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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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外来人员管理是指针对城市中来自外地的人员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秩序。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的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有效管理和服务外来人员的目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来人员管理应坚持依法、准确、公正、便利的原则,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外来人员包括在本城市工作、学习、居住和旅游的境外和境内人士。

第五条: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涉及外来人员的相关事务的各方共同参与。

第二章:登记和证件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在到达本城市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居住等情况。

第七条:外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包括身份证、护照以及各类签证等。

第八条:外来人员的证件管理应遵循统一、便捷、规范的原则,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外来人员的证件应加强管理,定期更新和核验,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第十条:对于未按规定登记的外来人员,有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三章:居住管理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住所,如租赁房屋、宾馆等。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的居住管理应关注安全、卫生等问题,确保居住环境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对于未按照规定居住的外来人员,有关部门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租赁房屋的外来人员,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租金,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章:就业管理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在本城市就业应持有合法就业证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并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外来人员时,应遵守平等就业的原则,不得歧视、虐待或剥削外来劳动力。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办公环境和合理的劳动条件,保障外来人员的权益。

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5篇)

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5篇)

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____中山骨科医____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在我院外来短期工作人员(以下称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____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引进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目的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家资源,加快我院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整体综合实力。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外来短期工作人员是指来我院行使临床诊疗工作的外院人员,包括国内、外的医疗专家。

短期工作是指定期来我院、或短时期内固定在我院从事诊疗工作的人员,但不包括因会诊临时来院从事诊疗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全院短期工作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人员的招聘、考核、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和管理。

第四条医务科根据医院学科发展情况及学科要求,汇总学科所需外来专家的类型及合作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

医务科负责外来人员协议的签订、诊疗工作的跟踪管理和生活的安排。

第五条国内来院工作人员必须具有____执业医师证,高级医师职称,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身体健康,有完成协议的能力。

国外、____台等地来院工作人员必须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符合《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在我院从事临床工作。

第六条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院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在当地注册的执业范围在我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第七条短期工作人员的薪酬及与我院的合作模式、合作目标、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等有双方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书。

第八条短期工作人员来院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时,原则上由我院进行处理,当事人有义务进行配合。

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时,如是因为外来人员的责任时,我院有权根据协议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九条医务科对外来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成效进行追逐和评价,在协议期满后进行评估,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书否续聘。

第十条本暂行规定有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4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4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条外来人员的定义外来人员是指来自其他城市或地区的人员,来本地区工作、学习、探亲等的人员。

第二条外来人员管理的目的外来人员管理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外来人员融入本地社会,实现共同发展。

第三条外来人员的登记和身份认证1. 外来人员必须在到达本地后的一周内,前往居住地所在地的居民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材料。

2. 居民事务中心将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进行认证,并给予临时居留证明。

外来人员需妥善保管临时居留证明,并按时更新。

3. 外来人员未完成登记和认证手续,不得享受本地的公共福利和服务。

第四条外来人员的居住和就业1. 外来人员的居住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备案。

2. 外来人员在就业前,须提供合法的就业证明和身份证等材料,通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备案。

3. 外来人员在本地就业,应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劳动权益。

第五条外来人员的教育和医疗保障1. 外来人员的子女应按规定参加当地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资源。

2. 外来人员应参加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障,并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和待遇。

第六条外来人员的临时离开和迁往其他地区1. 外来人员需要临时离开本地的,应提前通知所在居民事务中心,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离开手续。

2. 外来人员需要迁往其他地区的,应按规定办理迁出手续,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所在居民事务中心。

第七条对外来人员的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外来人员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并移交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2. 对于外来人员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居民事务中心将给予警告、处罚或限制其福利待遇等处理。

第八条外来人员的权益保障1. 外来人员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权益,包括人身安全、财产保护、合法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权益。

2. 如有外来人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居民事务中心投诉,并有权利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处理。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通用4篇)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通用4篇)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通用4篇)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使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得到有效管控,并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管理。

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厂安全管理办法,并督导安全保卫员的执行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

3.2安全保卫员: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厂的安全管理,并确认告知受访人员。

3.3各部门:被访部门提前向中心副总经理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并提醒外来人员持好有效证件。

3.4外来人员: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接受培训等。

4定义:无5内容:5.1外来人员出入管理:5.1.1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到安保室进行登记并由安全保卫员通知(被访)部门接待。

5.1.2安全保卫员对外来人员进行培训告知,本厂区相关规定,外来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对其进行有效证件的登记。

