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精品文档]
最新整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分析.docx

最新整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分析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分析为了实现项目的全部需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在总体框架的设计上采用的是B/A/S三层体系结构的互联网应用程序。
该系统的数据存储管理服务器采用的是SQL Server 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互联网服务器采用的是Microsoft IIS,并以此来实现数据的共享xxx,对于应用程序的业务逻辑层的开发主要采用的是平台上的C语言。
1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1.1系统总体结构的设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采用的是B/S模式,服务器是该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该系统的设计者不需要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而设计出不同的应用程序,而是只需要将所有的功能都在互联网服务器上加以实现,并为不同需求的用户设置相应的权限即可。
如果系统需要升级,只需要对服务器端程序进行升级即可,不需要对客户端的应用程度进行升级。
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采用这种模式不仅方便系统升级,也有利于系统的维护。
B/S结构根据管理信息系统中收集数据、功能和行为要素的分析,将其客户端分为三层,分别是负责可移植逻辑表达的前端客户层、允许用户通过将其与设计应用隔离而共享和控制业务逻辑的中间应用层和提供对专门数据服务xxx以及处理客户端与数据库间数据流的后端的设计隔离和服务层。
采用该结构体系作为系统的总体结构,主要是因为与其他结构体系相比,其具有更多的优点,例如应用B/S结构开发系统不需要开发专门的客户端软件,操作起来非常方便而且简单易学,由于界面的统一,降低了用户学习新知识的难度,这样不仅节省了系统开发的时间,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系统出错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维护费用等,除此之外,基于B/S结构开发的系统更容易达到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的效果。
1.2工商信息系统主要业务流程设计根据实际需要,工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必须实现以下功能:首先,业务流程必须可以随时退回;其次,业务流程必须能够确定用户,即业务流程的下一步流程应该由谁完成;最后,业务流程中每一流程的操作人员的相关意见必须进行自动保留,以可以随时查看。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
01
系统备份与恢复
制定合理的备份策略,定期备份 系统数据和配置信息,确保系统
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03
系统故障处理
制定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系 统故障,确保系统能够尽快恢复
正常运行。
02
系统性能监控
使用性能监控工具,实时监控系 统性能和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
解决系统瓶颈。
04
系统升级与维护
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更加科学、 准确的决策依据。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工 商行政管理的社会形象。
系统优化建议
01
功能完善
02
用户体验优化
03
数据安全保障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不断 完善系统功能,满足工商 行政管理各部门日益增长 的业务需求。
持续改进系统界面设计, 提高用户体验,使系统更 加易用、友好。
应用效果
系统在多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功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
研究不足与展望
技术限制
虽然系统采用了先进的技术,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技术限 制,如大数据处理能力、人工智能算法的精度等,需要进 一步研究和改进。
功能完善
系统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增加智能预测、风险评估 等功能,以更好地满足工商行政管理的需求。
2. 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作和信息 共享需求;
3. 不同业务环节之间的数据交互 和整合方式;
03
4. 对外提供信息查询和服务的需 求。
04
功能需求分析
总结词:全面、具体地分析系统功能
详细描述:针对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的特点,对其所需的功能进行全面、具 体的分析。这些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范文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建设,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建立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品交易秩序,推动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领导(一)保障措施。
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列入对辖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
(二)职责分工。
各级工商机关相关机构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场管理机构(网络监管机构)负责辖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其它相关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指导、推进和落实;基层工商所具体负责辖区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巡查和指导,监督落实有关管理措施,查处有关网络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人员配备。
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应分别至少配备一名熟悉市场监管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专职或兼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人员,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四)工作部署。
每年度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实施重点突破和典型引路,积极开展监管工作试点,培育辖区工商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和网络经营主体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五)设备配置。
