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风险特征
优先股的投资风险条款

优先股的投资风险条款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优先股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的风险。
优先股的市场风险主要受到市场供需关系、金融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
在市场需求下降的情况下,优先股价格可能会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市场风险条款是在发行优先股时约定的风险条款,主要包括:1. 价格下跌风险:约定优先股价格下跌的幅度和条件,确保投资者在市场下跌时能够得到补偿。
2. 价格上涨风险:约定优先股价格上涨的幅度和条件,保护投资者在市场上涨时的利益。
投资者需要留意市场风险条款,合理评估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优先股投资标的。
二、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优先股价格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而产生变化的风险。
优先股的分红和赎回条款与市场利率息息相关,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优先股的价格可能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利率风险条款是在发行优先股时约定的风险条款,主要包括:1. 利率上升风险:约定市场利率上升的幅度和条件,确保投资者在利率上升时能够得到补偿。
2. 利率下跌风险:约定市场利率下跌的幅度和条件,保护投资者在利率下跌时的利益。
投资者需要留意利率风险条款,关注市场利率走势,选择合适的优先股投资标的。
三、发行人信用风险发行人信用风险是指作为优先股股东,投资者可能面临发行人信用状况不佳而导致的分红延迟或损失的风险。
当发行人经济状况不佳或信用评级下调时,分红可能因为公司财务压力而延迟或减少,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发行人信用风险条款是在发行优先股时约定的风险条款,主要包括:1. 信用评级风险:约定发行人信用评级下调时的补偿措施,确保投资者在信用恶化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
2. 发行人治理风险:约定发行人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保护投资者在发行人信用状况不佳时的利益。
投资者需要留意发行人信用风险条款,选择信用良好的发行人,规避潜在的发行人信用风险。
四、赎回风险赎回风险是指优先股投资者可能面临提前赎回而导致的分红减少或损失的风险。
2014年银行优先股分析报告

2014年银行优先股分析报告2014年4月目录一、巴塞尔协议Ⅲ和银行的资本需求 (3)1、更加严格的资本监管 (3)2、商业银行面临资本缺口,资本来源单一 (5)二、优先股特点:风险适中 (8)1、新的复合型融资工具,兼具股权和债权特性 (8)2、优先股股价波动和定价模式 (8)3、同类型融资工具对比 (9)4、灵活的条款设计以及会计处理 (10)三、政策的演进:发行优先股,补充银行一级资本 (11)四、优先股:丰富投资品种,潜在投资者众多 (14)1、稀释银行EPS,BVPS 影响不大 (14)2、优先股丰富投资品种,优化资产配置 (15)3、监管铺路,潜在投资者众多 (16)五、多因素“催化”银行股重估 (17)1、银行股重估机会到来 (17)2、完善公司治理,助力国企改革 (18)3、短期行情利好,支撑长期估值 (19)一、巴塞尔协议Ⅲ和银行的资本需求1、更加严格的资本监管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监管机构开始反思金融监管的缺陷并开始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相应调整。
次贷危机之时,银行系统深陷泥潭,暴露出了新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II)的监管不到位:危机爆发初期银行系统整体资产质量不高,杠杆率监管不一致,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性质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以及缺乏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等等。
为了建立更加谨慎、更加可靠的全球银行体系,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巴塞尔委员会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补充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II)的诸多不足并在2010 年12 月正式发布了巴塞尔协议III。
巴塞尔协议III 提出了金融监管的新理念,要求微观监管和宏观监管审慎结合,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兼顾,注重数量同时注重质量,并确立银行监管的新标杆。
在巴塞尔协议II 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III 新增了六大部分内容:加强资本框架并明确资本定义扩大风险覆盖范围并加强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并更新整体杠杆比率提出前瞻性拨备,留存收益和反周期超额资本,建立新的反周期资本监管框架。
股票交易优先原则-优先股票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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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优先原则-优先股票的特征
导语: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虽然他不是股票的主要品种,但是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仍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虽然他不是股票的主要品种,但是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仍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票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为其股息固定,可以减轻利息的分派负担。
股票交易优先原则-优先股票的特征
什么是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再其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
优先股票的内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一方面,优先股票作为一种股权证书,代表着对于公司的所有权。
这一点与普通股票一样,但优先股股东又不具备普通股东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它的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他在发行时是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
