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历史沿革及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

合集下载

工商管理简史

工商管理简史

工商行政管理简史工商行政管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

回顾工商行政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可以认识其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工商行政管理(一)中国古代的工商行政管理1、原始社会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产品出现剩余,用于产品交换的原始集市开始出现。

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当时的部落首领开始利用其掌握的公共权力强制干预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活动。

这种干预已经带有一定的商贸管理色彩。

2、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社会第一次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奴隶主和奴隶,奴隶制国家随即产生。

奴隶制国家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运用政权的力量对工商业和市场活动进行管理,以维护奴隶主的统治地位和奴隶制国家的经济秩序。

据《周礼·地官》记载,周朝专设了“司市”①及①地官的属官,主管市场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其下属一系列官员,从各个方面对市场活动进行管理。

至此,商品交换一定程度的发展及国家的建立,催生了我国古代的商贸管理。

3、封建社会从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前,封建社会的商贸管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权的更迭而不断发展变化。

从先秦两汉时期起,政府就对工商业者进行“注籍”,即登记管理;隋唐经济兴盛时期,出现了坊市②、宫市、集市、夜市和互市,商贸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更加丰富;宋元时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坊市制度发生变革,规范市场秩序的交易法、均输法等法令不断完备;明清时期,商贸管理范围、内容和深度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已经初具近代工商行政管理的特征。

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小农经济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

几千年来,国家所采取的都是以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巩固封建统治为目的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如禁榷制度③、土贡制度④、官工业⑤制度等,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施限制和阻碍了商品经济活动的正常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简史

工商行政管理简史

工商行政管理简史工商行政管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

回顾工商行政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可以认识其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工商行政管理(一)中国古代的工商行政管理1、原始社会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产品出现剩余,用于产品交换的原始集市开始出现。

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当时的部落首领开始利用其掌握的公共权力强制干预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活动。

这种干预已经带有一定的商贸管理色彩。

2、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社会第一次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奴隶主和奴隶,奴隶制国家随即产生。

奴隶制国家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运用政权的力量对工商业和市场活动进行管理,以维护奴隶主的统治地位和奴隶制国家的经济秩序。

据《周礼·地官》记载,周朝专设了“司市”①及①地官的属官,主管市场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其下属一系列官员,从各个方面对市场活动进行管理。

至此,商品交换一定程度的发展及国家的建立,催生了我国古代的商贸管理。

3、封建社会从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前,封建社会的商贸管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权的更迭而不断发展变化。

从先秦两汉时期起,政府就对工商业者进行“注籍”,即登记管理;隋唐经济兴盛时期,出现了坊市②、宫市、集市、夜市和互市,商贸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更加丰富;宋元时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坊市制度发生变革,规范市场秩序的交易法、均输法等法令不断完备;明清时期,商贸管理范围、内容和深度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已经初具近代工商行政管理的特征。

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小农经济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

几千年来,国家所采取的都是以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巩固封建统治为目的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如禁榷制度③、土贡制度④、官工业⑤制度等,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施限制和阻碍了商品经济活动的正常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市场经济中的市场主体、商事活动和商标管理等工作。

机关直属于国务院,掌握着一定的行政权限,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文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一、机关的历史沿革与职能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我国就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工商管理条例,并设立了多个工商管理机关。

1953年后,我国多个地区先后成立了商业和烟酒管理局,但这些机构之间职权不够统一,管理效率较低。

本世纪初,为了加强对商业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我国将商业和烟酒管理局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并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8月,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了新的《公司法》和《商标法》,在法律职能、公证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改组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更好地推进市场化改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机关主要职能如下:1.登记注册管理:负责市场主体、民办教育和社会组织、专业市场等登记、备案等工作,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2. 食品药品监管:对生产、销售、使用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实施监管,制定和发布相关规定;3.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4. 商品质量监督:负责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及时消除不合格商品,保障消费者权益;5.市场管理:负责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机关的组织和工作体系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表现之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用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包括:1.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由总局局长和副局长组成。

总局局长负责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副局长分管具体职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设有领导班子。

2. 内设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司、专利商标司、企业登记管理司、市场管理司等功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渊源与演进

