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中小企业破产案例

中小企业破产案例【篇一:中小企业破产案例】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既有破产重整案件,也有破产清算案件,还包括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向清算程序转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案件。
这些案例分别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法院慎重行使强制批准权、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重整、依法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基本案情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截至2013年6月30日,长航凤凰合并报表项下的负债总额合计达5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经债权人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长航凤凰重整一案,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因连续三年亏损,长航凤凰股票于2014年5月16 日起暂停上市。
(二)审理情况在武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以市场化的重组方式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
由于无外部重组方参与长航凤凰破产重整,如何通过长航凤凰自身筹集足够资产以提高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以促使普通债权人支持重整是重整工作有序推进的重点。
为解决偿债资金筹集的问题,经过武汉中院与管理人多番论证,最终制定了以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处置剥离亏损资产的变现资金以及追收的应收款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及股票公开竞价处置等多种渠道的资金筹集方案。
实践证明,上述资金筹集方案具有可行性。
通过资产公开处置、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及股票公开竞价处置,长航凤凰不但清偿了重整中的全部债务,同时,由于股票公开竞价处置产生溢价,公司在重整程序中依法获得了约7000万元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
风险警示:华仁药业、长航凤凰、南玻A

2015年第50期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南玻A000012同仁堂600085北京同仁堂是一个悠久历史的老字号,也成为我国传统中医药的象征和民族工业的象征。
201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来的通知。
截至2015年12月8日,这四家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首次达到公司总股本5%。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保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
公司公告称,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安邦保险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情况决定何时增持公司股份及比例。
二级市场上,该股近期作为市场热门的举牌概念股被市场大举炒作,短期涨幅较大,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是中国玻璃行业和太阳能行业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公司近期登载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由于公司“2015-062号公告”中未明确说明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的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及其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对“2015-062号公告”中相关内容(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中第4点、第5点)进行补充更正。
除了更正的信息外,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及其他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级市场上,该股属于近期炙热的举牌概念股,但短期涨幅过大,后市注意风险。
华仁药业300110长航凤凰0005202015年12月,公司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3亿元)与港海建设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差额部分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同时公司拟以不低于2.55元/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亿元;此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疏浚吹填工程。
最高法 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20160616发布)

最高法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20160616发布)来源| 人民法院报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法律讲堂”投稿邮箱:2635079073@ 交流合作:微信号zsm80041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既有破产重整案件,也有破产清算案件,还包括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向清算程序转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案件。
这些案例分别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法院慎重行使强制批准权、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重整、依法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目录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2.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3.浙江安吉同泰皮革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5.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6.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7.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8.北京利达海洋生物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9.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10.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基本案情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截至2013年6月30日,长航凤凰合并报表项下的负债总额合计达5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经债权人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长航凤凰重整一案,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因连续三年亏损,长航凤凰股票于2014 年5月16 日起暂停上市。
(二)审理情况在武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以市场化的重组方式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
只债转股经典案例全面梳理