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要分别配备至少一台性能较好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专用计算机,并开通互联网(或安装无线上网卡),同时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相关器材,还要适应查处网络商品交易案件的需要,根据本地条件购置相应电子证据取证设备,以保障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巡查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的高效开展。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工商外企规字[2015]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7.03【实施日期】2015.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工商外企规字〔2015〕3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7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7号)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省工商局每年度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检查企业名单。
第三条不定向抽查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工商局)在每年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组织开展一次。
省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底制定抽查计划。
抽查具体实施时间由省工商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定向抽查由省工商局根据省政府或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以及市场监管需要,制定抽查计划,并在全省范围或部分区域内组织开展,不限定次数。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市工商部门、各县级工商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需要在本辖区另行开展公示信息定向抽查的,应当由市工商部门汇总并提前1个月向省工商局申报抽查计划。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目录第一章企业登记管理一、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三、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四、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五、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六、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七、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八、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九、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十、冒用公司或分公司名义十一、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十二、公司未按规定备案十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公司营业执照十四、公司未按规定放置营业执照十五、企业或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十六、企业或经营单位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十七、企业或经营单位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十八、企业或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十九、企业或经营单位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二十、企业或经营单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二十一、企业或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二十二、企业或经营单位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二十三、企业或经营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二十四、企业或经营单位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二十五、单位、个人为企业法人登记提供虚假文件、证件二十六、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十七、擅自改变企业名称二十八、擅自转让或出租企业名称二十九、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与登记注册的名称不同,或者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后未备案三十、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三十一、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三十二、未依法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第二章外资登记管理三十三、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三十四、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擅自设立代表机构或者从事代表机构业务活动三十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营利性活动三十六、外国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三十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三十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登记证、代表证三十九、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四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未按照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从事业务活动、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未依照规定公告其设立、变更情况、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第三章个体私营登记管理四十一、采取提交虚假文件等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四十二、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四十三、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四十四、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十五、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四十六、合伙企业未按规定放置营业执照四十七、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四十八、采取提交虚假文件等欺骗手段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四十九、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登记名称不相符五十、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五十一、承租、受让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五十二、伪造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五十三、擅自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五十四、个人独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五十五、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五十六、