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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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4〕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0日温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公共(用)设施和各类产权性质的建(构)筑物等公共空间资源设置的户外广告载体,具体包括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城市空间所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贴膜、投影、实物造型等。
第四条城管与执法部门为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组织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布点规划的联审及户外广告设置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分局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设置布点方案的编制、设置行政许可及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及户外广告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文明办负责户外公益广告发布的协调与监督工作。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通告版)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城市道路 (4)3. 1 路面养护 (4)3.2 桥梁、隧道 (4)3.3 公路、铁路、轨道 (5)3.4 路桥名牌 (5)3.5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附属设施 (5)3.6 停车场所、洗车场所 (5)3.7 机动车辆 (6)4 建(构)筑物 (7)4.1 居住小区 (7)4.2 建筑单体 (7)4.3 临街商铺 (7)4.4 建筑外墙面 (7)4.5 屋顶 (8)4.6 防盗窗、阳台、外走廊、门窗 (8)4.7 空调架、空调外机 (8)4.8 油烟排放口 (8)4.9 遮阳(雨)蓬、遮阳(雨)伞 (9)4.10 围墙(不含工地围墙) (9)5 公共设施 (10)5.1 供电、供气、供排水、邮政、通讯设施设备 (10)5.2 公交车场站、出租车站、轨道站、加油加气站 (10)5.3 公共厕所 (11)5.4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 (11)5.5 环卫工作、生活场所 (12)5.6 治安岗亭(交通、停车场及小区)与健身休闲设施 (12)5.7 其它要求 (12)6 园林绿化 (13)6.1 规划设计 (13)6.2 养护管理 (13)7 城市照明 (15)8 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标识 (16)9 城市雕塑 (17)10 城市水域 (18)11 公共场所 (19)12 建设工地 (20)1 总则1. 1 为规范城市容貌管理,序化、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城市和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依据《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招牌、灯光照明、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制定本标准。
1. 2 本标准适用于温州市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繁荣商业气氛。
充分发挥户外广告的社会经济效益,景观文化效益,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和合理布局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有关城市市容市貌与景观规划等的深化与细化。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系本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期末(至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内。
及城市建设用地外沿的主要景点景区和文物点相关地带。
第四条本规划称的户外广告包括:(1)利用公共和在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实物造型等广告。
(2)利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彩旗、条幅、拱门、气球、张贴物等临时设施和城市标识、旅游导引牌、楼宇内设的公司导引牌以及其他相关的设施等。
(3)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招贴的广告。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1998]第13号)◆《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2号)◆《潮州市总体规划(2000-2015)》(潮州市人民政府)◆《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户外广告的设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部署,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城市景观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使之既能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化,又能点缀美化市容市貌。
促进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的提升。
◆户外广告按其目的性划分为公益服务性广告(非营利型)和商业服务性广告(营利型),其设置应既重视营利型的商业服务性广告,也应做好非营利型的公益服务性广告,这对于城市特征和城市特色较为突出的潮州历史文化名城尤为必要。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通告版)

温州市城市容貌标准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城市道路 (4)3. 1 路面养护 (4)3.2 桥梁、隧道 (4)3.3 公路、铁路、轨道 (5)3.4 路桥名牌 (5)3.5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附属设施 (5)3.6 停车场所、洗车场所 (5)3.7 机动车辆 (6)4 建(构)筑物 (7)4.1 居住小区 (7)4.2 建筑单体 (7)4.3 临街商铺 (7)4.4 建筑外墙面 (7)4.5 屋顶 (8)4.6 防盗窗、阳台、外走廊、门窗 (8)4.7 空调架、空调外机 (8)4.8 油烟排放口 (8)4.9 遮阳(雨)蓬、遮阳(雨)伞 (9)4.10围墙(不含工地围墙) (9)5 公共设施 (10)5.1 供电、供气、供排水、邮政、通讯设施设备 (10)5.2 公交车场站、出租车站、轨道站、加油加气站 (10)5.3 公共厕所 (11)5.4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 (11)5.5 环卫工作、生活场所 (12)5.6 治安岗亭(交通、停车场及小区)与健身休闲设施 (12)5.7 其它要求 (12)6 园林绿化 (13)6.1规划设计 (13)6.2养护管理 (13)7 城市照明 (15)8 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标识 (16)9 城市雕塑 (17)10 城市水域 (18)11 公共场所 (19)12 建设工地 (20)1 总则1. 1 为规范城市容貌管理,序化、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城市和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依据《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招牌、灯光照明、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制定本标准。
1. 2 本标准适用于温州市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规划局户外广告设置制度

