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在自己家门店贴出租小广告盐城市城市管理条例

在自己家门店贴出租小广告盐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盐城市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盐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必须遵守本办法。
在高速公路围合圈内国省道、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出入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商业广告:(一)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设施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广告;(二)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四)利用其他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市规划局是市区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市城管局制定有关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
盐城工商局是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资格、发布内容的审查、登记发证工作。
市城管局是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依据《盐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盐政发[2002]62号)的规定,依法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盐政发[20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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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盐政发〔2013〕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政府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承担本计划确定的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任务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项目起草小组,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明确专门处室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起草、报送及对口联系等工作。
各起草部门应在规定的报送时间之前,将规范性文件项目草案连同送审报告、起草说明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依据材料、参考材料各一式10份一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不予审查,待有关材料齐全后,再行受理。
其中,起草说明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过程、项目施行可行性评估、涉文部门之间的分歧意见(会签意见材料)和协商情况材料、在《中国盐城》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反馈意见情况及理由说明资料、按照要求组织听证、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材料。
二、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照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文件的调研、起草、报送任务。
因上位法调整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按时完成项目报送工作的,要书面说明有关情况,并报市政府同意暂缓制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盐政发[2012]32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盐政发〔2012〕324号)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调动各方共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切实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沿海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区、街道、社区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构建职责明晰、事权匹配、全面覆盖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权责一致、依法合规”的原则,完善并形成“两级(市、区)政府、三级(市、区、街道)管理、四级(市、区、街道、社区)网络”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一)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分片发展、合力建城划分的建设管理范围和现行建设管理主体分工,强化市本级统一城市规划、统一土地市场、统一建设计划以及宏观决策、督查考核、行业管理等职能,各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权,除规划、土地、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须由市本级集中统一管理的外,其他事权逐步下放给所在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突出重点原则。
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重点是解决条块交叉、职责不清问题;逐步将市本级城市建设管理事权下放给区,成熟一项下放一项;对于情况复杂、各种利益关系调整难度较大的,待条件时机具备时,积极稳妥地推进。
2024年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范文

2024年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户外广告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企业的产品推广和城市形象的宣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过多、过密、过于商业化的户外广告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形象,也对市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为了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我们制定了2024年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以实现户外广告的合理规划和有序发展。
二、整治目标1.净化城市空气:大幅度减少广告密度,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2.提升城市形象:打造舒适美观的城市环境,彰显城市的城市品质。
3.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减少市民的视觉干扰,创造良好的城市居住环境。
4.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优化广告布局,提升广告效益,为城市带来经济效益。
三、整治措施1.加强规划管理(1)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时间表和目标,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成立专门小组:由城市规划、市容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3)完善法律法规: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管理及处罚等具体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4)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调整广告布局(1)清理违规广告:对于未经审批、超出规定范围、影响城市安全和美观的广告,要进行清理和整治。
(2)优化广告布局:根据城市形象和区域功能,对广告进行分类布局,合理安排广告的种类和数量。
(3)限制高密度广告:对于商业区、文化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限制广告密度,提高广告的观赏性和品质,避免过于商业化的广告布局。
(4)提升规模化广告的质量:对于规模化广告牌,要进行严格的审批,确保广告的质量和内容与城市形象相符合。
3.推广绿色环保广告(1)鼓励创新广告形式:推广新颖独特的广告形式,如数字广告牌、LED广告、投影广告等,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2)提倡绿色环保广告:鼓励企业使用环保材料和绿色工艺制作广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户外广告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不仅能够吸引顾客的注意力,还能够传达特定的信息和品牌形象。
然而,过度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仅可能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产生视觉干扰和交通安全隐患。
因此,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制定便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保障广告宣传效果的同时,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权益。
其中的原则包括:1.合理安排户外广告的数量和分布,保证广告布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坚持绿色环保理念,减少广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3.保障城市景观的连贯性和视觉效果,不损害城市美观;4.重视交通安全问题,避免广告设置成为视觉干扰和行车障碍。
二、广告设置的分类和标准根据不同的广告类型和功能需求,可将广告设置划分为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和政府宣传广告等。