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五十七、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申请补领更换五十八、个人独资企业未按规定放置营业执照五十九、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六十、个体工商户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六十一、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六十二、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放置营业执照六十三、无照经营六十四、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条件六十五、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第四章市场规范管理六十六、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未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未提交真实身份信息,或具备登记注册条件而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六十七、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对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档并定期核实更新,或未按要求公开营业执照信息六十八、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显示六十九、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要求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七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对自营业务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业务进行区分和标记七十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或未采取有效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七十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和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积极协助工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七十三、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未签订服务合同,未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或未按要求备份保存有关信息七十四、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采集、调整、使用信用信息七十五、未按规定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七十六、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经营统计资料七十七、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七十八、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七十九、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八十、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八十一、农资经营者未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八十二、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履行规定责任义务八十三、擅自收购粮食八十四、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八十五、未按规定进行经纪执业人员签名、明示,或提交、明示虚假经纪执业人员材料八十六、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八十七、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八十八、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八十九、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九十、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九十一、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九十二、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九十三、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九十四、非法经营、出口野生药材九十五、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九十六、未经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九十七、受让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九十八、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游览项目九十九、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一百、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一百零一、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一百零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一百零三、商品零售场所以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一百零四、商品零售场所未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未索取相关证照,未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一百零五、未经审查批准发布农药广告一百零六、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一百零七、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一百零八、合法制糖企业外的企业、个人收购糖料一百零九、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一百一十、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一百一十一、农业机械销售者未按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第五章合同监督管理一百一十二、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一百一十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百一十四、委托人违反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百一十五、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百一十六、拍卖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发布拍卖公告和展示拍卖标的或违反拍卖现场监督规定一百一十七、拍卖企业举行拍卖活动未按规定备案一百一十八、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一百一十九、拍卖企业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一百二十、伪造合同一百二十一、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一百二十二、虚构合同标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