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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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市级机关单位共性目标考核制度(doc 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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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管理工作(1分)能很好的按要求制订单位工作目标,重点目标突出,职能目标明确;上报目标管理材料及时、准确(1分)2010年度乐清市委宣传部共性目标考核表(理论学习:1.5分)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单位退休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单位名称:全民健身工程目标考核内容(1分)市机关直属各单位宗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100分制)。

民政局政务服务考核制度(2篇)

民政局政务服务考核制度(2篇)

民政局政务服务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各街道办事、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根据《___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____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工作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在管部门和单位、各公用事(企)业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____领导,____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政务公开____领导。

主要考核政务公开____机构、人员配置、责任落实以及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主要考核是否建立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公开保密____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否结合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制度,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主要考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指南》(年)、《县人民____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工作意见》规定要求予以公开的内容。

(四)政务公开形式。

主要考核是否能够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介、行政审批大厅、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开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五)政务公开时限。

主要考核是否规定了政务公开的时间,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依申请公开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六)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载体建设。

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民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民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设定绩效周期
确定绩效周期长度
根据民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和任务安排,确定 合适的绩效周期长度,以便对员工的工作绩 效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制定周期内工作计划
针对每个绩效周期,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确保员 工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实施周期内工作监督
在绩效周期内,实施工作监督和跟踪,及时 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0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 共服务需求的提高,民政部门的 绩效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工作目标
01
提高民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
好的公共服务。
02
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民政部门内部的自我
管理和自我完善。
03
通过绩效管理,提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由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 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全面负责绩效管理工作。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绩效 管理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
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明确绩效管理目标、任务、流程 和标准,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 供制度保障。
04
绩效管理评估与改进
评估绩效管理体系
01
评估指标
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包括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公众 满意度等。
评估方法
02
03
评估周期
采用综合评估法、比较分析法、 关键绩效指标法等多种评估方法 ,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定期进行绩效管理体系评估,一 般以年度为周期,根据实际情况 可适当调整。
绩效评估与反馈
制定评估标准01来自根据民政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员工职责,制定科学合理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十政办发[2009]58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9〕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形成主体分明的责任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从2009年开始,先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要点》落实的主要责任单位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展至市政府全部部门和直属单位。

(一)2009年纳入考核范围的部门(单位)59个:市政府办、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粮食局、法制办、旅游局、外侨办、安监局、农办、国资委、移民局、地震局、政企共建办、南水北调办、城投办、信访局、畜牧局、农机局、广电局、信息产业局、蔬菜办、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扶贫办、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供销社、人行、银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烟草局。

(二)部门(单位)分类:根据工作职能和承担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不同,对纳入考核范围的部门(单位)作出如下分类:1、经济建设部门(单位)14个:第一类部门:市发改委、经委、农办、建委、商务局;第二类部门: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旅游局、国资委、信息产业局、畜牧局、烟草局、供销社。

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一、前言为了提高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改革创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规范科室目标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目标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目标考核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遵循规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 量化可评估原则:目标考核必须建立在指标可以量化、结果可以可评估的基础上,便于测量和比较各科室的绩效。

3. 综合性原则:目标考核综合考虑各个科室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确保全面评价。

三、目标考核指标设置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个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能和目标,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以下为目标考核指标的一般设置:1. 工作效率指标(1)受理事项办结时限:科室对于不同类型的受理事项,应根据标准时限,合理设置办结时限,并及时办结。

(2)受理事项办理率:科室受理的事项中,实际办结的数量与受理的数量之比。

2. 服务质量指标(1)满意度调查指标:通过对接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用于评估科室的服务质量。

(2)投诉处理满意度:对科室收到的投诉进行调查,评估科室的投诉处理能力与满意度。

3. 工作创新指标(1)工作创新方案:科室在办理事项过程中,能否提出一些创新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工作创新成果:科室在工作过程中,能否形成一些工作创新成果,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的改革和创新。

四、目标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阶段科室在每年初制定科室工作计划时,应确定年度目标,并根据目标进行具体工作计划的制定。

