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接待是指提供交通、住宿、用餐、陪同等方面的安排。
第三条学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积极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简化礼仪、杜绝浪费、倡导“光盘”的原则,区分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一般接待安排在学院,提倡工作餐,禁止外出安排非公务宴请,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第五条学院主要接待对象包括:(一)上级机关来我院指导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人员;(二)省内外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人员;(三)本系统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四)校企合作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五)经院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六条严格实行定点接待。
学院应在定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执行协议价格。
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安排。
第七条住宿标准。
省部级安排住套间,司厅级安排住单间,县处级以下安排住标间。
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
第八条用餐标准:(一)校内自助餐:早餐按____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____元/人安排;校内桌餐:早餐按____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每人每餐____元/人安排。
(二)校外用餐。
凡遇学院重大活动需在外就餐或节假日期间无条件在学院就餐的,可安排在校外用餐。
每桌按____人核定,不得超过____元。
一般工作人员按____元/人核算。
第九条陪餐制度。
接待中需要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人数。
重大活动院领导可集体参加接待,一般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院领导陪餐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试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各处室、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
本细则所称公务接待,是指来宾来校检查指导、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学习交流、学术交流、学术讲座、校友来访以及涉外接待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风俗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公务接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办公室)负责校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在核定预算额度内按规定自行安排公务接待工作。
第五条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
计划财务处按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公务接待费额度,会同学校办公室及时拿出分配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接待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只能在公务接待预算额度内列支公务接待费。
第六条严格报销审核审批程序。
公务接待凭来宾单位公函进行安排,特殊情况可凭电话告知并做好电话记录。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按规定程序审批。
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来宾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学校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规范接待场所。
学校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食堂。
如因学校内部条件不具备或学校内部在时间、地点方面难以安排等原因,需在校外安排接待的,须报学校办公室同意并经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其中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待的由主要领导审批),且在学校定点接待地点安排,特殊情况下市区外的接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在接待申请表中予以说明并由审批领导签字。
第八条严格接待标准。
(一)住宿标准。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提高公务接待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国内进行的公务接待活动。
3. 公务接待应遵循热情、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接待范围和标准4. 公务接待范围主要包括:上级领导、兄弟院校领导、专家学者、国内外友人等到校访问、交流、指导工作等活动。
5. 公务接待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来访目的,合理确定接待规格、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等。
6. 接待用餐应本着节约原则,合理安排用餐地点和菜品,严禁提供高档菜肴和烟酒,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等。
三、接待程序和审批7. 公务接待活动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接待任务后,应填写《学校公务接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批。
8. 学校办公室收到接待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退回,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批准,并明确接待标准、预算等事项。
9. 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接待费用报销单据、接待总结报告等材料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四、接待费用管理10. 公务接待费用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11.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单据,包括发票、菜单、住宿发票等。
报销单据应注明接待对象、时间、地点、人数等信息。
12. 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3. 学校办公室应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 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六、附则15.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接待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廉洁性,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任务和要求(一)任务公务接待是公务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展示单位形象、加强职能部门间交流、增进政务关系的重要手段。
因此,公务接待工作必须做到守规矩、讲原则、重实效、严管理。
(二)要求1.财务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按照财务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不得超标超额,不得以公款支付个人消费。
2.费用限制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用途限制,确保费用合理、节约。
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餐费、用车费、住宿费等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严禁奢华浪费。
3.接待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限额进行安排。
接待对象应合乎规定,遵循公务需要,并注重公务接待的艺术性、形式美、实用性和人文关怀。
4.接待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应遵循合理安排原则,严禁超标金贵、铺张浪费。