一百二十三、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一百二十四、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订立合同或履行合同一百二十五、没有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一百二十六、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一百二十七、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一百二十八、利用合同提供虚假担保一百二十九、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一百三十、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一百三十一、利用合同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一百三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一百三十三、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合同违法行为提便利条件一百三十四、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一百三十五、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一百三十六、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一百三十七、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一百三十八、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就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一百三十九、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就经营风险责任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一百四十、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一百四十一、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一百四十二、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一百四十三、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一百四十四、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百四十五、篡改商品生产日期一百四十六、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一百四十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一百四十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一百四十九、非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一百五十、提供的消费场所或者经营的惊险性娱乐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一百五十一、发现或者有事实证明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措施一百五十二、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条件一百五十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一百五十四、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一百五十五、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一百五十六、销售失效变质产品一百五十七、伪造商品产地,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一百五十八、产品标识违法一百五十九、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一百六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一百六十一、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一百六十二、伪造、篡改或者冒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以及其他质量证明一百六十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票据、账号、虚假证明或者代签合同等便利条件一百六十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场地制作、销售或者提供标识、包装物等便利条件一百六十五、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一百六十六、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一百六十七、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并进行销售第七章商标监督管理一百六十八、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在市场上销售一百六十九、使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一百七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百七十一、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从事代理业务一百七十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一百七十三、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但未表明许可备案号一百七十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一百七十五、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未申请变更一百七十六、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但未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一百七十七、集体商标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一百七十八、证明商标注册人拒绝为符合条件的使用人办理手续一百七十九、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一百八十、商标印制单位未履行法定职责一百八十一、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改变文字图形一百八十二、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一百八十三、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一百八十四、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一百八十五、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一百八十六、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第八章广告监督管理一百八十七、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一百八十八、广告内容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一百八十九、广告内容违反清楚、明白、准确、真实的规定一百九十、广告中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一百九十一、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一百九十二、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或者违反广告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