工商行政管理渊源与演进

工商行政管理渊源与演进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有两种解释,一种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另一种是代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两者并非一一对应。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名称源自建国初期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国初期,我国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占相当大的比重,为了实现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立中央私营企业局,隶属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1950年3月,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外资企业局合署办公,增设外资企业处;贸易部商标局并入中央私营企业局,增设商标注册处。

1952年11月,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外资企业局合并,成立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政务院。

1954年,国务院成立,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国务院,主要承担私营工商业管理、外资企业管理、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等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也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另一种是狭义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广义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指国家行使公权力对工商业实施管理并实现预定目标的功能;狭义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权对工商业实施监督管理并实现预定目标的功能。

本文所讨论的是狭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主权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功能,因而并非中国所特有,也并非只有取名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所专有。

中国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国外也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如,奥地利维也纳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有非取名工商行政管理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国外亦然,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有不同的内容。

本文以当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与职能为基础,简要追溯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渊源,梳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演进路径,试图抛砖引玉,以引起大家对工商行政管理发展深层探索的热情。

我国古代没有专门的工商行政管理中央机构,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由户部、工部和内务府系统三个中央机构兼管。

户部起源于先秦《周庄》的“地官大司徒”,秦“治粟内史”,两汉称“大农令”和“尚书民曹”,唐永徽年初因避讳太宗皇帝世民名讳改称“户部”。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
05
与对策
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总结词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亟需加强执法力 度,提高监管效能。
详细描述
一些不法商贩和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但工商部 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情况,导致这些行为得不到及时有 效的制止和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总结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主要涉及消 费者投诉处理、维权支持等方面
,旨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
某市工商局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 ,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 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
案例二
某市工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 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高消费 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
详细描述
目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不透明、不共享,导致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市场 秩序和公平竞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总结词
工商行政管理与刑事司法之间存在衔接 不畅的问题,需要加强两部门之间的沟 通与协作。
VS
详细描述
在处理一些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时, 工商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存在信息沟 通不畅、协作不力的情况,导致案件处理 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特点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统一性、权威 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点,能够保 障工商业经济的正常运行,维护市场 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01
维护市场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3
02
促进经济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及历史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及历史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及历史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对经济和企业活动进行直接管控和管理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自古以来,商业活动就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商业和工商企业发展经历了几千年的漫长历史,工商行政管理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

1. 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渊源纵观世界,早在公元前1000年前,商业和手工业就已经得到了相当的发展。

在欧洲,最早的商业和手工业发展始于古罗马时期,教堂在经济生活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与工农业并肩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商业经济的发展跟中国历史文化的演变路线是相似的。

工商企业自唐、宋、元、明、清五代以来,已成为支配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人们对经济、商贸生活和企业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与完善。

2. 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作用⑴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并保护企业、消费者利益。

工商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和制裁违规行为的同时,重视信用建设,加强信用监管,提高市场活动的诚信性,从而保障了市场秩序不被恶意破坏。

⑵促进工商企业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不仅可以保障市场的有序运行,更可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工商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可以指导企业合法经营,激励和扶持优质企业、鼓励和引导新型企业的发展,推动企业加快创新和改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开发出更多的资源使得企业在企业发展、市场主体激励等方面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

⑶维护企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项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可以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法律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生存。

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营销、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理恶劣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进合法经营和创造公平、有序、安全的购物和生活环境。

3. 工商行政管理的现实挑战不可否认,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商行政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1954年11月—1970年6月机构名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54年依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说明:1、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负责掌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第八办公室,负责掌管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2、1959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体会议第九十次会议,决定调整国务院办公机构。

鉴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国务院决定撤销第八办公室,将其掌管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改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掌管。

3、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商业部。

1978年9月—1982年8月机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时间:1978年依据:《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主要职能: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计划,保护正当的经营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防止资本主义倾向的发展。

说明: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

1982年8月—1988年4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1982)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令,研究拟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

说明:1982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改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8年4月—1993年3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88年依据:《国务院确定行政机构设置》(1988)主要职能:是国务院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为:1、依法确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合法地位。

2、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检查处理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革新

工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革新一、工商行政管理历史沿革中社会管理属性的体现(一)恢复建制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沿革1.第一阶段:1978年-1992年。

1978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建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82年改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同时要求县和县以上各级设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以下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移,工商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显现。