为确保广告的合理布设,可以设立以下标准:1.商业广告的设置应在商业区、市中心或主要交通干道附近,并遵循商业规划的原则;2.公益广告应布设在公共设施和服务场所周边,以提供有益信息;3.政府宣传广告应布设在市政府和相关政府机关所在位置,以传达市政府的政策和举措。
三、广告设置的数量和分布为了避免城市过度宣传的现象,应制定广告设置的数量和分布标准。
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1.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地区的广告数量上限;2.根据道路交通量、人流量等因素,规定不同道路或地段的广告设置密度;3.合理规划不同类型广告的分布区域,确保广告在城市不同区域的平衡分布。
四、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管为确保广告设置的合规性,需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机制。
具体实施可以包括:1.建立统一的广告审批机构,负责审批广告设置的申请,并依据规划标准和城市形象原则进行审批;2.加强广告设置的监管力度,定期巡查和核查广告设置的合规性,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进行整改或移除;3.建立广告投诉和处理机制,市民可以通过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举报违规广告。
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一)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盐城市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促进城市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和可持续性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发布)2、《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7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4、《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盐城市人民政府)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6、《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盐城市人民政府,2003年月6月)7、《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盐城市规划局,2003年6月)8、《关于实施市区主要街道沿街综合整治的通知》(盐政发[2003]14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9、《关于实施市区夜景亮化建设的通知》(盐政办发[2003]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关于加强市区店招门牌设置管理的通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2003年10月)11、《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第3条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规划原则1、整合性原则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是盐城市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环境、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充分体现盐城“水绿湿地、盐白滩涂”的城市景观特征和人文内涵,显露出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型城市所特有的现代性、包容性和创新竞争力。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8.06•【字号】苏工商广[2013]280号•【施行日期】201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工商广〔2013〕280号)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州、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8月6日全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为创造文明、诚信、规范、健康的广告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户外广告发布管理水平,发挥广告在促进转型升级、塑造地域品牌、传播先进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展示工商部门积极履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省局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
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围绕建设美好江苏、加快转型发展的主题主线,按照省局推进“三型工商”建设和鼓励工作创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力度,提升管理层次,强化服务效能,树立执法形象,为美化城市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目标和范围以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活动为抓手,立足职能,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全面规范,带动本地区和全省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使示范街成为反映地区市场繁荣、科技创新、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窗口,成为表现地区“两个率先”实践成果、“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亮丽名片。
以省辖市中心城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驻建制镇商业繁华、人流集中、广告牌位和形式比较多的街区,确定选择、推荐和重点打造一条街(路)参加全省的创建考评活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58号【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4.30【实施日期】2010.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市区市容环境方面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同步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依法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建筑亮化、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车辆清洗的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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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一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盐城市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促进城市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和可持续性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03—2013》(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发布2、《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7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4、《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盐城市人民政府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6、《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盐城市人民政府,2003年月6月7、《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盐城市规划局,2003年6月8、《关于实施市区主要街道沿街综合整治的通知》(盐政发[2003]14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9、《关于实施市区夜景亮化建设的通知》(盐政办发[2003]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关于加强市区店招门牌设置管理的通知》(盐城市城市管理局,2003年10月11、《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第3条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规划原则1、整合性原则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是盐城市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环境、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充分体现盐城“水绿湿地、盐白滩涂”的城市景观特征和人文内涵,显露出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型城市所特有的现代性、包容性和创新竞争力。
户外广告是盐城整体市容市貌的组成部分,不能游离于城区各功能区域的环境之外,更不能与原有的城市风格大相径庭。
户外广告的商业价值应更多地通过广告的文化价值和环境价值体现出来,应有助于城区环境质量的整体提高。
2、个性化原则户外广告应该协同城市的产业特征定位、建筑风格定位等诸多因素,共同来完成一个城市形象的塑造。
专项规划导入先进的DIS(District Identity System设计理念,为所规划的区域、路段和节点进行个性化形象定位,根据不同路段、不同区域、不同功能、不同建筑物特色以及不同的文化内涵设置与之协调的“户外广告形象”。
3、控制性原则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是城市规划控制下的依法设置,控制的前提是要让户外广告为商业经济、为人居环境、为城市美化服务。
第一,必须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总量。
第二,必须控制户外广告密度。
第三,必须控制户外广告画面的色彩。
第四,必须控制户外广告媒体的形态。
