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中学教师系列八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

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中初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根据学校要求,为做好中初级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岗位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身心健康。
2.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承担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任务。
3.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业绩条件必备条件:系统主讲过1门专业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含计划内实习和毕业设计),教学效果良好。
1.八级岗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以下岗位业绩条件中的3条,可申请聘用,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系统主讲2门专业课程(公选课除外),且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成绩在全院前30%。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前三承担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
(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EI、SCI检索1篇)。
2.九级岗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以下岗位业绩条件中的3条,可申请聘用。
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系统主讲1门专业课程(公选课除外),且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成绩在全院中级教师前30%。
(2)获得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参加院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以老带新工作效果良好。
(3)参与完成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
中小学教师五六八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中小学教师五六八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副高级五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1.资历要求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六级岗位4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教师工作10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过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1)从教以来担任过2次大循环教学或3次小循环教学,或担任过4届毕业班教学工作。
(2)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任现职以来,开设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6次(其中校级以上层次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1次。
(3)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市级以上区域年均不少于1次,县级区域年均不少于2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和(1)至(3)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与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l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

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中学教职工是指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
1. 教育教学:负责教授学科知识,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材,组织教学活动,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等。
2. 管理工作:负责班级管理,包括班级纪律引导、学生评价、家长沟通等。
也负责管理教学资源、协调教学活动等。
3. 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辅导、咨询和指导,照顾学生生活和身心健康。
还需与家长、社会单位和其他教育机构保持联系,提供教育服务。
中学教职工的任职、聘任条件一般包括:
1. 学历要求:拥有相应的教育背景和学历,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例如,初中教职工通常要求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如语文、数学、英语等。
3. 教育经验: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求。
此外,各地的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参考当地政策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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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职务正常晋升任职条件.

中学教师职务正常晋升任职条件据《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020号)文件,中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正常晋升任职条件如下:一、关于正常晋升中学高级任职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承担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以聘任之日起算)。
2、任一级教师职务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地(市)教育局规定的任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量要求(每学年按40周计算)。
3、近五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4、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注:班主任视同对象为正副年段长、正副教研组长、校中层以上干部,另教研组正副组长须满足条件为三人以上教研组并担任二年以上,科室兼职教师、副班主任两年按一年班主任工作计)。
5、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两篇以上所教学科有价值教学论文,并且论文代表作鉴定两篇都必须具有一定水平以上。
6、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教学、德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单项奖。
7、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8、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近五年累计360学时且一、二类学时达到五分之三)。
9、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过一定水平的本学科公开课。
10、需有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经历。
二、关于正常晋升中学一级任职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承担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以聘任之日起算)。
2、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地(市)教育局规定的任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量要求(每学年按40周计算)。
3、近五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4、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注:班主任视同对象为正副年段长、正副教研组长、校中层以上干部,另教研组正副组长须满足条件为三人以上教研组并担任二年以上,科室兼职教师、副班主任两年按一年班主任工作计)。
5、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一篇以上所教学科有价值教学论文,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下同)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八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八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八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八级岗位既是一级的最高岗位,又是用于激励教师晋升副高级教师的岗位。
原则上设在教育教学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系列八级岗位。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分工,遵守劳动纪律。
不从事有偿家教。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6.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二、资历要求、继续教育要求一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教育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或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团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验,成绩突出。
所带班级、所辅导的学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县)以上综合表彰;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

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工作:负责开展所授学科的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进行学生评价和考试。
2. 学生管理: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学习纪律管理、行为规范教育、心理辅导等。
3. 教育教研研究: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4. 各类会议和活动组织:参与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工作。
中学教职工的任职条件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背景: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教育学或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2. 具备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证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
3. 具备教学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技巧。
4. 品德良好: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执业道德。
5. 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求。
聘任条件一般由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自行制定,除了以上的基本条件外,还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设置其他的条件和要求。
中学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条件及标准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
学校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方法,逐步到达规定的结构比例。
一、关于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条件〔一〕专业技术岗位根本条件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保护学生,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5、现任教学科或工作须与申报学科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1、五级〔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六级岗位须满3年及以上;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评价优良;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有一定质量的文章,并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及以上奖项;在区内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的工作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出色完成区级或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带教、指导教研组等工作。
任期内曾评为特级教师、区拔尖人才、市后备名师、区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六级〔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七级岗位须满3年及以上;能较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成绩;在任期内有两次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其中一次须是区级及以上〕,评价良好;有一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正式刊物上发表有一定质量的文章,并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奖;是学校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工作的主要骨干;能较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带教等工作。
五级优先考虑对象及任期内曾为区名师工作室学员、区学科中心组成员、区骨干教师、校骨干教师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任职条件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
(4)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管理七级(科级正职)(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管理八级(科级副职)(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九级管理岗位(科员)(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1)符合本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五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在教师副高级职务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2)具有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3)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5)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双名工程”学员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教师专业技术八级岗聘用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八级岗聘用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身体素质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有中小学中级教师资格,受聘九级岗位3年及以上。
三、教育工作要求
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四、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
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
教学成绩显著,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五、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
2020年教师专技八级岗位说明书
教师专技八级岗位说明书你知道事业单位教师的岗位说明书是怎样的吗?下面由为大家的教师专技八级岗位说明书吗,希望对您有帮助。
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编号:专8——1岗位名称教师工作部门岗位类别专技岗位等级专技八级工作任务及职责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关心爱护学生。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办学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熟悉教材和课程标准,把握好教学要求,认真制定好每一学期的授课计划。
2、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备课时既备教材大纲,又备学生实际,关注知识能力、过程方法以及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3、组织好40分钟的课堂教学,强化教学规范性。
上课围绕目标,内容正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立足基础,渗透能力;基本教学方法精益求精,现代教学手段不断创新;师生互动,教学有效性高。
4、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讲究作业质量,及时收发、详细批改、认真讲评,指导订正。
5、因材施教,分层辅导。
关心指导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辅导帮助有学习困难的学生。
通过辅导,使各类学生确有收获,都有提高。
6、有命题的能力,试题或练习难易适当,符合要求。
严格执行监考与阅卷要求;认真完成质量分析及学生学业评价。
7、认真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参与听课评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规定数量;按照规定和要求上好公开课;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注重教学反思,重视各种教学资源的积累,提高创新实践能力。
8、参与学校课程建设,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提高课程执行力。
9、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教育,培育良好班风和学风;师生关系融洽,家校沟通有效。
10、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及标准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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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八级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试行)
中小学教师系列八级岗位既是中级的最高岗位,又是用于激励教师晋升副高教师的岗位。
原则上设在教育教学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系列八级岗位。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分工,遵守劳动纪律。
不从事有偿家教。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的,当年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5.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侮辱攻击他人,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6.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
2.中学教师大专学历(小学教师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十级岗位任职5年以上。
三.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四.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
或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团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具有丰富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验,成绩突出。
所带班级、所辅导的学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县)以上综合表彰;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
五.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大循环教学工作或2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工作,或能独立指导各类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等。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 1/3、 1/2)。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任现职以来,教学五认真在各类检查中达合格以上,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0%以上。
任现职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3次以上,或获得区级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
其中35周岁以下教师至少有1次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六.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案例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篇),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符合课程要求的校本教材1万字以上,并经学校或专家鉴定,使用效果良好。
承担区级个人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参与过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
七.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青优、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中小学中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以直接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八级岗位。
八.本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材料、表彰奖励等取得时间、发表时间、获奖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