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虽然他不是股票的主要品种,但是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仍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票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为其股息固定,可以减轻利息的分派负担。
另外,优先股股东无表决权,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其次,对于投资者而言,
生活常识分享。
东财证券投资第一二三四章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衍生品

一、股票公司股东的股权凭证,是规定股东享有收益、管理公司、承担义务的可转让凭证。
1.特点:不可返还性、参与公司决策;风险性、价格波动性、投机性;流通性;2.种类:(1)持有者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1.普通股:投票表决、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分配、优先认股2.优先股:优先领取股息、优先分配剩余资产、表决权受限分:累积非累积、参与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可转换不可转换、可赎回不可赎回(2)按收益能力和风险特征1.蓝筹股:历史较长、长期稳定盈利、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较高的大公司发行的股票。
特点:市场价格稳定、投资风险适中、股息率较高2.成长股: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公司发行的股票3.周期股:收益随着商业周期波动的公司发行的股票4.收入股:发放高股利的股票5.防守股:在经济周期波动条件下收益依然比较稳定的股票6.投机股:价格变化快、幅度大、公司发展前景难以确定的股票3. 股份制度(1)含义:也称股份公司制度,集资入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特点的企业组织制度。
(2)功能、作用筹集社会资金,促进资本集中;所有权、控制权分离,改善并强化企业管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将社会资源集中到效益高的企业上;有限责任的承担,增加社会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3)股份制改革意义有利于企业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以支持企业自身的发展,实现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同时考虑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企业内部各方责任;推动企业存量资产的优化配置,激发企业的经营活力,提升竞争力;有利于引进外资。
1. 股票特点6个、4组不可返还、决策性、风险投机波动、流动性2.种类:承担风险收益:普通股(权利:分配收益和剩余资产、投票决策、优先配股)、优先股;收益、风险特征:蓝筹(历史长、资金雄厚、信誉高,长期盈利能力稳健的公司)、成长、周期(随商业周期波动)、收入(高股利)、防守、投机3. 股份制改革的含义:集资入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功能意义:(筹集资金角度、企业内部约束管理角度、社会和企业自身资源配置经营活力角度、有限责任制度、吸引外资)二、债券反映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
优先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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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股票、债券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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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票、债券的比较分析
优先股既具有股票的性质,又同时具有债券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介于股票与 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证券。
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的股份类型,但其与普通股一样,都体现的是投资者对于股 本的所有权关系,都是公司的股东,它与普通股的差别在于股东承担风险大小 的不同、控制公司能力强弱的不同、从公司获取收益方式和多少的不同。由于 优先股一般拥有盈余分配优先、剩余财产分配优先等优先权,而且直接获取固 定比例的股息,因此其投资风险要小于普通股。与此相对应,优先股股东对公 司的控制能力要弱于普通股股东。 优先股与公司债券一样,其持有人对公司皆没有表决权,且都向公司收取固定 比例的收益,因此它们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它们有本质的区别。 优先股所体现的法律关系是公司和股东之间的投资法律关系,受公司法律制 度的调整;而公司债券所体现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受金融法律制度主要 是借贷法律制度的调整。 从财务上分析,优先股的股息在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得计入成本,因而不能 避税;而债券的利息由税前支付,计入公司成本,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 优先股作为资本投资是不能撤回的,只能转让或回购;而债券不是作为资本 投入公司的,公司除了支付利息之外,存在归还本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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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监会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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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试点方案