发布广告一百九十三、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介和禁止的地点发布烟草广告一百九十四、未经审查发布广告一百九十五、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百九十六、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一百九十七、刊播、设置、张贴含有禁止内容的广告一百九十八、广告经营者未审查广告内容刊播、设置、张贴广告一百九十九、国内企业在境外发布广告,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在境内承揽和发布广告,未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代理二百、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二百零一、未按规定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二百零二、未按规定放置广告经营许可证二百零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二百零四、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二百零五、发布内容违法的食品广告二百零六、发布内容违法的烟草广告二百零七、发布内容违法的房地产广告二百零八、发布内容违法的印刷品广告二百零九、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二百一十、采取提交虚假文件等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二百一十一、擅自改变规格或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内容发布户外广告二百一十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二百一十三、擅自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二百一十四、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二百一十五、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规定第九章公平交易执法二百一十六、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二百一十七、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二百一十八、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二百一十九、公用企业指定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二百二十、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二百二十一、侵犯商业秘密二百二十二、违法有奖销售二百二十三、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二百二十四、经营者擅自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二百二十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二百二十六、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生产销售中对商品质量作诱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二百二十七、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二百二十八、胁迫交易二百二十九、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同类商品作对比宣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二百三十、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二百三十一、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百三十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百三十三、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二百三十四、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二百三十五、违反零售商促销管理二百三十六、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二百三十七、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二百三十八、直销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依照规定程序报批。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鲁工商法字[2008]191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鲁工商法字〔2008〕191号)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切实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模式,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本意见所称行政指导,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
实行行政指导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强化企业自律,减少行政成本,构建和谐执法环境,解决以往执法中存在的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先罚后管等问题,避免和消除监管中的不和谐因素,真正实现从“权力本位”为主向“责任本位”的行政理念转变、从“管理型”为主向“服务型”的职能转变、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的监管模式转变、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指导”转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理解行政指导工作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把全面推行行政指导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推进职能全面到位,实现长效监管,进一步塑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建立五项制度,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要将行政指导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在监管中实现服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工商信监规字[2016]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11.30【实施日期】2016.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工商信监规字〔2016〕3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1月30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商部门)监管效能,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8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指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本规范所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是指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本规范所称行政处罚,是指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对我省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因存在《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适用一般程序所作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实行登记管辖和“谁列入、谁管理、谁移出”相结合的原则。