5.1.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不能随意进入厂区作业区,如有需要,需相关部门人员许可并陪同方可进入。

5.1.4对于供应商和客户来厂区拜访和参观,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接待人全程陪同方可进行。

5.1.5外来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作业,由安全员对其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签字确认,安全保卫员必须全程陪同并监督其作业,对于厂区的.“四种作业制度”必须有相应的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

5.1.6所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厂区必须提前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如当天申请需中心副总级以上特批,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6记录:6.1[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6.2[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6.3[安全须知]7附则:无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是指针对外地务工人员在所工作城市的居住、工作、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管理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框架:1. 居住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办理居住证,并按照规定的地点居住,不得擅自更换住址。

- 居住证应当定期更新,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更新申请。

2. 就业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就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危害社会安全的工作。

- 就业单位应当依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

3. 社会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保险待遇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

4. 教育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应当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员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权益,并按照规定参加中小学教育。

- 留守在外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得到相应的关爱和教育保障。

5. 综合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援助。

-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也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需求,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社会氛围。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一、人员招募与登记1.为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经济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正规途径在人才市场招聘外来务工人员,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招募外来务工人员时,经济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

3.经济单位应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外来人员在我国的数量逐年增加。

为了
更好地管理外来人员,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外来人员管
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外来人员的居住、就业和行为,并保护他
们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包括外来人员的住所、就业单位以及公共
场所。

3. 主要内容
-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在入境后需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提供个人信息和所属单位信息。

- 居住管理:外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居住证,并按照
要求居住,不得擅自变更住址。

- 就业管理:外来人员在就业前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
就业证明。

就业单位应按照规定为外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为规范:外来人员在公共场所需遵守秩序,不得从事违法
犯罪活动,不得扰乱社会秩序。

- 社会保障:外来人员应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罚款、限期离境等。

4. 责任与监督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居住和就业管理,建立
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5.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已经居住和就业的外来人员,
应在一定期限内适应本制度的要求。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一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进入厂区,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接待人员带领。

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

出入厂区需配合门卫人员检查;2、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为;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走规定路线,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活动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4、未经允许禁止在厂区内拍照或录像;5、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6、未经允许,禁止触摸厂区内任何设备、设施。

严禁私自搭接电线;7、厂区内易燃、可燃物品较多,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8、外来参观、学习过程中,服从陪同人员引导管理,发生异常情况,要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9、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0元;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10、严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项;11、外来人员因不听劝阻或指挥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2、对于外来送货及产品出库人员,不得私自用天车卸货,须由我公司相关单位专职天车操作工卸货或装货。

13、进入车间内部外来作业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在车间安排区域内进行相关作业,不得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

场所,或进行其它工作。

施工作业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及我公司车间职工安全。

车间有义务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二为确保公司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

二、职责:安保科是公司门卫的`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进行管理。

三、细则:1、对于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处登记。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来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来人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访客、承包商等。

第三条公司外来人员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他们的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外来人员准入管理第五条外来人员准入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入公司。

第六条外来人员准入申请包括以下内容:(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二)访问目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三)进入公司需要的证件或许可。

第七条公司有权对申请外来人员的身份和目的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公司。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在相关岗位(如前台、门岗等)登记并领取临时访客证或入场证。

第九条对于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公司安全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对于供应商等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来人员,可由公司指定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

第三章外来人员责任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损害公司的权益和形象。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应当经过公司安全人员的许可,方可进入公司的相关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离开。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在离开公司前,应当交还临时访客证或入场证,并签署离开登记。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应及时报告给公司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复制。

第四章公司职责第十七条公司安全人员负责外来人员的准入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等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来人员的特定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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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1为了强化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老师家属亲友、离职老师职工、转退学同学、同学家长、学校指定的常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按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前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按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按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同学出入校管理1、适用范围:教职工、同学2、操作规程:(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需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2)同学:同学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同学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同学家长出入校管理1、适用范围:来访的同学家长2、操作规程:(1)本校在籍同学家长来访时,门卫要按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同学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忱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布置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留意事项:(1)门卫人员应衣冠干净、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

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同学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协作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2为标准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内,必需进校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

车辆安全自负。

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与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需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顶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干净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需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装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

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顶峰时间段不准进入。

严格阻挡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答应在校门口设摊。

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内。

七、上课期间,同学要出校门必需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

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老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前方可进入。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3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校内安全,学校施行来访出入登记制度:1、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者须礼貌、热忱接待、询问来访事由。