用餐应选用当地特色风味,控制菜肴种类和数量,适当考虑人员口味及饮食习惯。
5.接待礼品公务接待涉及到礼品赠送,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超标超限赠送礼品。
6.接待车辆公务接待用车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安排,确保车辆安全、环保、高效。
7.接待文件公务接待活动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按照规定和程序,妥善归档和保管。
8.监督管理公务接待活动应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责任与义务(一)责任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2.公务接待单位负责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统筹、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公务接待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接待活动,提高接待效率。
(二)义务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八项规定精神和《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XX省XX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XX省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市市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坚持业务对口、职级对等、分类分级接待的原则;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公务接待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学院的公务接待活动,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院内各部门组织的接待活动,应当提前 3 天履行报批手续(见附件 1:XX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
公务接待按归口负责。
专项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对口单位牵头接待,学院办公室负责上级部门、兄弟单位领导来学院出席的综合性公务活动以及其他经院领导批示由办公室牵头的接待活动。
各二级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院内各相关单位对口负责,如有关活动内容涉及学院多个二级单位,可由办公室协调,确定各部门相应分工。
第五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学院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上级领导检查以相关书面通知作为接待依据,学院邀请的专家学者,以邀请函作为接待依据。
第六条接待标准(一)用餐和住宿地点:凡公务来校的接待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学院食堂餐厅用餐,在学院协议酒店住宿。
确因接待能力、时间等原因需要外出用餐的需本着节俭原则合理安排,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等高消费餐饮场所。
(二)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以上接待对象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的通知按照《某某地接待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接待工作实际,现将规范接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接待筹办负责接待的主要对象1、来我某地检查指导工作的中共中央、国家机关,某某委、某某政府机构领导同志,某委、某政府的领导周总理;对某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同志其他共产党员。
2、来我某地需要进行参观、学原创网站*习、考察、联谊活动的兄弟某地(某、某地)的领导同志。
3、需要某地委、某地政府接待的来某洽谈项目的投资者知名人士在外地发展的某籍及。
4、曾在我某地工作过的在职或离退休处级以上领导同志。
5、某地委、某地当局交办主要领导或常务领导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来我某地检查指导工作的某某、某部门领导,原则上由职能部门某地直对口部门接待,某地接待办帮助接待,所有费用由部门负责。
重要市州或处室的领导突出来某,某地直相关部门领导要向某地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由某地政府主要领导确定接待规格和档次。
二、接待原则1、坚持定点接待。
接待筹备处负责接待的对象,原则上在某宾馆。
特殊条件由某地委、某地政府常务领导确定。
2、坚持对等接待。
根据接待对象来我某地工作性质实行对等接待,陪同住宿人员由某地委、某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常务领导确定。
3、坚持热情周到。
要为每个住宿服务住宿对象提供热情服务,确保没有出现任何纰漏和发生差错,进而展示出某的形象。
4、坚持厉行节约。
要在达到接待达到标准的条件下,精打细算,争取少花钱多办事,确保全年费用不超支。
三、接待审批接待所办的每次接待任务,必须经某地委、某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常务领导同意,由某地委办或政府办主任按照某地领导意见通知接待办进行接待。
接待办的费用每月要汇总七次,与某地委办、政府办主任沟通,并向某地政府常务副某地长汇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XX:近期,市财政检查组对我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使整改意见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严格公务卡使用。
XX各部门、XX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出出差、培训、开会、交流学习的,一律按规定使用XX,部分费用不能使用XX的,允许少量使用现金,但各单位财务不安排现金借支,部分人员特殊情况没有XX的,也不安排现金借支,严格现金管理。
2、各单位要按规定停发政策规定之外的各类补贴、值班费、加班费。
单位财务部门不能违反规定造表,分管财务领导不得违规审核,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审批。
3、要规范公务接待有关手续和范围。
公务接待报销审批单应注明接待对象、接待事由、陪客人数等内容。
公务接待项目中不得有香烟,午餐接待不得有酒水项目。
4、要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
外出考察应有批文、人数、资金控制额等内容。
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外出考察人数,不得擅自增加考察费用。
要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人数和费用标准报销外出考察费用,不得突破文件规定。
5、要严格审核财务票据的合规性。
各单位的XX在报账前应对票据进行初审,包括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字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单位财务人员应该拒收。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的全称、品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的印章,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有清单。
6、采购实物报销应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有完善的实物验收手续。
要进一步严格采购手续,属于固定资产采购的,履行固定资产采购程序,包括申购、验收、领用手续等;属于普通办公用品采购的,也要完善签字验收手续,领用时办理领用签字手续。
7、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干部职工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达到起征点的,按率计缴个人所得税,由单位代扣代缴。
8、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的使用。
属于XX的企业,在产生相关国有资产收益(如:租金、资产转让、出售收入等)时,应按新预算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有关收入上缴市财政专户,企业经费不足的,应及时申请核拨;属于XX出资的企业,应将有关收益上缴XXXX或XX指定的机构(如XX等),企业生产经营经费不足的,根据需要申请,在收益资金中核拨。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服务质量,确保公务接待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级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接待的范围1. 来访接待:包括来访领导、嘉宾、专家学者等的接待活动。
2. 外事接待:包括外事考察、国际交流等的接待活动。