经历了1982年、1988年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工商部门以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萌芽———集贸市场和各类市场为重点,逐步承担起市场管理、企业管理、个体管理、广告管理、商标管理、合同管理以及打击投机倒把等“六管一打”的工作职责。

特别是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为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提供了创业就业机会,将上述群体纳入了有效的社会管理。

2.第二阶段:1992年-1999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工商部门开始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新规则和新模式,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并向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延伸。

1993年、1998年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工商部门分别增加了反不正当竞争职责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围绕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其间,通过市场办管脱钩、收支两条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措施的推行,基本实现了职能转换。

3.第三阶段:1999年-2011年。

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的力量有效凝聚。

党的十六大之后,改进和社会管理成为重要课题,工商部门先后增加了打击传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责和直销监管职责。

2008年,国务院进行第六次机构改革,工商部门增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的的职能转变

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转变篇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在新时期又面临着新任务,当前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进入到创新和完善职能的新阶段。

这需要在科学定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梳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错位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提出建议对策。

一、正确认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管和执法者,对其明确而科学的定位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依法赋予的职能。

市场和政府之间既有明确的界限,又有紧密的联系。

一方面,二者有着各自独特的运行逻辑和发展规律,不可相互替代或侵占;另一方面,只要发展市场经济,政府就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这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中必然包含着工商部门的职能,即“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

工商行政部门的这些职能是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中通过法律确认的,如市场准入法、市场行为法、市场交易法等都为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和执法职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撑。

其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向社会提供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良性经营秩序这一公共产品。

这里面有三个关键概念:一是“经营”,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二是“秩序”,这就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是提供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发展为宗旨;三是“公共产品”,这一概念就确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属性,它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提供,全体社会公民从中受益。

只有深刻理解这三个概念,才能科学定位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体表现为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培育和市场服务。

工商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

工商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工商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摘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在我国市场体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主要研究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

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与国家改革进程同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发展。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建立和演变、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由分级管理到垂直管理的演变、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内容(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建立与演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下设私营企业局,主要管理私营工商业。

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外资企业局以及各地先后成立的“工商局”,在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监管私营、个体工商户和外资企业,没收官僚资本,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扶持濒临困境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恢复生产经营,组织物资交流,平抑市场价格,保证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95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私营局与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中央行政管理局”为政务院直属。

1954年,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局。

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加强对私营工商企业的行政管理,对它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调整公私关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对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负责工商企业登记、个体工商业登记、商标注册、度量衡管理、发明审定等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后,各地工商局也先后将对国营商业领导、管理的任务交给商业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开始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主要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控制社会经济活动与企业经济行为。

这种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建设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加速工业化进程等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商品经济、排斥市场监管,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仅局限在管理农村集市贸易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被削弱,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撤销、合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历史沿革及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马瑞海(南开大学商学院MPACC2013 天津)摘要:作者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一名公务员。

自中央政府新的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之一,本文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结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工商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做出了一些思考,希望能抛砖引玉,和老师及同学们共同探讨。

一、工商行政管理简介及历史沿革。

二、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现状三、改革主要内容四、改革内容的解读五、改革可能面临的法律冲突六、未来的工作重点及发展趋势关键词:历史沿革现状改革风险未来一、工商行政管理简介及历史沿革: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它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五大类:一是市场准入,二是市场监管,三是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四是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五是打击传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革命战争年代,早在井冈山时期就开始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革命战争年代,红色工商人打击走私,监管集贸市场,发展边区经济,为红色政权的建立、巩固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国初期,在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内设立了中央外资企业管理局和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1953年两局合并,改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10年动乱中并入商业部。

1978年9月重新恢复,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单位。

二、当前工商系统基本现状:1、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停征“两费”前,在以收费为主要目标的机制作用下,基层大部分人员工作在收费岗位,长期从事收费工作,几十年或者十几年如一日,久而久之,自然就放松了对市场主体准入、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应知、应会的不多,缺乏应有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停征“两费”后,面对履职重心必须转移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对多元结构的市场主体,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秩序,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一时还不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强化岗位练兵,迅速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为快速实现职能转型升级提供智力保障。

2、行政执法难度加大。

当前,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难度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来自干部队伍(主观因素)。

目前,还有少数工商干部思想不解放,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以管理者自居,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不愿意、也不善于做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有的甚至还以权谋私,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给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工作造成对立情绪。