存在迁入迁出情形的,由迁入登记机关负责依据本规范办理。
第四条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省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名单

附件1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名单(400个)北京市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和平里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什刹海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崇文分局永定门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宣武分局大栅栏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门头沟分局门城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永顺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泉河工商所北京市工商局延庆分局延庆工商所天津市天津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二号桥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南开分局万德庄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大港分局板厂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静海分局大邱庄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宁河分局芦台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津南分局北闸口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汉沽分局寨上工商所天津市工商局蓟县分局城关工商所河北省青县工商局上伍分局沧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任丘市大队隆化县工商局韩麻营分局平泉县工商局车辆管理分局永年县工商局临洺关分局涉县工商局太行分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工商局南关分局衡水市桃城区工商局河东分局冀州市工商局市区分局三河市工商局燕郊分局南宫市工商局城区分局邢台市桥西区工商局中兴分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局老鸦庄分局张家口市桥西区工商局大境门分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局西里分局晋州市工商局商城分局唐山市路北区工商局机场路分局乐亭县工商局城关分局高碑店市工商局白沟分局保定市南市区工商局裕华分局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万柏林工商所大同市工商局矿区分局花园街工商所阳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下站工商所长治市工商局城区分局英雄街工商所阳城县工商局北留工商所应县工商局辽代街工商所定襄县工商局河边工商所宁武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祁县工商局西六支工商所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尧庙工商所襄汾县工商局古城工商所临猗县工商局临晋工商所吕梁市工商局离石分局城西工商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玉泉区分局大召工商所包头市工商局昆都仑区分局团结工商所呼伦贝尔市工商局海拉尔区分局向华工商所乌兰浩特市工商局和平工商所通辽市奈曼旗工商局大沁他拉工商所克什克腾旗工商局经棚工商所多伦县工商局大北沟工商所察右前旗工商局平地泉工商所伊金霍洛旗工商局乌兰木伦工商所乌拉特前旗工商局金桥工商所乌海市工商局海南分局拉僧庙工商所阿拉善左旗工商局吉兰太工商所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和平分局南湖工商所沈阳市工商局大东分局小东工商所大连市工商局中山分局青泥工商所大连市工商局西岗分局白云工商所鞍山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四隆市场管理所海城市工商局西柳分局抚顺市工商局新抚分局西二街工商所本溪市工商局溪湖分局彩屯工商所北镇市工商局中安工商所营口市工商局鲅鱼圈分局芦屯工商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工商局阜新镇工商所辽阳市工商局文圣分局南门工商所西丰县工商局郜家店工商所铁岭市工商局银州分局站前工商所北票市工商局五间房工商所盘锦市工商局双台子分局辽河工商所葫芦岛市工商局龙港分局望海寺工商所丹东市工商局元宝分局六道口工商所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二道分局和顺工商所吉林市工商局丰满分局玉山路女子工商所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商局伊通综合市场分局通化市工商局注册分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工商局八道沟分局大安市工商局安广一分局松原市工商局宁江分局注册所龙井市工商局龙河分局吉林省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道外分局南十六工商所尚志市工商局亚布力分局齐齐哈尔市工商局龙沙分局大民工商所绥芬河市工商局青云市场管理所东宁县工商局三岔口工商所佳木斯市工商局向阳(东)分局中山路工商所大庆市工商局让胡路分局龙岗工商所鸡西市工商局广益城管理分局鸡西市工商局向阳市场管理分局双鸭山市工商局三利商贸城市场管理所嘉荫县工商局朝阳工商所七台河市工商局景丰工商所鹤岗市工商局兴安分局峻德工商所安达市工商局鸿牛工商所海伦市工商局海北工商所黑河市工商局爱辉分局中央街工商所漠河县工商局北极工商所垦区工商局绥化分局嘉荫工商所上海市上海市工商局徐汇分局徐家汇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长宁分局新泾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江宁路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普陀分局长征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嘉定分局马陆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南汇分局航头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奉贤分局奉城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青浦分局朱家角工商所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鼓楼分局湖南路工商所南京市江宁区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无锡市惠山工商局洛社分局徐州工商局云龙分局宣武工商所常州市金坛工商局城东分局苏州市张家港工商局西城分局苏州市昆山工商局城北分局南通市通州工商局平潮分局连云港市赣榆工商局青口分局淮安市盱眙工商局马坝分局盐城市射阳工商局合德分局扬州市江都工商局城东分局镇江市扬中工商局城区分局泰州市姜堰工商局华港分局宿迁工商局宿城分局洋河工商所宿迁市宿豫工商局顺河分局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萧山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所宁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周巷工商所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低塘工商所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分局永中工商所绍兴县工商局柯桥分局海宁市工商局袁花工商所长兴县工商局李家巷工商所浦江