第五,必须控制户外媒体的造型。
第六,必须控制户外媒体的亮度。
4、创新性原则应重视户外媒体的形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更要加强广告实务运作与广告管理的创新意识。
5、安全性原则户外广告设置应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公共安全;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和市民日常生活。
凡设置户外广告,经营方均应参照相关的设置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性设计和制作。
在设置大型广告之前,对高空作业人员应购买相匹配的户外广告保险;在安装过程中和结构完成时,应有户外广告工程监理认证和验收。
户外广告媒体应由发布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第三方监测报告。
6、可操作性原则本规划依据《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而成,是根据现存的实际情形和未来规划目标分步骤进行。
本规划将本着“规划先行”,“边规划边实施”的原则。
专项规划总体方案按“面线点”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则按“点线面”程序进行,完成核心节点户外广告的设置设计,达到带动相关路段户外广告的整治,最终改观整个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面貌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户外广告资源要“合理有偿使用”。
城市户外广告所占用的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应由政府统一领导使用,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对外招商、拍卖。
第5条规划重点1、对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六大片区进行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对城中片区、城南片区、河东片区进行重点规划。
2、对主要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重点道路为:开放大道、世纪大道、青年路、大庆路、建军路、黄海路、人民路、迎宾路、解放路、盐马路等。
首期先对其中的开放大道、解放路、建军路进行户外广告阵地设置规划。
3、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其中包括:铜马广场、新客站、新世纪文化城广场。
第6条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六大片区、十二条道路、三个重要节点三个层次。
1、六大片区(城中片区、城南片区、城西片区、西南片区、城北片区、河东片区2、六横、六纵十二条道路(黄海路、毓龙路、建军路、大庆路、青年路、世纪大道;盐马路、解放路、人民路、迎宾路、开放大道、文港路3、三个重要节点(铜马广场节点、新客站节点、新世纪文化城广场节点第7条市区户外广告规划图(见规划说明第8条规划期限2003—2007年,与盐城市城市规划近期建设相协调,根据户外广告边整顿、边设置的操作性原则,完成城中片区、城南片区、城中片区户外广告规划中的各项要求,体现每个片区各自的特色。
2008—2013年,根据盐城市城市规划,完成其他片区的户外广告规划目标,最终改观整个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的面貌。
(二规划目标第9条使盐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10条创建中等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典范。
第11条突出区域特色,改善人居环境,形成户外广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三六大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第12条城中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新洋港以南、通榆运河以西、青年路以北、西环路以东的区域为城中片区。
以商业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
强化建军路、解放路沿线的城市中心功能;逐步搬迁调整现状工业,增加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公共空间,改善环境质量;完善支路系统,增加机动车停车场地;合理控制居住用地开发强度;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发展脉络;强化滨水空间建设,塑造城市特色。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城中片区定位为“商业综合服务区”。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结合商业综合服务区特点,可在重要路段、节点、重要场馆集中展示户外广告。
重要路段包括:黄海路、建军路、大庆路、开放大道、人民路、解放路、盐马路;节点包括:铜马广场、新世纪文化城、新客站。
广告内容和形式应与繁荣商业,营造气氛相得益彰,并要重点突出盐城市“黄海明珠”的古城风韵。
(2严格控制墙体广告,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上高楼楼顶设置户外广告。
(3严禁在文化遗迹、学校、居民区、行政事业办公区以及所有异型建筑楼顶(屋顶、立面设置户外广告;严禁设置跨街广告(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禁止广告经营者随意设置户外广告。
(4户外广告必须与建筑物的风格保持一致。
城中片区所有户外广告之间必须具有整体的协调性。
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造型、内容、色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考虑户外广告与建筑,户外广告之间的衔接。
(5强调户外广告设计的艺术性。
尽量简化画面和文字内容,以企业形象和商品特征的标志造型和标准色彩来传达广告信息。
(6注意户外媒体白天与夜晚视觉效果的协调。
在重要的商业路段,鼓励使用霓虹灯广告。
鼓励使用新工艺和新材料制作户外广告;鼓励使用圆型、椭圆型、方型圆角和其它异型灯箱。
第13条城南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青年路以南、通榆运河以西、新河以北、西环路以东的区域为城南片区。
以居住和行政、文化、教育功能为主,保留悦达工业园和市开发区工业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区域,完善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吸引更多人口入住;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加强城市设计研究,形成亲切宜人的空间尺度。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城南片区定位为“行政综合服务区”。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结合行政综合服务区特点,整体协调,突出风格,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区域,城南片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要与“现代、新颖”的区域特征相一致,集中突出“水绿盐白”的户外广告风格。
(2可在客运站、货运站、展览、展示性场馆区段、商业密集区段、餐饮娱乐密集区段集中设置户外广告媒体。
(3严格控制墙体广告,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上高楼设置户外广告。
在金融区、居民区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4严禁学校、居民区、行政事业办公区以及所有异型建筑楼顶(屋顶、立面设置户外广告;严禁设置跨街广告(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5艺术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城南片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媒体造型设计新颖大方,提倡和鼓励使用新工艺、新材料,使户外广告起到提升区域品质的作用。
第14条城西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西环路以西、宁靖盐高速公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北、新洋港以南的区域为城西片区。
以居住和生态保护功能为主,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重点加强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适度开发居住用地,疏解老城人口。
加强对蟒蛇河取水口的保护。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城西片区定位为“居住和生态保护区”,户外广告设置要体现“自然、人文”特色。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根据居住和生态保护区特点,可在世纪大道等交通主干道、重要市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相对集中设置户外广告,其余区域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2同时结合生态保护区特点,在公用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设置一些自然材质的小型公益性广告牌。
(3严禁在市政公用设施、公园、绿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设置户外广告;严禁在城市快速干道和主干道沿线民居设置墙体广告;严禁设置跨街广告(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第15条西南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西环路以西、宁靖盐高速公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徐淮盐高速公路以北区域为西南片区。
以工业为主,沿世纪大道布置物流、仓储、市场等服务功能。
制定合理的准入标准;实施集中的能源供应和污染治理;协调用地开发和自然水网的关系,创造优良环境。
户外广告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本规划把西南片区定位为“工业区”,户外广告的设置体现“简约、大方”的特点。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1根据工业区的特点,对户外广告发布的形式、类型、内容、数量进行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内容应与该区域的物流、仓储、市场等服务功能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