14只债转股经典案例全面梳理导读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债转股基本上是企业在遭遇流动性紧张和债务压力时的一种自救行为,操作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债转股业务产生了较大变化,下文对债转股主要要素进行了详细对比。
【重磅课程】《深度解析债转股、不良资产基金、证券化、金融债务重组等不良资产模式》,时间:2017年4月15~16日;地点:北京,详询(点击可查看)| 一、案例梳理(一)《指导意见》出台前案例梳理 1.长航凤凰2014年2月25日,长航凤凰披露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债权部分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超过20万元的债权部分,每100 元普通债权将获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为45.74亿元,涉及共计132家债权人。
以长航凤凰股票2013年12月27日停牌价2.53元每股计算,该部分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约为11.64%。
根据2015年12月18日长航凤凰恢复上市的首日交易情况,长航凤凰开盘价为18 元,股价当日最高冲至21.6元,最终报收21.2元,涨幅1154.44%,当日成交量3.3 亿股,成交额达65.64亿元,远超132家债权人45.74亿元的普通债权总额。
而根据长航凤凰重整计划中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再按当日成交均价19.89元出售进行估算,则长航凤凰债权人所持每100元普通债权换股后可套现约91.5元,其实际清偿比例达91.5%。
2.长航油运2014年11月24日,长航油运公司重整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和全体股东让渡股票两部分。
在公积金转增部分,以长航油运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16.29亿股。
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转增后,长航油运总股本将由33.94亿股增至50.23亿股。
另外,全体股东按照相应比例让渡其目前持有的长航油运股票,其中第一大股东南京油运让渡其持股总数的50%,共计让渡约9.32亿股股票;其他中小股东让渡其持股总数的10%,共计让渡约1.53亿股股票。
债权债务重组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公告编号:2015-0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债权转为股票过户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1-17号民事裁定书,该院裁定《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109号公告)。
根据重整计划,除五家债权人债权转为股票因自身原因暂提存在公司管理人破产企业专户外,其余债权人债权转为股票已过户完毕。
2015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限售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02号公告),目前公司的股票全部为流通股。
备查附件:长航凤凰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债权转为股票情况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法务学习:破产重整案例精选20件

法务学习:破产重整案例精选20件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典型案例(2016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全国法院破产典型案例(2018年3月6日)具体案例:一、无外部重组方参与破产重整——长航凤凰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截至2013年6月30日,长航凤凰合并报表项下的负债总额合计达5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经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由于无外部重组方参与长航凤凰破产重整,如何通过长航凤凰自身筹集足够资产以提高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以促使普通债权人支持重整是重整工作有序推进的重点。
为解决偿债资金筹集的问题,经过武汉中院与管理人多番论证,最终制定了以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处置剥离亏损资产的变现资金以及追收的应收款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及股票公开竞价处置等多种渠道的资金筹集方案。
实践证明,上述资金筹集方案具有可行性。
通过资产公开处置、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及股票公开竞价处置,长航凤凰不但清偿了重整中的全部债务,同时,由于股票公开竞价处置产生溢价,公司在重整程序中依法获得了约7000万元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
2014年底实现净资产约1.2亿元、营业利润约2.24亿元,成功实现扭亏,股票于2015年12月18日恢复上市。
借助于破产重整程序,长航凤凰摆脱了以往依赖国有股东财务资助、以“堵窟窿”的方式挽救困境企业的传统做法,以市场化方式成功剥离亏损资产、调整了自身资产和业务结构、优化了商业模式,全面实施了以去杠杆为目标的债务重组,最终从根本上改善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彻底摆脱了经营及债务困境。
二、普通债权人不同意重整计划——深中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系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24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5亿余元。
航运业重组整合热度再升

航运业重组整合热度再升*ST凤凰7月27日晚间公告,中外运长航与顺航海运于7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这笔总价到达亿元的交易完成后,中外运长航不再直接持有*ST凤凰股份,顺航海运将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89%加之此前中海集团就曾将旗下中海海盛转让给上海一家民企览海上寿。
至此,今年截至目前已有两家航运上市国企引入了民营资本。
因航运市场持续多年低迷,我国航运业运力过剩、企业管理粗放、整体大而不强等诸多问题凸显,近年来行业重组整合步伐明显加快。
除行业内因外,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开展的假设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成为进一步推动航运业整合的强大动力。
在这种情况下,民营资本进入航运国企,刮起“国退民进〞风,但是民营企业带着下的航运国企,未来能有多大改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国企经营陷入困境民营资本积极接盘2021年亏损亿,2021年巨亏亿,2021年巨亏45亿,长航凤凰股份不得不于2021年年底宣布破产重整。
2021年2月,*sT凤凰重整方案获得通过。
重整后*sT凤凰终于在2021年扭亏为盈,但由于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业界普遍担忧其后续业绩状况。
中海海盛的经营状况也不理想。
数据显示,中海海盛负债规模由亿元增加至亿元,过去三年的经营业绩分别为净利润亿元、1973万元和亿元。
中海海盛的公告说明,因受到了经济周期和航运业景气度低迷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乏力,整体竞争实力在行业中处于弱势。
为维持持续经营,公司增加了大量贷款从而导致财务费用上升,这进一步削弱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的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攀升,目前已超过20%。
身背巨大债务压力,加之市场低迷,两家公司纷纷转身,走上了引入民营资本的改革之路。
7月27日晚间,长航凤凰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长航集团与顺航海运签署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与天津顺航海运关于长航凤凰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长航集团向顺航海运转让其持有的长航凤凰181015974股普通A股股份,占长航凤凰发行股本总额的17.89%.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元/股,总价为1001018,元。
第二次债转股后实行的上市公司案例