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其核心内容包括: 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以上证50指数成份股、并购和回购股票的公司为主;上市公 司可以非公开发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储架发行,一次审核,多次发行 面值与股息: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一百元。优先股发行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 公允、合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价格或票面股 息率以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方式确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 率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转股:限制转股。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 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并遵守有关规定 股息累计:一般要累计到下一年。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 定以下事项:1、采取固定股息率;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 股东分配股息;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 度;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 利润分配
优先股的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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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公司发行在外的优先股的股利率为 9%,面值是100美元,若投资者的预 期报酬率是14%,则每股优先股的价 值为: V=9/0.14=64.2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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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到底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发行优先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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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案例:又是花旗!!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的股票一般分为普通 股和优先股,而我国现在只有普通股一种 ,2008年10月,美国政府宣布用1250亿美 元购入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九家主要银 行的优先股,其后美国政府占花旗总股本的 36%,并向花旗银行提供3000亿美元的资 产担保。这首先提升了市场信心,避免了 危机的进一步扩散;其次是优先股作为股 权融资的一种方式,提升了金融机构的资 本充足率,缓解了金融机构的融资压力;
猜想一:负债率较高,资金压力较大,现 金流较紧张的筹融资企业。比如负债率高 达50%左右的三桶油。 猜想二:较高的财务困难的预期成本和普 通股定价不过高。如19世纪40-50年代美国 铁路公司新修铁路时发行的优先股更受投 资者亲睐。 猜想三:发行优先股能给企业带来筹资投 资最优决策。
1、优先股制度在我国一直都没有得到确立 ,主要是由于优先股制度在法律上的空白 。要引入优先股制度,要尽快修改《公司 法》、《证券法》,在法律上承认优先股 的地位; 2、上市公司部分普通股向优先股转换,不 会增加新股发行规模,不会对资本市场产 生流动性压力,造成资本市场波动; 3、部分国有股份转换成优先股,是国有控 股企业吸收更多的社会投资者,真正建立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持有参与优先股的股东除了按约定的固定 股息率分得固定股息外,还可以像普通股 一样参与超额股利分配。而非参与优先股 的持有股东只能获得固定股息,无权参与 额外股利的分配。其中,从优先股的基本 特征来看,费参与优先股时优先股的主要 形式。
混合筹资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财务成本管理》第十三章讲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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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财务成本管理》第十三章讲义3
混合筹资
【知识点1】优先股筹资
一、优先股的特点
优先股是一种混合证券,有些方面与债券类似,另一些方面与股票相似,是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一种证券。
二、优先股的筹资成本
优先股的股利基本上是固定的,因此优先股的筹资成本与债券类似。
但是,发行公司的优先股股利不能在税前扣除,与债券筹资不同。
优先股管理办法

优先股管理办法一、概述优先股是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处于优先地位的一种股份类别。
为了规范和统一优先股的管理,保护股东利益,制定了优先股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优先股的定义、种类、发行条件、权益与权利、转换条件、退出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二、定义优先股是指享有提前分配股息、优先受益权以及优先清偿资产的股份类别。
相比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分红和清偿风险上拥有更高的优先权。
优先股的发行通常用于筹集资金、增加公司流动性和降低财务风险。
三、种类根据优先股的特征和权益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固定优先股:具有固定的股息率,股息金额在发行时确定,不随公司业绩变化而变动。
2. 浮动优先股:股息率随市场利率变动,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3. 可转换优先股: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转换为普通股,增加了投资者的选择权。
4. 不可转换优先股:不能转换为普通股,仅享受优先分红和清偿权益。
四、发行条件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优先股的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法定资本要求: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本额的要求。
2. 公平公正原则:发行公司应采取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优先股发行的价格、数量和操作方式公开透明。
3. 投资者保护:发行公司应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
五、权益与权利优先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和权利:1. 优先分红权:在公司盈利时,优先享受分配的股息。
2. 优先清偿权:在公司清算时,优先清偿资产,保护投资者利益。
3. 控制权限制: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表决权通常较低,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六、转换条件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转换比例:转换比例是指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比例,一般为1:1或其他特定比例。
