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审要求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

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在当今现代社会,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广告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如乱贴乱放、影响城市美观、损害居民生活质量等。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许多城市纷纷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进行探讨。
一、广告审批程序1. 广告主应向城市管理机构提出广告申请,并提交广告内容、尺寸以及放置位置等相关信息。
2. 城市管理机构将对广告内容、尺寸及放置位置进行审核,并给予批准或者驳回。
3. 获得批准的广告主必须按照批准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广告制作和放置。
二、广告内容限制1.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淫秽、暴力、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2. 广告内容应遵循真实、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误导公众。
3.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
三、广告尺寸限制1. 广告牌的尺寸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
2. 广告牌的尺寸不得过大,以免影响行人和交通的视线和通行。
3. 不同区域的广告牌尺寸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得突兀。
四、广告位置限制1. 广告牌不得阻挡城市道路、建筑物和景观的视线。
2. 广告牌不得放置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场所,以确保安全疏散。
3. 广告牌的放置位置应遵循合理布局原则,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五、广告时限限制1. 广告牌的放置时限需符合城市管理机构的要求。
2. 广告时限应与广告费用相适应,避免长期闲置导致资源浪费。
六、广告维护与管理1. 广告主应定期维护广告牌,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广告主应及时处理广告牌的受损、褪色等问题,保持广告整洁美观。
3. 城市管理机构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进行责令整改,对严重违规的广告予以撤除。
结语城市管理户外广告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美好和谐的城市环境。
广告主和市民应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努力,为城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城市中创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生活空间。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

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摘要本文介绍了住建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广告设施的设置,提升城市美观度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保护环境和城市的城市形象。
引言随着城市发展的进步,户外广告设施在城市中的设置越来越普遍。
然而,一些不合理的广告设施设置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度,还可能造成道路交通混乱和市民生活的不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住建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以确保广告设施的合理设置和统一管理。
1. 设立广告设施的原则合理设置广告设施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据此,住建部提出以下原则:•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依法合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市民需要和利益,保障市民的使用权益;•统一管理,确保设施的规范和统一性。
2. 广告设施的分类根据广告设施的性质和用途,住建部将广告设施分为以下几类:2.1 商业广告设施商业广告设施主要用于商业活动和产品宣传。
这包括商业牌楼、广告牌、广告屏、灯箱广告等。
2.2 公益广告设施公益广告设施用于公益性宣传和社会公益活动。
这包括公益广告牌、公益宣传牌、公益宣传栏等。
2.3 交通广告设施交通广告设施用于交通信息发布和道路安全宣传。
这包括交通指示牌、交通广告标志、交通警告牌等。
3. 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为了保证广告设施的合理设置,住建部制定了一系列的设置标准。
3.1 商业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商业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风貌要求;•商业广告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根据城市人口、地域和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商业广告设施的设立位置应避免对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商业广告设施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2 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置标准•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置应注重社会公益性和公益活动的宣传效果;•公益广告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根据公益活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公益广告设施的设立位置应便于市民接触和了解公益活动;•公益广告设施的内容应具有积极、健康、有益的特点。
户外广告店招审批手续和设置要求

户外广告店招审批手续和设置要求一审批手续1、店招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名通知书③设置招牌实景图,包含招牌的颜色、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说明文件(彩色效果图,三张)2、户外广告(围栏广告、墙面广告位内广告)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②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国土使用证/土地拍卖交易书④围栏广告效果图(彩色实景图)⑤申请书内须写明围栏的长、宽等尺寸和材质二设置要求①原则上不能使用大红、大绿(红底黄字或红底白字),以及其他刺眼突兀的颜色②不能使用喷绘布③店招高度与左右两侧店招上沿下沿一致,厚度一致④不能设置穿孔发光字及门楣LED,避免侵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⑤不能设置在建筑物楼顶(包括裙房楼顶)或建筑物20米以上外立面⑥不能影响建筑物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及结构安全(封闭门窗)⑦不得设置伸出式或悬臂式招牌⑧.禁止利用女儿墙或超出女儿墙项部设置店招⑨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不能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三材质使用建议店招店牌的表层围护材料应采用彩钢板、外墙铝塑板、帆布、高分子板材(亚克力、雪弗板等)、防腐木、塑料扣板、不锈钢板、玻璃等不易锈蚀和腐烂的材料。
不建议采用内墙铝塑板、石膏水泥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等作表层材料。
不建议使用泡沫、即时贴等简陋材料制作招牌。
主干街路、重点区域不建议使用灯箱布和喷绘布等材料设置招牌。
四户外广告和店招的灯光使用建议店招店牌的照明光源:可用用日光灯、霓虹灯、冷阴极灯、LED 发光灯等;可采用间接照明、灯管直接发光、灯管衬底或内发光等方式。
在居住小区内或居住建筑(包括商住建筑和住办建筑的住宅层面)自身及对面的外墙面上设置店招店牌的,不得采用霓虹灯、LED等动态光源。
店招照明的光源形式、色彩、光照强度应符合城市照明规范,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不得影响行人及机动车的正常通行,采用泛光照明等外置光源形式的户外招牌,其直接照射范围应控制在户外招牌在保证光照强度和均匀度的情况下,鼓励采用高光效的节能产品和节能的设计。
户外广告审理制度范本

