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doc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序号检查内容一基础条件发展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1环境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10)措施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专科2规模床位数△(3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方标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1005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执材料行效果好得 1 分。
5 查有关资料政策、措施齐全,得 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3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得 6 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10指示、科室标识 4 分。
至少有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 张,得 6 分;每增加10 听取汇报,现场检查20 张床加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临沂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沂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9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二级以上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11。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临床护理评分标准(试行)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临床护理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医院护理管理”占160分,“护士队伍状况及建设”占270分,“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及水平”占260分,“临床护理质量控制与评价”占200分,“护理专项活动”占50分,“区域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占60分。
二、申报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护理专业项目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能够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 近五年,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提高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护理管理科学、创新,能够调动护士积极性;3.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量应当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80%以上;4. 医院护理整体水平高,在区域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5.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工作。
三、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附件三: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标准
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标准
说明
第一部分一类指标
此部分共有一类指标六条,被评估医院必须全部达标,才能进入二类指标的评估程序。
(注:没有设置产房的相应达标指标不作要求。
)
第二部分二类指标
此部分共有二类指标十三条,其中十条带*号的必须达标,三条不带*号的为参考达标指标,必须至少两条达标,才能进入三类指标的评估程序。
第三部分三类指标
此部分共有五大类综合考评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总分合计1000分。
被评估单位必须
最终总得分900分以上,且临床科室、护理管理、医技科室技术水平各项目得分率必须分别达到应得分值的90%以上,方可具备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资格。
一级特色专科评估医院一类指标
是否达标:是□
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二类指标
一级专科医院评估三类指标。
济南市临床精品特色专科评审标准

5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得5分,辅助基地得4分。
17
编写教材
或专著
(5分)
参加教材或专著编写
5分
评估前3年,主编国家人卫、高教、科学3大出版社专著得5分,副主编得3分,编委得2分;主编其他出版社专著得2分。可累计,满分5分。
五、医疗技术队伍
100分
18
技术团队(20分)
整体实力
20分
12
亚专科方向
(5分)
亚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分
有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13
科研项目
(20分)
省、市级项目
20分
评估前3年,作为第一负责人和负责单位承担省科技厅课题每1项得10分,承担省卫生计生委课题每1项得5分,承担市级课题每1项得5分。可累积计分,不超过20分。
创新水平
10分
2项创新项目(包括获得科技进步奖、国家或省卫生计生委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项目),每项各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9
辐射能力
(60分)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
50分
年出院患者中所辖省外患者≥20%或市外患者比例≥30%得50分;每降低1%减1分,扣完为止。
14
科研成果(30分)
省、市级科技奖励
10分
评估前3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市级科技进步(含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市级三等奖1项以上得1分,科技奖第二完成人按第一完成人50%计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第二完成人或第二完成单位以分值的50%计,第三完成人或第三完成单位以分值的30%计,第四完成人或第四完成单位以分值的20%计。同一项目取最高奖计分。
普外科-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专科评价试点评分.doc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发展环境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1 分(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5 查有关资料或措施措施不得分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标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科室标识规范、清识楚,得满分;达不到上述标准,酌情减分2 专科规模床位数10 具有至少 1 个护理单元、 30 张床的独立病区 30 张床,得 5 分,每增加 10 张床加 1 分(3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每床使用面积 =业务用房面积 / 床位数。
查医≥6 平方米得 10 分; 4-6 平方米得 6 分;少方米 ( 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10房) 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于 3 平方米不得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10 查看临床检验、辅助治疗、科研实验室需要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3支撑条件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10 现场检查(30)和适宜性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5 查看资料体实施计划病区整洁,管理有序 5 看现场及有关资料4科室管理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5 查看资料(30)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查看资料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5 查看资料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评分标准备注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评估前 5 年投入≥ 2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20万元减 1 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病区整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5查看资料好的医德医风二医疗技术队伍200形成技术团队,整体技术实力5整体实力较高,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术30查有关资料,医师技术能力考核(30)能力,并能得到持续提高学术地位5查有关资料学科6带头人临床能力:主持科内专科查房(40)每年不少于 30 次,应邀参加30查有关资料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 次评分标准备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 1 次以上、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 10 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指导毕业博士生 3 名以教学科研水平培养研究生等级、数量,承担科研课题、发 上,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 SCI 收5录论著 2 篇,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专利奖 1 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数量学术地位7学科骨干临床能力(60)教学科研水平20 查有关资料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5查有关资料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 名度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历讨论、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 32-33 周,其手术等)情况; 中门急诊 9 周,病房 23 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一、引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1、临床诊疗能力(40分)(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2)服务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家属对专科医疗服务的评价,包括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效果、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满意度。
(3)医德医风:考察专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德医风的认可度。
5、综合管理(10分)(1)管理创新:评价专科在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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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通用部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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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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