的婚姻法中,对女性的家庭劳动价值是给予了肯定,通过个人财产制度概念赋予男女平等的地位,并且规定了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等。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缺陷
(一) 夫妻财产制度中财产责任制规定的缺乏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与第三方或者其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可能会由于不同原因产生出各种各样的债务关系。
而在现行的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种关系中产生的债务是由哪一方由什么形式进行偿还,这里包括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
因此,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应该明确规定,在民事交易中与夫妻财产关系的各类财产责任制度问题,使得社会和谐、夫妻家庭和睦。
就目
前来看,我的的《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各种财产制度下的财产责任承担的问题。
(二) 夫妻财产制度中家庭费用的负担问题的缺乏
夫妻的结合是采取双方自愿平等的方式结合的,是通过婚姻关系确立家庭的。
家庭的正常运转就势必会有日常的费用支出来进行维系,也就导致了家庭费用担负问题,夫妻双方的开销、子女的抚养与教育、双方老人的赡养以及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具体费用。
就目前来看,很多家庭之所以不能走到最后,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家庭费用的负担问题出现了分析。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财产制与约定制相结合的模式中夫妻双方在家庭费用上的负担问题。
三、完善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内容
第一,夫妻财产制中应该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享有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夫妻双方对对方应有相互告知的义务。
共同财产的知情权是实现家庭经济基础的基本职能,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体现男女平等的重要体现,是婚后维系家庭的重要保障。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的生活关系的日益复杂,如果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债务等问题对方不知道,那么就无法实现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平等权益。
假如在离婚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将共同财产转移,另一方举证困难,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婚姻中的一方就无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二,夫妻财产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应当有妥善管
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若有一方恶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损失的,要附有赔偿的义务。
在这里,我们可以假设的将该规定叙述成:“夫妻双方针对家庭事务都应当有代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以及单方的个人财产享有管理权,但一方不对个人财产负有经济责任,若一方有故意损害共同财产或对方的个人财产的行为,或者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或带有恶因损害共同
财产或对方的个人财产时,则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从其
个人财产中扣除,并且在双方共同财产的的支配上无决定权。
” (作者简介: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洪巧,论夫妻财产制及我国婚姻法相关制度之完善,华南理
工大学[d],2011
[2]蒋月,《夫妻的财产权利与义务概述》,法律出版社[m] 2001
[3]龙翼飞,《完善人妻财产制的仅法思考》,人民法院报
[j]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