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衢州市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金清工商所缙云县工商局壶镇工商所嵊泗县工商局嵊山工商所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庐阳区分局长江中路工商所淮北市工商局相山分局相南工商所亳州市谯城区工商局古井工商所泗县工商局长沟工商所怀远县工商局龙亢工商所临泉县工商局杨桥工商所淮南市工商局田家庵区分局龙湖工商所天长市工商局南郊工商所舒城县工商局万佛湖分局巢湖市居巢区工商局城北工商所芜湖市工商局鸠江区分局湾里工商所宁国市工商局港口工商所铜陵市工商局郊区分局铜港工商所怀宁县工商局高河工商所歙县工商局王村工商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商局鳌峰工商所福州市闽侯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厦门市翔安区工商局新圩工商所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新桥工商所石狮市工商局凤里工商所沙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仙游县工商局郊尾工商所南平市延平区工商局四鹤工商所连城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宁德市蕉城区工商局蕉北工商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胜利分局南昌县工商局蒋巷分局九江市浔阳区工商局大桥分局乐平市工商局太平桥分局萍乡市安源区工商局西门分局分宜县工商局城镇分局鹰潭市月湖区工商局白露分局赣州市章贡区工商局东外分局于都县工商局梓山分局瑞金市工商局叶坪分局樟树市工商局淦阳分局上饶市信州区工商局白鸥园分局余干县工商局白马桥分局吉安市青原区工商局值夏分局崇仁县工商局巴山分局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天桥分局洛口工商所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分局东风工商所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浮山工商所即墨市工商局环秀工商所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体育场工商所枣庄市工商局薛城分局临城工商所广饶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莱阳市工商局城厢工商所招远市工商局毕郭工商所诸城市工商局相州工商所青州市工商局王母宫工商所昌邑市工商局围子工商所邹城市工商局凫山工商所曲阜市工商局书院工商所泰安市工商局岱岳分局山口工商所荣成市工商局人和工商所莒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凤凰岭工商所费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陵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临邑县工商局临盘工商所东阿县工商局铜城工商所冠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滨州市工商局滨城分局小营工商所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东城工商所巨野县工商局麟城工商所河南省郑州市工商局二七分局铭功路工商所巩义市工商局竹林分局荥阳市工商局王村工商所杞县工商局葛岗工商所嵩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洛阳市工商局涧西分局上海市场工商所新安县工商局磁涧工商所平顶山市工商局新华分局商贸城工商所安阳县工商局水冶分局鹤壁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淇滨工商所新乡市工商局红旗分局人民路工商所焦作市工商局山阳分局商城工商所台前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襄城县工商局颍阳工商所舞阳县工商局文峰工商所渑池县工商局仰韶工商所南阳市工商局宛城分局河南工商所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所商丘市工商局梁园分局前进工商所固始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罗山县工商局青山工商所淮阳县工商局四通分局汝南县工商局老君庙工商所驻马店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新华工商所济源市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汉正街第一工商所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大东门工商所黄石市工商局黄石港分局劳动路工商所保康县工商局城关分局监利县工商局新沟分局宜昌市工商局伍家岗分局大公桥工商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工商局五峰分局十堰市工商局张湾分局东岳工商所安陆市工商局洑水分局荆门市工商局掇刀分局白庙工商所鄂州市工商局城西分局古楼工商所英山县工商局城北分局崇阳县工商局和平分局建始县工商局红岩分局广水市工商局应山分局仙桃市工商局彭场分局潜江市工商局浩口分局天门市工商局皂市分局湖南省长沙县工商局黄花工商所望城县工商局雷锋工商所衡东县工商局新塘工商所衡阳市工商局石鼓分局后宰门工商所炎陵县工商局水口工商所湘潭县工商局易俗河工商所邵东县工商局两市塘工商所岳阳市工商局君山分局层山工商所常德市工商局鼎城区分局灌溪工商所桃江县工商局桃花江工商所资兴市工商局东江工商所永州市工商局零陵分局南津渡工商所洪江市工商局黔城工商所双峰县工商局荷叶工商所永顺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凤阳工商所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大岗工商所深圳市工商局福田分局白沙岭工商所深圳市工商局宝安分局沙井工商所珠海市工商局斗门分局井岸工商所汕头市澄海区工商局凤翔工商所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大沥分局新丰县工商局丰城工商所紫金县工商局城西工商所五华县工商局西河工商所惠州市惠城区工商局小金口工商所海丰县工商局梅陇工商所东莞市工商局长安分局中山市工商局古镇分局江门市工商局蓬江分局环市工商所阳江市工商局江城分局观光工商所吴川市工商局梅菉工商所电白县工商局博贺工商所四会市工商局清塘工商所清远市工商局清城分局东城工商所潮州市工商局湘桥分局城西工商所普宁市工商局城北工商所郁南县工商局都城工商所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分局工业品市场管理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青秀分局桃源工商所武鸣县工商局标营工商所柳州市工商局鱼峰分局箭盘工商所灵川县工商局八里街工商所梧州市工商局长洲分局长洲工商所合浦县工商局常乐工商所防城港市工商局港口分局港口工商所钦州市工商局钦北分局小董工商所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附城工商所玉林市工商局玉州分局东岳工商所来宾市工商局兴宾分局八一工商所昭平县工商局城厢工商所百色市工商局右江分局四塘工商所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分局河南工商所凭祥市工商局浦寨工商所海南省海口工商局琼山分局中山工商所儋州工商局红旗工商所东方工商局新港工商所陵水工商局英州工商所重庆市重庆市工商局江北区分局观音桥农贸市场工商所重庆市工商局沙坪坝分局双巷子工商所重庆市工商局渝北区分局两路工商所重庆市工商局南川区分局南城工商所重庆市大足县工商局龙水工商所重庆市梁平县工商局双桂工商所重庆市忠县工商局忠州工商所重庆市巫山县工商局大昌工商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工商局簇桥工商所富顺县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攀枝花市仁和区工商局鑫乐工商所泸州市纳溪区工商局护国工商所绵阳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城西工商所射洪县工商局城南工商所隆昌县工商局金鹅第一工商所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牛咡桥工商所南充市嘉陵区工商局火花工商所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旧州工商所武胜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达州市通川区工商局东城工商所九寨沟县工商局九寨沟工商所通江