2. 转换时机:转换时机通常设定为特定日期或根据特定条件触发,如达到一定的盈利指标。
3. 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一定数量的优先股转换为一定数量的普通股所需支付的金额。
七、退出方式优先股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赎回:优先股发行公司有权在特定时机或条件下将优先股赎回,向投资者支付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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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14年第17期主持人:张艳花国际经验:优先股的行业选择与社会功能兴起于基础建设行业:政府成为主导力量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优先股的产生源于政府基建资金不足而催生的金融创新。
优先股最早出现在19世纪30~50年代的英国和美国,当时欧美大陆正处于大建铁路的热潮,但企业获取资金途径有限。
为了筹集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资金,绕过融资瓶颈,优先股作为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相结合的产物应运而生。
在此阶段,可以说优先股是地方政府和基础设施承包企业之间的特殊的融资安排。
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美欧优先股发行集中于基建行业,相对于后来金融行业优先股的发展,这段时期优先股发展相对缓慢。
繁荣于金融行业:制度与创新推动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欧美的一些金融公司为筹集资金开始涉足优先股,但90年代中后期优先股才进入快速增长期,两大原因使商业银行开始大规模发行优先股。
一是制度因素为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提供基本动力。
20世纪80~90年代,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冲击下,商业银行的风险显著提升,美联储于1996年10月明确指出可累计优先股可计入银行一级资本。
2004年新资本协议提出永续非累计优先股可记入商业银行一级资本(美国最初要求更为宽松),这成为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以补充一级资本的重要动力。
不过,次贷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资本质量不足以应对外部冲击的问题后,美国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dtion Act)对银行实行了更严格的资本充足规定,禁止拥有子公司的大型银行将信托优先债券作为一级资本。
二是金融创新显著提高优先股投资吸引力。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成功地设计了多种信托优先证券(trust preferred),用以替代传统的优先股,并成为之后美国发行优先股的主要形式。
信托优先证券有效实现了双重避税效果:对于母公司,这种证券属于债务性质,可以税前抵扣利息支出;对于信托投资者,其身份为合伙人,也无须交纳所得税,因而对优先股发展起到了极大刺激作用。
90年代末以来,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优先股快速增长,带动整个优先股发展进入黄金期。
在优先股发展中期,金融企业成为优先股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投资者也不再是单一的政府等机构投资者,而趋于多元化。
社会功能:优先股是危机时期缓解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工具次贷危机中,优先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成为美国政府实施金融救援计划的主要工具。
优先股不仅缓解了金融机构的融资压力,稳定了市场信心,而且使政府在不干预企业经营的前提下获得了丰厚的股息回报。
据统计,2008年金融部门优先股大幅增长近36%,而非金融部门的优先股在危机冲击下市值大幅萎缩。
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显示,优先股兴起于基础建设,繁荣于金融企业,危机后成为政府救市的重要工具;金融创新和监管完善是推进优先股发展的重要动力优先股的风险特征陈 静表1 不同种类优先股风险特征存在显著差异权限设计经营风险未付股利是否可以累积是否参与公司剩余利润分配参与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累积参与优先股<可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非累积非参与优先股≤普通股可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信用风险非参与优先股-×公司债券<可累积优先股≤累积参与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非累积非参与优先股累积参与优先股√√非累积非参与优先股××资料来源:申万研究。
必要条件:需求端的谁买与买谁有需求是优先股发行的必要条件。
需求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有两个,即谁会买优先股和会买谁发行的优先股。
一方面,优先股的流动性较差,退出方式主要有发行主体赎回、转换成普通股后卖出、协议转让等形式;从获利方式上看,投资优先股获利的方式主要是股息,而非资本利得;从持有期限上看,投资优先股持有期较长,甚至是永续持有。
因此,优先股更加适合保险等长期战略机构投资者持有,不过其高股息和投资周期特征也决定了其在公募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中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对于非上市的中小公司,优先股具有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投资者风险,增加优先股吸引力的特征。
从这个角度看,优先股同时也是高风险偏好的风投公司,在以获取高收益为主要导向的同时,控制自身风险的一种手段。
基于上述两个维度,笔者认为优先股的发行主体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发行优先股的主体所在行业具有以下两大特点:第一,盈利稳定,发行优先股的主体所在行业不是夕阳行业;第二,周期性不明显,发行优先股的主体所在行业在经济下行周期里有较强的防御性。
其次,风投公司希望能够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条件下获得高收益,所以未上市、具有较高增长前景的中小企业也可能成为优先股的发行主体。
充分条件:从供给端看优先股的特殊优势有供给是优先股发行的充分条件。
供给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有两个,即融资主体为什么不选择发行普通股或债券。
融资主体不发行普通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第一,外部约束,部分企业不满足发行股票标准;第二,股市处于熊市阶段,在普通股跌破净值的情况下,企业普通股融资成本过高;第三,部分融资主体不愿放弃重大经营管理权。