户外广告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保护城市环境,确保交通安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管理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户外广告设置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美观、安全的原则,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交通、消防和居民生活安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协调机制,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审批程序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二)户外广告设计方案;(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当重新申请。
第八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面积、形式、期限等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管理要求第九条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对其广告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整洁、完好,不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第十条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在广告设施上显著位置标明维护责任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第十一条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在广告到期后及时拆除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确保城市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户外广告设置费用。
四、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审查要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审查要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审查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人资质审查:首先,需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确认其是否有权申请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
这包括检查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广告内容审查:对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有违法、违规或误导性的信息。
同时,广告内容应与申请人的业务范围相符。
3. 广告位置审查:对广告设置的地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定。
广告牌的位置不应影响交通、市容或其他公共设施的使用。
4. 广告尺寸和材质审查:对广告牌的尺寸和材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广告牌的大小和材质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影响市容市貌。
5. 安全性能审查:对广告牌的安全性能进行审查,包括其结构稳定性、抗风能力等方面。
确保广告牌在设置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6. 环保要求审查:对广告牌的环保性能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例如,广告牌的材料应可回收或可降解,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 审批流程审查:对广告设置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8. 公示和反馈:在审批过程中,应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应建立反馈机制,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保护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维护城市形象,提高广告宣传效果,本规定依法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活动,包括道路、公共场所、建筑物外墙等广告形式。
第三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户外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并与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广告内容要求第四条户外广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有害、虚假、误导等内容。
第五条广告应当有明确的主体和单位,不得欺骗公众、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过于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不得使用夸张、低俗的手法。
第七条广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禁止宣传的物品、药品、赌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广告位置及数量限制第八条广告牌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不得阻挡道路标识、交通信号灯及司机的视线。
第九条城市管理部门对每个区域内的广告牌数量进行限制,并进行定期审查,及时清理存在违规的广告。
第十条广告牌应保持良好的外观状态,不得有明显的污损、脱落等情况,必要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广告投放要求第十一条广告投放应事先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并按照审批要求进行设置。
第十二条广告投放时间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
第十三条广告主应承担广告投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按时缴纳广告费用。
第十四条广告牌的拆除应提前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拆除,拆除后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广告。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广告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应依法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对于特定领域的广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关于做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的工作提示

一、背景介绍当前,伴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已经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仅可以满足市民的信息获取需求,还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审批原则1. 依法依规。
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批行为合法合规。
2. 合理合规。
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形象和市容管理的要求,确保广告设施能够融入城市环境。
3. 公开透明。
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避免出现不公正的审批行为。
三、审批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广告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
2. 提交审批。
申请单位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审批部门,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 审查评估。
审批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对广告设施的规划、设计以及对城市影响的评估等。
4. 公示公告。
通过审查评估的广告设施方案将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5. 签发审批。
经过公示公告期间,符合相关规定的广告设施将获得审批部门签发的审批文件。
四、审批注意事项1. 突出城市特色。
在审批过程中,要注重突出城市的特色和文化底蕴,切忌毫无章法地设置广告设施。
2. 保护历史建筑。
对于历史建筑周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需审慎对待,尊重历史文化,并且避免对历史建筑造成不良影响。
3. 环保可持续。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环保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控制光污染和噪音污染,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五、审批效能提升1. 优化审批流程。
审批部门应当针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能。
2. 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的数据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审批行为公正合规。
3. 完善配套措施。
审批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相关的配套规划和管理措施,提高审批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企业户外广告报批制度范本

企业户外广告报批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广告者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城市规划,保持城市市容整洁、美观,不得影响城市交通、消防安全和居民生活秩序。
第四条企业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应当报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批程序第五条企业拟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 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申请;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户外广告设计方案;4. 设置地点、面积、形式、规格等说明;5. 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个人的意见;6.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申请进行审批: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2. 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3.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 不影响交通、通讯、电力等设施安全运行;5. 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
第七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自审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
三、监督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的规定,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并保持广告设施安全、整洁、完好。
第九条企业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应当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第十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变更和撤回第十一条企业在户外广告设置、发布期间,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在户外广告设置、发布期间,需要撤回许可的,应当提前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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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报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管委:
根据近期我委专家组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的评审情况,反映出部分区、县报送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做好规划评审工作,加快工作进度,保证今年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的质量及此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请各区、县市政管委在报送街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前,需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专业规划的要求,对其进行预审,并请注意以下内容,以确保规划方案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项目概述。
包括:规划范围、背景介绍、街区功能定位及控制类别、控制总量、规划设计原则等。
二、户外广告现状情况展示及分析。
现状户外广告在总平面图中要逐一标示清楚(进行编号),每处广告要注明属性(设置位置、媒体形式、规格等)并配有现状照片。
对现状户外广告根据能否纳入规划(违规广告除外)逐一提出拆除或整改、保留的意见,并简要陈述原因。
三、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
(一)规划范围总平面图(1:5000左右),按照统一的图例用不同符号标示出新建及拟保留列入规划的各种类型的广告设施的位置,并统一进行分类编号。
(二)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方案中所涉及的全部广告设施类型设计,要明确各类广告设施的形式、规格、材料、色彩及其特点。
(三)实景效果图及设置平面图(标明快慢行路、隔离带、便道、绿地、建筑物的位置和宽度)。
每一处广告设施都配有实景效果图(能够兼顾周边环境),并按照实际比例在设置平面图中标明广告设施的确切位置。
(四)广告设施汇总表。
按照类别对所有广告设施进行列表统计,其中列示:媒体编号、形式、规格、面积、设置位置、设置间距等情况。
汇总表中应对拆除或整改的广告进行统计,将减少的广告数量及面积与新建的广告数量及面积进行对比分析。
四、规划方案汇报演示文稿(限时15分钟)。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