第二次债转股后实行的上市公司案例2014年2月25日,长航凤凰披露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债权部分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超过20万元的债权部分,每100 元普通债权将获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为45.74亿元,涉及共计132家债权人。
以长航凤凰股票2013年12月27日停牌价2.53元每股计算,该部分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约为11.64%。
根据2015年12月18日长航凤凰恢复上市的首日交易情况,长航凤凰开盘价为18 元,股价当日最高冲至21.6元,最终报收21.2元,涨幅1154.44%,当日成交量3.3 亿股,成交额达65.64亿元,远超132家债权人45.74亿元的普通债权总额。
而根据长航凤凰重整计划中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再按当日成交均价 19.89元出售进行估算,则长航凤凰债权人所持每100元普通债权换股后可套现约 91.5元,其实际清偿比例达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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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释义 (1)前言 (3)正文 (5)一、长航凤凰基本情况 (5)二、出资人组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9)三、债权分类和债权调整方案 (10)四、债权受偿方案 (12)五、经营方案 (15)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及执行完毕的标准 (17)七、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18)八、其他说明事项 (19)结语 (21)“法院”指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长航凤凰”或“债务人”指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指经法院指定为长航凤凰重整案件管理人的长航凤凰清算组“重整计划”指长航凤凰重整计划“天益公司”指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公司“亚门公司”指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武汉石化”指中国石化武汉石油化工厂“人保青山公司”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青山区支公司“石化实业”指武汉石化实业公司“中国石化”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长航集团”指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长江交科”指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登深圳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权人”指符合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长航凤凰的某个、部分或全体债权人“出资人”或“股东”指在中证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长航凤凰股东“有财产担保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担保财产”指已设定抵押担保的债务人特定财产“职工债权”指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由长航集团垫付的劳动款项“税款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债务人所欠的税款“普通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除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及税款债权之外的债权“审查确定的债权”指管理人已审查确定,但尚未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及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确认债权”指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预计债权”指已向管理人申报,但尚未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以及长航凤凰进入重整程序前已成立但未依法申报且受法律保护的债权“中通诚”指为长航凤凰重整案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指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3)336号《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环海华”指为长航凤凰重整案提供偿债能力分析服务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指众环海华出具的众环综字(2013)010098号《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项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书》“转增股票”指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长航凤凰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重整计划的通过”指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及出资人组会议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批准”指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或第八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指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在长航凤凰重整计划中所规定的执行期限及法院裁定延长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指根据破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重整计划中载明的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期限“元”指人民币元,本重整计划中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元前言长航凤凰于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是湖北省早期上市的公司之一。
近年来,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干散货市场需求低增长与运力高增长导致供需严重失衡,市场竞争加剧,船舶运输业整体陷入低迷,行业复苏前景不明,与此同时,燃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与相关航运成本攀升,导致长航凤凰生产经营连续两年出现巨额亏损,债务负担日益沉重。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益公司、亚门公司向法院申请对长航凤凰实施重整。
法院经审查后,于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长航凤凰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长航凤凰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
针对长航凤凰的重整工作,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本案从案件受理阶段的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到指定管理人后的债权审查、资产评估、重整计划的制定、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等各个环节,法院均严格把关和监督,并在重大事项上给予直接指导,确保重整程序依法合规的开展,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重整成功,避免长航凤凰破产清算,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一方面委托长航凤凰原经营管理层继续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确保职工及客户的稳定;一方面全力以赴做好与重整程序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资产调查和评估、债权登记和审查、信息整理和披露、偿债能力分析和预测、重整计划的论证和制定、债权人会议的组织和召开等。