融资主体不发行债券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第一,外部约束,如中国企业发债标准较高,很多企业不满足发债标准,同时部分高负债行业的债务规模已经超出发债上限;再如,根据中国银监会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只有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计优先股可计入一级资本。
第二,期限错配,在发行主体所在行业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发行人希望借助优先股缓解资产与负债上的不匹配,从而改善自身偿债能力并获得更高的信用评级。
第三,部分融资主体由于自身发展不确定性较高或债务压力较大,发行人很难发债或不愿意更多承受债务压力。
优先股的风险特征信用风险:企业价值较低时尤为突出由于优先股具有一定的债权性质,其信用风险与债券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优先股的信用风险相对更高。
其中,共性主要体现在二者均需要面临发行企业经营不善对其股利支付的风险。
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尽管发行人可通过回购条款收回优先股,优先股并不涉及本金偿还问题;二是优先股灵活的条款设计使其股利支付风险更高,非累积优先股可以在维持企业有序经营的条件下暂停发放优先股股利,而债券利息拒付则意味着发行企业违约,因此债券对于企业的约束性更强;三是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由于优先股清偿顺序靠后,从而可能面临完全无法获得补偿的信用风险。
在企业状况恶化时,优先股投资者面临的信用风险尤为凸显。
市场风险:关注利率波动、公司基本面以及普通股价格由于优先股的价格一般围绕着面值波动,且随着基本面以及市场资金价格的波动而波动,所以其价格具有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则会给投资者带来市场风险。
影响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是利率波动、公司基本面情况以及普通股价格三个方面。
优先股的市场风险具有断崖式特征,即在常规条件下,优先股债性特征较强,尽管受市场利率波动和公司基本面变动影响,但其市场价格变动很小,优先股与普通股的相关性很低甚至不相关。
但在危机时期或在公司出现破产等重大风险情况下,优先股与普通股的相关性急剧提高。
流动性风险:低流动性是优先股的突出问题相对于普通股及债券而言,优先股具有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第一,优先股的交易远没有股票交易活跃。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365只优先股中,以2013年10月13日数据为例,可以看出其交易十分不活跃,不乏有零交易量的优先股。
其中交易量最大的为花旗银行J系列优先股,交易量仅为160万股左右,与其普通股当日交易量之比不足7%。
第二,尽管优先股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其交易机制更类似于债券的银行间市场交易,需要进行供需的匹配。
但由于优先股规模较小以及其资本金性质,除发行主体赎回或进行转换外,交易渠道和方式都十分有限。
由于难以寻找潜在的购买者,因此优先股的买卖通常需要通过证券公司做市并促成交易。
对此,发达国家的优先股投资者通常将40%的流动性作为控制优先股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指标。
再投资风险:赎回条款增大了该项风险赎回条款的设置使优先股投资人不得不承担较高的再投资风险。
企业通常在不利的环境下发行高股息率优先股,这种高股息率极大提高了发行人负担。
一旦其现金流或财务结构改善,其赎回动力较高,并以较低股息率优先股替代。
不同优先股风险水平存在显著差异首先,不同类型的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风险差异较大,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
一62632014年第17期主持人:张艳花14年4月18日,银监会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了优先股作为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为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开闸放行。
此后,工行、农行、中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6家银行先后公布了总计3400亿元优先股发行预案,农行、中行和浦发银行率先获得银监会批准。
在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本补充压力,而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几近丧失的情况下,优先股受到商业银行的追捧,实为意料之中。
不过,股债混合一体的本质特征以及特殊的制度安排,使得优先股不仅仅是一种资本补充工具,20持续回报要求、发行评级安排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等制度设计将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优先股为商业银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熟悉市场化融资方式以及丰富兼并收购支付手段提供了工具,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利率市场化适应能力。
当然,深入探究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优先股试点安排存在两大悖论,其中很关键的一条是,要让优先股的好处惠及更多商业银行。
四大作用助推银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在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制度安排中,最为核心的附条件一级资本属性认定、持续稳定的回报要求、外部第三方发行评级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四个方面,将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其一,破解补充难题,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高资本消耗的信贷驱动增长模式使得国内商业银行长期面临资本补充压力。
而在当前,无论是上市银行,还是非上市银行在资本补充上均遇到瓶颈。
对于上市银行,由于资本市场不景气,加之投资者对利率市场化和新常态下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前景存在担忧,导致商业银行估值偏低,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的道路不畅;对于非上市银行,本当前的优先股试点安排存在两大悖论,在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本补充压力的情况下,应让优先股的好处惠及更多商业银行让优先股惠及更多商业银行张吉光方面,上市公司和H股公司面临最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披露、财务及盈利要求。
“新三板”挂牌企业包括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前者增发和优先股发行等事宜仍需要报证监会审核,后者仅需在股转系统报备即可,相对而言,前者面临监管约束更为严格。
另一方面,三者在盈利能力、业务稳定性、偿债能力等多个方面也具有巨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