广告类型与尺寸
大型广告牌
高度不得超过18米,单面面积不得超过 200平方米。
横幅广告
长度不得超过50米,宽度不得超过3米。
灯箱广告
高度不得超过3米,单面面积不得超过100 平方米。
喷绘广告
单面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
广告内容与形式
广告内容应健康、 合法、真实,不得 含有虚假、误导性 信息。
广告设置单位应具 有相应的资质和许 可证,并按照规定 进行申报和审批。
《广告管理条例》
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及要求
规划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广告设置场地平面图、四至范围和效果 图;
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报告;
广告设置场地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
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01
未经规划局批准擅自设置户外 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罚 款。
禁止在交通安全设施、公共 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 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环保要求和标准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 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
禁止使用高亮度、高噪音、高能耗的广告设施, 以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鼓励使用环保、节能、可再生的广告材料,以减 少对环境的影响。
广告形式应简洁、 大方、美观,不得 影响城市形象和公 共安全。
广告设置地点与间距
广告设置地点应符合城市规划 和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
消防 距应合理,避免造成视觉疲劳
和影响市容市貌。
不同类型、尺寸的广告之间应 保持一定的间距,避免相互干
扰和影响。
广告设施与安装方式
02
户外广告设置不符合城市规划 、市容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拆 除。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1.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2 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表1.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最大高度建(构)筑物层数或高度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1层、2层(且≯7m)不宜设置3层(且≯10m) 3m4层~8层(且≯25m) 6m9层~20层(且≯60m) 8m21层~30层(且≯90m)不宜设置30层以上(90m以上)严禁设置3 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该建(构)筑物屋顶建筑面积的1/8。
户外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
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1m;4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面板,不得对建(构)筑物结构构成威胁,设置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建(构)筑物应由建筑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测。
1.1.2 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
垂直方向突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道路上空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2 贴附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
单个广告面积(除广告幕布外),在商业区域内宜小于100m2,商业区域外宜小于50m2;建(构)筑物同一面墙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面积的30%;3 高层建筑主楼墙面宜设置镂空文字及图案等形式为展示体的户外广告设施,从地面至该广告底部的高度小于100m 时,广告高度宜小于3m,单面墙上设置的广告总面积应小于50m2;超过100m时,广告高度不宜大于6m,单面墙上设置的广告总面积应小于100m2。
1.1.3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自建筑物±0.00起到户外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2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考虑与各种架空线的关系,其净空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3 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与宽度比例宜为6:1~8:1;4 户外广告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5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2.5m以下不得突出道路红线设置;2)距地面2.5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0.5m; 3)3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2m;4)5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宜大于3m。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温政办[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城市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温州市城市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两查两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预防和遏制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专项整治。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规范城市燃气经营秩序和户外广告设置,消除燃气经营、使用和户外广告设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整治任务(一)开展燃气规范经营和安全使用专项整治。
1.开展瓶装燃气经营安全大检查。
全面检查燃气储配站、供应点等瓶装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情况。
重点查处储配站的生产设备检修维护和生产区防火防爆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向用户提供违规气瓶、为违规气瓶充气、瓶装燃气供应点未设置规范瓶库及瓶库设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等违法行为。
2.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
切实深入村居大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的法规和知识,全面检查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公共单位食堂的安全用气情况,从严查处餐饮单位的不安全用气行为,严厉查处在高层建筑物内的公共聚集场所违法使用瓶装燃气的行为,严厉查处擅自拆卸、安装、改装和损坏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有效制止违规使用气瓶和违规使用燃气现象。
2022年08月25日温州龙湾万达广场营销策划方案

2022.08.25城市标准改变者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世界级万达本土化温州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渗入生活,赢得市场民心所在,万达所向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目录第一部分:策略部分市场环境分析顷目整体形象宣传推广策略目标群体分类诉求策略传播策略各阶段推广主题及营销策略第事部分:企划部分广告总精神 LOGO演绎公关建议第三部分:企划表现媒体广告平面设计(户外、报纸、杂志、网络) 万达会会刊(财智分享手册) 会展现场包装设计亊务用品设计工地围挡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第一部分:策略部分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顷目所属区域分析、市场环境分析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房地产整体形势向下】住宅地产面临挑戓:国家今明两年推出各建1000万套保障房癿政策,大量癿需求会被转秱到保障房中去。
同时,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停发第三套房贷、限贩令出台、央行加息、提高公积釐贷款利率……楼市调控政策颉颉出台,招招剑指“价格过快上涨”癿住宅地产。
商业地产迚入市场博弈:在整体形势向下癿情况下,整个行业资釐癿流劢性会发生变化,预期也会产生变化,因此无论住宅还是非住宅癿物业,都呈现回落癿趋势。
WANDA PLAZAADVERTISING PLANNING CASE广审策划案温州 -万达广场【内优外强格局】我市对未来商业整体癿规划以主城区为核心,龙湾、瓯海为配合,以商业繁华区带劢,形成点、线结合形成网络化发展格局未来癿温州商业将呈分级式发展,包括城市级、片区级等丌同级别癿商业中心,共有数十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