与此同时,管理人在听取、吸收债权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充分尊重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在充分进行法律上的风险评估和论证、可行性预判和分析的条件下,结合长航凤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重整计划,现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根据本重整计划,长航凤凰本次重整如获实施:一、长航凤凰法律主体不变。
经重整的长航凤凰仍是一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长航凤凰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33,736.12万股。
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部分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偿付债务和费用,部分用于恢复和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等。
三、长航凤凰的资产,除保留部分核心经营性资产以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外,其它资产均由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或经法院裁定的财产处臵方案予以公开处臵,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偿付债务和费用。
四、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
有财产担保债权将就担保财产变价款全额受偿或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获得现金清偿,未受偿的债权将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五、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债权部分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超过20万元的债权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以长航凤凰股票2013年12月27日停牌价2.53元/股计算,该部分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约为11.64%。
按照上述方案清偿后未获清偿的普通债权,长航凤凰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六、根据本重整计划追加清偿方案的规定,为相关债权人预留的股票、现金及由管理人提存的分配款项,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同比例追加清偿,并将相应提高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
七、长航凤凰未来将在继续保持核心经营业务的基础上,重新布署和整合运营格局,以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择机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实施资产重组,由重组方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增强长航凤凰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特别说明:本重整计划如不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以及法院裁定批准,长航凤凰将被暂停上市并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正文一、长航凤凰基本情况(一)设立及历史沿革长航凤凰前身为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5月8日经武汉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武汉石化、人保青山公司、石化实业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1992年6月15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3年10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520。
2000年,根据中国石化的整体改组方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管字…2000‟34号文件批准,武汉石化将其持有的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1,142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予中国石化持有,公司名称由“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拥有的石化资产和相关负债与长航集团拥有的干散货运输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臵换,中国石化将其所持有的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1,142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予长航集团,公司名称由“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长航凤凰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租赁、销售、维修及技术开发;引航、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劳务服务及水路运输相关业务;综合物流;对交通环保产业、交通科技产业的投资;高新科技产品研制、开发及应用(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国内沿海、内河普通货船及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截至2013年12月27日,长航凤凰总股本为674,722,303股,股东共计77,089户。
长航集团为长航凤凰的第一大股东,持有180,281,001股长航凤凰股票,占总股本的26.72%。
(三)被申请重整情况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长航凤凰自2011年起逐渐陷入经营危机和财务危机,且日趋严重。
因2011-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深交所对长航凤凰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在进入重整程序前,长航凤凰已拖欠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且已资不抵债。
2013年5月14日、5月15日,债权人天益公司、亚门公司以长航凤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长航凤凰进行重整。
法院经审查认为,长航凤凰符合进行重整的条件,于2013年11月26日作出(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预)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长航凤凰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1-2号《决定书》,指定长航凤凰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四)资产情况1.账面资产构成情况长航凤凰账面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构成,其中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融资租赁船舶及自有船舶。
根据相关规定,融资租赁的资产在会计处理上虽然计入公司账面资产,但在租赁期届满前,融资租赁的资产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故在长航凤凰重整案中,融资租赁的船舶不纳入长航凤凰的资产范围。
2.资产评估情况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11月26日(即重整受理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清算价值法进行评估,长航凤凰剔除融资租赁船舶后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79,185.05万元,资产评估值为32,485.07万元,其中担保财产的评估值为6,332.16万元。
据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评估结论与账面值相比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是:(1)多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因账龄较长,且经核实不能收回,导致该类资产评估价值减值较多;(2)长航凤凰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大幅减值的原因是,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后,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较账面价值大幅减少;(3)固定资产因船舶处臵清理损失在评估基准日尚未进行账务处理,并因近几年船舶市场价值下降等原因,导致该类资产评估减值较多。