2. 考核指标确定阶段根据目标考核指标设置原则,科室对每个目标进行具体的分解,将目标划分为可量化的指标,并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3. 考核指标分配阶段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将考核指标分配给各个科室,并明确完成时间。

4. 考核指标执行阶段科室根据考核指标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

5. 考核指标评估阶段考核指标完成后,由相关评估人员对科室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反馈给科室,以便科室做出改进措施。

2012年旗县区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012年旗县区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12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区民政局:为确保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促进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旗县区民政局二、考核内容和分值共考核13项工作,基准分共600分,其分数设置分别为:1、城乡社会救助工作(100分)2、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100分)3、优抚安置和双拥创建工作(80分)4、救灾减灾工作(40分)5、城乡社区建设工作(35分)6、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10分)7、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30分)8、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35分)9、老龄工作(30分)10、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0分)1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45分)12、其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25分)13综合工作(50分)考核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巴彦淖尔市2012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考核工作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自我考核。

2012年12月31日前,由旗县区民政局对照考核体系,逐项核实完成情况,形成综合自评报告(一式15份)报市民政局。

2、科室审核。

在各旗县区民政局自我考核的基础上,各科室按分工进行审核。

3、组织考核。

在科室审核的基础上,局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对旗县区民政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情况当场反馈。

4、党组评价。

局党组成员依据对旗县区民政工作综合了解和掌握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5、位次评定。

市局考核办公室依据对旗县区综合考评情况,折算最终考核得分(组织考核得分×70%+科室审核得分×20%+党组评价得分×10%+奖惩加减分),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提出考评位次,报市局党组会议审定。

四、加减分办法1、旗县区民政工作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另加6、4、2分;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业务部门表彰的分别另加3、2、1分。

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司法所目标考评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考评目标、细化考评标准、规范考评程序,以促进司法所工作人员奋发有为、争先创优。

二、考评对象本次考评对象为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所长、副所长、司法助理员等。

三、考评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工作质量:包括工作程序、工作成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质量。

3.工作效率:包括任务完成速度、工作节奏等方面的效率。

4.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情况。

5.学习与成长:包括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四、考评标准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社区矫正: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

(2)安置帮教: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有效帮教,确保安置帮教率达到100%。

(3)人民调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

(4)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5)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工作质量:(1)程序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成果显著:工作成果具有实际意义,得到上级部门和群众认可。

(3)态度端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3.工作效率:(1)任务完成速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节奏:保持高效工作节奏,不拖延、不滞后。

4.团队协作:(1)与同事协作:相互支持、互相学习,共同完成任务。

(2)与其他部门协作:主动沟通,协同推进工作。

5.学习与成长:(1)业务知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工作能力: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工作能力。

五、考评程序1.自评: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考评内容进行自评。

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3.各部门应定期回顾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为下一阶段的考核提供参考。
十、申诉处理
1.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
2.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诉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3.申诉期间,员工应维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影响公司运营。
3.考核目标和内容的调整需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批,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十二、员工自我提升
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我学习和提升,对取得相关证书或资质的员工给予奖励。
2.员工自我提升成果可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作为评价员工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重要依据。
3.公司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和资源支持,帮助员工实现职业发展目标。
2.跨部门考核结果应综合考虑各部门的协作表现,对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特别表彰。
3.公司鼓励跨部门学习和交流,通过协作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十一、临时任务与调整
1.对于临时性任务,各部门可根据任务紧急程度和重要性,适时调整考核目标和权重。
2.临时任务完成情况应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及时高效完成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十五、特殊情况处理
1.因特殊情况(如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影响员工考核成绩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特殊考虑。
2.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特殊情况时,应综合考虑员工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考核调整。
3.特殊情况处理应严格保密,保护员工个人隐私。
十六、绩效面谈
1.各级负责人应定期与下属进行一对一的绩效面谈,了解员工工作状态,解答员工疑问。
十一、培训与发展
1.公司应为员工提供与目标完成相关的培训和支持,帮助员工提升工作技能和效率。
2.各部门应鼓励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的培训活动,为员工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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