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局草坝工商所洪雅县工商局槽渔滩工商所理塘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宁南县工商局葫芦口工商所贵州省贵阳市工商局云岩分局威清工商所习水县工商局东皇城西工商所普定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都匀市工商局育英巷工商所荔波县工商局玉屏工商所松桃苗族自治县工商局大兴工商所纳雍县工商局雍熙工商所六盘水市工商局钟山分局人民路工商所兴义市工商局黄草坝工商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工商局螺蛳湾分局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局青云分局师宗县工商局雄壁工商所昭通市昭阳区工商局凤凰分局大理市工商局古城分局双柏县工商局法脿工商所砚山县工商局平远分局瑞丽市工商局勐卯分局凤庆县工商局凤山分局景洪市工商局橄榄坝分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城东工商所林芝地区工商局珠海路工商所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大明宫工商所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十里铺工商所宝鸡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马营工商所咸阳市工商局秦都分局人民路工商所咸阳市工商局渭城分局中山街工商所大荔县工商局官池工商所铜川市工商局王益分局川口工商所铜川市工商局耀州分局锦阳工商所富县工商局茶坊工商所榆林市工商局榆阳分局镇川工商所镇巴县工商局渔渡工商所紫阳县工商局任河嘴工商所山阳县工商局高坝工商所镇安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杨凌工商局西农路工商所甘肃省白银市工商局白银分局人民路工商所天水市工商局秦州分局中城工商所嘉峪关市工商局新区工商所金昌市工商局新华路工商所玉门市工商局玉门镇分局泾川县工商局高平工商所庆阳市工商局西峰分局东街工商所临潭县工商局冶力关工商所临夏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青海省西宁市工商局城西分局五四大街工商所民和县工商局川口工商所格尔木市工商局河东工商所玉树县工商局民主路工商所玛沁县工商局大武工商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北环工商所石嘴山市工商局大武口二分局白芨沟工商所吴忠市工商局利通一分局金积工商所西吉县工商局吉强工商所海原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工商局延安北路工商所额敏县工商局朝阳工商所奎屯市工商局西区工商所皮山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红旗路工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园区工商所库尔勒市工商局萨依巴格工商所喀什市工商局解放南路工商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编制实名制人员划转公示名单
一、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93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87人)
姚明王增宝李峰赵家民刘泽祥王加庆卢公迎石建国于文良华超彭腾跃靳如一高洪方朱文祥张兆昕朱爱峰李善群张凤川陈建国赵臣宗李帮国杜广来刘龙龙郑传军邵明玉秦明王伟华刘统侯安彬李伟赵建玲孙启伟尹晓彤丁彦于金海谢春峰李厚银赵金惠王联防李洋侯刚孙春彩童永和李辉文沈耐峰周华刘西冰郭秀善杨建华牟峰陈星瑞孙胜男刘长杰徐晓朱俊春汉德瑞张明霞李勇闫海容杨续才朱洪波李鲁君刘洁刘荣清王君莉赵永凤李文栋张化祥张玉刚蔺如红苗凌志孙卫东陈焕海刘伯才胡尊峰郭燕孙险峰杨文全马林王洪礼唐纪平张卫东马建平张沛双杜家存徐发志云鑫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人)
庄海燕李玉智麻洪岩刘成銮赵凯王文华
二、临沂市工商局批发城分局(共113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113人)
王爱军宋文川房胜东付化臣冷传宝杨富春朱玉贵陈玉柱王配增杨洪国李庆华高大志刘茜李海虹李兆全宋建华李学江夏继兰马玲陈建平高玉楼王爱峰沈启彬李现德崔维亮肖友真朱崇岭闫凡国李国涛高扬吴成龙李晓光石林贵朱伟王建秀张杰张伟王朝勃刘华刘峰王枫林郑立新张睿邱艳范同新李传绪陈宏波王晓燕王伟朱红蕾马连华刘露田马鲁春律宝玺陈立习韦士成李际峰轩辕轼轲刘军肖智敏张皓伟周海峰李新富刘士先王淑华胡伟马胜德李大凤惠秀峰赵学华赵芳范同恩李尊业石华传于松峰李宗建戚建华刘丽李宏全红李爱民孙芙蓉凌彬叶志刚李振平李伯深李怀军姜树林姜自广王华歆王文秀陆兆强韩庆华王磊徐斌吴宗梅张林林冯刚李冬梅杨保国张培勇刘学娟刘彦森陈长海李清晓孙虎季磊葛宝玉姜开敬李先讲石亭杨明全李海龙
三、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山分局(共149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148人)
邢国聚赵永良刘英汉朱梦赵炳华杨金业冯幼健
王立兰李义森杨君雁王文洁苏振国孟祥龙刘建平朱孔军朱崇建刘尽芳刘晓华顾文博李守英李卫华单既惠邢如萍张琳付玉林王贵民尤静焦伟克宿琳庄会娥李敬东郑明哲刘陆娟王振涛程婧彭淑英侯士亮李安君李保金赵分队庞雷刘春雷杨忠庆韩相田涂金跃孙波孙雪莲葛瑞廷陈高年王佃娟王晓红王乃银刘洪霞朱爱萍刘凤安孙涛刘俊彬李佳军张建新杨曙光李万生乔祖国崔西仕王丽孙钦荣颜晓露秦海涛杨增才王乃斗孙国华赵玲玲王晓赵霞陈鲁军宋涛马玉梅王虹王志礼刘学颂周建朋曹猛王四玲王开美孙本领王志峰李秀军李振学李巨孟祥成景波刘国柱王栋之李公武王景军王文兵魏新华孔姣孙效凡李加和庄新启龙永波张建国解屹峰车婧之苏同生张敬莉张芳袁兆才朱启勇李永安秦庆胜陈峰王健青杜建安吴宗芳滕少云许艳郑辉申吉光张洪岩朱军丽李佳芝陈建业高士团李可李宝龙姜兆同徐文杰刘宇刘纪广刘宗仕韩冰赵夏雯王洪达戴秀山宋玉秋魏修廷庞磊姚玲谢伟刘兰涛高法先姚东辉宋国新赵西安刘百安张守金魏光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人)
朱升新
四、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庄分局(共87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73人)
李晓段德强李国平凌云王玉国季培安郭英宝郭晓慧王洪星邱利华于萍陈祥花黄新海张全东冯优卞维滨唐晓东杨金国王开颜卢德高赵振华彭雄媛李婷战雪婷王高东法蕾范建荣杨云宿荣锋彭丽华潘士芹姚强姜兆明张俊云殷照秀季兰红李官平高睿葛祥平殷鹤聚任学太焦胜沂刘芳芳玄继钢姜先锋陈玉华赵景玉姜天凯张从远闫平海李信泽马会勋李霞田晓峰李照科冯永华宋怀兰朱洪博李学其赵廷恩李洪钦葛海燕曹阳张晓伟阚国栋李小龙魏茂鸿颜士奎翁静门庆文朱云涛季永利王晓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人)
程广军赵波刘金姜自云赵学力刘宏张伟刘凤斌郭英峰洪云才姜自德朱栋梁崔西国彭京凤
五、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东分局(共135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119人)
冯波季夫军王士进周可宝郁葱王孝席赵清泉梁立章袁清华张金才薛金刚宋玮李淑静程洪明黄海滨王国锋刘振华李西汉赵清峰相淑媛徐贵英
李保华徐祎李笃泛郝学文刘传刚法展赵岗
许金芝林静静边晓玉袁彩玉杨景花杜明艾立宏
刘树标徐明省李拥军高明朱思光郭成兰孙家珍
尹相菊盛易菊郑飞徐敏刘婷婷刘文峰张立明
薛玮彭玉清张敬斌王昕聂金城翟清辉刘庆
崔效伟张文涛王立国赵成会嵇文敏禹杭诸葛福田王义亮朱涛徐孝儒扈学农任兴良王茂斌卢晓辉
戴永强许海勇李锦友刘宗标王朋松庞惠允王伟
卢霞王洪艳马现果潘中利刘树新王洪彬孙宏峰
任玉乐张民朋彭善超王亚东褚彦平郁章丽苗俊卿
孙兴祥范月鹏郑玉贵姚凯尹蒙蒙李善强潘凤平
岳宝士王永森王永山李娟罗运班刘衡李宏
胡振华马万春徐伟王爱福张超倪淼朱孟银
文明赵春晓盖永东孙运达訾金超朱忠林孙钦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6人)
韦彬陈广雷张星华孙继坤陈加彩崔红彭艳军许金峰赵树忠张兴伟姜良运马庆龙朱孔坤尹兵堂朱发亮刘崇闪
六、临沂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共5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5人)
颜世强焦安镇赵联信王惠李全胜
七、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1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