2、来校联系工作的来访人员(如家长),必需在门卫室进行实名登记,来访人员必需按会客单上的要求真实地填写会客单并取得校内被访人员的认可方可进入校区。

离校时必需回收由被访人员签名和填写离校时间的回执,经门卫值班人员确认前方可离校。

3、校外人员无正值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无法与被访人取得联系并填写会客单,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内。

假如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按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4、在正常的教学时段内同学因特别原因需要离校的必需出具学校相关部门或班主任签发的出门凭证,才可让家长接回,在正常教学时段内,学校严禁同学单独离校。

5、上课期间如无预约谢绝外人进入校区,严禁推销人员进入校区。

6、会客登记凭证每学期整理后归档,保存期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责任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41、目的为强化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各生产区的全部人员(包括各各科室人员和公司领导)。

3、程序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和通行证,方可进入。

2、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

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惹事故,责任自负。

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需遵守各生产区域各项有关规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外包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车辆时速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

5、外包单位运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需先向本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分厂根据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来单位进行八大作业时,按公司规定到所作业的分厂办理相关票证。

杜绝无证作业。

7、外来人员须进入密闭容器作业时,必需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密闭容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分厂安全科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8、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留意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需按时清理现场,否则按规定赐予500元的罚款。

9、外来人员应遵守分厂禁烟制度,违反者按分厂考核制度处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员进入分厂需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

分厂安全科根据通行证进行登记前方可进入。

11、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进入分厂生产区,由接待人负责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否则不行进入。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在我厂厂区内工作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装备事故,依据《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方法》,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厂主业、实业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的单位。

第三条本方法中的“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指导人员、外厂来学习人员等。

“临时工”指由厂人事部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资的全部人员(包括反聘人员、外来劳务人员、在部门或班组长期工作的临时人员等)。

“外包施工人员”指与厂指定的职能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全部人员。

“参观人员”指经过厂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接待人员伴随,根据预定路线活动的外部人员。

“检查、指导人员”指事先于厂有关部门联系,根据计划内容进行检查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外厂来学习人员”指事先与厂有关部门联系、并已得到厂部批准、到指定部门学习的人员。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用工部门或工程负责部门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部门是参观人员以及政府或上级检查指导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安监室负责外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并监督本方法贯彻执行。

“外来人员”在厂工作估计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监室负责入厂安全教育,不满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教育。

第五条外来人员在厂生产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应负责任的装备事故时,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政府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条外来人在厂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应遵守及执行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临时工的管理第七条临时工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需经厂规、厂纪及电力生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在监护人员的带着下,方准进入生产现场;超过一年的外来人员每年还必需参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年考,考试成果必需记录在案。

进入厂区必需佩戴标志(标志由厂行政部发放),进厂标志只发给符合上述规定的本人运用,严禁转借。

外来施工人员如从事特别工种作业,必需持证上岗。

厂安监室应审核其特别工种证原件并复印备案。

第八条临时工在入厂前必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室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与工作,有关部门和班组必需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第九条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应按正式员工待遇,发给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不按规定运用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损害事故的,事故责任由违反规定者个人担当。

第十条禁止布置临时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门班组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机组集控室、燃运、化水等运行岗位独立操作或替岗。

禁止布置临时工在上述工作场所独立进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机械、卸煤机上操作或替岗。

第十一条在生产区域内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要定人、定岗、定编,必需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

临时工的运用应遵守公司及厂下发的有关劳开工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临时工有权要求各运用部门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条临时工在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必需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见附件)。

第三章外包施工人员的管理第十四条外包施工人员应遵守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单位必需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小结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和经验教训,学习上级和厂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周安全活动内容等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单位必需设置以下的记录台账。

即:人员进出登记、特别工种登记、电气工器具运用登记、劳动爱护用品发放及运用登记、起重工器等机具的运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记录。

第十七条外包施工单位所运用电气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需经厂安监室或指定承包部门检验合格贴合格证后,方可在现场运用,所运用临时电源必需遵守厂《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方法》。

第十八条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必需按时参与厂组织的专项检查,并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严禁外包施工人员任意进入其工作范围以外的区域。

第二十条未经答应、严禁外包施工人员任意动用现场的设备、装备。

第二十一条外包施工人员有权要求厂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外包施工人员在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程工程时,必需严格执行《华能济宁电厂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方法》,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

第四章参观人员的管理第二十三条参观人员进入厂区或生产区域,应办理登记手续(有条件的应办理人身保险),佩戴入厂证件,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留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动爱护用品并全程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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