3. 出差接待:包括学校职工出差期间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接待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公务接待活动的信息应及时公开,并接受各方监督。
2. 真实、准确原则:公务接待活动的记录和报销必须真实、准确,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3. 节俭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节约原则,尽可能减少开支,避免铺张浪费。
四、公务接待的程序1. 邀请函发出:主办方应事先发出邀请函并保留相关证据,明确接待事由、时间地点、费用承担等细节。
2. 接待人员安排:安排接待人员进行接待活动,并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资料准备等。
3. 接待活动进行:在接待活动中,应根据来访人员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协助,并确保接待过程顺利进行。
4. 活动记录和报销: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活动情况,并及时进行费用报销,提供真实、准确的报销凭证。
5. 活动评估和总结:接待活动结束后,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并完善接待工作。
五、公务接待的保密措施1. 接待活动中涉及的重要文件、资料应进行保密处理,禁止泄露外传。
2. 接待过程中的谈话、讲话等内容也应进行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
六、公务接待的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公务接待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职检查等。
2. 对于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机关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学校领导在公务接待中应树立良好的榜样,尽量减少公款消费,避免引起舆论质疑。
2. 学校各部门应建立公务接待档案,保存接待活动的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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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的
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勤俭办学”精神,加强学院财务管理,紧缩财务开支,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年度财务预算及调整,由学院计划财务处拿出初步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初审后,党委会做出决定。
财务预算一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核定到各单位的包干经费预算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学院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预留资金,由院长掌握,用于不可预见性支出。
二、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
1、学院各单位的包干经费实行单位行政正职一支笔签字支出。
2000元以下支出,由部门行政正职审批,计财处处长审核;2000-10000元的支出,党政群团及业务管理部门,先由部门行政正职签署意见,经计财处处长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各教学系的由系主任签署意见,经计财处处长审核后,报主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批;10000元以上支出,先由部门申报支出计划,计财处处长审核后,党政群团及业务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各教学系由主管财务的副院长签署意见;报院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报销时,票据经部门行政正职签字,计财处处长审核后,院长委托主管财务的副院长签字报销。
2、专项经费和其它经费支出:1000元以内的支出,经部门行政正职签署意见后,由计财处处长审批;1000-3000元支出,先由部门行政正职签署意见,报计财处处长审核,由主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批;3000-20000元支出,需先由部门编制支出计划,部门行政正职签署意见,经计财处处长审核,报主管领导和主管财务的副院长同意后,报院长审批。
报销时,由部门行政正职和计财处处长签字后,院长委托主管财务的副院长签字报销;2000 0-100000元支出,按上述程序审查签字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100000元以上的支出,需提交党委会研究,由主管财务的副院长签字报销。
3、学院主要领导(书记、院长)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公务费,由经办人填写审批单或报销单,经监察审计室、计财处按有关规定审核,经主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销或借款。
学院副院级领导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公务费,由经办人填写审批单、借款单或报销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及主管财务的副院长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报院长审批借款或报销。
三、财务预算支出审批程序
符合上级或学院开支范围及规定开支标准的经费支出(包括借款和报销),必须先审批后承办,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经办人员须先填写财务支出审批表,写明支出科目、数额和资金渠道,然后到计财处核对经费指标。
2、计财处提出审查意见后,经办人员按照审批权限经签批后方可承办业务。
3、业务完毕后,经办人员持经批准的审批单填写报销单,经计财处审核,按照审批权限签批后,持部门经费册交验票据。
4、计财处财会人员每周将票据集中提交学院财务监督小组审查、盖章,经学院财务监督小组审查批准后,财会人员方能到市结算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5、上述支出项目中,零星基建、修缮工程等有关大额支出项目,结算前由学院监察审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进行实物购置,应严格按照我院《物资设备购置管理暂行规定》和《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时还应有验收保管人员签章或开据实物入库手续。
四、学院各部门要增强预算观念,强调支出的计划性,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学院计财处每月与各部门核对经费指标,通知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防止部门超前或超量使用经费。
若当月超支月均经费额的1/3以上,本月暂停该部门的报销和借款。
五、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程序。
我院的公务接待的主要部门是党政办公室,接待场所一般安排在学院餐厅。
安排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院党政办公室、计财处定期结算。
如有重要客人需要到校外接待的,党委口的报书记批准,行政口的报院长批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票据由批准人审批后报销。
各部门在接待前必须到党政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先批准后安排,没有安排通知单的,其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各系(部)的招待费控制在包干经费的2%以内,超支不报。
学院会议费用经院长批准后,另行安排。
六、学院提倡无私奉献精神,要求教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鼓励教职工在工作日8小时内完成工作任务。
如确需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调休,原则上不发加班值班补助。
有明文规定的补贴补助今后一律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发放,所发补助补贴由财务部门按税收政策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
七、要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门数安装办公电话,不准用办公电话来捆绑小灵通,一旦发现有捆绑小灵通现象,话费将不予报销。
八、规范公务探视行为。
院领导需探视病人的,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各部门需探视病人的,所发生费用计入部门经费账,凡以个人名义探视病人的,费用自理。
九、本规定由学院计财处负责解释,以前文件中与本文不相符的条款,以本文为准。
二○○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