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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案卷

行政处罚案件案卷

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处罚案件案卷一、案件基本信息1.1 案件名称:1.2 案件编号:1.3 处罚机关:1.4 当事人信息:1.4.1 名称:1.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4.3 注册地质:1.4.4 联系方式:1.5 相关证据:1.5.1 证据1:1.5.2 证据2:1.5.3 证据3:二、案件调查2.1 调查组成员:2.2 调查程序:2.2.1 调查时间:2.2.2 调查地点:2.2.3 调查方式:2.3 调查过程及结果:2.3.1 调查过程描述:2.3.2 调查结果分析:三、行政处罚决定3.1 违法事实:3.1.1 引用相关法律条款: 3.1.2 违法事实描述:3.2 处罚依据:3.2.1 相关法律条款:3.2.2 处罚依据说明:3.3 处罚决定:3.3.1 处罚种类:3.3.2 处罚金额/处罚措施:3.3.3 处罚决定理由:四、处罚执行4.1 处罚决定生效日期:4.2 相关通知送达:4.3 处罚履行情况:4.3.1 处罚履行截止日期: 4.3.2 处罚履行内容:4.3.3 处罚履行证明:4.4 处罚履行监督:4.4.1 监督方式:4.4.2 监督周期:4.4.3 监督结果:附件:1.相关证据材料清单2.处罚决定书3.处罚履行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的行为。

- 违法事实: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所实施的行为或者发生的事件。

- 处罚种类:行政处罚可以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多种形式。

- 处罚金额/处罚措施:根据违法事实和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罚的具体金额或措施。

- 处罚决定生效:处罚决定经过一定的程序后,形成具有法律效力,并开始执行。

- 处罚履行:被处罚方按照处罚决定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履行和执行。

- 处罚履行监督:对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执法细则行政案件ppt

执法细则行政案件ppt
效力等级
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04
工作要求
工作职责
确定行政案件的执法依据和标准; 对行政案件进行监督和指导;
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审理和裁决;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工作难点
行政案件的执法依据和标准不够明确; 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不够公正、透明;
02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
03
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 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决定和执 行等环节。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定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 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 定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 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 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 政府发布的规章等。
执法程序
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证据 ,包括物证、人证、视听资料等。
审查决定
对调查取证的结果进行审查,作出 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送达执行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并督促其履行。
02
行政案件
案件分类
依据违法行为类型划分
将行政案件按照违法行为类型分为不同的类别,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侵犯知识产权、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等。
依据案件性质划分
将行政案件按照性质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处罚程序违法、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申请复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等。
依据处理方式划分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细则(4)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细则(4)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细则(4)推荐文章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热度:财务部各岗位考核细则热度: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热度:河北省国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热度: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热度:第七章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7-01.一般规定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依照本章规定执行,本章没有规定的,依照本细则第六章规定执行。

7-02.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

7-03.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封存1.固定和封存的目的。

固定和封存电子证据的目的是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原始性。

作为证据使用的存储媒介、电子设备和电子数据应当在现场固定或封存。

2.封存的方法。

封存电子设备和存储媒介的方法是:(1)采用的封存方法应当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被封存的存储媒介和启动被封存电子设备。

(2)封存前后应当拍摄被封存电子设备和存储媒介的照片并制作《封存电子证据清单》,照片应当从各个角度反映设备封存前后的状况,清晰反映封口或张贴封条处的状况。

3.固定的方式。

固定存储媒介和电子数据包括以下方式:(1)完整性校验方式。

是指计算电子数据和存储媒介的完整性校验值,并制作、填写《固定电子证据清单》;(2)备份方式。

是指复制、制作原始存储媒介的备份,并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的方法封存原始存储媒介;(3)封存方式。

对于无法计算存储媒介完整性校验值或制作备份的情形,应当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的方法封存原始存储媒介,并在《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注明不计算完整性校验值或制作备份的理由。

7-04.现场勘验检查1.现场勘验检查程序。

现场勘验检查是指在犯罪现场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现场存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电子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

现场勘验检查程序包括:(1)保护现场;(2)收集证据;(3)提取、固定易丢失数据;(4)在线分析;(5)提取、固定证物。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对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并留存一份备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回执中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等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不必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对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移送案件通知书》等文书或者其他送达回执上签收。

(5)现场处置。

对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的,或者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赶赴现场处置的,应当尽快到达现场,依法、稳妥、果断处置。

处警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

公安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当做到:①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②抓捕、看管和监视犯罪嫌疑人;③救助伤员;④进行初步现场调查;⑤核实情况,保全证据,并迅速报告上级公安机关;⑥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①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②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③迅速通知公安检查站点进行堵截。