对于这部分少数干部,可借鉴企业信用分级监管的办法,把他们作为重点监督教育对象,经常开展法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对屡教不改、顽固不化者,要采取法纪手段,该辞退的辞退,该清除的清除,以纯洁工商干部队伍。

另一方面,来自外部执法风险(客观因素)。

在当前鼓励全民创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大环境中,少数经营者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思想驱动下,不愿意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无证无照经营,不按规定索证索票,不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在食品中添加违禁品,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一旦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他们往往采取暴力行动,有的殴打执法人员,有的甚至杀害执法人员。

全国工商系统每年都有此类事件发生,数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数十名工商执法人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血的教训,应该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3、经费保障水平偏底。

当前,工商部门的经费保障模式还是沿袭收费体制下的“以收定支”模式,保障水平并没有因停征“两费”而提高,以前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比如,上世纪九十年工商部门招收了一批由省级人事部门承认编制、而省级财政部门不核拨工资经费的“自费公务员”,至今财政部门未核拨工资,还有一些地方性补贴、干部职工的医疗费、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商品抽样检测费、基本建设等刚性支出在1999年省以下垂管时都未列入上报省级财政的核拨基数,导致当前工商部门经费保障总量偏低。

综上,无论从内部管理还是行使职能来看,当前工商系统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式下的要求。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在当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划转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必将深刻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发展。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做出如下部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将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

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四、改革内容的解读:现行制度下,创办一个企业并不容易,先要到主要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先证后照”。

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往往难以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

有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得先去找前置审批部门,取得他们的同意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

但这些部门可能会说,你连公司都没有,怎么审批?创业者就这样被推来推去,两头奔波,两头受堵。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后,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证后照”,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向主管部门申请。

在等待许可期间,创业者可以着手开展一些筹备工作,这就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了大量时间。

注册资本问题也是许多创业者难以跨越的“门槛”。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这意味着,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了。

如果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可以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手续更简便、“门槛”更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并为中国步入一个全面创新、争相创业的时代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与此同时,这项改革也对企业诚信经营和政府部门严格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行业协会商会,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这也就造成社会组织有两个“婆婆”。

此次在登记方面,方案中明确提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这个“婆婆”审批同意。

这种积极意义体现在几方面,一是在社会组织的管理上,政府正在进行积极的改革创新,要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二是政府的有些职能会转移给社会组织,比如转移给行业性协会等;三是政府在社会服务方面,更多地给予社会组织机会来进行购买服务;四是政府对社会组织会有积极的培育、指导、支持等措施。

社会信用代码是标识社会信用信息主体的惟一的、不变的代码,包括公民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是采集、查询、比对信用信息主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所依托的桥梁。

这意味着今后个人和单位都有了自己的社会信用号码,为基本信用制度建设打下基石,且对防腐也有很大作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被上述专家认为是反腐的有力措施。

统计不动产更有利于廉政建设,房叔房婶等现象也可以避免。

五、改革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该项旨在鼓励民间投资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面临法律风险与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的要求相冲突,建议立法与改革同步推进,同步修改《公司法》。

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工商登记认缴登记制,从而导致了企业“注册成本高”问题突出。

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要求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在实践中已经流于形式。

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十分繁琐,一家公司完成登记注册至少需要20至25个工作日。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都是委托中介机构做的。

中介机构大量采用垫资方式出具验资证明,工商局只是进行形式审查,无法实际反映公司的真实资金状况。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现行《公司法》冲突,建议立法与改革同步推进,主张同步修改《公司法》。

现行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出资时间有明确规定,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认缴有冲突。

现行《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但是,2010年12月20日,深圳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在前海合作区及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试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对依法登记的市场内个体经营户试行豁免工商登记,在基金管理、电子商务秘书、股权投资等行业试行一个地址可以办理多个执照。

专家认为,公司法是上位法,《实施意见》只是地方法规法律,效力低于《公司法》,不能做出违背上位法的规定。

“改革应该依法进行,应该先修订《公司法》,免得法律之间相互冲突。

六、未来的工作重点和发展趋势关于工商登记改革,工商内部很多人持一种唱衰论,认为事权在不断减少,事实并非如此,此次工商改革的主体论调是“宽进严管”,工商总局已经起草完成了《关于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目前已经上报国务院,广东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积极稳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促进了职能转变,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