其他刑事侦查部门赶赴现场处置的,依照本细则第六章规定执行。

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

对不能带回的物品,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3-02.立案审查1.审查内容。

接受案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应当立即审查以下内容:(1)是否有犯罪事实;(2)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3)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即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除审查以上内容外,还应当审查是否随案移送了以下材料:(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7年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7年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文(2016最新版本)•••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编办理刑事案件•第二章管辖•第三章立案•第四章回避•第五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六章勘验、检查•第七章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第八章搜查•第九章扣押和调取证据•第十章鉴定•第十一章辨认•第十二章查询、冻结•第十三章讯问犯罪嫌疑人•第十四章询问证人、被害人•第十五章查缉•第十六章犯罪信息采集与网上侦查措施•第十七章拘传•第十八章取保候审•第二十章拘留•第二十一章逮捕•第二十二章羁押•第二十三章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采取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四章办案协作•第二十五章审查判断证据•第二十六章侦查终结•第二十七章补充侦查•第二编办理行政案件•第二十八章管辖•第二十九章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现场调解•第三十章受案•第三十一章回避•第三十二章询问•第三十三章勘验、检查•第三十四章扣押•第三十五章先行登记保存•第三十六章抽样取证•第三十七章鉴定、检测、检验•第三十八章辨认•第四十章听证•第四十一章决定行政处罚•第四十二章处理涉案财物•第四十三章执行•第四十四章案件终结第一章一般规定1-01.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执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1-02.适用范围1.本细则是指引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准确、规范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的内部规范,仅限公安机关内部适用,不得在任何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向外部单位、个人公开。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应当遵守本细则规定。

1-03.基本要求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行政执法文书全套资料(新版)

行政执法文书全套资料(新版)

附件**行政执法文书目录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4.检验结果告知书5.**监督意见书6.**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7.**行政控制决定书8.解除**行政控制决定书9.查封、扣押决定书10.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11.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2.物品清单13.公告14.封条15.案件受理记录16.立案报告17.案件移送书18.现场笔录19.询问笔录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3.合议记录2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5.陈述和申辩笔录26.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2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8.听证笔录29.听证意见书30.行政处罚决定书3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2.送达回执33.催告书34.强制执行申请书35.结案报告36.续页37.**行政执法建议书** 行政执法文书编号: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样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状况或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及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采样地点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局年月日年月日- 16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17-** 行政执法文书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编号:采集样品份数:** 行政执法文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在采集到标识为你单位生产(进口代理)的产品样品,产地为,年月日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标识为的样品。

根据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书面回复本机关或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局年月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实施细则

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实施细则

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县行政执法案件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执法公正和规范,制定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实施细则如下:一、评查目的和原则(一)评查目的:通过对县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评查原则:公正、公开、客观、有效原则。

二、评查范围和对象(一)评查范围:评查县行政执法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及执法部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二)评查对象: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案件的当事人,社会各界公民。

三、评查内容和程序(一)评查内容:1. 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2. 执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进行;3. 执法依据是否合法、合规;4. 执法决定是否合理;5. 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渎职行为。

(二)评查程序:1. 受理评查申请:当事人、社会各界公民及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向评查机构申请评查;2. 组织评查人员:由评查机构组织评查人员进行评查工作;3. 收集证据和调查取证;4. 制定评查报告:评查机构根据收集的证据和调查取证结果,制定评查报告,明确问题和提出建议;5. 评查结果公示:评查机构将评查结果公示,供社会监督和当事人申诉;6. 上级机关审查: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评查报告进行审查,确保评查结果公正、合理;7. 整改落实:执法机关根据评查结果和建议,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改进执法工作。

四、评查奖惩机制(一)奖励机制:对评查工作中表现优秀、发现执法问题并提出有效建议的评查人员和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机制:对存在违法、渎职行为的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评查结果的运用(一)评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执法机关,作为执法工作改进和提高的重要依据。

(二)评查结果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保障机制(一)建立评查机构:县政府应设立评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县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工作。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办理行政案-PPT课件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办理行政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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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二节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现场调解(略)
1.当场处罚的条件——2.决定当场处罚——3.当 场处罚的程序——4.备案——5.送达被侵害人— —6.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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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二节 一般程序
1受案——2调查取证——3告知当事人应 有的权利——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制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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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性质
是各级公安机关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指 引,又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强制性规范。
• 总要求
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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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总体架构
共四十四章,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第二部分:办理刑事案件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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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总体பைடு நூலகம்构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这一部分对制定《细则》的目的和依据、《细
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提醒、劝导或者训诫; 情节较重或者屡次违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者 视情给予处分。同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当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修订和施行时间
本细则每年进行修订,必要是,随时修订。本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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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 总体架构
第二部分:办理刑事案件(略)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一节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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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三部分:办理行政案件 第三节 听证程序 消防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是:拟作出责令停 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较大数额罚款的 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两 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 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 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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